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独
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的有关规定。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相关说明及审核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于会前获得并认真审阅了议案内容,在保证所获得的资料真实、准
确、完整的基础上,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的原则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分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从保障公司的持
续发展和后续资金需求的角度来看,该方案是客观、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和长远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
的长期利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议
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 2025 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属于正
常的经营行为,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交易总金额未超出预计总金额,对
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未产生重大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
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了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
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子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预计的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
易的事项并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
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制定的,相关审议、表决程序合法
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同意该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
认真阅读了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及
《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现发表意
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况。同时,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为本公司的股东、股
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本公司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
提供担保的情况。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卢绍锋、向锐、任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