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8 证券简称:贝达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8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2025 年修订)》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的情形。
一、审议程序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现将《2025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 305,329,161.27 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 851,246,659.49 元。根据
利润分配以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当年实现的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305,329,161.27 元 , 加 上 以 前 年 度 未 分 配 利 润
盈余公积金 929,726.85 元,期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 2,845,349,938.33 元。
基于公司 2025 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为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
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总股本 420,733,84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 63,110,076.45 元,占 2025 年度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例为 20.67%;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
原则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
(税前)
回购注销总额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研发投入 573,500,227.13 717,177,794.79 1,002,050,474.27
营业收入 3,609,338,576.55 2,891,950,112.03 2,456,196,486.62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
累计未分配利润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累计未分配利润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
是
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平均净利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 217,949,701.50
注销总额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研发投入总额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 25.60%
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 否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情形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说明
公司 2023、2024、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人民币 217,949,701.50 元,
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公司 2023、2024、2025 年度累计研
发投入金额为人民币 2,292,728,496.19 元,占该三个会计年度累计营业收入的比
例为 25.60%,满足“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超过
综上所述,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利水平、未来资金需求及行业特点等因素,同时兼顾对公司股东的合理回报和公
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
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
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五、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