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67 证券简称:纳百川 公告编号:2026-016
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不送红股。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 审议程序
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
二、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分配基准:2025 年度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6,649,716.85 元,母公司 2025 年度实现
净利润为 69,749,811.29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2025 年度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共
计 6,974,981.13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90,908,819.61 元,减去报告期内实施
的权益分派 0 元,2025 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380,583,555.33 元,母公司报
表未分配利润为 227,805,241.29 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数孰低的
原则,2025 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227,805,241.29 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
总股本 111,669,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
预计本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 11,166,960.00 元,占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的 11.55%。
若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
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依照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利润分配
的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1,166,96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不适用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53,269,869.20 不适用 不适用
营业收入(元) 1,780,228,716.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11,166,960.00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2.99%
业收入的比例(%)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否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上市,上市时间未满三年,不适用《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情形。以上“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数据为 2025 年度的数据。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
规划。
公司当前经营情况良好、现金流充裕,实施本次利润分配不会导致公司流动
资金短缺或影响正常经营活动,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
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