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0 证券简称:华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5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董事佘朋鲋先生、袁江锋先生、苗洪雷先生回避表决。会议同时审议了《关于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现将 2026 年度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以其所担任的公司经营管理职务及岗位职能领取薪
酬,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每人 9.6 万元/年(含税),按月发放。
职工代表董事按照员工薪酬管理有关规定领取薪酬。
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以及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行使其职权时发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报销。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基
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薪酬以绩效导向为核心,
根据公司经济效益、部门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及个人的工作业绩表现等因素综合评估。
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视公司经营情况和相关政策组织实施。
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绩效评价应当与公司经营业绩及其分管业务、岗位职责相匹配,
重大风险事件、重大合规处罚、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可作为扣减或一票否决因素。
公 司高 级管理 人 员基本 薪酬按月 发放 ,约占 基本薪酬 与绩效薪 酬总额的
总额的 50%-60%,与公司经营业绩、部门业绩及个人业绩相挂钩,具体按照公司/
部门绩效考核办法执行。年度绩效薪酬实行递延支付,递延期限、比例与风险释放
周期匹配。原则上递延比例不低于绩效薪酬的 10%,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
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
实际绩效计算薪酬(津贴)并予以发放。离任当年度的绩效薪酬部分,须在相关审
计与评价完成后按规定结算,必要时可暂缓支付。
如相关人员存在对财务报告重大错报进行追溯重述、违法违规履职或给公司造
成重大损失等情形,公司有权根据责任认定结果,对未支付部分予以止付,并对已
发放部分进行全额或部分追索。
四、其他说明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