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裕能”或“公司”)
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对湖南裕能开展 2026 年度套期保值业务及可行性分析事项进行了
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商品套期保值业务
锂盐是公司磷酸盐正极材料业务的重要原材料,近年来,该材料价格波动明
显,为有效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潜在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根
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
务将以正常的生产经营为基础,与公司实际业务相匹配,以规避和防范风险为目
的,不以投机为目的,充分利用衍生品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提升公司整体抵御
风险能力,保持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定。
根据公司经营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拟开展商品套期保
值业务的保证金及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
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且任
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
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场所仅限于境内合法运营
的期货交易所,商品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有直接关系的锂盐。商品套
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期货、期权等衍生品合约。
自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期间内
有效。
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发展,外币结算需求有所提升。为更好地规避和防范相
关业务的汇率或利率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有效管理
汇率、利率大幅波动的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根据公司经营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额
度不超过 20 亿元(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
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
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
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
所使用的主要结算外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等跟
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
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组合等衍
生产品业务。
自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期间内
有效。
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和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是为了利用衍生品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且公司已制定了
《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设置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开展商品
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和防范风险为目的,但
同时也会存在一定风险,具体如下:
期货、远期合约及其他衍生产品行情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可能产生价格波动
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期货、远期合约及其他衍生产品交易中,受市场流动性不足的限制,交易可
能因为成交不活跃,造成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性风险。
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
成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的可能,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
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以及交易所交易规则的修改和紧急措施的出
台等原因,从而导致衍生品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二)风控措施
为了应对开展商品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带来的上述风险,公司拟采取的相应
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作原则、审批权限、组织机构及职责、业务流程、风险管理、定期报告制度、信
息隔离措施等进行明确规定,有效规范套期保值业务行为。公司将严格按照《套
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模,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对应的操作;
险管理及防范意识;
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执行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
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
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套期保值
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利用套期保值工具有效
规避和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和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将以正常的生产经营为基础,与公司实际业务相匹配,以规避和
防范风险为目的,不以投机为目的,充分利用衍生品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利
于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有利于保持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定。
公司已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设置了相
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要求执行,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
操作。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风险防范为目的,规避原材
料价格波动、汇率波动风险,符合公司经营需要,具有必要性;且公司已制定套
期保值的业务管理制度,有利于加强套期保值业务风险管理和控制。
综上所述,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
六、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拟开展的 2026 年度套期保值业务及可行性分析
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
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
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风险为目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和风
险管理制度。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及可行性分析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
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胡德波 张帅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