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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
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和义务,现就 2025 年度工作情
况报告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朱晓东、王昕;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分别为张子君、朱晓东,主任委员(召集人)
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张子君女士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由 3 名成员组成,分别为张子君、朱晓东、彭红历;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分别为
张子君、朱晓东,主任委员(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张子君女
士担任。
二、 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部出席。
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资格审查的议案》共 1 项议案;
共计审议 15 个议案,具体议案如下:
报告的议案》
审议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共 1 项议案;
共计审议 3 个议案,具体议案如下:
共计审议 3 个议案,具体议案如下:
审议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共 1 项议案。
三、 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自身专业水平,认真审阅了公司
季度、半年度和年度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财务
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监管部门的各项规定,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
(以下简称“中名国成”)的资质及审计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
中名国成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
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改聘中名国成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聘任期限为一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监管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名国成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
间与中名国成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中名国成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中名国成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名国成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
观地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地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如期完成了公司
整、清晰、及时。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提名人选进行了了解与核查,认为王晓
荣先生具有较高的管理和业务理论知识及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
道德,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相
关资料,督促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
指导性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
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
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
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认真审
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
适当性,督促指导公司内控部门完成了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督查
公司落实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指导内控
部门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维护公司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和了解各方意见,积极开展协调
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通过事前、事中、事后的充分沟通,加强管理层、内部
审计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四、 2025 年总体评价及 2026 年工作计划
章程》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职责。
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督促公司健全合理有效的内控制度并提供真实、准确、
完整的财务报告等方面继续发挥重要作用,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
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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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