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规章或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自治文件,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
有效地行使职权,认真贯彻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
工作,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和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积极有效地发挥了董事会
的作用。现将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公司经营情况
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11,818,446.82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 23.09%;
营业利润 1,198,411.40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 72.55%;利润总额 5,532,135.91 元,
较上年同期下降了 9.5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8,534,314.71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 34.6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0,853,026.72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 130.68%。
二、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高公
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
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不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整提交拟披露公告的情况,
不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定期报告披露的情况,公司能够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相
关规则规定的披露时限及时报送并在指定网站披露相关文件。公司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能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投资者管理情况
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积极构建良好的投资者沟通机制,通过规范
信息披露以及业绩说明会、互动易平台等多种方式主动与投资者有效沟通,增进
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四、董事会日常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公司召开股东会及董事会会议情况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通过的议案
股东大会 7、《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
议案》
授信额度暨为子公司取得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案》
议事规则〉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会
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申请办理一照多址暨修订<公
司章程>的议案》
会
会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议案
资产的议案》
第七届董事
的议案》
议
综合授信额度暨为子公司取得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
议案》
的议案》
第七届董事
会议
要》
会议事规则〉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第七届董事 3.3《独立董事制度》
会议 3.5《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理制度》
暨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七届董事
〈公司章程〉的议案》
会议
第七届董事 1、《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会议 3、
《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第七届董事
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
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根据股东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履行职责,全面执行了
公司股东会决议的相关事项。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和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三个专
门委员会,各委员会严格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及公司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议事规则设定的职责范围运作,在各自的专业领域,就专业事项进行研究、
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和意见。
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开展相关工作,具体如下: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成员中有 2 名独立董事,其中有 1
名会计专业人士,并由该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2025 年,审计委员会勤勉
尽责,积极参与公司相关报告审阅工作,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
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认为公司相关报告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错报
情形。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循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对公司内部
控制情况进行审核,并审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工作报告,认为公司内
部控制环境建设、风险识别评估、内部监督机制等方面工作均严格按照规定进行,
各环节风险得到有效管理与控制,符合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自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后,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法》《关于
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及内部制度要求,依法行使原
监事会职权,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事项以及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履职情况等实施了有效监督。经审慎核查,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风险或违规
情形。
公司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超过二分之一,
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
酬方案进行了审议,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了审阅,认为相关薪
酬标准与发放均符合公司规定及监管要求;同时,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要
求,重点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旨在建立科学合
理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此外,对变
更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核,确保相关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
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提名程序及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公司战略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设召集人 1 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报告
期内,战略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相关事宜进行了充分讨
论和论证,审议通过了《2025 年经营方针目标》,保证了公司发展规划与战略
决策的科学性。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夏明会(已离任)、谭骅、罗薇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股东负责的态
度,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
案,对公司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报告期内,在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和公司其他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四)公司治理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不断加强
信息披露工作,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配套制度规则的相关要求,修订和制定了《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并完成
了取消监事会等工作,提升了公司管理效率与治理质量,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提供有力保障。报告期内,公司治理状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五、2026 年董事会工作方向
中的中心作用;贯彻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从全体股东利益出发,勤勉履职;
按照既定的经营目标和发展方向,努力推动实施公司发展战略;不断规范公司治
理,加强董事履职能力方面的培训,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和前瞻性;
加强公司内控体系建设,优化公司战略规划,进一步实现公司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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