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喻: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3 03:5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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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喻信息”)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管理办法,在内部
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经理层负责组织领
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
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
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公司未发生影
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天喻信息和纳入其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要
子公司,即武汉天喻信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武汉擎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武汉
承喻物联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天喻世元科技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
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99.99%,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
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管理、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
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对外投资、
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采购管理、销售管理、大额资金往来、关联
交易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内
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
标准。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沿用该标准,该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评价等级                           评价标准
                利润总额的 10%,且绝对金额大于等于 500 万元
                净资产的 3%,且绝对金额大于等于 2,500 万元
       财务报告错报
重大缺陷
       金额大于等于
                营业收入总额的 3%,且绝对金额大于等于 3,000 万元
                资产总额的 2%,且绝对金额大于等于 3,000 万元
                利润总额的 10%,且绝对            利润总额的 5%,且绝对金
                金额小于 500 万元              额大于等于 300 万元
                净资产的 3%,且绝对金额            净资产的 1.5%,且绝对金
                小于 2,500 万元              额大于等于 1,300 万元
       财务报告错报
重要缺陷                             且大于等于   营业收入总额的 1.5%,且
       金额小于     营业收入总额的 3%,且绝
                                         绝对金额大于等于 1,500
                对金额小于 3,000 万元
                                         万元
                资产总额的 2%,且绝对金            资产总额的 1%,且绝对金
                额小于 3,000 万元             额大于等于 1,500 万元
                利润总额的 5%,且绝对金额小于 300 万元
                净资产的 1.5%,且绝对金额小于 1,300 万元
       财务报告错报
一般缺陷
       金额小于
                营业收入总额的 1.5%,且绝对金额小于 1,500 万元
                资产总额的 1%,且绝对金额小于 1,500 万元
 注:如同属上述四个指标的缺陷衡量范围,采用孰低原则;上述指标均采用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如数据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评价等级                           评价标准
       ?   外部审计机构、上市公司监管机构或其他外部机构发现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在经营管理活动中舞弊;
重大缺陷   ?   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表进行重大差错更正;
       ?   外部审计机构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
           发现该错报。
       ?   未依照公认的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   未建立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重要缺陷
       ?   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
           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1)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评价等级                        评价标准
重大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或影响程度大于等于利润总额的 10%,且绝对金额大于等于 500 万元
       直接财产损失或影响程度小于利润总额的 10%且大于等于 5%,且绝对金额小于 500
重要缺陷
       万元,大于等于 300 万元
一般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或影响程度小于利润总额的 5%,且绝对金额小于 300 万元
  注:上述指标采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如数据为负值,取其
绝对值计算。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评价等级                        评价标准
       ?   公司重要业务事项、环节和高风险领域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对公司
           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   公司缺乏对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及大额资金支付业务的决
           策程序,导致公司出现重大损失;
重大缺陷
       ?   公司严重违犯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受到政府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暂
           扣或吊销许可证及执照的行政处罚,对公司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或重大损失;
       ?   公司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   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造成经营活动难以正常进行。
       ?   公司重要业务事项、环节和高风险领域相关的制度控制或系统存在缺陷,对公
           司经营造成重要影响;
       ?   公司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及大额资金支付业务决策程序不
           完善或不规范,导致公司出现重要损失;
重要缺陷
       ?   公司违犯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受到除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
           可证及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   公司受到注册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处罚、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   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程序和方法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由公司董事会及其下设的审计委员会领导,组成以审计部
为主导的内控评价小组,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风险领域和单位进行评价。评价
程序包括:制定评价计划与方案;要求公司及主要子公司提供管理制度、业务单
据等过程性文件;在分析上述资料的基础上,综合运用个别访谈、现场检查、穿
行测试、统计抽样、比较分析等多种方法,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测试,
按照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分析并识别公司是否存在内部控制缺陷,编报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
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五)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控制存在如下重大缺陷:
简称“昌喻投资”)因作为借款合同纠纷中的借款人或担保人收到法院和仲裁机
构的应诉通知共4起,涉案本金4.13亿元。
  天喻信息称未参与上述诉讼事项提及的担保合同、借款合同和承诺函等相关
文件签署事宜,对借款、担保事项不知情,公司内部无上述文件的存档资料,亦
无相关的合同评审、用章审批等流程记录。前述提及的担保事项亦未履行上市公
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法定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以上事项说明天喻信息未有效执行《用章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相关规
定,未能防止或及时发现并纠正上述违规行为,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截至2024
年12月31日止,天喻信息尚未完成对上述重大缺陷的整改。
(以下简称“红茶世家”)转账4,000万元,昌喻投资向天喻信息报告的财务报
表和银行流水单据等相关财务数据隐瞒了上述资金支出。经核查,除银行流水外,
该事项无法获取其他交易资料,也未经过相关合规性审批流程,无法核实资金业
务的性质,无法判断是否存在资金损失的可能性,违反了昌喻投资《合伙协议》
的相关规定。
  昌喻投资违反了公司的《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控股子公司财务管理办法》
等内部控制制度相关规定,天喻信息的内部控制未能防止或及时发现并纠正上述
违规行为,存在重大缺陷。
  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
述重大缺陷使天喻信息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
  公司上一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已完成整改。
  针对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公司对内部控制做了以下整改:
  公司成立了内部控制整改专项小组,对内部控制缺陷应改尽改,建立了责任
追究机制,并将持续进行跟踪审计/监督检查。
  (1)对外投资专项整改:昌喻投资
  针对上一年度昌喻投资存在的印章管理失控、违规资金支出等重大缺陷,公
司采取了“接管资产—处置主体—追索债权”的递进式整改策略,全面消除风险
隐患,具体措施如下:
序,针对昌喻投资的印章、银行 U-key、历史档案和其他资料进行了移交,并按
照天喻信息部门职责进行了分类保管,同时在银行等外部机构协助下核查确认了
如印章、银行 U-key 等资产的真实性及完整性。审计部针对此次移交程序全程进
行现场监督。
整改情况进行整改检查,出具了《2024 年度内部控制子公司管理整改报告》,
昌喻投资目前已经达到由天喻信息管理的实质效果,印章管理、资金管理和财务
报告管理等已满足公司对重要子公司的管理目标,昌喻投资子公司管理风险可控。
人南昌水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一致决议将执行事务合伙人中科红樟投资(深圳)
有限公司除名。
  由于仅剩有限合伙人,昌喻投资已不满足有限合伙企业成立的条件需予以解
散。2025 年 10 月 27 日,昌喻投资召开合伙人会议,一致同意解散合伙企业,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 年 10 月 29 日,昌
喻投资召开合伙人会议,一致同意委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
清算人并开展清算活动。2025 年 10 月 30 日,昌喻投资在《上海证券报》上进
行解散公示、清算人备案、债权人公告。截至债权申报截止日(2025 年 12 月 14
日),除深圳前海富美资源投资有限公司就公司持有的财产份额权益申报外(经
核查,该申报与昌喻投资无关),无其他债权申报。
  鉴于昌喻投资目前处于清算状态,根据《合伙企业法》及昌喻投资《合伙协
议》“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的相关
规定,公司不再具有对昌喻投资的控制权,自 2025 年 10 月 29 日起,昌喻投资
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针对红茶世家资金问题:2025 年 12 月 26 日,公司与昌喻投资、公司股东
西藏中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茵集团”)签署债权转让《协议书》,昌
喻投资将应收红茶世家的全部债权 42,363,000 元(其中,本金 40,000,000 元,
利息 2,363,000 元)转让给公司,公司再将该项债权转让给中茵集团,交易对价
均为 42,363,000 元。上述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已于报告期内收到前述全部款项。同时,因涉嫌违法行为,公司已向深圳市
福田区公安局进行了刑事控告。
  针对重庆鲲鹏支付服务有限公司股权回购事项:因中科红樟投资(深圳)有
限公司作为昌喻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不积极履行职责,公司已于 2024 年 9 月根
据《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八条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起派生仲裁,主张亿赞普(北
京)科技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北京载川科技有限公司)、重庆鲲鹏支付服务有限
公司等主体向昌喻投资支付全部股权回购款(含已通过《2023 年补充协议》确
认的 1.26 亿元及剩余 5.24 亿元)。2025 年 1 月,昌喻投资通过函件加入仲裁;
月,公司再次就《2023 年补充协议》已确认的 1.26 亿元回购款部分向深圳国际
仲裁院提起仲裁。截至本报告报出日,因公司与相关主体不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
深圳国际仲裁院驳回了公司的仲裁请求。
  昌喻投资进入清算后,公司已督促昌喻投资清算人积极催收股权回购款项,
清算人亦在积极主张权利,拟聘请律师进行债权追索。
  (2)其他对外投资专项整改
  公司新增内部控制制度《对外投资管理细则》,对对外投资的公司形成全流
程的管控机制。2025 年度,公司已向子公司委派了财务负责人,并对其财务、
人资、法务等方面进行垂直管理。目前,公司子公司的出纳和会计均由公司财务
部人员兼任,印章和银行 U-key 及账户均由公司掌控。同时公司财务部定期对子
公司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进行核查,确保重大事项及时报备;公司合规风控部将
按年度组织相关部门对子公司进行评估,确保子公司可控并能达到投资预期。
  (3)印章管理整改
  完成《用章管理制度》修订,强调落实印章保管双控、按类别细化用印审核
要求,增加印章外借登记具体要求,修改印章保管等相关内容;用章申请经多个
节点审批,印章管理员须确保所有用章资料在经合理、合规审批后,方可用章;
严禁未申请、未审批的不合规用章情况;在公司多重安保门禁保障的前提下,印
章保管部门升级了门禁系统,仅允许授权访问,并实时记录;采取专人保管印章,
印章保险柜双人控制等管理措施,并加装了24小时监控;外借用章申请经合规审
批后,由印章保管部门指定管理员携带印章外出。外出期间,印章管理员严格填
写《印章外借登记表》,记录印章外出的详细信息;用章执行完毕后,用章申请
纸质归档;由印章管理员每日清点,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监督盘点并及时记录签
字,由部门负责人或审计部监督人核验签字确认;每季度由审计部对印章使用情
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形成报告。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规分别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2026 年 4 月 1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
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该告知书,公司存在被实际
控制人闫春雨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相关内部控制存在缺陷。针对上述事项,
公司已进行全面自查,并对相关内部控制缺陷完成整改。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 0 元,资金占用影响已实际消除。
自查发现前期会计处理存在需调整事项,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
定实施前期差错更正,相关会计处理已履行必要审议程序,财务数据已在 2025
年度财务报告中恰当列报。截至本报告报出日,上述事项的影响已经消除。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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