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ZA11890号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
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
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
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
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鉴证报告第 1 页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
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
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
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
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
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公司为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
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
上海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鉴证报告第 2 页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
就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2808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 17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47,096,001.18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38,096,623.8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08,999,377.37 元。
账户人民币 916,978,348.34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9,683,743.77 元,加上
自有资金划入的承销保荐费增值税 1,704,772.8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上述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于 2023 年 2
月 22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0115 号验资报告。
(二)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累计使用金额
一、2023 年 2 月收到募集资金金额 916,978,348.34
减:支付发行费用(注 1) 9,683,743.77
加:自有资金划入的承销保荐费增值税(注 1) 1,704,772.80
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908,999,377.37
加:利息收入 8,277,270.99
专项报告第 1 页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项 目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累计使用金额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28,590,773.87
减:对募集资金项目投入 473,009,262.67
减:手续费支出 1,672.09
减:补充流动资金 272,699,000.00
减: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划出 690,000,000.00
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回 690,000,000.00
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 5,810,056.52
加: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注 1) 377,358.50
三、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专户余额 149,163,354.75
项 目 2025 年使用金额
一、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专户余额 149,163,354.75
加:利息收入 881,616.31
减:对募集资金项目投入 90,313,963.08
减:手续费支出 610.00
二、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专户余额(注 2) 59,730,397.98
注 1:此次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947,096,001.18 元,扣除发行承销保荐
费、律师费、会计师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38,096,623.81 元(不含增值税),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908,999,377.37 元 。 上 述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人 民 币
税 1,704,772.80 元)后,于 2023 年 2 月 20 日从保荐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指定账户存入公司募集账户 916,978,348.34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此
次扣除的发行费用 9,683,743.77 元中,已支付 9,306,385.27 元,应付未付发行费用为
。
注 2:2026 年 3 月 9 日,公司已将剩余募集资金按规定用途全部使用完毕,专户余
额为零,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专项报告第 2 页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管规则》
(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公司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根据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 以保证专款
专用。
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支行、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依巴克区支行、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行、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且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
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初始存 初始存放 账户余额 存储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注
放日 金额 (元) 方式
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
活 立昂技术股
行股份有限公司友好 802070912010109227050 2023/2/20 216,978,348.34 14,370,074.94
期 份有限公司
路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活 立昂技术股
司乌鲁木齐市新医路 107094665138 2023/2/20 200,000,000.00 16,535,102.71
期 份有限公司
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活 立昂技术股
司乌鲁木齐南湖路支 8113701012100185679 2023/2/20 300,000,000.00 6,272,988.02
期 份有限公司
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活 立昂技术股
司乌鲁木齐分行 期 份有限公司
立昂云数据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活
司成都天府大道支行 期
限公司
合计 916,978,348.34 59,730,397.98
专项报告第 3 页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注:2026 年 3 月 9 日,公司已将剩余募集资金按规定用途全部使用完毕,专户余额
为零,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
明书(注册稿)》中披露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的议案》,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用于立昂云数据(成
都简阳)一号基地一期建设项目(I 期)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3 年 2 月 24 日,公司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
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28,590,773.87 元。
上述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
第 ZA10301 号《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鉴证报告》。
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基于实际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立昂云数据(四川)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云数据”)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实施过程中支付的项
目相关人员工资、奖金等薪酬费用、项目人员日常差旅费、办公费等部分费用以及
每月社保费用的汇缴及各项税费的缴纳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
需通过四川云数据基本存款账户、银行托收等方式进行,需要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
公司存在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再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
资金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进行置换的实际需求。
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
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不会影响募投项
专项报告第 4 页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符合《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
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后续定期
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相关存款账户,
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本年度前述等额置换资金为人民币
(四) 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情况。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 59,730,397.98 元。
截至 2026 年 3 月 9 日,公司已将上述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立昂云数据(成
都简阳)一号基地一期建设项目(I 期),并将账户余额(系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后银
行季度结息产生的利息收入并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共计 40,876.76 元转入公司自
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括利息收入)低于 500 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
资金净额的 5%,可以豁免履行相应审议程序。鉴于公司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
用完毕,且专户余额为 40,876.76 元,公司豁免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公司已于 2026
年 3 月 9 日办理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0 日发布
的《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
资金专户的公告》。
专项报告第 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