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9 证券简称:联建光电 公告编号:2026-007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8,534,314.71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分配
利润为-4,151,305,638.26 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959,339,975.88 元。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未予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 7.3.8 条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
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
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
鉴于公司2025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负,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
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
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具体情况
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情况
及原因如下: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30,155,273.02 37,615,133.62 40,527,804.59
营业收入(元) 511,818,446.82 665,483,656.24 980,644,169.65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4,151,305,638.26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3,959,339,975.88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0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5.02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 2025 年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202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截至 2025 年期末,公司母公司报表中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负值,不满足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考虑到公司未来发展,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
情况,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
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五、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长期
发展战略的推进。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