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
发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6 年 4 月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
公司制定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及 2026 年中期分红
规划,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盈利状况,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
司的中远期发展规划,可增加公司现金分红频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
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制定的相关方案与规划,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监管要求和管理办法,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
行为,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所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信息
与实际情况一致,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编制的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资产核销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并结合实际业
务情况及行业市场变化等影响因素进行预计,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
政策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上述事项已经事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事项,,并同意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我们通过对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的了解,认为评价报告客
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真实情况。报告期内,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整有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
进行,公司运作中的各项风险基本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内部控制体系总体上符合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较为客观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相关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编制的《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计划在满足日常经营、研发等资金需求并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
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充分发挥闲置资金使用效益、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该事项及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复合相关法律法规
与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
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并同意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本次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之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是为确保
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健发展,并结合目前业务情况进行的预计,符合公
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支持子公司的运营发
展,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本次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
交给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本次拟新增的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基于日常业务开展实际情况,
在公平、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将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
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已事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我们一
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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