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15 证券简称:欣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3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以
公告的形式通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4
月 22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4 月 22 日上午 9:15 至 4 月 22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 15:00 在深圳市南山区打石一路深圳国
际创新谷 7 栋 B 座 2401 房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石伟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
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92 名,所持股份 78,745,851 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总
股份的 40.752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53,282,983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575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5 人,代表股份 25,462,868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1775%。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以外的其他股东)88 人,代表股份 673,08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83%。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总 表 决情 况:同 意 78,415,251 股,占 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 权股 份总数 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42,4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0.8825%;反对 30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44.6901%;弃权 2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274%。
总 表 决情 况:同 意 78,415,251 股,占 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 权股 份总数 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42,4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0.8825%;反对 30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44.6901%;弃权 2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274%。
总 表 决情 况:同 意 78,402,851 股,占 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 权股 份总数 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0,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49.0402%;反对 31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46.7255%;弃权 2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343%。
总 表 决情 况:同 意 78,414,851 股,占 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 权股 份总数 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42,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0.8231%;反对 30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44.7495%;弃权 2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27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总 表 决情 况:同 意 78,414,851 股,占 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 权股 份总数 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42,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0.8231%;反对 30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44.7495%;弃权 2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274%。
总 表 决情 况:同 意 78,412,551 股,占 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 权股 份总数 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9,7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0.4814%;反对 30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44.6901%;弃权 3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285%。
总 表 决情 况:同 意 77,837,851 股,占 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 权股 份总数 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43,4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1.0311%;反对 30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44.6901%;弃权 2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788%。
关联股东汪长华、孙海龙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总 表 决情 况 :同 意 25,119,568 股,占 出席 本 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 权 股 份总数 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29,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48.9362%;反对 30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45.0467%;弃权 4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171%。
关联股东石伟平、汪长华、孙海龙回避表决。
总 表 决情 况 :同 意 25,118,968 股,占 出席 本 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 权 股 份总数 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28,7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48.8471%;反对 30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45.2992%;弃权 3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537%。
关联股东石伟平、汪长华、孙海龙回避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
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