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6-044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
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
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687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2 年
万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293 号文同意,公司 5.10 亿元
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
称“再 22 转债”,债券代码“113657”。再 22 转债存续期 6 年,自 2022 年 9
月 29 日至 2028 年 9 月 28 日,转股起止日期自 2023 年 4 月 12 日至 2028 年 9
月 28 日。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再 22 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触发“再 22 转
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再 22 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再 22 转债”
的提前赎回权。2026 年 1 月 21 日,公司完成“再 22 转债”赎回款的支付,“再
再 22 转债自 2023 年 4 月 12 日进入转股期,自 2025 年 3 月 31 日至 2026
年 1 月 21 日,累计有 509,505,000 元再 22 转债转换为公司普通股股票,累计转
股数 120,689,385 股。综上,截至 2026 年 1 月 21 日,公司股本由 102,165.1586
万股变更为 114,234.0971 万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02,165.1586 万元增至人民
币 114,234.0971 万元。
二、公司本次修改章程的具体内容
由于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化,且相关法律法规及指引更新,为进一步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条 第五条
公司住所: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婵衣 公司住所:重庆市两江新区回兴街道婵
路 1 号,邮政编码:401120。 衣路 1 号,邮政编码:401120。
第六条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2,165.1586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4,234.0971
万元。 万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
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在股东会通过同 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在股东会通过同
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的同时对 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的同时对
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并授权董事会 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并授权董事会
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
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 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
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 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
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 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
可以起诉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 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
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 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
以起诉股东、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
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 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
人。 负责人。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02,165.1586 万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14,234.0971 万股,
公 司 的 股 本 结 构 为 : 普 通 股 公 司 的 股 本 结 构 为 : 普 通 股
第一百四十八条
公司实行总经理轮值制度,任期一年,
可连聘连任。轮值总经理任期届满,但
第一百四十八条 董事会尚未聘任新的轮值总经理,在新
公司实行总经理轮值制度,任期一年。 的轮值总经理就任前,原轮值总经理仍
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轮值总经理职务,
直至董事会聘任新任轮值总经理为止。
第一百五十二条 第一百五十二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
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 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
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或劳务 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聘任合同、劳动合
合同规定。 同或劳务合同规定。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
管理层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具体事宜,上述章程条款的修订以市
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