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盟科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价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3 04:02:45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价及履行监督
                   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现将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职评价及履行监督职
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257 人,注
册会计师 1,79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5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为 25.8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76 亿元。2024 年度,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83 家,收费总额 4.71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
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
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2 家。
  签字项目合伙人:胡振雷先生,1997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3 家。
  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刘玉显先生,200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 年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志喜先生,1997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 2 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
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在执行某上市公司 2023 年度年报审计项目时,因部分程
序执行不够充分等问题,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的通报纪
律处分;在执行某客户 2024 年年报审计时,存在部分程序执行不到位等问题,于
理措施。除此之外,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
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
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三、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
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并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 2025 年度财
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情况、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审计准则要求,就会
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工作范围、
审计方案和计划、风险判断及相关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总体审计计
划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
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综上所述,公司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执业资质,履职能够保持独
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通过《关于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独立性、专业
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聘
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
审议。
通过《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绿盟科技 2025 年度审计计划》,
对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如审计时间安排、人员安排、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了沟
通。审计委员会成员认真听取并审核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年报审计
的工作计划和相关资料,并对审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通过《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 年度
      《关于 2025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
利润分配预案》
司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
                                《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对会计师
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
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保持了应
有的独立性和谨慎性,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取得充
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审计时间充分、人员配置合理,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
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完整、
清晰、及时。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绿盟科技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