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
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现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度
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
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
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
记。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为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
议案》《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后上述议案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会议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用和内控审计费用。2025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三十次联席经营
办公会,审议通过《关于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订 2025 年
度<审计业务约定书>及<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约定书>的议案》,同意与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签订业务约定书,其中,2025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 240 万元,内部控制
审计费用 100 万元。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
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
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
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
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
层进行了沟通。
三、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风险控制与审计
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
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认为
其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其担任本公司
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
机构的责任与义务;从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完整性等角度考虑,同意续聘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12 月 29 日,第九届董事会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认真听取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
审计计划。会上,董事会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
讨论,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审计方法、审计重点等相
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 年 3 月 6 日,第九届董事会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认真听取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审计事中汇
报。
(四)2026 年 4 月 20 日,第九届董事会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以视频会议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
《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
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定期报告审计期
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
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的监督职责。
经评估,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
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
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的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
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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