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03 证券简称:乐普医疗 公告编号:2026-024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一)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分配基准为 2025 年度。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2025 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62,006,332.53 元,母公司实
现净利润 974,970,836.45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 2025
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公积金 97,497,083.65 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
利润为 877,473,752.81 元。
公司拟以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每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按公司总股本 1,843,424,716 股进行测算,现金分红总
金额暂为 300,017,372.52 元(含税)。
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5 年 9 月 22 日)登记的总股
本 1,880,611,786 股扣减已回购股份 37,215,700 股后的股本 1,843,396,086 股为基数,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派 1.6275 元 人 民 币 现 金 ( 含 税 ), 合 计 派 发 中 期 现 金 红 利
年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暂为 600,030,085.52 元。
综上,2025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金额合计 600,030,085.52 元,占本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62.37%。
(二)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自本次现金分红
方案披露日至实施该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如股本发生变动,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
基数实施,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6275 元(含税)的分配比例保持不变。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公司不存在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的
情形。
(一)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600,030,085.52 510,620,474.62 612,692,533.39
回购注销总额(元) 608,422,944.0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元) 962,006,332.53 246,937,715.50 1,258,200,337.67
研发投入(元) 1,089,179,093.85 1,165,248,636.87 1,241,657,991.24
营业收入(元) 6,482,731,703.55 6,103,269,105.88 7,979,899,319.74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822,381,461.9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
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①上表中的“本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包括已实施的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金额及本次拟实施的 2025 年
年度利润分配金额;②上表中历年现金分红金额来自公司已披露的(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 2023、2024、2025 年度均进行现金分红,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红金额为 1,723,343,093.53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因此公司
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5 年度
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所处行业特点以及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
等综合因素,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股东回报规划,该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合理。
公司 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
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
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
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16.20 亿元、人民币 15.97 亿元,
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6.59%、6.11%。
四、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