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众汽车: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3 03:3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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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920030      证券简称:德众汽车     公告编号:2026-009
            湖南德众汽车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会召
开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湖南德众汽车销
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湖南德众汽车销
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总经理对 2025 年度
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和回顾并编制了《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
披露的公告《湖南德众汽车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告编号:2026-014)。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 2025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
务状况,编制了《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 2026 年经营计划和 2025 年
实际经营数据拟定《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 53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
                           《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 2025 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编制了《2025 年
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湖南德众汽车销售
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6-007)和《湖南德众汽
车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08)。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不进行权益分派的议案》
  一、公司 2025 年度不进行权益分派说明:
  鉴于公司 2025 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公司章程》第一百
六十一条规定的应当现金分红的条件,暂不进行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利润分
配相关政策内容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
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不
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二)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
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三)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
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 60%,且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
  (四)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应当先按照优先股发
行文件的约定向优先股股东分配股息,再按照普通股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
配。股东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
利润,或者违反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要求向优先股股东支付股
息或向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五)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
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后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
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六)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
时,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中
国证监会、北交所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经营情况拟定,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
  (七)若公司为扩大业务规模需增加注册资本,或者有良好投资机会需较
多资金支持,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股票股利的分配方式;
  (八)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
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北交所
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通过后提交股东会批准,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股东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相关事项的,公司应当通过网络投票等方式为中
小股东参与股东会提供便利。
   ……
   二、2025 年度财务状况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5 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289,726.29 元,母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净
利润-5,199,366.34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
为 144,831,801.21 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 140,808,982.06 元。
   三、留存利润的用途
   公司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 144,831,801.21 元,留存利润旨在增强公司持
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为公司长期稳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更好地维护全
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
议,独立董事唐勇先生、蒲卫国先生及张铁刚先生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唐勇先生、张铁钢先生、高万平先生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同意报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状况进行了审
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在北京
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湖南德众汽车销售服务股份
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6-011)。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
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6-012)。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内部控制的合理性及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编制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湖南德众汽车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6-013)。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 2025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
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
规定,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就 2025
年度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
《湖南德众汽车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5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
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5)。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
司独立董事就 2025 年度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汇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车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唐勇)》(公告编号:
告(蒲卫国)》
      (公告编号:2026-017),
                     《湖南德众汽车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湖南
德众汽车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以下简称“《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
度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编制了履职情况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车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公告编
号:2026-019)。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5 年
度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湖南德众汽车销售服
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公告编号:2026-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规则》
                          《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
细则》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
责情况做了总结汇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湖南德众汽车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公告编号:2026-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湖
南德众汽车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
况汇总表的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关于<湖南德众汽车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6-022)。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湖南德众汽车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
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
平台(www.bse.cn)披露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湖南
德众汽车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
见>》(公告编号:2026-023)。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
的《湖南德众汽车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公告编号:2026-024)。
  董事会成员为本议案利益相关方,全部涉及回避表决。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回避
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方案》
  依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
制定了公司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湖南德众汽
车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告编号:2026-
  董事会成员为本议案利益相关方,全部涉及回避表决。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回避
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保障公司资金流动性、安全性的前提下,
公司拟合理利用不超过 5,0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湖南德众汽车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南德众汽车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6-01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湖南德众汽车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
    《湖南德众汽车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
会议决议》
  (三)
    《湖南德众汽车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第六次会议决议》
            湖南德众汽车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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