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03 证券简称:乐普医疗 公告编号:2026-036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3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5 月 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现场出席
或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该列打勾的栏目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可以投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公司独立董事将就2025年度工作情况在本次股东会上做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全文请
查阅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披露文件。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在股东会决议公告中
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
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
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
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
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手续;
(3)股东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
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在 2026 年 5 月 12 日 17∶
会办公室,邮编:102200(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注意事项:登记后请拨打电话对所发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与公司董事会办
公室进行确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10-80120734
传真:010-80120776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 37 号 7 号楼,证券部
邮编:102200
邮箱:zqb@lepumedical.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
件三。
五、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网络投票指引》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附件二: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
限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
方式行使表决权:
(说明:在选票栏中“同意”、
“反对”
“弃权”或“回避”任何一栏内划“√”,不
选或多选则该项表决视为弃权。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该列打勾
提案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编码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累积投票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至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结束
注: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附件三: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票”。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回避。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
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
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
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注:非独立董事选举、独立董事选举议案需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对应每一项表决,股东输入
的股数为其投向该候选人的票数。采用累积投票时,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
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权按意愿进行分配投向某一位或几位董事候
选人。
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
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
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
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5:00。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
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
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