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
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
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 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2,363 人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业务收入总额 29.88 亿元
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5.47 亿元
客户家数 756 家
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含 A、B 股)审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
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
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
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
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78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 1 年。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
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
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以及内控审计报告。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相关审计
人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方案、审计主要关注
事项及应对措施、审计主要调整事项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
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
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
作的要求。2025 年 3 月 3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签字
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审
计时间安排、人员安排、关键审计事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 年 4 月 10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5 年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
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
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
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
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
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
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