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科
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我们全面、
认真地审查了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审阅了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对以往年度众华在公司审
计工作中的表现进行评估,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众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能够满足公
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众华已购买职业保险,且相关职业保险
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众华及项目成
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综上,审计委员会认为众华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的需求,建议续聘众
华作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委员:吕勇、马钧、孙林、许敏、陈耿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