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在任独立董事沈泽江先生、
杨模荣先生、王宁先生出具的《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要求,
公司董事会就报告期内在任独立董事沈泽江先生、杨模荣先生、王宁先生的独立
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沈泽江先生、杨模荣先生、王宁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
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
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
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