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82 证券简称:S 佳通 公告编号:临 2026-007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2025 年前三季度已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8
元(含税),本次拟再向全体股东按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9 元(含
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
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
(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母公司)2025年实现税后利润158,909,618.16元,
公司母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00%,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规定,2025年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加上2025年期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74,392,436.90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含税)。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总 股 本 340,000,000 股 , 以 此 计 算 合 计 拟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现金红利193,800,000.00元(含税),累计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的比例98.33%。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
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
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
分配利润为正值的,应当披露以下指标并说明公司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
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93,800,000.00 309,400,000.00 91,80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97,086,606.49 174,292,308.28 182,995,822.98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174,392,436.9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A) 595,000,00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B)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C) 184,791,579.2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
总额(元)(D=A+B)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
否
总额(D)是否低于 5000 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E=D/C) 321.98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 30% 否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
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 否
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分红总额 193,800,000.00 元(包含中期利润分配),占
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98.33%,接近 100%;占期末母公司报表中未
分配利润的 111.13%,达到 50%以上。本次利润分配的基础系经营所取得的利润
及从下属子公司处取得的现金分红款,母公司除了日常管理运营资金需求外没有
其他大额资金需求并且母公司本身也没有贷款,本次利润分配不会影响母公司的
日常运营及偿债能力。公司下属主要控股子公司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自身经营
和资金情况良好,无需母公司向其进行财务资助等资金上的支持。公司过去十二
个月内没有使用过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未来十二个月也没有计划使用募集资
金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日常运营需求、生产经营状况、未
来发展资金需求、经营现金流,也考虑了增加现金分红频次,稳定投资者分红预
期等因素,本次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造成影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 9 票赞成、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
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股东利益、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
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