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11 证券简称:铂科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1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贯彻落实中央政
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
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
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以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
司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围绕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6 日披露了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现针对行
动方案相关举措进展说明如下:
一、聚焦主业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金属软磁材料及电感元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为电能变换各环节电力电子设备或系统实现高效稳定、节能环保运行提供高性
能软磁材料、电感以及整体解决方案。2025 年,公司持续聚焦上述主业,实现
营业收入 18.02 亿元,同比增长 8.3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二、加强技术创新,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秉承“让电更纯·静”的创业初心,坚持以技术开发和产品创新为核
心驱动,以成为金属软磁材料及应用专家为发展目标。在上述目标指引之下,
公司逐步打造和落实“梧桐树”业务发展规划,即以材料技术(气雾化、水雾
化和高能球磨)、预处理技术(新树脂、绝缘包覆)和成型技术(流延工艺、
模压成型、热等静压)等技术和工艺为“组分”打造综合性的“沃土”——金
属软磁粉末制备平台。在上述发展规划下,公司持续投入大量研发资源,2025
年公司研发费用投入 1.52 亿元,占营业收入 8.44%,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累计获得授权专利数为 108 项,其中发明专利数 14 项。
三、稳定分红,积极回报股东
公司坚持“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在追求自身发展的同时,高度重
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在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的
基础上,建立对股东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回报规划和机制,制定有《深圳
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有效兼
顾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 2024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股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2025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 2024 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权益分派已
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实施完毕。
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拟定
司总股本 289,888,200 股为基数测算,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
币 2.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7,977,640.00 元(含税),同
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合计转增 115,955,280 股,转增
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405,843,48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数所致)。本次股利
分配后剩余利润将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在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
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股权激励行权、新增
股份上市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实
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本方案尚需提交公
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未来,公司将继续根据所处发展阶段和符合利润分配原则前提下,统筹考
虑公司发展、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落实推进“长期、稳定、可持
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
四、夯实公司治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规范运作》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章的要求,依法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由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
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2025 年度,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
行修订。同时,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修订后的《公司
章程》,拟修订、制定和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
未来,公司将继续优化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强化风险
管理,提升决策水平,实现公司发展的良性循环,为股东的合法权益提供有力
保障。同时,公司管理层也将进一步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
和全面风险管理能力,实现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
五、规范运作,加强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深交所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有关信息,并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对内幕信息知
情人进行登记备案,进一步规范内幕信息管理,确保公司所有股东和其他利益
相关方能平等获得公司信息。公司指定《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为公司的信息披露媒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确保所有
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公司高度重视与投资者建立良好关系,通过举办
业绩说明会、接待投资者调研、参加投资策略会、股东会、互动易、投资者热
线、邮箱、官网、公众号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建立多层次良性互动
机制,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好互动与沟通。
展望未来,公司将继续积极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严格履行
上市公司责任和义务,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坚持以投资者为本,增强投资
者的获得感,为稳市场、稳信心积极贡献力量。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