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75 证券简称:众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9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
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并
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及该次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将回购
注销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17,000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并
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编号:2026-018)。
本次回购注销实施完毕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117,000.00元,总股本将减
少117,00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48,771,851元减少至148,654,851元,公司总股
本将由148,771,851股减少至148,654,851股。
二、需债权人知悉的相关信息
因本次回购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如下:
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均可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申
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本公司履行债务偿还义务或要求本
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有效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
影响其合法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合法债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合法债权文件的约定
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
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
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
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
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
复印件。公司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室
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