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0816 证券简称:建元信托 公告编号:临 2026-009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
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
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
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
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
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 家。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 10.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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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 被诉(被仲裁) 诉讼(仲 诉讼(仲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人 裁)事件 裁)金额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
责任纠纷为由对金亚科技、
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根据
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
金亚科技、周旭 尚余 500 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
投资者 2014 年报
辉、立信 万元 的 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
任,立信所承担连带责任。
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
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
均已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 2015 年
年度报告;2016 年半年度报
告、年度报告;2017 年半年
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
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
立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
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
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
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 2016 年
保千里、东北证
组、2015 年 1,096 万 29 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
投资者 券、银信评估、
报、2016 年 元 保千里所负债务的 15%部分
立信等
报 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
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
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
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
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
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
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
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
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
能有效执行。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7 次、监督管理措施 42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涉及从业人员 151 名。
(二)项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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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从事上 开始为本公司
注册会计师 开始在本所
项目 姓名 市公司审计 提供审计服务
执业时间 执业时间
时间 时间
项目合伙人 肖菲 1998 年 1994 年 2002 年 2007 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叶云 2016 年 2011 年 2011 年 2025 年
周铮
质量控制复核人 1998 年 1996 年 2003 年 2022 年
文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肖菲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叶云
近三年无签字情况。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周铮文
近三年无签字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
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师事务所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
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
价。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立信 2026 年度具体审计工作开展情
况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2026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经过审核相关材料,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
关资质、审计工作等相关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具备担任审计机构的任职条件,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其担
任本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较好地履行了外
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从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完整性等角度考虑,同意
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
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生效。
特此公告。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