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工
作规程》等规定,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尽职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
责。现将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本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委员共五人,分别由独立董事陈金山先生、田新民先
生、郑启福先生和两名不在公司任职的非执行董事俞丽女士、俞凯先生担任,委
员会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陈金山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具有胜任审
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以通讯及现场方式共召开七次会议,审议年度审计情
况、内部控制评价与审计、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以及与年审会
计师年报专门沟通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亲自参加各次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审议 2024 年年度审计计划和审计
策略方案
审阅事务所提交的 2024 年度审计
报告初稿
同意年审会计师提交的公司 2024
及相关专项报告、鉴证报告
要》;、2、《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局会议
告》;3、审议《关于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
职情况相关报告的议案》;3.1《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
况的报告》;3.2《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
情况报告》
同意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并同
意提交公司董事局会议
同意全部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
局会议
项审核意见》
同意向公司董事局提议续聘天职国
审议《关于聘请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
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主要工作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托自身专业素养,认真负责地履行了监督和核查的
职责。
(一)审核定期报告财务信息
报告期,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一季报、半年
报和三季报等相关财务信息,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
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重大
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也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
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履行严格监督和评估工作。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天职国际”)的执业
资质等文件,综合评估认为,天职国际审计人员业务素质良好,恪尽职守,能够
严格按照审计程序办事,具备审计所需要的专业胜任能力。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
际 2024 年度审计工作进行评估,认为其在财务及内控等相关审计工作中严格遵
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报告期,审计委员会审议续聘天职国际为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并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局审议。
(四)协调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管理层与年审会计师天职国际沟通,督促公
司相关部门对外审计工作的配合,推动各项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五)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年报审计工作的专项沟通
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天职国际召开年报审计沟通会,
重点围绕年报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式、关键审计事项等年报审计事项及
风险应对措施,与天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监督与敦促天职国际诚实守
信、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对
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财务报告相关的内控审计进行核查验证,及时、准确、客观、
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对于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审计委员会积极推动审计机
构与公司经营层开展沟通,提出具体管理建议,并持续跟踪落实,确保高质量完
成审计工作。
(六)指导和督导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公司内部控制与内部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
认真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上市公司
治理规范的相关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以有效实施,不存在重大
缺陷和重要缺陷。
(七)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配套指引、
《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重点关注公司内部控制,通过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
议,督促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设和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障了公
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监督公司董事、管理层依法合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
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九)监督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
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管理与使用募集资
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
集资金的情形。
(十)重点关注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履行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职责,对公司关联交易、
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及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
为正常的业务发展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参考同类市
场可比条件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
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业务也不会因相关交易而对关联
人形成依赖。
四、2026 年工作计划
尽责,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持续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将进一步完善审计
委员会工作,继续加强与管理层沟通交流并积极开展专项调研,维护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严格审核公司财务报告情况,要求客观真实反映公司经营成果;监
督评价外部审计工作,提高年度审计工作质量;继续指导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和内
部审计工作。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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