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212________证券简称:智新电子________公告编号:2025-006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发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议案内容及表决均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
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6 人。
董事李良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议案》
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 2025 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向公司董事会作《2025 年
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北京证
券交易所制定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
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认真执行股东会的各项
决议,高效推动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公
司科学决策、规范运作,编制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张松旺、常成分别就其 2025 年度履职工作进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松旺)》和《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常
成)》
。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 2025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财务报表数据及审计报告,
公司财务部编制了《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
关要求,结合 2026 年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及经营目标,公司财务部编制了《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 2025 年度
的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5 年年度报告》和《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
《2025 年年度报告》和《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 2025 年度财务
状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
《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的议案》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及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自评,并编制了《2025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出具了《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
案》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年报工作指引的要求,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
计,并出具了《关于对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
《关于对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
专项说明》。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年度审计费用。
公司拟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6 年年度审计、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
《拟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5 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6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预计派发现金红利共
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
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核算的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的股东回报规划和机制,积极回报股东,增强利
润分配政策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董事会制定了《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
《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认
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其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编制了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在任独立董事出具的自查说明,公司董事会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
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请了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
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
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
估,公司董事会出具了《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
《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情况报
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国有公司、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
司章程》、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勤
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全程监督并就相
关监督情况出具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
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修订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情况和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确认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以及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关联人赵庆福、李良伟、孙绍斌、张松旺、常成、宋艳艳回避表决,回避
事由:涉及董事薪酬,关联董事赵庆福、李良伟、孙绍斌、张松旺、常成、宋
艳艳回避表决。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
全部回避表决。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和 2026 年度薪酬
方案的议案》
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以及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涉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关联高级管理人员李良伟、孙绍斌回避表
决;赵庆福与李良伟为一致行动人,赵庆福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充分盘活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
回报,在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并在确保营运资金需求
和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授权公司在董事会批准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使用额度不
超过 5,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理
财的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即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董事会决议有效期,
则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 2026 年 05 月 15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
《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暨书面审核意见。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