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
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
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
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
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
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 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
计赔偿限额为 10.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
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 诉讼(仲裁) 诉讼(仲
被诉(被仲裁)人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事件 裁)金额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
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
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
金亚科技、周旭 尚余 500 万 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
投资者 2014 年报
辉、立信 元 的 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
信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
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
效判决均已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 2015 年年度
报告;2016 年半年度报告、年度
报告;2017 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
时公告存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
千里、立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
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
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
千里在 2016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7
保千里、东北证 2015 年重组、
年 12 月 29 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
投资者 券、银信评估、立 2015 年报、 1,096 万元
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 15%部分承
信等 2016 年报
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
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
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
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
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
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
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
书均能有效执行。
(三)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7 次、监督管理措施 42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涉及从业人员 151 名。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
议案》《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后上述议案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会议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25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三十次联席
经营办公会,审议通过《关于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订
信会计师事务所签订业务约定书,其中,2025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 240 万元,内
部控制审计费用 100 万元。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
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
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
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
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
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一)质量管理水平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规定对困难或有争议的事项或涉及意见分歧事项相关的
重大问题,项目组应当按照本所重大事项咨询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向技术标准
部提交重大问题请示,以咨询技术标准部的意见或建议。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
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技术标准部及时咨询,最终
达成一致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如项目质量复核
合伙人与项目组之间存在意见分歧,项目组应当负责向事务所相关部门进行咨
询,包括:(一)向技术标准部提交重大会计审计问题请示;(二)向审计风
险管理部提交重大风险问题及事项请示。只有当意见分歧得到妥善解决之后,
项目合伙人才能签署业务报告。
审计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
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
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
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第二层次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
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二)工作方案
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及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
排,并且能够根据审计计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成果。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
的审计重点展开,对于关键审计事项、重点关注领域、重要组成部分等制定了
具体的审计应对方案,对重点审计程序等做了规范要求。
(三)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配备了专业的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
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
(四)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签署的《业务约定书》明确规定了双方的保密内
容、范围、义务、期限、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办法。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也在
审计过程中严格按照保密协议要求规范各项工作。
三、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
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
司 2025 年年报的审计相关工作,出具了恰当的审计报告。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