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9 证券简称:古越龙山 公告编号:临 2026-009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暨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该关联交易属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
持续经营能力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应到董事 11 人,
实到董事 11 人,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6 年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本议案表决中,关联董事孙爱保、马川、柏宏、李
维萍、潘旭辉、韩国强对其中第 1、2、3、4、5 项分议案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
致通过。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公司将关于 2026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形成决议如下:关于
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
议,以“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实际情况,董事会
表决程序符合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 2026 年关联交易总预计金
额,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执行,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预计总金额 2025 年实际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方名称
类别 (2025 年) 发生额
销售酒类 北京咸亨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2400.00 2046.19
销售或采
购产品和
销售或采购酒类等 绍兴黄酒城投资发展有限公
商品及接 1190.00 942.00
及接受对方服务 司
受对方服
务 销售或采购酒类等 绍兴市于越酒文化产业发展
及接受对方服务 有限公司
接受商标使用权 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
(含税) (不含税)
其他
租入或出租房屋及
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 850.00 551.30
销售酒类
合计 5890.50 4604.38
总金额为 4604.38 万元。
单位:万元
预计总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方名称
(2026 年)
销售酒类 北京咸亨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2400.00
销售或采购产品 销售或采购酒类等及
绍兴黄酒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190.00
和商品及接受对 接受对方服务
方服务 销售或采购酒类等及 绍兴市于越酒文化产业发展有限
接受对方服务 公司
接受商标使用权 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
其他 (含税)
租入或出租房屋及销 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 650.00
售酒类
合计 4990.50
二、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日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黄酒集团”)及其控股的下属成员单位之间等关联方,在采
购、销售、服务、租赁、商标使用等方面存在日常性关联交易。鉴于公司与黄酒
集团等相关关联方签订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即将到期,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与黄酒
集团及其控股的下属成员单位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要求,公司拟与黄酒集团等相关关联方续签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黄酒集团及其控股的北京咸亨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绍兴黄酒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绍兴市于越酒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四家单位
各签订当年累计不超过含税 3000 万元(含 3000 万元)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包
括采购、销售、服务、租赁、商标使用等方面发生的关联交易, 协议有效期为三
年。
(二)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审议程序
公司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应到董事 11 人,
实到董事 11 人,审议通过了《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在本议案表
决中,关联董事孙爱保、马川、柏宏、李维萍、潘旭辉、韩国强对其中第 1、2、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将同意公司将关于签订日常关
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形成决议如下:公
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的下属成员单位之间
的关联交易是日常经营活动所必需。交易价格将参照市场价格或协议价来确定,
价格公允。双方拟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
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议,以“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
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形成决议如下: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中国绍
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的下属成员单位之间的关联交易是日常经营活动
所必需。交易价格将参照市场价格或协议价来确定,价格公允。双方拟发生的关
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
事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与相关关联方签订
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根据相关规定,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执行,无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0143003938X,住
所为绍兴市北海桥,法定代表人孙爱保,注册资本 16664 万元,经营范围:生产:
黄酒;国有资本营运;生产:玻璃制品;批发、零售:百货、五金交电、建筑材
料、纺织原料、针纺织品;房屋租赁;绍兴市区土地收购储备开发。(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北京咸亨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757737768K,住
所为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 28 号楼 5 号商业 1 层,法定代表人王国栋,注册资本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绍兴黄酒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0698259566D,
住所为绍兴市下大路 557 号,法定代表人阮帅,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企业类
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实业投资;黄酒城(黄酒博物馆)景区的经营;
旅游产品的研发、销售;自有房屋和场地的出租;会展服务;食品经营。
绍兴市于越酒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餐饮:中餐制售,
含凉菜;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服务;酒
文化、饮食文化产品的研究开发、宣传、培训,物业管理,自有房产租赁,会展
服务;旅游用品(不含食品类)的开发、销售。
关联方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其余均符合《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相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均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对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
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
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
利益。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主要依据市场价,或按照协议价。
五、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采购、销
售、服务、租赁、商标使用等方面存在的关联交易系根据日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
向关联方采购和销售是为了充分利用关联方的市场网络和渠道优势,减少采购流
通环节,降低采购成本;减少销售流通环节,拓展市场以提高市场占有率,同时
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的合理配置。
本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
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
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