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UAL REPORT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鹏声明 :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
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王博 董事 工作原因 陈龙
王丽娜 董事 工作原因 付军胜
岳勇 独立董事 工作原因 姚文英
李克海 董事 工作原因 请假,无被委托人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的计划、经营目标、业绩预测等前瞻性的内容,系公司管理层的初步预测,均不构成本公司对
任何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投资者及相关人士
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信息披露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电力供应业”的披露要
求,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分析了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参阅公司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十一、公司未
来发展的展望 --(三)可能面对的风险和应对措施”相关内容。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 933,333,33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
(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载体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载有公司盖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原件。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原名 :新疆新能源新风投资开发
新风投资、立新能源、股份公司、公司、本公司 指
有限公司)
新疆、自治区 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实
新疆国资委 指
际控制人
原控股股东、新能源集团 指 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原控股股东
能源集团 指 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山东电建第三公司、山东电建 指 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公司股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曾用名
哈密国投 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公
司股东
国有基金 指 新疆国有资本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公司股东
连云港筑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 :井冈山筑
连云港筑力 指
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井冈山和风 指 井冈山和风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哈密清洁能源 指 新疆能源(集团)哈密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北疆公司 指 新疆能源(集团)北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自治区发改委 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金风科技 指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润绿原 指 新疆金润绿原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国网新疆 指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曾用名“国网新疆电力公司”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指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章程 指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会 指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 指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报告期 指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元 指 人民币元(有特殊说明处除外)
A股 指 在中国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装机容量、装机规模 指 电厂所有发电机组额定功率总和
发电机组 指 将其他形式能源转换成电能的发电设备
风力发电机、将风能转换为机械功,机械功带动转子旋转,最
风机 指 终输出交流电的电力设备。风机一般由风轮、发电机、调向
器、塔架、限速安全机构和储能装置等构件组成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即太阳能电池板,其作用是将太阳能转化为电能,送往蓄电池
光伏组件 指
中存储起来,或推动负载工作
并网 指 指发电机组的输电线路与输电网接通,即开始向外输电
调峰 指 根据电力系统用电负荷的变化而调整发电机组发电功率的过程
发出电力在高压侧并网的电站。集中式电站发出的电力直接升
集中式光伏电站、集中式电站 指
压并网,由电网公司统一调度
发出电力在用户侧并网的光伏电站。分布式光伏电站发出的电
分布式光伏电站 指
力主要供用户自发自用,并可实现余量上网
依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
市场化交易 指 办法》,可再生能源电量分为保障收购电量和市场化交易电量
两部分,通过不同的方式进行消纳
上网电量 指 向当地电网公司销售的电量
国家发改委制定的对新建发电项目实行按区域或省平均成本统
上网电价 指 一制定的电价,电网公司向发电企业收购电量时所执行的购电
价格
风机可正常运作,但因电网消纳能力不足、风力发电不稳定、
弃风限电 指
建设工期不匹配等而使得风电机组停止运作的现象
光伏电站可正常运作,但因电网消纳能力不足、光伏发电不稳
弃光限电 指
定、建设工期不匹配等而使得光伏电站停止运作的现象
可再生能源补贴 指 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享受到的电价补贴
瓦特,功率单位,用于度量发电能力 ;
瓦(W)、千瓦(KW)、兆瓦(MW)、吉瓦(GW) 指
千瓦时(kWh) 指 电的能量单位,电力行业常用的能源标准单位,1 度 =1 千瓦时
电的能量单位,电力行业常用的能源标准单位,1000 度 =1000
兆瓦时(MWh) 指
千瓦时 =1 兆瓦时
ANNUAL REPORT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立新能源 股票代码 001258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无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立新能源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Xinjiang Lixin Energy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陈龙
注册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玄武湖路 477 号新疆能源大厦 10 层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830026
变更为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喀什西路 752 号西部绿谷大厦 5 层 ;2025 年 5 月 29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日,公司注册地址由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喀什西路 752 号西部绿谷大厦 5 层变
更为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玄武湖路 477 号新疆能源大厦 10 层。
办公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玄武湖路 477 号新疆能源大厦 10 层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830026
公司网址 无
电子信箱 lixinner@126.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董爽 赵生萍
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 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
联系地址
玄武湖路 477 号新疆能源大厦 10 层 玄武湖路 477 号新疆能源大厦 10 层
电话 0991-3720088 0991-3720088
传真 0991-3921082 0991-3921082
电子信箱 lixinner@126.com lixinner@126.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深圳证券交易所 :http://www.szse.cn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媒体名称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玄武湖路 477 号新疆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能源大厦 10 层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0100076066559G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无
给能源集团 ;2025 年 2 月 18 日,能源集团取得了中登公司出具的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过户的股份性质
为首发前限售股。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 汪明卉、刘红平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营业收入(元) 1,059,926,010.26 970,678,509.71 9.19% 989,768,624.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85,078,526.21 50,182,051.80 69.54% 135,216,252.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596,475,463.94 355,915,716.72 67.59% 503,955,647.26
基本每股收益(元 / 股) 0.09 0.05 80.00% 0.14
稀释每股收益(元 / 股) 0.09 0.05 80.00% 0.1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87% 1.72% 1.15% 4.66%
总资产(元) 18,754,472,278.34 15,290,092,124.15 22.66% 9,632,244,392.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3,043,145,159.93 2,910,877,611.01 4.54% 2,941,559,753.94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
在不确定性
□是 √否
公司报告期内经审计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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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 :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216,785,975.62 279,466,926.41 343,756,671.22 219,916,437.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364,062.16 18,315,771.88 123,775,325.95 -47,648,509.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9,495,904.04 13,710,557.63 123,950,325.87 -50,386,142.19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578,207.05 116,363,239.09 292,030,206.81 150,503,810.99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项目 2025 年金额 2024 年金额 2023 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
-19,849.21 282,600.78 49,398.38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
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
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
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
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
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 767,174.68
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
生的损益
债务重组损益 686,792.46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1,269,061.78 对母公司控制的企业的托管费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
支出
减 :所得税影响额 322,031.32 86,708.09 199,488.1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4,323.71 13,373.94 76,217.56
合计 7,299,688.94 305,669.62 4,954,045.38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
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涉及金额(元) 原因
风力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 20,085,288.93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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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电力供应业的披露要求
公司主要经营风力发电、光伏发电为主的新能源电力的资源开发、投资建设、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咨询等业务,生产
商品为清洁电力能源。截至 2025 年底,立新能源拥有 33 家控股子公司,1 家参股公司 ;已投产运营的风力发电并网装机容
量 2720.50MW、光伏发电并网装机容量 953.50MW、独立储能装机容量 760MW/3040MWh。此外,公司参与“疆电外送”
第三通道新疆侧配套电源项目建设,项目总装机规模 8100MW,公司对应权益装机 1087MW ;已核准在建的独立储能项目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进入“十五五”规划期,我国能源战略的总体基调从单纯的规模扩张,转向推动新能源真正“立得住、靠得牢”,核心
任务是在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框架下,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快构建以清洁能源为主体的新型能源体系,全面迈
向能源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在这一宏观背景下,新疆牢牢把握全国能源资源战略保障基地的功能定位,全面对接“十五五”
新能源发展规划的核心要求,坚持有序开发与高效利用并重,加快推动新能源与现代产业体系的深度融合。通过强化低碳
零碳园区建设,引导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与新能源项目协同布局、集群发展,新疆正逐步构建起以绿色能源
为支撑的现代化产业集群。在消纳端,新疆着力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机制,大力拓展新能源就近消纳模式,
积极推动氢能、油气开发、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绿色算力等高载能产业与新能源深度耦合,同步加快新型储能设
施布局,持续提升电网对高比例新能源的承载能力。目前,新疆已跃升为西北地区首个新能源装机容量突破亿千瓦的省份,
成为我国新能源集约化开发的示范高地。
公司作为自治区以新能源发电为核心主业的地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深刻把握“十五五”时期新能源产业从规模扩张
向质量效益转型的深刻变革,面对新时期的战略机遇与挑战,公司持续夯实发展底盘,系统推进“降本增效”能力建设,
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统筹高质量发展与高速度增长。同时,公司积极探索绿电直连、源网荷储一体化等新兴业态,推动
新能源由单一电力供应向多元化终端能源服务延伸,奋力在“十五五”能源转型中抢占新赛道、培育新动能,切实发挥好
排头兵和主力军作用,为新疆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贡献国企力量。
万千瓦时,同比增长 217%,标志着公司向新型电力系统综合运营商的转型迈出坚实步伐。公司统筹优化建设资源配置,
紧密衔接配套电网规划及接入条件,对在建项目进度实施动态优化管控与精准调度,依法合规推进项目建设。报告期内,
三塘湖 80 万千瓦风储一体化项目、奇台县 30 万千瓦风光同场项目、皮山一期 20 万千瓦 /80 万千瓦时独立储能、和田县 30
万千瓦 /120 万千瓦时独立储能、和田市 10 万千瓦 /40 万千瓦时独立储能项目如期并网。截止目前,公司累计并网装机规模
达到 443.4 万千瓦(含 76 万千瓦 /304 万千瓦时独立储能)。
公司坚持把科技创新作为核心竞争力,积极申建科技创新平台,加快新能源领域核心技术开发、成果孵化和推广应用。
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锐风科技持续加强科技创新孵化及关键成果转化,推动技术落地见效。参与制定由中国电工技术学
会发布的《用户侧储能微网系统接入虚拟电厂运营管控平台数据信息规范》(T/CES 385-2025)团体标准,在自治区总工会
组织的评选中,公司申报的 46 项成果荣获“五小”创新成果奖,自主研发的 5 项创新成果在第七届全国设备管理与技术创
新成果评选中荣获二等奖。此外,公司全年新取得 12 项实用新型专利和 4 项软件著作权,进一步夯实了技术创新根基。
面对限电挑战,公司将保障上网电量、提升上网电价、降低运维成本作为主攻方向,扎实推进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
深化智能运维体系建设,提出调度运行中心与区域维保中心协同运作,推行“无人值守、远程巡检、区域检修”的运维管
理模式。其中,2 个电站在中电联光伏运行指标对标中荣获 5A 级评定、4 个电站在中电联光伏和风电运行指标对标中荣获
面对电力市场政策调整与价格波动,公司及时优化电力营销交易策略,精准把握机制电价新政核心要点,全面分析现
货交易长周期试运行带来的各类影响,统筹推进中长期交易和现货交易,依托电力市场红利最大化度电价值。全年交易电
量突破 10 亿千瓦时,交易价格高于新疆区域电力市场均价,其中绿电交易约 3000 万千瓦时、单独绿证交易近 103 万余张,
为全社会降碳减污、扩绿增长贡献积极力量。
公司通过多元化融资渠道与资本结构优化,构建了适配新能源行业特性的资金管理体系,实现融资渠道拓展与资本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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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优化的双重提升。股权融资方面,成功发行“中信建投 - 立新能源 2025 清洁能源基础设施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碳中
和)”,有效盘活了存量新能源资产,将优质基础设施资产转化为流动性较强的金融产品,为公司回笼资金、拓宽融资渠道、
降低资产负债率提供多元化路径。债权融资方面,公司与多家银行建立了密切合作关系,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较高的授
信额度,同时公司顺利注册绿色债券,为新能源业务发展提供坚实资金保障。
公司依托新能源主业优势,继续深化售电、充电桩等配套业务,稳步推进从单一发电向“发电 + 储能 + 综合服务”的
多元化综合能源服务转型。在电力零售端,公司不断扩大合作伙伴网络,累计签约电力用户 80 家,覆盖加工行业、服务
行业、厂矿等多个行业,年代理售电量达 1.33 亿千瓦时,服务期间无任何电力用户投诉及差评,树立了良好的行业品牌形
象。在充电桩业务方面,自首个充电驿站实现商业化运营以来,先后投资运营 4 个充电驿站,具备慢充、快充、超充充电
能力,可满足 25 辆新能源汽车同时充电需求,全年为乌鲁木齐市新能源车辆提供 29024 车次充电服务。
(二)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电力,专注于将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进行开发并转换为电能。公司电力生产的具体流程如
下:
风力发电的基本原理是将风能通过风机叶轮转化为机械能,再通过发电设备将机械能转化为电能。电能随后经过升压
站升压输送至电网,最终通过电网输电线路传输至用电终端。
光伏发电的基本原理是利用半导体界面的光生伏特效应,将太阳能通过太阳能电池板转化为直流电,再通过逆变器转
换为交流电。交流电随后经过升压站升压,最终通过电网输电线路传输至用电终端。
储能电站的工作原理是通过储能设备将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产生的电能存储起来。当可再生能源发电不足时,储能设
备可将存储的电能释放,补充发电能力,确保电力供应的稳定性。
(三)经营模式
公司项目前期开发主要流程包括资源获取与评估、预启动、项目立项及建设审批(含投资决策),具体流程如下 :
(1)
资源获取与评估。市场营销部筛选项目资源,根据公司主业范畴和发展定位编制预启动申请,经公司审批同意后,向政府
部门申报。(2)项目立项。项目取得相关批复后,市场营销部申请正式立项,提交公司审议通过后,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
审议决策程序。(3)建设审批。项目取得核准(备案)批复后,工程管理部提交建设申请(包括建设筹备情况、效益指标
测算、技术路线、建设时序、资金筹措、风险预判及保障措施等),经公司审核同意后开工建设。
(1)采购模式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采购管理体系,覆盖资源开发、投资建设、生产运营、筹融资及人力资源等业务条线。采购内容包
括建筑安装等施工类采购、设备材料等物资类采购、智力咨询等服务类采购。采购方式涵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
谈判、询价、零星采购及单一来源采购等,其中“公开招标 + 集中采购”为主要方式,有效实现了采购行为的规范化、成
本优化及质量保障。
(2)生产模式
公司通过风力发电机和光伏电池板将风能、太阳能转化为电能,经输、变、配电设备并入公用电网,完成清洁电力能
源的生产。根据自然资源变化、用电负荷波动、设备检修计划及电力供需平衡性等因素,科学调度生产任务、优化电力交
易策略,实现“度电必争、千瓦不让”,最大化度电价值,确保项目投资收益稳定。
(3)销售模式
根据国家发改委《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公司上网电量包括保障性收购电量和市场交易电量。保
障性收购电量按照国家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机制确定,由电力市场相关成员承担收购义务 ;市场交易电量通过市场化方式
定价,由售电企业和电力用户等共同承担收购责任。公司电场(站)根据接入电网要求参与市场化交易,未参与市场化交
易的电场(站)则按核准电价或购售电合同约定电价结算电费。
(4)项目运维模式
公司结合多年运维经验,制定了标准化作业流程和安全、运行、检修规程,建立了完整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根据电
场(站)的地理位置和技术特点,采用“集控中心 + 自主运维”“集控中心 + 委托运维”“集控中心 + 无人值守”等多样化运
维模式,兼顾运维效率与成本控制,确保电场(站)稳定高效运行。
(四)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产品为电力,所属行业为电力生产行业中的风力发电和太阳能发电。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未
发生变化。
公司专注于风能、太阳能、独立储能的开发、投资与运营,主营业务涵盖陆上风电、光伏发电和独立储能业务。同时,
重点推进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大型风、光基地建设,深化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积极布局新型储能,并投资
与新能源高度关联、具有协同效应的相关产业,逐步形成风电、太阳能、储能及战略投资相互支撑、协同发展的多元化格
局。
主要生产经营信息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总装机容量(万千瓦) 443.40 223.4
新投产机组的装机容量(万千瓦) 220 69.4
核准项目的计划装机容量(万千瓦) 60 160
在建项目的计划装机容量(万千瓦) 60 160
发电量(亿千瓦时) 33.21 26.7
上网电量或售电量(亿千瓦时) 32.25 25.94
平均上网电价或售电价(元 / 千瓦时,含税) 0.3229 0.37
发电厂平均用电率(%) 4.37% 3.39%
发电厂利用小时数(小时) 1,414 1,696
注 :以上数据中均包含 76 万千瓦 /304 万千瓦时的独立储能。
公司售电业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下属子公司新疆新能源新风售电有限公司作为新疆电力交易中心第一批核准的售电公司,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国
家电改 9 号文的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开展工作,专注于发挥市场主体中发、用两侧的连接桥梁作用,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新疆
新型电力市场建设贡献力量。2025 年度新疆新能源新风售电有限公司代理用户电量 1.33 亿千瓦时。
相关数据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涉及到新能源发电业务
截至 2025 年底,公司已投产运营的风力发电并网装机容量 2720.50MW、光伏发电并网装机容量 953.50MW、独立储能
装机容量 760MW/3040MWh。此外,公司参与“疆电外送”第三通道新疆侧配套电源项目建设,项目总装机规模 8100MW,
公司对应权益装机 1087MW ;已核准在建的独立储能项目 600MW/2400MWh。未来,公司将积极探索绿电直连、绿算等新
兴业态,推动新能源由单一电力供应向多元化终端能源应用延伸,推动公司从“规模增长”向“价值创造”转型,致力于打
造成为全国一流的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服务企业。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电力供应业的披露要求
(一)全国新能源整体发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底,全国可再生能源装机总量达 23.4 亿千瓦,同比增长 24%,约占全国电力总装机的 60%,其中,风电
装机 6.4 亿千瓦,太阳能发电装机 12 亿千瓦,合计 18.4 亿千瓦,占比达到 47.3%。2025 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新增装机
新增装机分布看,“三北”地区占全国新增装机的 79%。
截至 2025 年底,全国已建成投运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 1.36 亿千瓦 /3.51 亿千瓦时,与“十三五”末相比增长超 40
ANNUAL REPORT
倍,实现跨越式发展。平均储能时长 2.58 小时,相较于 2024 年底增加 0.30 小时。2025 年全国新型储能等效利用小时数达
瓦时,同比增长 40%,全国光伏发电利用率 95%。
(二)自治区新能源整体发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底,新疆已建成 6 个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新能源装机达 1.69 亿千瓦,占全疆总装机容量的 64%,绿色
电源占比持续提升,为疆电稳定外送、全国低碳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自 2010 年启动电力外送以来,疆电外送实现跨越式发展,覆盖范围从最初 7 个省区市拓展至 22 个省区市,外送电量从
成“内供七环网、外送五通道”主网架格局,疆电外送能力达到 3300 万千瓦,为大规模、稳定化跨区域送电筑牢根基。目
前在运的 5 条外送通道中,特高压直流通道担当主力。
(三)行业重要政策
(1)新能源行业发展
国家能源局于 2025 年 2 月 27 日印发《关于印发〈2025 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能发规划〔2025〕16 号),
文件旨在指导完成“十四五”收官,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2025 年全国发电总装机达到 36 亿千瓦以上,新增新能源装机
持合理水平。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
号),旨在探索新能源就近消纳新模式,满足企业绿色用能需求。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发布《关于印发〈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 年)〉的通
知》 (发改能源〔2025〕1144 号),提出 2025 至 2027 年,全国新型储能新增装机超过 1 亿千瓦,到 2027 年底总装机达到 1.8
亿千瓦以上,带动直接投资约 2500 亿元。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印发《关于促进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5〕1710 号),
旨在加快建设主配微协同的新型电网平台,支撑新型电力系统。明确到 2030 年,新型电网平台初步建成,“西电东送”规
模超 4.2 亿千瓦,支撑分布式新能源达 9 亿千瓦、充电设施超 4000 万台 ;到 2035 年实现各级电网充分协同。
(2)电力市场改革与运行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于 2025 年 1 月 27 日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发改价格〔2025〕136 号),推动风电、太阳能发电等上网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同时,创新
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于 2025 年 4 月 3 日印发《关于印发〈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的通知》(发改能源规〔2025〕
一电力市场三大顶层设计。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能源局综合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印发《关于全面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改
办体改〔2025〕394 号),要求全面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湖北于 2025 年 6 月底前、浙江于 2025 年底前转入正式运行 ;
安徽、陕西力争 2026 年 6 月底前转入正式运行。2025 年底前,福建、四川、新疆等 15 个地区需启动连续结算试运行 ;南
方区域启动连续结算试运行,京津冀启动模拟试运行。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于 2025 年 9 月 2 日发布《关于印发〈电力现货连续运行地区市场建设指引〉的通知》(发改能源
〔2025〕1171 号),文件聚焦省间衔接与机制优化,提出一是多品种一体化,二是主体同台竞争,三是完善干预机制 ;同时
要求优化现货交易机制,完善辅助服务市场,提升运营透明度,加快构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
(3)新能源消纳与调控
国家发展改革委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印发《关于 2025 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能源
〔2025〕669 号),指出在电解铝行业基础上增设钢铁、水泥、多晶硅行业和国家枢纽节点新建数据中心绿色电力消费比例 ;
可再生能源消纳权重则以本省级行政区域实际消纳的物理电量为主、以省级绿证账户购买省外的绿证为辅,其消纳责任权
重应在当年完成,不再转移至 2026 年。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发布《关于完善价格机制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的通知》 (发改价格〔2025〕
国家能源局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发布《关于印发 2024 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结果的通知》(国能发新
能〔2025〕92 号)。2024 年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实际完成 35.2%,同比提高 3.2 个百分点。西藏免于考核、
新疆只监测。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发布《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的指导意见》 (发改能源〔2025〕1360 号),
针对新能源消纳压力,提出系统性解决方案。到 2030 年建立协同高效的多层次消纳调控体系,满足年均新增 2 亿千瓦以上
新能源消纳需求 ;到 2035 年建成适配高比例新能源的新型电力系统。
(4)绿证与碳市场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于 2025 年 3 月 6 日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市场
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发改能源〔2025〕262 号),提出以构建强制消费与自愿消费相结合的机制为核心,推动绿证市场高
质量发展 ;且明确目标到 2027 年,绿证市场制度体系基本完善 ;到 2030 年,绿证市场高质量发展,绿色电力消费需求快
速增长。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发布《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提出加
快建设全国统一碳市场。到 2027 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基本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 ;到 2030 年,基本建成以配
额总量控制为基础、免费和有偿分配相结合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形成与国际接轨的自愿减排交易市场。
国家能源局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印发《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明确了
核发、划转、核销、衔接的关键规则,同时建立异议处理机制和数据监管体系,确保权责清晰、数据可溯。
新疆发改委于 2025 年 1 月 23 日发布《新疆独立储能容量租赁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旨在规范独立
储能容量租赁,促进新能源消纳。并明确准入条件、交易与执行、租赁期原则、权益与限制。
新疆电力交易中心于 2025 年 2 月发布细则《新疆电力交易实施细则 3.0(征求意见稿)》,重点修订绿电交易规则。初
期优先组织无补贴或补贴到期的风电、光伏企业 ;逐步推进享受补贴的项目参与,其高于煤电基准价的溢价收益需等额冲
抵补贴,若放弃全部后续补贴则交易收益归企业所有。分布式发电可由聚合商代理,以发电企业身份参与批发市场。售电
公司可提供绿电零售套餐。集中交易的绿电环境价值偏差补偿比例暂按 25% 执行。
新疆发改委于 2025 年 3 月 22 日印发《关于印发〈自治区 2025 年能源工作要点〉的通知》,明确年度发电装机超 2.4 亿
千瓦,新增新能源装机 5000 万千瓦,风光发电量占比提至 25% 左右,能源投资增速 10% 以上。推动“疆电外送”三通
道年底建成、四通道核准,争取外送新能源比例超 50% ;加快十大风区及 21 个县市光伏治沙项目建设,年内建成光热 90
万千瓦 ;提升系统调节能力,推进煤电灵活性改造和抽水蓄能建设 ;深化体制改革,推动新能源全面参与市场交易。
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印发《关于印发〈新疆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实施细则〉的通知》,提出实
时调峰交易采用单段报价方式,单位为元 / 千瓦时。报价下限为 0 元 / 千瓦时,报价上限为 0.262 元 / 千瓦时。新能源场站配
建储能优先消纳新能源自身发电量,原则上不参与实时调峰交易。明确因电力保供和电力系统安全等原因,相应充电电量
补偿价格及各服务提供方申报调频里程价格的最小单位、申报价格上限、申报调频容量的最小单位。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深耕资源高地,占据开发先机。
公司目前运营的风电场和光伏电站主要位于新疆,区位优势显著。新疆作为国家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明确重点推进
的大型清洁能源基地,风能、太阳能资源富集程度位居全国前列。风能资源方面,新疆全境被列为全国Ⅰ类、Ⅲ类风能资
源区,十大风区——包括达坂城、阿拉山口、塔城老风口、额尔齐斯河谷、小草湖、哈密三塘湖——淖毛湖、哈密东南部、
十三间房、罗布泊、准东等——风功率密度高、有效发电小时数长,非常适宜大型并网风电项目的规模化开发。太阳能资
源方面,新疆全年日照小时数在 2,550 至 3,500 小时之间,年辐射照度总量仅次于西藏,且全疆均属Ⅰ类、Ⅱ类太阳能资源
区。更关键的是,新疆拥有广袤的戈壁、沙漠和荒漠等未利用土地资源,为“沙戈荒”大型风光电基地及多能互补项目的
集约化开发提供了天然优越的物理空间。公司扎根于此,在资源获取和规模化开发方面占据得天独厚的先发优势。
ANNUAL REPORT
(二)锚定外送通道,消纳保障坚实。
新疆已建成投运哈密南—郑州、准东—皖南、哈密—重庆三回 ±800 千伏特高压直流工程,形成坚强的“西电东送”网
架。其中,“疆电外送”第三通道(哈密送重庆)已于 2025 年全容量建成投运,配套新能源装机达 1,020 万千瓦 ;第四通
道(若羌至四川 / 重庆)配套电源已全面开工建设,规划配套新能源不低于 1,250 万千瓦。与此同时,南疆若羌—羚羊(青
海花土沟东)750 千伏交流联网工程已全面复工,区域电网网架持续优化,为南疆环塔里木千万千瓦级清洁能源基地的开
发外送奠定了坚实基础。2025 年新疆外送电量达 1412.99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11.5%,突破 1400 亿千瓦时大关,实现连续
六年外送电量超千亿千瓦时。其中,新能源外送电量达 443.82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13.03%,占外送总电量比重达 31.41%,
绿色能源输送规模持续扩大。公司深度布局“疆电外送”核心通道,已投运项目包括 549.5MW“天中直流”配套外送风光
电项目、300MW“吉泉直流”配套外送光伏项目。此外,公司通过参股子公司新疆华电天山发电有限公司参与“疆电外送”
第三通道配套电源的建设及运营。
(三)依托省级平台,赋能协同发展。
公司控股股东新疆能源集团是新疆能源产业发展的主力军,也是推动“十大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骨干企业。集团
已形成煤炭、油气、矿产资源、清洁能源电力生产与供应、能源服务及主业配套等多元产业协同发展的格局,综合实力雄
厚。作为集团旗下唯一的能源电力上市平台,在资源整合、项目获取、资金融通等方面持续获得有力支撑。为切实解决同
业竞争问题,集团已就旗下与立新能源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 335 万千瓦新能源发电项目出具《避免同业竞争的函》,承诺在
未来五年内通过资产重组、股权置换、业务调整等市场化方式,以公允价格将相关业务注入上市公司。目前,涉及同业竞
争的项目已委托公司运营管理,体现了集团对公司发展的坚定支持与信心,也为公司未来装机规模的跨越式增长奠定了坚
实基础。
(四)深耕专业赛道,运营积淀深厚。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可再生能源发电主业,形成了覆盖“前期开发—工程建设—智能运维”的全链条专业能力。
经过十余年深耕细作,公司打造了高效、专业的核心管理与生产技术团队,在复杂地理气候环境下积累了丰富的项目投资、
建设与运营管理经验,成本管控能力和安全运营位于行业领先水平。公司在市场开拓、项目备案、工程造价、施工管理、
运营维护等关键环节构建了成熟完备的管理体系,能够高效、安全地推动项目实施。运营期间,各电场(站)持续保持安
全稳定运行,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零伤亡”,发电效率和设备可用率稳步提升,经济效益持续向好。
(五)创新管理模式,构建高效生态。
公司突破传统运维模式,创新构建“管理 + 监督 + 控制”的轻资产高效运营体系。依托长期的项目开发实践、方案优
化、设备选型及电场大数据分析,公司建立了一整套标准化技术规范与管理流程,引导合格供应商体系化参与工程建设、
生产运维及质量安全管控。该模式不仅保障了项目的高标准建设与高质量交付,又通过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与产业
链优质伙伴形成长期稳定、互信共赢的合作生态,显著提升整体运营效率和精细化管理水平。
(六)人才梯队完善,发展后劲充足。
公司坚持专业化与年轻化团队建设方向,汇聚了一批具备多学科背景与丰富实战经验的新能源专业人才。通过岗位轮
换、专项培训、以赛促培、一线历练等多元化培养模式,持续提升员工对新技术、新业态的快速响应能力,着力打造高水
平复合型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为项目高效建设与安全运营提供坚实支撑。同时,公司不断创新人才引进机制,拓宽
引才渠道,积极吸纳优秀高校毕业生和行业专业人才,持续优化人才梯队结构,激发团队内生动力,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注
入持久动能。
(七)储备项目充沛,资本通道畅通。
截至 2025 年末,公司已核准的在建独立储能项目装机规模达 600MW/2400MWh。公司持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重点跟
进“疆电外送”优质项目,在加快新能源项目开发和建设的同时,积极拓展新型储能、源网荷储等多产业融合应用新场景,
进一步夯实可持续发展基础。此外,公司信用记录优良、银企合作稳定,资金保障能力较强。近年来凭借优质信用资质,
与各类金融机构保持长期稳定合作关系。2025 年,公司成功发行“中信建投—立新能源 2025 清洁能源基础设施绿色资产
支持专项计划(碳中和)”,募集资金 12.26 亿元,为西北地区国有企业首单清洁能源类 REITs,区属国企首单类 REITs 项目,
开创了疆内企业权益融资新路径,为可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四、主营业务分析
参见“第三节、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 :元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 1,059,926,010.26 100% 970,678,509.71 100% 9.19%
分行业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961,020,431.65 90.67% 958,385,336.67 98.73% 0.27%
购售电服务及其他 98,905,578.61 9.33% 12,293,173.04 1.27% 704.56%
分产品
风力发电 574,128,382.96 54.17% 535,762,594.31 55.19% 7.16%
光伏发电 386,892,048.69 36.50% 422,622,742.36 43.54% -8.45%
购售电服务及其他 98,905,578.61 9.33% 12,293,173.04 1.27% 704.56%
分地区
西北地区销售 1,059,926,010.26 100.00% 970,678,509.71 100.00% 9.19%
分销售模式
直销 1,059,926,010.26 100.00% 970,678,509.71 100.00% 9.19%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 10% 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电力供应业的披露要求
单位 :元
营业收入比 营业成本比 毛利率比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上年同期增减 上年同期增减 上年同期增减
分产品
风力发电 574,128,382.96 262,305,756.08 54.31% 7.16% 6.51% 0.28%
光伏发电 386,892,048.69 250,695,701.89 35.20% -8.45% 2.34% -6.83%
分地区
西北地区销售 961,020,431.65 513,001,457.97 46.62% 0.27% 4.43% -2.12%
分销售模式
直销 961,020,431.65 513,001,457.97 46.62% 0.27% 4.43% -2.12%
相关财务指标发生较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行业分类 项目 单位 2025 年 2024 年 同比增减
销售量 万千瓦时 322,451.72 259,356.03 24.33%
发电业
生产量 万千瓦时 332,105.94 266,956.39 24.40%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 30% 以上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产品分类
单位 :元
产品分类 项目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风力发电 折旧 206,032,679.08 38.00% 195,188,598.66 39.37% 5.56%
风力发电 人工 9,703,436.21 1.79% 6,189,290.66 1.25% 56.78%
风力发电 运行维护费 16,853,106.47 3.11% 19,692,863.17 3.97% -14.42%
风力发电 其他 29,716,534.32 5.48% 25,194,657.33 5.08% 17.95%
光伏发电 折旧 202,942,918.69 37.43% 192,035,031.59 38.73% 5.68%
光伏发电 人工 13,004,803.47 2.40% 18,015,303.82 3.63% -27.81%
光伏发电 运行维护费 4,386,532.81 0.81% 5,529,871.83 1.12% -20.68%
光伏发电 其他 30,361,446.92 5.60% 29,394,880.96 5.93% 3.29%
购售电服务及其他 材料、人工等 29,206,672.44 5.39% 4,530,674.74 0.91% 544.64%
说明
营业成本中“风力发电 - 人工”和“光伏发电 - 人工”变动原因是 :采取区域化管理,人员进行了调整 ;
“购售电服务
及其他”变动原因 :包含储能、售电、绿证等业务,本期储能项目投产。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①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新设 / 注销主体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设立时间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和田市立新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和田地区 和田地区 电力供应业 2025-4-25 51.00 新设
民丰县立新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和田地区 和田地区 电力供应业 2025-4-24 51.00 新设
伊犁哈萨克 伊犁哈萨克
奎屯市立新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电力供应业 2025-4-23 100.00 新设
自治州 自治州
和田县立新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和田地区 和田地区 电力供应业 2025-1-6 51.00 新设
皮山县立新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和田地区 和田地区 电力供应业 2025-1-20 51.00 新设
新疆立新泽源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 乌鲁木齐市 投资与资产管理 2025-8-13 100.00 新设
新疆新能源(集团)哈密新风有限公司 哈密市 哈密市 风力发电 2013-1-15 70.00 注销
哈巴河县新风发电有限公司 哈巴河县 哈巴河县 风力发电 2013-6-26 100.00 注销
富蕴新光发电有限公司 富蕴县 富蕴县 太阳能发电 2015-8-19 100.00 注销
阿勒泰新风发电有限公司 阿勒泰市 阿勒泰市 风力发电 2015-8-25 100.00 注销
②其他
报告期内,本公司以全资子公司哈密新风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持有并运营的哈密风电基地二期烟
墩第七风电场 A 区 200MW 风电项目作为底层资产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了“中信建投 - 立新能源 2025 清洁能源基础设施
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碳中和)”即类 REITs 项目。根据类 REITs 发行方案设计,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管理
人发起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简称“专项计划”),本公司新设成立子公司新疆立新泽源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SPV 公司”),立新能源将持有的 SPV 公司的 100.00% 股权以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予管理人(代表专项计划),在管
理人(代表专项计划)成为 SPV 股东后,立新能源以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将持有的项目公司 100.00% 股权转让给 SPV 公
司。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拥有对专项计划的控制权,将专项计划纳入合并范围,同时将专项计划外部投资人投资份额
确认为少数股东权益。
相关结构化主体本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
产品名称 期末所有者权益(元) 本期净利润(元)
中信建投 - 立新能源 2025 清洁能源基础设施绿色资产支持专项
计划(碳中和)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1,053,030,190.85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99.35%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21%
公司前 5 大客户资料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合计 -- 1,053,030,190.85 99.35%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关联方,关联关系详见第八节 - 十三 -1。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1,925,245,518.92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62.98%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0.57%
公司前 5 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合计 -- 1,925,245,518.92 62.98%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关联方,关联关系详见第八节 - 十三 -4。
报告期内公司贸易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超过 10%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管理费用 41,939,300.29 32,534,993.07 28.91%
财务费用 200,840,303.19 190,912,737.09 5.20%
研发费用 6,964,726.93 6,478,754.53 7.50%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项目目的 项目进展 拟达到的目标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应 用 服 务 器 部 署 ;2. 完 成 舱 项,评估准确率达到80% ;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实现目
顶式测风激光雷达安装调试 ; 2.构建整机高阶诊断模型1 标风电场风电装备重大共性
解决风电机组大型化
架载荷仿真算法、塔架高阶诊 3.开发一套塔架寿命在线监 ≤ 20% ;装备运行性能预测
带来的机组健康监测
断模型及寿命预测系统开发、 测系统,实现塔架寿命监 准确率≥ 70% ;风电装备数
整机运行稳定性诊断 与保护等行业痛点问
偏航矫正技术研究 ;4. 完成风 测、数据分析在线可视化 字孪生系统稳定性≥ 90% ;
及控制系统研究 题,降低目标风电场
电机组塔架监测系统及偏航矫 功 能 ;4.研 制 最 优 偏 航 矫 风电场维护维修成本降低
综合运维成本,提升
正技术的部署、调试工作,当 正策略算法1项,消除静态 20% 以上 ;单机可利用率提
发电量及经济效益
前处于效果评估及数据验证阶 偏航偏差,实现更快更精 高 3% 以上 ;单机故障率降
段 ;5. 申请发明专利 4 项、实 准的动态对风5.申请发明 低 40% 以 上 ;目 标 风 电 场
用 新 型 专 利 4 项、 软 著 1 项、 专利4项、实用新型专利4 发电量及经济效益双提升。
论文 5 篇。 项、软著1项、论文5篇。
以磷酸铁锂电池电芯
级全寿命周期运行及 开发储能电池海量数据
及运维系统”功能开发及数
维护技术为研究对象, 监测及储能电站智慧运
据 采 集、 整 理 ;2. 完 成“ 电
结合目标场站储能系 维 技 术, 构 建 储 能 电 站 基于电池状态评估与寿命预
芯不一致性诊断”、“高精度
统具体情况、新能源 电池诊断及运维系统,具 测的智能运维技术研究,能
SOH 估算”及“电池剩余寿
电力系统特性,对电 体 实 现 :1. 储 能 PCS、 够有效控制目标场站储能系
命预测”相关算法模型的开
磷酸铁锂电池电芯级 化学储能技术的关键 BMS、 电 芯 等 设 备 数 据 统电池性能衰减和故障发
发、 搭 建 和 训 练 工 作 ;3. 完
全寿命周期运行及维 特性及影响因素进行 全 量 监 控 ;2.SOH 估 算 误 生,能够显著提升储能电站
成“储能电站电池诊断及运
护关键技术研究 深入分析和确定。构 差 ≤ 5% ;3. 电 芯 不 一 致 的 运 行 效 率、 降 低 维 护 成
维系统”现场部署,接入全
建储能电池海量数据 性诊断模型异常检出率 本,延长电池使用寿命,降
站 BMS 电 池 数 据, 完 成 功
监测技术平台,深入 ≥ 90% ;4. 电 池 寿 命 预 测 低安全风险,进而提升储能
能 调 试 及 测 试 ;4. 申 请 发 明
研究如何通过实时数 模 型 准 确 率 ≥ 90% ;5. 申 系统经济效益。
专 利 2 项、 软 著 2 项、 论 文 2
据 监 测 与 智 能 分 析, 请 发 明 专 利 2 项、 软 著 2
篇 ;5. 完 成 项 目 验 收、 结 题
降低储能系统的运维 项、论文 2 篇。
工作。
风险和成本。
以目标场站构网型储
监测及分析预警系统开发 ; 1. 提取锂电池热失控共性
能 系 统 建 设 为 背 景,
基于 BMS 采集的电芯 基于储能电站电芯级数据监
度、绝缘、气体、烟雾浓度 热失控值 - 率 - 模三级预警
级、簇级和环境等相 测及分析预警系统技术研
等多维信号监测功能开发 ; 模型,在预警服务器完成
关数据进行数据,探 究,提高对目标场站储能系
储能电站电芯级数据 3. 完 成 短 期 报 警 算 法(9 类 算法部署,短期报警(报
明电池热失控现象与 统电池失控风险的预警能
监测及分析预警系统 算法)、长期预警算法(8 类 警提前时间≥ 5min)准确
多维度信号之间的单 力,减少事故发生概率,保
关键技术研究 算法)及相应预警结果推送 率≥ 95%,长期预警(预
一和耦合关系,建立 障 人 员 安 全, 降 低 经 济 损
等 算 法 和 功 能 开 发 ;4. 完 成 警提前时间≥ 1 天)准确
多时间尺度、多信号 失,间接提升目标场站储能
系 统 测 试 与 bug 修 复 ;5. 申 率 ≥ 65% ;3. 申 请 发 明 专
维度的电池热失控预 系统经济效益。
请 发 明 专 利 2 项、 实 用 新 型 利 2 项、 实 用 新 型 2 项、
警模型,开展锂电池
热失控安全预警研究。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研发人员数量(人) 66 65 1.54%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27.50% 26.53% 0.97%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本科 65 40 62.50%
硕士 1 2 -50.00%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研发投入金额(元) 6,964,726.93 6,478,754.53 7.5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0.66% 0.67% -0.01%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元) 0.00 0.00 0.00%
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0.00% 0.00% 0.00%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人员学历结构发生较大变化,本科学历研发人员数量较上年同期增长 62.50%,涨幅较大,主要系
公司研发项目结构调整、团队结构优化及业务发展需求驱动所致 :一是公司核心研发方向聚焦风光储电站全生命周期运维、
智能化升级等领域,2025 年研发项目逐步转向工程化落地、现场运维优化等实操性研发,对具备扎实专业基础、适配电站
现场需求的本科学历技术人才需求大幅提升 ;二是公司对研发团队进行系统性结构优化,优先补充本科层次技术人才,推
动团队结构更贴合业务落地需求 ;三是公司研发投入持续向可赋能电站运营的项目倾斜,需扩充本科学历研发团队保障研
发成果高效转化。本次结构优化有助于公司强化风光储电站各生产运维环节技术水平,加速研发成果落地,提升电站运行
稳定性与发电效率,增加经济效益,同时打造适配业务发展的高素质研发团队,为后续业务扩张与技术创新储备人才力量。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项目 2025 年 2024 年 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69,684,749.86 663,778,302.01 46.0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73,209,285.92 307,862,585.29 21.2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96,475,463.94 355,915,716.72 67.5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99,953.00 5,130,736.13 -57.1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44,151,716.57 4,617,610,108.87 -51.4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41,951,763.57 -4,612,479,372.74 51.39%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194,314,986.22 5,021,415,261.70 3.4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338,644,716.58 1,028,807,552.19 224.5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55,670,269.64 3,992,607,709.51 -53.5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10,193,970.01 -263,955,946.51 179.63%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9,647.55 万元 , 同比增加 24,055.97 万元、增幅 67.59%,主要原因①经营活动现金
流入同比增加 30,590.64 万元、增幅 46.09%,主要系一是本年度新项目投运,发电量提升导致电费回收增加 ;二是本期新
能源补贴回款较上年增加 ;②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增加 6,534.67 万元、增幅 21.23%,主要系本年度新项目投运下网电
费、人工费等日常经营费用增加。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4,195.18 万元,同比增加 237,052.76 万元,增幅 51.39%,主要系本年度新能源
基建项目投资支出减少 ;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5,567.03 万元,同比减少 213,693.74 万元,降幅 53.52%,主要系本年度新能源项
目置换前期贷款本金及偿还存量借款本金及利息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金额 占利润总额比例 形成原因说明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主要系因第三方原因造成电站非正常
营业外收入 8,963,785.23 7.48% 否
停运的电量损失赔偿。
营业外支出 3,279,908.35 2.74% “访惠聚”支出及滞纳金 否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单位 :元
比重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 占总资产比例 金额 占总资产比例
货币资金 367,067,362.98 1.96% 253,903,570.12 1.66% 0.30%
应收账款 2,218,220,881.84 11.83% 2,002,424,460.94 13.10% -1.27%
存货 397,756.54 0.00% 0.00%
长期股权投资 816,414,935.10 4.35% 796,818,120.00 5.21% -0.86%
固定资产 8,077,373,874.53 43.07% 5,852,896,994.10 38.28% 4.79%
在建工程 5,839,367,906.36 31.14% 5,399,456,013.36 35.31% -4.17%
使用权资产 109,581,029.44 0.58% 35,511,376.98 0.23% 0.35%
短期借款 732,310,026.92 3.90% 1,262,740,926.66 8.26% -4.36%
合同负债 13,407.88 0.00% 12,386.87 0.00% 0.00%
长期借款 7,810,086,692.40 41.64% 6,813,228,071.55 44.56% -2.92%
租赁负债 68,145,847.75 0.36% 6,664,557.66 0.04% 0.3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受限金额 ( 元 )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23,912,165.10 ETC 押金及保证金
本公司以签订长期借款质押合同的对应发电项目的应收发电款回款
应收账款 2,379,693,245.29
权作为质物取得银行长期借款
固定资产 2,613,243,782.47 本公司以出让租赁物所有权的方式取得融资租赁款
合 计 5,016,849,192.86
七、投资状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变动幅度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投资 未达到计
是否为 截止报告期末
投资 项目 本报告期 截至报告期末累 资金 预计 划进度和 披露日期
项目名称 固定资 项目进度 累计实现的 披露索引(如有)
方式 涉及 投入金额 计实际投入金额 来源 收益 预计收益 (如有)
产投资 收益
行业 的原因
风光 自筹、 关于投资建设新能源发电
奇台县 30 万千瓦 2022 年
自建 是 同场 38,093,139.99 1,067,113,509.82 金融机 100.00% 0.00 0.00 在建期 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
风光同场项目 08 月 24 日
发电 构贷款 2022-014)
立新能源三塘湖
自筹、 关于投资建设新能源发电
自建 是 990,347,913.75 2,214,492,850.92 金融机 100.00% 0.00 0.00 在建期 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
瓦时储能规模 +80 发电 09 月 01 日
构贷款 2022-022)
万千瓦风电项目
关于投资建设和田县 300
立新皮山县 20
自筹、 兆 瓦 /1200 兆 瓦 时、 皮 山
万千瓦 /80 万千瓦 独立 2025 年
自建 是 427,557,702.59 427,557,702.59 金融机 100.00% 0.00 8,781,562.63 试运行期 县 200 兆瓦 /800 兆瓦时独
时构网型一期独立 储能 02 月 08 日
构贷款 立储能项目的公告(公告
储能项目
编号 :2025-015)
关于投资建设和田市立新
立新皮山县 20
自筹、 丰县立新 200 兆瓦 /800 兆
万千瓦 /80 万千瓦 独立 2025 年
自建 是 359,594,943.97 359,594,943.97 金融机 98.00% 0.00 0.00 在建期 瓦 时、 皮 山 县 立 新 二 期
时构网型二期独立 储能 06 月 05 日
构贷款 200 兆瓦 /800 兆瓦时独立
储能项目
储能项目的公告(公告编
号 :2025-061)
关于投资建设和田市立新
立新和田市 10 自筹、 丰县立新 200 兆瓦 /800 兆
独立 2025 年
万千瓦 /40 万千瓦 自建 是 198,478,079.96 198,478,079.96 金融机 100.00% 0.00 -115,409.09 试运行期 瓦 时、 皮 山 县 立 新 二 期
储能 06 月 05 日
时独立储能项目 构贷款 200 兆瓦 /800 兆瓦时独立
储能项目的公告(公告编
号 :2025-061)
关于投资建设和田市立新
立新民丰县 20 自筹、 丰县立新 200 兆瓦 /800 兆
独立 2025 年
万千瓦 /80 万千瓦 自建 是 351,834,847.86 351,834,847.86 金融机 98.00% 0.00 0.00 在建期 瓦 时、 皮 山 县 立 新 二 期
储能 06 月 05 日
时独立储能项目 构贷款 200 兆瓦 /800 兆瓦时独立
储能项目的公告(公告编
号 :2025-061)
关于投资建设和田县 300
立新能源和田县
自筹、 兆 瓦 /1200 兆 瓦 时、 皮 山
自建 是 628,249,807.05 628,249,807.05 金融机 100.00% 0.00 2,472,832.39 试运行期 县 200 兆瓦 /800 兆瓦时独
万千瓦时构网型独 储能 02 月 08 日
构贷款 立储能项目的公告(公告
立储能项目
编号 :2025-015)
合计 -- -- -- 2,994,156,435.17 5,247,321,742.17 -- -- 0.00 11,138,985.93 -- -- --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 10% 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 :万元
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主要业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乌鲁木齐托里新风发电有限公司 子公司 风力发电 20,250 72,978.70 27,760.52 6,673.97 -1,916.13 -1,848.10
哈密国投新风发电有限公司 子公司 风力发电 29,000 132,111.82 60,612.21 18,001.86 3,876.83 3,295.12
吉木萨尔县新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6,900 70,005.27 19,468.95 6,306.72 2,356.44 2,040.06
哈密新风光发电有限公司 子公司 太阳能发电 8,700 32,215.95 12,532.70 5,679.42 3,078.46 2,623.64
哈密国投新光发电有限公司 子公司 太阳能发电 8,600 45,864.63 11,626.90 6,058.48 3,103.51 2,581.39
吉木萨尔县立新光电有限公司 子公司 太阳能发电 46,600 189,534.35 41,322.57 14,534.62 -4,230.92 -4,222.44
新疆逐日农垦新能源有限公司 子公司 太阳能发电 6,900 30,466.86 5,351.51 1,133.06 -1,243.94 -1,236.83
若羌县立新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子公司 独立储能 10,000 58,897.59 11,400.75 5,218.39 3,302.29 3,001.54
木垒新风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子公司 风力发电 20,000 180,332.93 22,676.53 6,460.39 4,261.22 4,260.03
乌鲁木齐新风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子公司 风力发电 20,000 160,482.79 21,118.54 5,255.69 3,199.00 3,458.97
火力发电、
新疆华电天山发电有限公司 参股公司 风力发电、 600,000 2,364,193.17 477,121.33 80,343.54 7,860.83 7,878.76
太阳能发电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和田市立新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新设 尚在试运行期,暂无重大影响
民丰县立新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新设 尚在基建期,暂无影响
奎屯市立新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新设 尚在基建期,暂无影响
和田县立新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新设 尚在试运行期,暂无重大影响
皮山县立新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新设 尚在试运行期,暂无重大影响
新疆立新泽源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新设 SPV 公司,无影响
新疆新能源(集团)哈密新风有限公司 注销 注销清算
哈巴河县新风发电有限公司 注销 注销清算
富蕴新光发电有限公司 注销 注销清算
阿勒泰新风发电有限公司 注销 注销清算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以全资子公司哈密新风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持有并运营的哈密风电基地二期烟墩
第七风电场 A 区 200MW 风电项目作为底层资产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了“中信建投 - 立新能源 2025 清洁能源基础设施绿色
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碳中和)”即类 REITs 项目,根据类 REITs 发行方案 设计,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发起
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简称“专项计划”),公司新设成立子公司新疆立新泽源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PV 公
司”),立新能源将持有的 SPV 公司的 100% 股权以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予管理人 ( 代表专项计划 ),在管理人 ( 代表专
项计划 ) 成为 SPV 股东后,立新能源以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将持有的项目公司 100% 股权转让给 SPV 公司,股权转让完成
后,公司拥有对专项计划的控制权,将专项计划纳入合并范围,同时专项计划外部投资人投资份额确认为少数股东权益。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公司发展战略
立新能源作为自治区国资系统新能源产业发展的重点企业、同质化产业整合的重要平台“十五五”期间,公司将紧密
跟进国家可再生能源产业政策发展导向,精准把握生态文明建设、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升级的重大战略机遇,持续
聚焦新能源发电主责主业,紧扣“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主线,围绕“保障能源安全、推动绿色转型、提升产业价值”核心目
标,不断做强做优新能源电力主业,加快推动能源结构向绿色低碳转型,着力构建“外送通道引领、疆内基地支撑、源网
荷储协同”的发展格局。具体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深耕“疆电外送”战略布局,积极参与优质配套电源项目开发建设,
持续扩大跨区域绿电外送规模,助力国家能源资源优化配置 ;二是优化疆内电源布局,在北疆风光资源富集区规模化建设
新能源大基地项目,在南疆负荷中心合理布局独立储能项目,切实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与电网支撑水平,夯实疆内能源供
应基础 ;三是紧抓“一带一路”发展机遇,主动探索疆外及中亚沿线国家新能源项目开发、储能设施建设及一体化能源项目
合作路径,推动疆内优质能源技术、成熟产业模式向外输出 ;四是创新盈利发展模式,突破单纯依靠发电的传统盈利结构,
拓展售电、绿电直供、综合能源服务等增值业务,构建相关多元化发展体系,推动公司从“规模增长”向“价值创造”转型,
致力于打造成为全国一流的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服务企业。
(二)经营计划
立新能源将立足绿色低碳转型纵深推进和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加快构建的时代背景,以“十五五”规划提出的“加
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为总遵循,以提速强链、延链、补链为核心任务,以扩规模、拓产业、强作
ANNUAL REPORT
风、提能力为关键抓手,围绕“抢抓资源、生产强基、创新驱动、筑牢风控”的工作方针,全力推动公司在党建质量、规
模发展、质量效益、市场改革、风险防范和科技创新等方面实现系统性突破。
紧跟“十五五”能源规划及行业政策动向,以系统化思维谋划项目布局。重点聚焦国家规划明确的“疆电外送”通道
配套电源项目、“沙戈荒”新能源大基地项目、疆内风光资源富集区及低碳零碳产业园区等稀缺资源,抢先布局规模化、集
约化、一体化开发项目。积极拓展新型储能、绿电直连等新能源与多产业融合发展应用场景,推动“能源 +”模式落地见
效。同时,适时启动疆内外优质项目收并购,通过资本运作进一步扩大资源储备和资产规模。
坚守“发展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筑牢安全生产根基,持续巩固本质安全水平。深入实施“一场一策”
精细化管理,因场制宜、分类施策,系统分析发电量提升的关键要素,充分挖掘发电设备利用潜力。面对新能源全面入市
的新形势,精准研判电力交易规则及市场行情变化,动态优化交易策略,提升发电系数和出清电价水平。积极适应新型储
能年利用水平提升的政策导向,探索储能作为调节性电源支撑高比例新能源接入的协同优化运行模式,提升系统调节能力
和运营效益。
以守正创新为指引,提升研发创新质量和新兴技术应用能力。深化产学研用协同,联合高校院所及战略合作伙伴共同
攻关技术瓶颈,积极参与“十五五”期间沙戈荒大基地运行优化、新能源精准预测、多能互补系统集成等关键技术突破。
积极围绕储能状态预估及 AI 预警、智慧运维等科技创新项目衍生业态,适时注资具有优良前景的主业关联项目,推动产业
链向高附加值环节延伸,培育新的增长极。
坚持党建引领,深入贯彻“两个确立”和“两个维护”,扎实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与公司治理深度融合。推动党政工团
协同发力,实现党建工作与业务发展同频共振,将“十五五”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融入企业文化建设和战略决策全过程。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责任,健全风险防控体系,打造清廉国企标杆。注重文化润企的精神内核,倡导企业
与员工共建命运共同体,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向心力,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力。
(三)可能面对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目前国家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战略产业,鼓励使用清洁能源,并制定相关储能容量补贴、可再生能源补贴、税收优惠、
项目贷款、土地租赁等扶持政策。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及储能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和运营。上述鼓
励政策为公司的盈利带来了良好预期,但如果相关政策在未来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经营状况
和盈利能力。
公司将密切关注国家相关政策变化,积极把握政策变化带来的新机遇,同时加大优质资源开拓力度,持续开展降本增
效。
随着电力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市场交易电量比例不断扩大,电力现货交易试点不断增加,跨省区交易比例逐步增长。
国家在绿电、绿证方面不断推进和深化,市场环境复杂多变,交易电量、交易价格与市场的契合度不断加强,对公司新能
源发电预测和交易管理能力水平提出更高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于 2025 年 1 月 27 日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
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发改价格〔2025〕136 号)政策,上述因素所产生电价降低的现象,随
着疆内大量新能源项目陆续并网,会对公司收入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持续加强市场规则研究,密切关注各省电力市场形势变化,做好市场分析。积极拓展优质客户,深化拓展售电市
场,在交易活跃区域积极开展售电业务,主动对接锁定长周期大用户售电协议,积极策划开展绿电、绿证及碳汇等衍生品
交易,以售电增收对冲交易让利风险。
由于风力大小、太阳光照强度存在间歇性和波动性的特点,风力、光伏发电具有一定的随机性。电网需要根据包括风
电、光伏在内的各类型发电机组发电量的大小和电网用电量的变化情况,相应调整各类型发电机组的发电量,使得电网总
发电量与用电量保持平衡。当电网的调峰能力不足,不能完全接受风力、光伏发电向电网输送的电能时,电网会降低风力、
光伏发电机组的发电能力,使得部分风力、太阳能资源无法得到利用。此外,因公司目前运营的风力电站、光伏电站主要
位于新疆区域,虽然风能、太阳能资源丰富,但受限于本地消纳需求有限、电网远距离输送能力有限等不利因素影响,新
疆地区弃风率、弃光率一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上述因素所产生弃风限电、弃光限电的现象,可能会对公司上网电量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盈利能力。长期来看,
随着特高压输电线路的建设以及智能电网的发展,弃风限电、弃光限电的比例将会持续降低 ;但是短期内若因消纳等原因
出现弃风弃光率回升,仍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公司将全面开展预防性维护,公司对风电场日常运行实施无缝隙监控,及时开展预防性维护,降低设备重大事故风险,
减少故障停机时间 ;并持续提升风机运行可靠性,公司对部分风电场风机可利用率偏低原因开展分析,针对分析发现的问
题进行整改或技改,促进风机运行可靠性和发电效率的提升。
根据《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 号)、《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
(201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 15 号令),公司已投运的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及独立储能项目子公司均位于新疆区域,
属于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 15% 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
光伏发电项目子公司符合“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相关政策,
自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
税。
如果未来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或法律法规出现变动,公司所享受的全部或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出现调整或取消,将会对公
司投资新能源项目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截至报告日,以上税收优惠政策未发生变化。公司会密切关注国家税收政策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并积极研究对新能源行业产生的影响,如遇发生政策调整或取消的情形,公司会将相关影响因素
纳入投资收益测算指标,确保公司未来投资开发的新能源项目保持合理的收益水平。
公司将积极关注税收优惠政策变化并研究跟进对公司的影响。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对 谈论的主要内容 调研的基本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
象类型 及提供的资料 情况索引
公司定增项目的时间节点规
划 ;控 股 股 东 新 疆 能 源 集
团委托立新能源运营的 305 新疆立新能源股
由华创证券组织,
网络平台 万千瓦新能源项目以及哈密 份有限公司投资
线上交流 清 洁 能 源 30 万 千 瓦 新 能 源 者关系活动记录
者参与
项目,新疆能源集团承诺 5 表 2025-001
年之内解决上述同业竞争的
具体安排等问题。
公司已投运项目主要的集中
区域 ;
“天中直流”外送通 新疆立新能源股
网络平台 道电价的确认 ;公司目前在 份有限公司投资
线上交流 建项目的情况 ;公司新取得 者关系活动记录
指标是否有配储要求以及配 表 2025-002
储比例等问题。
公司已投运场站主要集中区
域 ;公司近两年获得政府支
新疆立新能源股
招商证券组织, 持情况 ;公司的有息债务规
份有限公司投资
者关系活动记录
者参与 年利息支出如何偿还 ;新疆
表 2025-003
目前新建新能源项目造价情
况等问题。
接待对 谈论的主要内容 调研的基本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
象类型 及提供的资料 情况索引
最新股东人数 ;公司三个储
线 上 参 加 2025 年 能 项 目 进 展 ;2024 年 对 新
新疆立新能源股
新疆辖区上市公 能源项目的选址的标准和考
“全景路演” 网络平台 份有限公司投资
网站 线上交流 者关系活动记录
体接待日的全体 电费结算单价下降的措施 ;
表 2025-004
投资者 2024 年 公 司 重 点 投 资 的 项
目的建设进度等问题。
公 司 2024 年 技 术 研 发 方 面
线上参加公司
的 具 体 举 措 ;公 司 目 前 在 新疆立新能源股
“同花顺”路 网络平台 建项目的情况、资金来源 ; 份有限公司投资
演平台 线上交流 2024 年 重 大 的 资 本 开 支 或 者关系活动记录
说明会的全体投
投资项目 ;政府的支持情况 表 2025-005
资者
等问题。
公司目前的装机规模、在建
汇 添 富 基 金、 鹏 投产进度 ;储能行业整体现
新疆立新能源股
华 基 金、 天 风 证 状、储能项目充放电运行情
份有限公司投资
者关系活动记录
工银瑞信共 5 名机 贷款比例 ;
表 2025-006
构投资者参与 公司采购储能电芯标准、储
能设备的折旧 ;公司外送项
目情况、平均利用小时数等。
十三、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 □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度〉的议案》,公司制定了《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十四、“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
□是 √否
ANNUAL REPORT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建立健全治理机制,确保决策科学性和运营管理的有效监督,激发企业发展活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相关规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及时召开股东会、董事会,确保决议事项落实到位。股东会、董事会、经营
管理层的职责明确、制衡机制有效运作,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民主、透明。
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充分行使自己权利,并通过聘请律师见证,保证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的合法性,维护
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7 次,均由董事会召集召开,未发生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10% 以
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股东会之情形。
召集、召开董事会。公司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专业结构合理。公司全体董事能
够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忠实、勤勉、谨慎履职,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积极参加监
管机构组织的董事培训,了解有关法律法规,推动公司规范运作。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5 次,审议了关联交易、
重大投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事项。
公司董事会设四个专门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
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各委员会能根据其工作细则行使职能,为规范公司治理作出
应有的贡献。
忠实、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
者关系管理制度》《投资者接待和推广制度》,积极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通过机构调研、策略会、电话会议、互
动易平台、投资者热线、公司邮箱等多渠道加强与投资者广泛而深入的交流,维护投资者和公司之间的长期信任关系。公
司安排专人定期维护上述渠道和平台,确保投资者反馈的信息能够及时传递至公司,提高投资者服务效率。
营、公平公正的原则,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实现客户、员工、公司及社会等各方面利益的协调平衡,为客户提供解决方
案,关注员工成长,积极回报股东和社会。
披露信息,确保所有股东平等地获得信息 ;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为了确
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一致,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经公司 2025 年 10 月 23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2025 年 11 月 13 日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对《公司章程》及 24 项部分制度同步进行修订,同
时根据《公司章程》的修订,同步废止《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更名为《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制度》。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披露的《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部分制度
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96 ) 。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正确处理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关系。严格规范自
己的行为,拥有独立自主的经营能力,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控股股东依法行使其权
利并承担相应义务,未超越股东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董事会和内部各职能部门能够独立运作。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也不存在股东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经营活动的情形。
等人员均在公司领取薪酬,未在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担任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专利等无形资产和有形资产均由本公司拥有,产权界定清晰,对所有资产拥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不存在资产、资金被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违规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员会等内部机构独立运作,未受到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干预。
管理制度,并独立开设银行账户、独立纳税、独立做出财务决策。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
面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与上市公司的 工作进度及
问题类型 公司名称 公司性质 问题成因 解决措施
关联关系类型 后续计划
能源集团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与能源集团签订了《国有股权无
函》,承诺收购完成之后的 5 年内,在适用的法
偿划转协议书》,将持有的新能源
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允许的前提下,本着有
集团 90.1571% 国有股权无偿划转
利于减少竞争性业务、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的原
至能源集团。
则,综合运用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管理、资产重
组、股权置换、业务调整等多种方式,稳妥推
新能源集团签署《公司合并协议 按照能源集
进相关业务整合以解决上述同业竞争。将该同
新疆能源(集 书 》, 能 源 集 团 以 中 介 机 构 出 具 团《 关 于 避
业竞争的业务以公平、公允的市场价格在适当
同业竞争 控股股东 团)有限责任 其他 的 12 月 31 日审计结果为依据,以 免同业竞争
的时机注入上市公司。
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为 合 并 日, 拟 的承诺》稳
对其全资子公司新能源集团进行 步推进。
《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将北疆公司委托给立新
吸收合并,新能源集团资产、负
能源经营管理,直至彻底解决同业竞争。
债、权益吸收合并并入能源集团。
经上述变动,能源集团成为公司
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将哈密清洁能源
控股股东,能源集团下属企业拥
委托给立新能源经营管理,直至彻底解决同业
有的 335 万千瓦新能源项目与公
竞争。
司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期初持 本期增持 本期减持 其他增 期末持 股份增减
任职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股数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减变动 股数 变动的
状态
(股) (股) (股) (股) (股) 原因
陈龙 男 52 董事、董事长 现任 2025 年 02 月 25 日 2027 年 04 月 25 日 0 0 0 0 0 -
范兵 男 47 董事、董事长 离任 2024 年 04 月 26 日 2025 年 02 月 06 日 0 0 0 0 0 -
王博 男 47 董事 现任 2020 年 08 月 28 日 2027 年 04 月 25 日 0 0 0 0 0 -
窦照军 男 49 董事 现任 2020 年 08 月 28 日 2027 年 04 月 25 日 0 0 0 0 0 -
窦照军 男 49 总经理 现任 2024 年 07 月 25 日 2027 年 04 月 25 日 0 0 0 0 0 -
王丽娜 女 41 董事 现任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027 年 04 月 25 日 0 0 0 0 0 -
李寿军 男 51 董事 现任 2026 年 01 月 27 日 2027 年 04 月 25 日 0 0 0 0 0
李克海 男 39 董事 现任 2021 年 09 月 01 日 2027 年 04 月 25 日 0 0 0 0 0 -
姚文英 女 59 独立董事 现任 2020 年 11 月 26 日 2027 年 04 月 25 日 0 0 0 0 0 -
岳勇 男 46 独立董事 现任 2020 年 11 月 26 日 2027 年 04 月 25 日 0 0 0 0 0 -
付军胜 男 54 独立董事 现任 2024 年 01 月 15 日 2027 年 04 月 25 日 0 0 0 0 0 -
关华 男 52 副总经理 现任 2020 年 08 月 28 日 2027 年 04 月 25 日 0 0 0 0 0 -
叶春 女 55 财务总监 现任 2020 年 08 月 28 日 2027 年 04 月 25 日 0 0 0 0 0 -
汪安丽 女 47 副总经理 现任 2023 年 06 月 19 日 2027 年 04 月 25 日 0 0 0 0 0 -
董爽 女 45 董事会秘书 现任 2020 年 11 月 11 日 2027 年 04 月 25 日 0 0 0 0 0 -
谢云飞 女 59 董事 离任 2020 年 08 月 28 日 2026 年 01 月 05 日 0 10,000 0 0 10,000 个人买入
合计 -- -- -- -- -- -- 0 10,000 0 0 10,000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情况
√是 □否
报告期内,董事会于 2025 年 2 月 6 日收到范兵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范兵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
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职务。辞职后其本人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 年 2 月 25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长范兵先生因工作调动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补选陈龙先生为公司董
事长。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担任的职务 类型 日期 原因
范兵 董事长 离任 2025 年 02 月 06 日 工作调动
陈龙 董事长 被选举 2025 年 02 月 25 日 工作调动
谢云飞 董事 离任 2026 年 01 月 05 日 工作调动
李寿军 董事 被选举 2026 年 01 月 27 日 工作调动
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公司现任董事简历如下 :
陈龙,男,1974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96 年 9 月至 1998 年 12 月,任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农六师房改办科员 ;1998 年 12 月至 2016 年 7 月,历任昌吉州物价局五家渠物价分局科员、检查所所长(副科级),
昌吉州发展计划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昌吉州价格监督检查局副局长,昌吉州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党支部书记、
副主任 ;2016 年 7 月至 2021 年 1 月,历任木垒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纪委书记、监察委员会主任、县委副书记、政法委
书记、统战部部长、三级调研员 ;2021 年 1 月至 2025 年 1 月,任昌吉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
长 ;2025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王博,男,1979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新疆博湖苇业股份有
限公司营销经理、子公司经理,新疆宏昌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科员,新疆新能
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部负责人、法务审计部副部长、战略与运营部部长、风险管理部副部长 ;2019 年 5 月至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23 年 8 月至 2024 年 4 月,任公司董事长 ;2023 年 8 月至今,任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
总经理 ;2024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窦照军,男,1977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新疆建工集团消防工程公司
主任工程师、项目经理、建筑智能电气分公司副经理,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长助理、部长、片区销售
总监,中电国际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新疆代表处主任,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风光电开发部副部长 ;2013 年 10
月至 2020 年 8 月,历任新疆新能源新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开发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兼项目开发部部长、副总经理、董
事兼副总经理。2020 年 8 月至 2024 年 7 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2024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王丽娜,女,1985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2008 年 7 月至 2019 年 1 月,
历任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翻译、主责秘书、海外市场高级开发专工、投资管理部主任师、海外市场部主任师 ;
李寿军,男,1975 年 4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1997 年 12 月至 2002 年 10 月,任新疆哈密市
园林场党委秘书、团委书记 ;2002 年 10 月至 2003 年 4 月,任新疆哈密市南湖乡党政秘书 ;2003 年 4 月至 2010 年 5 月,任
新疆哈密市统计局(现伊州区统计局)科员 ;2010 年 5 月至 2015 年 12 月,任新疆哈密市统计局(现伊州区统计局)副局
长 ;2015 年 12 月至 2019 年 11 月,任新疆哈密地区商务局外经贸科副科长 ;2019 年 11 月至 2020 年 5 月,任新疆哈密市
委办公室财经科副科长 ;2020 年 5 月至 2023 年 3 月,任新疆哈密市委办公室财经科科长 ;2023 年 3 月至 2024 年 12 月,任
新疆哈密市统计局综合科科长 ;2024 年 12 月至 2025 年 9 月,任哈密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
李克海,男,1987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外业务总
部主管,深圳晋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委员 ;2017 年 2 月至今,任新疆天山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投资总监 ;2021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姚文英,女,1967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硕士,会计学二级教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
贴专家,获得自治区先进工作者、自治区优秀专家等称号。曾任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师,新疆财经大学会计
学院教师 ;2015 年 1 月至 2022 年 6 月,任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5 年 5 月至 2025 年 6 月,任新
疆新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及监事会主席 ;2019 年 2 月至 2025 年 2 月,任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2 年
岳勇,男,1980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副教授。曾任新疆农业大学机械交通学院
教师 ;2017 年 11 月至今,任新疆农业大学机电工程学院教师 ;2012 年 7 月至 2023 年 12 月,任新疆汇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5 年 6 月至 2022 年 5 月,任新疆联合智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2016 年 8 月至 2021 年 9 月,任新疆金鼎惠
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2022 年 5 月至今,任新疆汇聚众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2020 年 11 月至
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付军胜,男,1972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任联想集团有限公司风险经理,益博
睿国际商业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咨询总监,拜博医疗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2017 年 7 月至 2022 年 7 月,任北京北大
纵横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人 ;2022 年 7 月至今,任北京汇智纵横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25 年 1 月至今,任
新疆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
关华,男,1974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历任新疆电建红二电项目部电气高
压安装班辅助工、电气调试班辅助工、电气调试班组长、电气调试班技术员、电气调试班班长,新疆电力科学研究院开发
中心技术专责,新疆新能许继自动化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技术部调试工程师、工程技术部主任、技术研发部主任、安全质量
管理部主任、市场管理部主任,中国三峡新能源公司新疆分公司工程管理部副经理、项目经理 ;2013 年 9 月至 2020 年 8
月,历任新疆新能源新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副部长、总经理助理兼工程部部长、副总经理 ;2020 年 8 月至今,
任公司副总经理。
叶春,女,1971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注册房地产估价
师、注册土地估价师。历任新疆大花轿婚纱影楼主管会计,新疆瑞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新疆金风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集团财务中心报表主管,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主管、副部长 ;2019 年 9 月至 2020 年 8 月,任新
疆新能源新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2020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汪安丽,女,1979 年 9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历任昌吉州经贸委技
改科科员,新疆泰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发展部部长,昌吉州经贸委技改科副主任科员,新疆泰昆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办主任,
昌吉州泰昆生物蛋白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昌吉州城
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9 年 4 月至 2023 年 6 月,任昌吉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
理 ;2021 年 11 月至 2023 年 7 月,任新疆邦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 ;2023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董爽,女,1981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历任新
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发展部项目工程师,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风光电开发部主管,新疆新能源新风投资
开发有限公司计划经营部副部长、计划经营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兼计划经营部部长、总经理助理、总经理助理兼董事会办
公室主任 ;2020 年 9 月至 2020 年 11 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2020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在股东单位 在股东单位是否
任职人员姓名 股东单位名称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担任的职务 领取报酬津贴
王博 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副总经理 2023 年 08 月 18 日 是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无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在其他单位是否
任职人员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领取报酬津贴
窦照军 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董事 2020 年 09 月
窦照军 新疆华电天山发电有限公司 董事 2023 年 07 月
王丽娜 上海颐杰鸿泰环境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021 年 07 月
王丽娜 颐杰鸿鑫(青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022 年 06 月
王丽娜 颐杰鸿信(山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023 年 02 月
王丽娜 颐杰鸿智(淄博)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023 年 12 月
王丽娜 颐杰鸿升(青岛)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023 年 12 月
王丽娜 青岛华丰伟业电力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董事 2022 年 07 月
王丽娜 乌海市绿能融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董事兼总经理 2025 年 06 月
王丽娜 中电建建筑(青岛)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25 年 12 月
王丽娜 乐陵鲁颐新能源有限公司 监事 2021 年 04 月 2025 年 08 月
王丽娜 颐源(莱阳市)光伏发电设备有限公司 监事 2021 年 09 月 2025 年 09 月
李寿军 新疆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董事 2025 年 11 月
李寿军 哈密润鑫供应链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25 年 11 月
李克海 新疆天山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投资总监 2017 年 02 月
李克海 新疆蓝山屯河能源有限公司 董事 2021 年 03 月
李克海 和田爱农果业有限公司 董事 2023 年 03 月
李克海 和田果叔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董事 2021 年 04 月
李克海 深圳市龙信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023 年 04 月
姚文英 新疆新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监事、监事会主席 2015 年 05 月 2025 年 06 月
姚文英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9 年 02 月 2025 年 02 月
在其他单位是否
任职人员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领取报酬津贴
姚文英 九洲恒昌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 08 月 2025 年 08 月
姚文英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 11 月
姚文英 新疆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 11 月
姚文英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 05 月
岳勇 新疆农业大学机电工程学院 教师 2005 年 07 月
岳勇 新疆汇聚众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2022 年 05 月
付军胜 新疆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 01 月
叶春 新疆亚新天然气管道有限责任公司 监事 2017 年 10 月 2025 年 12 月
在其他单位任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除在公司、下属公司任职及上述单位任职外,没有在其他单位任职的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
职情况的说明 任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之后执行。
公司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由董事会审议后执行。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依据
经公司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采取固定董事津
贴 8 万 / 年,除此之外不再享受公司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 ;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津贴 ;内部董事 :指在公司担任除董事
外的其他职务的董事,按其岗位对应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执行,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 :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具体按照《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单位 :万元
从公司获得的 是否在公司关联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任职状态
税前报酬总额 方获取报酬
陈龙 男 52 董事、董事长 现任 49.9 否
王博 男 47 董事 现任 0 是
窦照军 男 49 董事、总经理 现任 53.77 否
王丽娜 女 41 董事 现任 0 是
李寿军 男 51 董事 现任 0 是
李克海 男 39 董事 现任 0 是
姚文英 女 59 独立董事 现任 8 否
岳勇 男 46 独立董事 现任 8 否
付军胜 男 54 独立董事 现任 8 否
关华 男 52 副总经理 现任 43.55 否
叶春 女 55 财务总监 现任 44.14 否
汪安丽 女 47 副总经理 现任 44.17 否
董爽 女 45 董事会秘书 现任 38.93 否
范兵 男 47 董事、董事长 离任 4.47 是
谢云飞 女 59 董事 离任 0 是
合计 -- -- -- -- 302.93 --
ANNUAL REPORT
公司董事薪酬、独立董事津贴由股东会批准后实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薪酬的考核依据 施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批准后根据公司内
部薪酬管理体系确定。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薪酬的考核完成情况 已完成。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薪酬的递延支付安排 无递延。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薪酬的止付追索情况 无此类情况。
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会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会
董事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次数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次数
范兵 1 1 0 0 0 否 1
陈龙 13 1 12 0 0 否 4
王博 15 1 14 0 0 否 7
窦照军 15 2 13 0 0 否 7
王丽娜 15 0 14 1 0 否 6
谢云飞 15 2 13 0 0 否 7
李克海 15 0 14 1 0 否 7
姚文英 15 2 13 0 0 否 7
岳勇 15 1 14 0 0 否 7
付军胜 15 2 13 0 0 否 7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无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 √否
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是 √否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无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召开 提出的重 其他履 异议事项
成员
委员会名称 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要意见和 行职责 具体情况
情况
次数 建议 的情况 (如有)
股股票预案(第三次修订稿)> 的议案》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第三次修订稿)> 的议案》
审议通过
相关议案
摊薄即期回报分析、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第三次修订稿)的
议案》
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报告 > 的议案》
计划 > 的议案》
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的
议案》
的议案》
姚文英、
第二届董事会 5.《关于审议 <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岳勇、 11
审计委员会 报告 > 的议案》
付军胜
的议案》
审议通过
相关议案
议案》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的议案》
股股票预案(第四次修订稿)> 的议案》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第四次修订稿)> 的议案》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第三次修订稿)> 的议案》
摊薄即期回报分析、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第四次修订稿)的
议案》
责任公司签署 < 委托经营管理协议 >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相关议案
的议案》 相关议案
ANNUAL REPORT
召开 提出的重 其他履 异议事项
成员
委员会名称 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要意见和 行职责 具体情况
情况
次数 建议 的情况 (如有)
行 A 股股票方案 > 的议案》
股股票预案(第五次修订稿)> 的议案》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第五次修订稿)> 的议案》
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 >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通过
有限合伙企业签订 <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 > 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第四次修订稿)> 的议案》
摊薄即期回报分析、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第五次修订稿)的
议案》
姚文英、
第二届董事会 1.《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暨
岳勇、 11 审议通过
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06 月 22 日 关联交易的议案》 无 无
付军胜 相关议案
行 A 股股票方案 > 的议案》
股股票预案(第六次修订稿)> 的议案》 相关议案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第五次修订稿)> 的议案》
要 > 的议案》 相关议案
审议通过
相关议案
的议案》 相关议案
计额度的议案》 相关议案
岳勇、
第二届董事会 1.《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通过
王博、 1 2025 年 02 月 07 日 无 无
提名委员会 的议案》 相关议案
付军胜
第二届董事会 陈龙、 2025 年 03 月 21 日 无 无
治理(ESG)报告 > 的议案》 相关议案
战略与 ESG 委 窦照军、 2
员会 岳勇 2025 年 09 月 18 日 无 无
议案》 相关议案
七、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审计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 √否
审计委员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八、公司员工情况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240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0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240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240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0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 专业构成人数(人)
生产人员 148
销售人员 12
技术人员 20
财务人员 16
行政人员 44
合计 240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 数量(人)
研究生 16
本科 159
大专 60
中专及以下 5
合计 240
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全员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发放员工薪酬,缴纳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企业
年金。同时为员工购买补充商业保险,并提供带薪休假、节日福利、免费体检、职工餐厅等福利项目。公司根据年度整体
经济效益情况、员工工资水平和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合理确定年度工资总额及调整方案,调动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主动性
和积极性,激发员工活力,使员工职业发展与公司战略相结合,公司薪酬与员工个人成长相匹配。实行全员绩效考核,发
挥绩效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建立“重激励、硬约束、严考核”的经营机制,将企业经营指标与全员绩效系数相关联,不断
完善个人绩效管理体系。突出“重贡献、讲业绩”奖金分配导向,设置评优奖励、专项奖励,用于重点奖励对年度经营做
出突出贡献的团队及个人,激发广大干部职工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热情。同时,公司加大薪酬和考核向市场开发、工程
建设、电力生产等一线人员倾斜的力度,以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核心目标,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系统推进培训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干部职工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本年度聚焦“分层分类全覆盖、能力提升精准化”目标,圆满完成各项培训任务。全年累计开展各类培训 82 场次,全
年总参训人员达 2220 人次,其中安全管理类培训 1065 人次,专业技术类培训 745 人次,党建思政类培训 183 人次,管理提
升类培训 168 人次,继续教育类培训 41 人次,学历提升类培训 3 人次,新员工入职培训 8 人次,培训覆盖率 100%,通过培
训推动售电核心业务,电力交易类培训 7 人次,培训取证率 100%。
□适用 √不适用
ANNUAL REPORT
九、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月 8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
年 -2025 年)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以总股本 933,333,33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7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5,866,666.68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当披露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 : 不适用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每 10 股送红股数(股) 0
每 10 股派息数(元)(含税) 0.30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933,333,334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28,000,000.02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0.00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28,000,000.02
可分配利润(元) 227,862,161.70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100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总股本 933,333,334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28,000,000.02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
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一、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中心,将各场站纳入区域化的管控体系,实现管理重心下沉与专业职能的有效协同,确保内控制度在基层场站的精准落地。
同时,公司深化落实《公司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完成《公司章程》及核心治理制度的修订,强化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的监督职能,理顺决策与监督链条。在制度体系建设方面,公司紧扣新能源发电行业特性,制定并下发了涵盖组织绩效、
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市值管理等领域的管理制度,强化招标采购领域的规范运作,完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内控监
督方面,公司不断推动完善以审计委员会为核心、内部控制评价与业务流程深度融合的监督体系,积极构建纪检、审计等
多层次内部监督,加强对高风险领域的实质性监督检查。未来,公司将推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不断完善,从业务合规向业
务赋能转变。
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内部控
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已就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 √否
十二、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整合计划 整合进展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解决进展 后续解决计划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存在异常
□是 √否
十三、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2026 年 04 月 23 日
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新疆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100.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100.00%
缺陷认定标准
类别 财务报告 非财务报告
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出现以下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 大缺陷 :
(1)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对应的控制活动未能识别该错报 ; (1)严重违反法律法规 ;
(2)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不利影响 ; (2)除政策性原因外,企业连年亏损,持续经营能力受阻 ;
(3)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监督失效 ; (3)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
(4)已向管理层汇报的重大或重要内控缺陷但经过合理期限后,并 (4)对子分公司管控不力,子分公司处于失控或半失控状态 ;
未加以改正。 (5)媒体负面新闻多次曝光,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较大负面影响。
定性标准 报告中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但仍应引起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大效果的不确定性、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出现以下情形的认定为
出现以下情形的认定为重要缺陷 : 重要缺陷 :
(1)当财务报告存在重要错报,而对应的控制活动未能识别该错 (1)未开展风险评估,内部控制设计未覆盖重要业务和关键风险领
报; 域;
(2)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或实施相应的控制 (2)内部信息沟通存在障碍 ;对外信息披露未经审核 ;信息内容不真
机制,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 实,可能遭受外部监管机构处罚 ;
(3)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子公司未按照法律法规建立恰当的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制度不完
陷。 (4)违反内部控制制度,并造成较大损失。
(1)错报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0.5% 以上 ; 以上 ;
(2)错报的净资产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 以上 ; (2)营运方面 :无法达到所有的营运目标或关键指标,违规操作使业
(3)错报的营业收入总额超过 1000 万元 ; 务受到中止 ;在时间、人力或成本方面超出预算的 50% ;
(4)错报的利润总额超过 700 万元 ; (3)环境方面 :无法弥补的灾难性的环境损害 ;激起公众的愤怒,潜
(1)错报的资产总额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的 0.5% 但高于 2、重要缺陷 :
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的 0.3% ; (1)安全方面 :死亡 3 至 9 人,重伤 10 至 49 人,直接损失 1000 万至
(2)错报的净资产总额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的 1% 但 3000 万 ;
定量标准
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的 0.5% ; (2)营运方面 :无法达到部分营业目标或关键业绩指标受到监管者的
(3)错报的营业收入总额低于 1000 万元但高于 500 万元的 ; 限制 ;在时间、人力或成本方面超出预算的 30% ;
(4)错报的利润总额低于 700 万元但高于 350 万元。 (3)环境方面 :造成主要环境影响,需要较长时间来恢复 ;大规模的
(1)错报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0.3% 以下 ; 3、一般缺陷 :
(2)错报的净资产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安全方面 :严重影响职工或其他人员的健康 ;
(3)错报的营业收入总额在 500 万元以下 ; 成本方面超出预算的 10% ;
(4)错报的利润总额在 350 万元以下。 (3)环境方面 :对环境造成中等影响 ;出现个别投诉事件,需要执行
一定程度的补救措施。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0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0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0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0
√适用 □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
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披露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2026 年 04 月 23 日
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否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
√是 □否
报告期或上年度是否被出具内部控制非标准审计意见
□是 √否
十四、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无。
十五、环境信息披露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是否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
□是 √否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电力供应业的披露要求
上市公司发生环境事故的相关情况
十六、社会责任情况
措,扎实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积极履行社会义务、彰显国企担当。公司聚焦基层治理、民生
改善、产业发展、农民增收等重点领域,持续开展定点帮扶与公益捐赠活动,以实际行动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一是向于田县科克亚乡阔勒吐克村“访惠聚”工作队捐赠 97.4 万元,重点用于乡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基层组织阵地
建设、实用人才培养、乡村文化繁荣、公共服务提升及农业现代化发展,不断增强乡村发展内生动力,夯实可持续发展基
础,促进各族群众安居乐业、共同发展。
二是向克州乌恰县黑孜苇乡坎久干村“访惠聚”工作队捐赠 42.6 万元,用于修缮完善基础设施、配备现代化培训设
施、支持农机租赁服务、推动农业产业多元发展,切实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拓宽增收渠道,稳步提升村民生活品质与幸福
感,助力地区乡村振兴高质量推进。
未来,公司将始终牢记国企使命,坚定不移履行社会责任,持续加大帮扶力度、创新帮扶模式,深度参与乡村振兴、
民生改善、民族团结进步等社会事业,以绿色发展与责任担当双向发力,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促进共同富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公司 2025 年度社会责任履行详细情况,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披露的《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ANNUAL REPORT
十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公司始终坚守国有企业政治担当,坚决扛牢帮扶政治责任,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
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5 年,公司持续加大帮扶投入力度,全年累计投入帮扶资金 140 万元,重点用于完
善村委会阵地及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建强基层战斗堡垒,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提供了坚实保障。
同时,公司积极助力村民开展环境整治,着力打造整洁有序、宜居宜业、文明和谐的美丽乡村。公司主要领导、工作队及
党员干部常态化下沉基层、走访调研,与村“两委”共谋发展思路,积极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多渠道拓宽农牧民增收路
径。在持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基础上,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以务实有效的工作举措,推动巩固拓展
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各项工作有机衔接、走深走实,充分彰显了新时代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与使命担当。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承继新能源集团
股股东期间作出的承诺,包括但不限于《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关于稳定股价的承
在首次公开发行
诺》、《新疆能源 ( 集团 ) 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未履行承诺事项约束措施的承诺》、《新疆能源 ( 集团 ) 有
股票及作为控股 2024 年 12 月
能源集团 限责任公司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相关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函》《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 长期 正常履行中
股东期间作出的 24 日
限公司控股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及减
承诺之声明与承
持意向的承诺函》( 具体承诺详见附件 )。
诺
完成向深圳交易所等主管机关登记或报备等工作。
立,确保立新能源具有独立面向市场的能力,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立新能
保持上市公司独 源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利用间接
能源集团 立性的承诺(无 控股股东地位干预立新能源的规范运作和经营决策,不损害立新能源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 长期 正常履行中
偿划转) 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不以任何方式违法占用立新能源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的资金。
后果,并就该种行为对相关各方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有关上市公司监管、国有资产监管等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支持立新能源做大做强主营业务。
哈密烟墩区域的 20 万千瓦风电项目和 10 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与立新能源存在同业情形 ;经新疆
维吾尔自治区国资委批复同意,拟将 8 个新能源项目公司股权无偿划转至本集团,划转完成后将
会与立新能源产生同业情形。
(1)“乌 - 昌 - 石”搬迁企业 130 万千瓦低碳产业园区项目所在公司昌吉州国投恒欣能源有限公司、
昌吉州国投恒胜能源有限公司各 100% 国有股权。
(2)吉木萨尔县 25 万千瓦产业园区低碳转型项目所在公司昌吉州国投晟鑫能源有限公司 100% 国
有股权。
(3)新疆准东能源昌吉州木垒县 40 万千瓦风光储项目所在公司木垒智慧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 (4)奇台县 12.5 万千瓦储能 +50 万千瓦(风光同场)新能源项目 -20 万千瓦风储项目所在项目公
书或权益 司 100% 国有股权。
变动报告 (5)昌吉国投木垒县 12.5 万千瓦 /50 万千瓦储能 +50 万千瓦风光同场项目所在项目公司 100% 国有
书中所作 股权。
承诺 (6)奇台县昌吉国投 30 万千瓦低碳园区转型项目所在项目公司 100% 国有股权。
(7)昌吉国投玛纳斯县 10 万千瓦光储低碳园区项目所在项目公司 100% 国有股权
除以上所涉同业外,本集团未直接或间接控制任何与立新能源现有业务存在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
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 ;未经营其他与立新能源相同或类似的业务。
与立新能源依法合规、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双方认为前述本集团拥有的同业资产投资、建设、运
关于避免同业竞
营所需资金体量巨大,部分项目处于在建期间无法合理确认交易价格,暂不适合由立新能源直接 2024 年 11 月
能源集团 争的承诺(无偿 长期 正常履行中
实施或注入立新能源。本集团、立新能源同意,由本集团(含下属企业)先行投资、开发、建设、 11 日
划转)
培育前述同业资产,并由本集团将相关同业资产涉及股权托管给立新能源(具体由双方另行签署
协议),从而有效避免因同业而给立新能源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待相关业务或资产符合立新能
源业务发展需要和下述条件后,由立新能源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以公允价格收购前述同业资产。
(1)同业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不涉及重大债权债务纠纷,不存在
项目主要手续不完善或重大瑕疵等情况。
(2)同业资产业务正常经营、资产质量良好,符合立新能源的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同业资
产的注入有利于立新能源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3)同业资产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
项。
(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监管要求。针对本承诺第 2 条所述同
业事项,本集团作为立新能源间接控股股东期间,承诺自本次收购完成之后的 5 年内,在适用的
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允许的前提下,本着有利于减少竞争性业务、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
综合运用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管理、资产重组、股权置换、业务调整等多种方式,稳妥推进相关业
务整合以解决上述同业竞争。
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除现存相同或类似业务公司及本集团利用自身品牌、资源、财务等优势,
获取并代为培育的同类业务或资产外,本集团或本集团届时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不从事与立新
能源主营业务产生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
性。如因本集团违反本承诺而导致立新能源遭受损失、损害和开支,将由本集团予以全额赔偿。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届时适用
规范和减少关联 的市场化的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定交易价格,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有关
能源集团 交易的承诺(无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立新能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内部决策程序并办 长期 正常履行中
偿划转) 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立新能源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后果,并就该种行为对相关各方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收购报告 1. 本集团作为立新能源控股股东期间,承诺自本次收购完成之后的 5 年内,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及
书或权益 相关监管规则允许的前提下,本着有利于减少竞争性业务、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将该同业
变动报告 竞争的业务以公平、公允的市场价格在适当的时机注入上市公司。
书中所作 2. 本公司将继续履行已向上市公司作出的相关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承诺 3. 在对立新能源拥有控制权期间,本集团承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
关于避免同业竞
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除现存相同或类似业务公司及本集团利用自身品牌、资源、财务等优势, 2024 年 12 月
能源集团 争的承诺(吸收 长期 正常履行中
获取并代为培育的同类业务或资产外,本集团或本集团届时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不从事与立新 24 日
合并)
能源主营业务产生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
性。如因本集团违反本承诺而导致立新能源遭受损失、损害和开支,将由本集团予以全额赔偿。
发行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委将确保新能源集团现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六个月(如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格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
新疆国资委 股份锁定承诺 行相应调整,下同)。 36 个月 履行完毕
源集团授权发行人董事会办理股份锁定手续,在占用资金全部归还、违规担保全部解除前新能源
集团不转让所持有、控制的发行人股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现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有派
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格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下
同)。
新能源集团 股份锁定承诺 36 个月 履行完毕
理股份锁定手续,在占用资金全部归还、违规担保全部解除前不转让所持有、控制的发行人股份。 27 日
“违规减持收益”)
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本公司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本公司未将违
规减持收益上交发行人,发行人有权按照应上交违规减持收益金额暂扣应付股东现金分红,直至
首次公开 本公司将违规减持收益上交发行人。
发行或再 5. 如果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述承诺事项另有特别规定的,本公司将按
融资时所 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作承诺 1.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直
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022 年 07 月
连云港筑力 股份锁定承诺 36 个月 履行完毕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现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如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格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
整,下同)。
井冈山和风 股份锁定承诺 3. 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36 个月 履行完毕
“违规减持收益”)
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本企业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本企业未将违
规减持收益上交发行人,发行人有权按照应上交违规减持收益金额暂扣应付股东现金分红,直至
本企业将违规减持收益上交发行人。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新疆国资委关于未来减持股份的承诺如下 :
“本委将确保新能源集团遵守其出具
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新能源集团违反该承诺,本委将确保新能源集团将违规减持发
行人股票所获得的所有收益交由发行人 ;如果因新能源集团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 2022 年 07 月
新疆国资委 股份减持承诺 长期 正常履行中
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委将确保新能源集团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 27 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述承诺事项另有特别规定的,本委将按照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且不违背其他承诺的情况下,本公司将综合考虑国有资产管理政策、
本公司的投资发展计划等各方面因素合理确定是否减持所持有发行人股份。
(1)减持股份的条件
①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本公司关于所持发行人股票限售期的有关承诺,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
关规定,在限售期内不减持发行人股票。
②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
发行人上市后有效的法律法规,减持主体需提前将减持意向、数量等计划告知发行人,同时积极
配合上市公司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上市公司公告之后按计划减持。
(2)减持股份的方式
①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减持发行人的股份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可通过包括
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进行减持,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②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承诺锁定期限届满后,本公司将根据商业投资原则,在严格遵守中国证
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前提下,确定后续持股计划。在本公司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期间,
本公司确定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的,本公司届时将按照法律、法规等规定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 股份锁定
新能源集团 股份减持承诺 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 期满 24 个 正常履行中
后,本公司可以减持公司股份,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 月内
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3)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
人如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为根据除权除息情况相应调
整后的价格。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减持股份的数量
在股份锁定期满 24 个月内,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届时的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的需
要、本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自主决策减持计划。本公司保证在减持后保持对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地
位。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获得的所有收益(简称 : “违规减持收益”)
归发行人所有,如果本公司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
公司将在获得收入违规减持收益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如果因本公司未履
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
首次公开 担赔偿责任。
发行或再 如果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述承诺事项另有特别规定的,本公司将按照
融资时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作承诺
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前提下,确定后续持股计划。在本公司作为发行人持股 5% 以上股
东期间,本公司确定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的,本公司届时将按照法律、法规等规定提前将减持意
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3
山东电建第三
个交易日后,本公司可以减持公司股份,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2022 年 07 月
公司、哈密国 股份减持承诺 长期 正常履行中
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27 日
投、国有基金
依法予以赔偿 ;若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
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司同意采取下列约束措施 :
(1)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
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 2022 年 07 月
立新能源 稳定股价承诺 三年 履行完毕
(2)公司将立即停止发放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如有)或津贴(如有)及股东分红 27 日
(如有),直至公司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
(3)公司将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等行为,以及增发股份、发行公司债券以及
重大资产重组等资本运作行为,直至公司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
(4)如因相关法律、法规对于社会公众股股东最低持股比例的规定导致公司在一定时期内无法履
行回购义务的,公司可免于前述惩罚,但亦应积极采取其他措施稳定股价。”
行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份回购议案投赞成票。
新能源集团 稳定股价承诺 三年 履行完毕
施,新能源集团同意采取下列约束措施 : 27 日
(1)新能源集团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
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
(2)新能源集团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停止在公司领取股东分红(如有),直
至本公司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止。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山东电建第三 2. 为稳定发行人股价,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发行人锁定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减持的,减持
公司、哈密国 稳定股价承诺 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的两倍。 三年 履行完毕
投、国有基金 3.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获得的所有收益(简称 :
“违规减持收益”)
归发行人所有。如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收益上交发行人,发行人有权按照应上交违规减持收益金
额暂扣应付股东现金分红,直至本企业将违规减持收益上交发行人。
稳定 A 股股价预案启动的条件时,本人作为发行人董事,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发
行人章程的规定,积极配合并保证发行人按照要求制定并启动稳定 A 股股价的实施方案,全面履
行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赞成票。
公司董事、 人同意采取下列约束措施 :
高级管理人 稳定股价承诺 (1)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 三年 履行完毕
员 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
(2)本人将在不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稳定 A 股股价具体方案后的 5 个交易日内,根据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稳定 A 股股价具体方案,积极采取发行人稳定 A 股股价预案确定的稳定 A 股股价措施,
本人增持发行人股票时,增持资金原则上不低于本人上一年度在发行人处取得年薪的 20%,增持
计划实施完毕后 6 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发行人的股权分
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3)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如有)或津贴(如
有)及股东分红(如有),直至本人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止。”
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均有较大幅度增长。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一
定的建设周期,产生效益还需要一定过程和时间。因此,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净利润的增
长在短期内不能与公司净资产增长保持同步,投资者面临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为降低本次发
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将采取如下措施以填补因本次发行被摊薄的股东回报 :
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
首次公开 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
发行或再 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组织对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的学习
融资时所 培训,持续提升其管理能力水平及创新意识以适应公司资产、业务规模不断扩张及产业发展需要,
作承诺 并进一步建立完善管理制度,优化组织架构,强化内部控制,实行精细管理,从而提升公司管理
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公司利润水平。
公司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
业发展趋势以及公司发展战略,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和预期效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
司将根据《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募集资金管理,规范
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得到充分有效利用。同时,公司将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加快推进募投项
填补被摊薄即期 目建设,争取早建成实现收益,并更好地推动公司长远业务发展。 2022 年 07 月
立新能源 长期 正常履行中
回报承诺 3. 完善利润分配政策 27 日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拟定了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
(草案)》及《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未来公司将严格按照上述制度要求执行利
润分配政策,以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为宗旨,高度重视对投资者合理、稳定的投资回报,并结合
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状况、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等情况及时完善、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
保投资者的合理预期和利益保障。
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已根据实
际经营情况制定了对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对利润分配政策条款进行了详细约
定。
公司制定了《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强化对
投资者的收益回报,建立了对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做出了制度
性安排,有效保证本次发行上市后股东的回报。
公司承诺未来将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具体细则及要求,并参照上市公
司较为通行的惯例,继续补充、修订、完善公司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各项制度并予以实施。
填补被摊薄即期 承诺,确保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本单位违反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 2022 年 07 月
新能源集团 长期 正常履行中
回报承诺 诺,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 27 日
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及自律机构依法作
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 ;给发行人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单位将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益。
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
公司董事、 (如有表决权)。
填补被摊薄即期 2022 年 07 月
高级管理人 5. 如果发行人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将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发行人拟公布的股权激励 长期 正常履行中
回报承诺 27 日
员 行权条件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
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确保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本人违反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将按
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
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及自律机构依法作出的监管措
施或自律监管措施 ;给发行人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业务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 ;未经营与立新能源相同或类似的业务 ;本公司与立新能源不
存在同业竞争。在作为立新能源控股股东的任何时间内,本公司或本公司届时控股或实际控制的
公司也不会以任何方式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与立新能源主营业务直
接或间接产生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亦不生产任何与立新能源产品相同或相似的产品。
事了对立新能源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本公司将及时转让或终止、或促成本公司控股或实际控
避免同业竞争承 2022 年 07 月
新能源集团 制的公司转让或终止该等业务。若立新能源提出受让请求,本公司将无条件按公允价格和法定程 长期 正常履行中
诺 27 日
序将该等业务优先转让、或促成本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将该等业务优先转让给立新能源。
首次公开 3. 本公司作为立新能源控股股东期间,如果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企业将来可能获得
发行或再 任何与立新能源产生直接或者间接竞争的业务机会,本公司将立即通知立新能源并尽力促成该等
融资时所 业务机会按照立新能源能够接受的合理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立新能源。
作承诺 4. 本公司将保证合法、合理地运用股东权利,不采取任何限制或影响立新能源正常经营的行为。
将由本公司予以全额赔偿。
能源不存在同业竞争。在新能源集团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且本委控股新能源集团期间,本委将督
避免同业竞争承 2022 年 07 月
新疆国资委 促新能源集团履行其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长期 正常履行中
诺 27 日
的行为。
定价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
减少和规范关联 则(公司上市后适用)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 2022 年 07 月
新能源集团 长期 正常履行中
交易的承诺 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7 日
赔偿责任。
交易,督促新能源集团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
证券交易所规则(发行人上市后适用)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确保新
减少和规范关联 2022 年 07 月
新疆国资委 能源集团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或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长期 正常履行中
交易的承诺 27 日
明度。
将督促新能源集团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额赔偿责任。
承诺是否
是
按时履行
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三节、四、主营业务分析”之“2、收入与成本、(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116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2年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汪明卉、刘红平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2年
ANNUAL REPORT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万元 ;公司未聘请财务顾问。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关联交易 占同类交 获批的交 是否超 可获得的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交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方 关联关系 金额 易金额的 易额度 过获批 同类交易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类型 内容 定价原则 易价格 结算方式
(万元) 比例 (万元) 额度 市价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能 设备采购、 交易双方 参考市
金风科技股份 向关联人采 有限公司关于 2025
源集团董事高建 运行维护 根据市场 场价格 现金及应 2025 年
有限公司及其 购固定资产 32,323.7 17.73% 147,600 否 不适用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军担任金风科技 费及技术 公允价格 后的协 付票据 03 月 27 日
控股子公司 及服务 预计的公告(2025-
的董事 服务等 协商确定 议价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能 交易双方 参考市
金风科技股份 向关联人提 有限公司关于 2025
源集团董事高建 根据市场 场价格 2025 年
有限公司及其 供租赁的关 租赁费 0.85 0.82% 否 现金 不适用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军担任金风科技 公允价格 后的协 03 月 27 日
控股子公司 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2025-
的董事 协商确定 议价
能源集团为公司 接受关联人 下网电费、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
交易双方 参考市
控股股东,且公 提供的服 运营服务 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能源集团及其 根据市场 场价格 现金及应 2025 年
司董事王博担任 务、采购及 费、电力 1,549.03 50.04% 10,500 否 不适用 2025 年度日常关联
控股子公司 公允价格 后的协 付票据 12 月 04 日
能源集团的高级 接受劳务的 交易费、 交易预计额度的公
协商确定 议价
管理人员 关联交易 杂费 告(2025-103)
能源集团为公司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
交易双方 参考市
控股股东,且公 接受关联人 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能源集团及其 根据市场 场价格 现金及应 2025 年
司董事王博担任 提供租赁的 租赁费 7,033.96 85.58% 否 不适用 2025 年度日常关联
控股子公司 公允价格 后的协 付票据 12 月 04 日
能源集团的高级 关联交易 交易预计额度的公
协商确定 议价
管理人员 告(2025-103)
能源集团为公司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
交易双方 参考市
控股股东,且公 向关联人提 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能源集团及其 根据市场 场价格 现金及应 2025 年 12
司董事王博担任 供服务的关 服务费 1,306.71 100.00% 10,600 否 不适用 2025 年度日常关联
控股子公司 公允价格 后的协 付票据 月 04 日
能源集团的高级 联交易 交易预计额度的公
协商确定 议价
管理人员 告(2025-103)
能源集团为公司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
交易双方 参考市
控股股东,且公 向关联人提 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能源集团及其 根据市场 场价格 现金及应 2025 年 12
司董事王博担任 供租赁的关 租赁费 29.92 28.81% 否 不适用 2025 年度日常关联
控股子公司 公允价格 后的协 付票据 月 04 日
能源集团的高级 联交易 交易预计额度的公
协商确定 议价
管理人员 告(2025-103)
合计 -- -- 42,244.17 -- 168,700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无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
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转让资 转让资 关联
关联 关联交 转让 交易
产的账 产的评 交易
关联方 关联关系 交易 关联交易内容 易定价 价格 损益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面价值 估价值 结算
类型 原则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方式
向关联人转让子公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能源(集 控股股东能
股权 司 49% 股 权 ( 和 田 2025 年 关于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并
团)北疆投资 源集团全资 评估值 171.5 171.09 171.09 现金 -0.41
转让 县立新综合能源有 06 月 25 日 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
有限责任公司 子公司
限公司) 告编号 :2025-066)
向关联人转让子公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能源(集 控股股东能
股权 司 49% 股权(皮山 2025 年 关于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并
团)北疆投资 源集团全资 评估值 49 48.9 48.9 现金 -0.1
转让 县立新综合能源有 06 月 25 日 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
有限责任公司 子公司
限公司) 告编号 :2025-066)
向关联人转让子公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能源(集 控股股东能
股权 司 49% 股权(和田 2025 年 关于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并
团)北疆投资 源集团全资 评估值 0 0 0 现金 0
转让 市立新综合能源有 06 月 25 日 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
有限责任公司 子公司
限公司) 告编号 :2025-066)
向关联人转让子公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能源(集 控股股东能
股权 司 49% 股权(民丰 2025 年 关于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并
团)北疆投资 源集团全资 评估值 0 0 0 现金 0
转让 县立新综合能源有 06 月 25 日 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
有限责任公司 子公司
限公司) 告编号 :2025-066)
转让价格与账面价值或评估价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有) 不适用
对公司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情况 不适用
如相关交易涉及业绩约定的,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被投资企 被投资企业的 被投资企业 被投资企业 被投资企业
被投资企业
共同投资方 关联关系 业的主营 注册资本 的总资产 的净资产 的净利润
的名称
业务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新疆能源(集团) 控股股东新疆能源 和田县立新
北疆投资有限责 (集团)有限责任 综合能源有 独立储能 51,652.53 82,763.32 34,107.3 247.28
任公司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限公司
新疆能源(集团) 控股股东新疆能源 皮山县立新
北疆投资有限责 (集团)有限责任 综合能源有 独立储能 64,021.97 105,470.99 39,376.32 878.16
任公司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限公司
新疆能源(集团) 控股股东新疆能源 和田市立新
北疆投资有限责 (集团)有限责任 综合能源有 独立储能 15,880.27 25,248.24 15,868.73 -11.54
任公司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限公司
新疆能源(集团) 控股股东新疆能源 民丰县立新
北疆投资有限责 (集团)有限责任 综合能源有 独立储能 31,711.56 45,313.77 20,772.37 -6.66
任公司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限公司
新疆华电天 风电、光
新疆能源(集团)
控股股东 山发电有限 伏、火力 600,000.00 2,364,193.17 477,121.33 7,878.76
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 发电
被投资企业的重大在建项目的进展情
不适用
况(如有)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是 √否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订稿。审议公司拟向包括控股股东新疆能源(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新疆国有资本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
伙企业在内的不超过三十五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 过 280,000,000 股(含本数)股票,最终发行数量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
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能源放弃参股公司新疆华电天山发电有限公司增资的优先认购权,引入投资方能源集团以货币增资。
新能源将下属全资子公司和田县立新综合能源有限公司、皮山县立新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和田市立新综合能源有限公 司、
民丰县立新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各 49% 股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能源(集团)
北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并增资。
和田县立新综合能源有限公司、皮山县立新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和田市立新综合能源有限公司、民丰县立新综合能源有限
公司实施增资。
重大关联交易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
临时公告名称 临时公告披露日期 临时公告披露网站名称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子公司增资
及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子 公司部
分股权并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增资暨关
联交易的公告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托管情况说明
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哈密清洁能源” )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将哈密清洁能源委托给立新能源运营管理。
每一结算周期托管费用为固定 60 万元(含税)。
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 10% 以上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 10% 以上的托管项目。
(2)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情况说明
本公司租赁主要为使用权资产中的机器设备,本期新增机器设备租赁 75,613,083.61 元。
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 10% 以上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 10% 以上的租赁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额度相关 担保 实际担保 担保物 反担保情 是否履 是否为关
担保对象名称 实际发生日期 担保类型 担保期
公告披露日期 额度 金额 (如有) 况(如有) 行完毕 联方担保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额度相关 担保 实际担保 担保物 反担保情 是否履 是否为关
担保对象名称 实际发生日期 担保类型 担保期
公告披露日期 额度 金额 (如有) 况(如有) 行完毕 联方担保
吉木萨尔县立新光电有限公司 36,200 2020 年 10 月 16 日 12,938 连带责任保证 / / 15 年 否 否
吉木萨尔县立新光电有限公司 17,500 2020 年 12 月 11 日 9,700 连带责任保证 / / 15 年 否 否
吉木萨尔县立新光电有限公司 36,000 2020 年 10 月 26 日 23,500 连带责任保证 / / 16 年 否 否
乌鲁木齐托里新风发电有限公司 21,523 2021 年 06 月 29 日 14,340 连带责任保证 / / 13 年 否 否
哈密国投新光发电有限公司 15,900 2021 年 06 月 18 日 9,400 连带责任保证 / / 10 年 否 否
奇台县新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4,000 2021 年 10 月 16 日 2,937.99 连带责任保证 / / 16 年 否 否
哈密新风光发电有限公司 13,000 2021 年 10 月 28 日 8,550 连带责任保证 / / 10 年 否 否
伊吾淖毛湖风之力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24,900 2021 年 12 月 11 日 15,272.98 连带责任保证 / / 15 年 否 否
乌鲁木齐托里新风发电有限公司 6,000 2022 年 03 月 10 日 1,800 连带责任保证 / / 5年 否 否
吉木萨尔县新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3,780 2022 年 03 月 18 日 756 连带责任保证 / / 5年 否 否
阜康市新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4,100 2022 年 03 月 30 日 2,100 连带责任保证 / / 9年 否 否
吉木萨尔县立新光电有限公司 1,130 2022 年 04 月 22 日 571.21 连带责任保证 / / 14 年 否 否
胡杨河市立新电力有限公司 4,840 2022 年 05 月 26 日 2,680 连带责任保证 / / 9年 否 否
哈密国投新风发电有限公司 22,000 2022 年 05 月 27 日 13,000 连带责任保证 / / 8年 否 否
哈密国投新风发电有限公司 13,000 2023 年 06 月 16 日 9,400 连带责任保证 / / 8年 否 否
吉木萨尔县立新光电有限公司 7,300 2022 年 06 月 07 日 2,450 连带责任保证 / / 8年 否 否
若羌县立新发电有限公司 22,800 2022 年 12 月 14 日 12,342.32 连带责任保证 / / 15 年 否 否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0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141,738.5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141,738.5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额度相关 担保 实际担保 担保物 反担保情 是否履 是否为关
担保对象名称 实际发生日期 担保类型 担保期
公告披露日期 额度 金额 (如有) 况(如有) 行完毕 联方担保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0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141,738.5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141,738.5
全部担保余额(即 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46.58%
其中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86,930.51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50% 部分的金额(F) 0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86,930.51
对未到期担保合同,报告期内发生担保责任或有证据表明有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不适用
的情况说明(如有)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不适用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无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十七、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八、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
ANNUAL REPORT
一、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 :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464,623,925 49.78% 0 0 0 -464,614,175 -464,614,175 9,750 0.00%
其中 :境内法人持股 22,419,500 2.40% 0 0 0 -22,419,500 -22,419,500 0 0.00%
境内自然人持股 2,925 0.00% 0 0 0 6,825 6,825 9,750 0.00%
其中 :境外法人持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境外自然人持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68,709,409 50.22% 0 0 0 464,614,175 464,614,175 933,323,584 100.00%
三、股份总数 933,333,334 100.00% 0 0 0 0 0 933,333,334 100.00%
股份变动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 司 于 2025 年 8 月 1 日 解 除 限 售 股 份 数 量 为 464,621,000 股,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49.7808% ;实 际 可 上 市 流 通 数 量 为
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0 日公告的《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号 :2025-077 ) 。
吴晓婷女士于 2024 年 5 月 28 日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其本人辞职后购买的公司股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相关规定予以锁定 ;其所持股份
谢云飞女士任职期间购买的公司股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
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相关规定予以锁定 ;其所持股份 7,500 股计入高管锁定股。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ANNUAL REPORT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期初 本期增加 本期解除限 期末
股东名称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期
限售股数 限售股数 售股数 限售股数
新疆能源(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连云港筑力管理咨询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井冈山和风管理咨询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吴晓婷女士已于 2024 年 5 月
吴晓婷 2,925 0 675 2,250 高管限售股 所持股份在其就任时确定的
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
内按照 75% 予以锁定。
谢云飞女士其所持股份在其
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
谢云飞 0 7,500 0 7,500 高管限售股
届满后 6 个月内按照 75% 予
以锁定。
合计 464,623,925 7,500 464,621,675 9,750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单位 :股
年度报告披露日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
报告期末普通股
股东总数
股股东总数 (如有)(参见注 8) 东总数(如有)
(参见注 8)
持股 5% 以上的股东或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股 报告期末 报告期内增 持有有限售条 持有无限售条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比例 持股数量 减变动情况 件的股份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47.38% 442,201,500 442,201,500 0 442,201,500 不适用 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国有资
国有法人 7.64% 71,329,200 0 0 71,329,200 不适用 0
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新疆国有资本产业投资基金有限
境内非国有法人 6.01% 56,068,200 0 0 56,068,200 不适用 0
合伙企业
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5.68% 53,025,600 -18,666,600 0 53,025,600 不适用 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1.05% 9,811,268 6,509,205 0 9,811,268 不适用 0
连云港筑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境内非国有法人 0.94% 8,757,700 -7,891,100 0 8,757,700 不适用 0
(有限合伙)
井冈山和风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境内非国有法人 0.46% 4,328,500 -1,442,200 0 4,328,500 不适用 0
(有限合伙)
刘柳军 境内自然人 0.32% 2,970,000 1,570,000 0 2,970,000 不适用 0
万玉梅 境内自然人 0.29% 2,700,000 2,700,000 0 2,700,000 不适用 0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价
其他 0.25% 2,287,100 2,287,100 0 2,287,100 不适用 0
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 10 名股
无
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 3)
公司控股股东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上述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
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 / 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
无
的说明
前 10 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
无
(如有)(参见注 1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42,201,500 人民币普通股 442,201,50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
公司
新疆国有资本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 56,068,200 人民币普通股 56,068,200
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53,025,600 人民币普通股 53,025,6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9,811,268 人民币普通股 9,811,268
连云港筑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757,700 人民币普通股 8,757,700
井冈山和风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328,500 人民币普通股 4,328,500
刘柳军 2,97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970,000
万玉梅 2,7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700,000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价值精选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 10 名无限 公司控股股东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上述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
售流通股股东和前 10 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
行动的说明 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
无
(如有)(参见注 4)
持股 5% 以上股东、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 / 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控股股东性质 :地方国有控股
控股股东类型 :法人
法定代表人 /
控股股东名称 成立日期 组织机构代码 主要经营业务
单位负责人
无(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有专项
审 批 的 项 目 除 外 ;需 取 得 专 项
审批或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或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书后方可经
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高建军 9165010059916844X8 营,具体经营项目期限以有关部
门的批准文件和颁发的行政许可
证书为准)能源投资及资产管
理 ;煤炭开采 ;煤炭洗选 ;煤炭
及制品销售。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
报告期内,能源集团持有金风科技 0.25% 股份。
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新控股股东名称 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变更日期 2025 年 02 月 17 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
指定网站查询索引
暨控股股东被吸收合并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8)。
指定网站披露日期 2025 年 02 月 19 日
实际控制人性质 :地方国资管理机构
实际控制人类型 :法人
实际控制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 单位负责人 成立日期 组织机构代码 主要经营业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
张锦平 2004 年 10 月 15 日 11650000766826383U 国家行政管理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控制的其他
新疆国资委报告期内未直接持有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
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国有资本产业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企业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ANNUAL REPORT
√适用 □不适用
一、企业债券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企业债券。
二、公司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债券 还本付息
债券名称 债券简称 债券代码 发行日 起息日 到期日 利率 交易场所
余额 方式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本期债券按
司 2026 年 面 向 专 业 投 资 2026 年 2026 年 2031 年 深圳证券
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科 03 月 10 日 03 月 11 日 03 月 11 日 交易所
期一次还本
技创新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如有) 专业机构投资者
适用的交易机制 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协商成交
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如有)和应对措施 否
逾期未偿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债券项目名称 中介机构名称 办公地址 签字会计师姓名 中介机构联系人 联系电话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杨亚飞、王旭晨 010-88013891
发行碳中和绿色科技创新公 座6层
司债券 ( 第一期 )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汪明卉、刘红平 刘红平 010-51423818
发行碳中和绿色科技创新公 (特殊普通合伙) 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
司债券 ( 第一期 )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 常娜娜 0991-2822795
发行碳中和绿色科技创新公 888 号绿城广场写字楼 2A
司债券 ( 第一期 ) 座7层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 80 号 - 刘博 022-58356881
发行碳中和绿色科技创新公 有限公司
司债券 ( 第一期 )
报告期内上述机构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单位 :万元
是否与募集
募集资金的实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募集 说明书承诺
已使用 际使用情况 每类实际使用 未使用 专项账户 违规使用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 资金 募集资金约定用途 的用途、使
金额 (按用途分类, 资金情况 金额 运作情况 的整改情
总金额 用计划及其
不含临时补流) (如有) 况(如有)
他约定一致
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
金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用于偿还有息 截止 2025 年末, 募集资金专
拟全部用于偿还绿色
项目有息债务和置换
司债券) 金尚未开始使用 情况正常
前期偿还绿色项目有
息债务的自有资金
募集资金用于建设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变更上述债券募集资金用途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可转换公司债券。
五、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 10%
□适用 √不适用
六、报告期末除债券外的有息债务逾期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是否有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况
□是 √否
八、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两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 :万元
项目 本报告期末 上年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末增减
流动比率 0.81 0.78 3.85%
资产负债率 75.91% 80.92% -5.01%
速动比率 0.81 0.78 3.85%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8,685.27 4,899.26 77.28%
EBITDA 全部债务比 6.41% 6.16% 0.25%
利息保障倍数 1.04 1.17 -11.11%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3.44 3.22 6.83%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2.44 2.88 -15.28%
贷款偿还率 100.00% 100.00% 0.00%
利息偿付率 100.00% 100.00% 0.00%
ANNUAL REPORT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2026 年 04 月 21 日
审计机构名称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 中兴华审字(2026)第 010203 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 汪明卉、刘红平
审计报告正文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新能源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
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
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立新能源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
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立新能源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
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根据我们的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
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
计事项。
(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
根据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单项计提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账款,管理层以账龄
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由于应收款项金额重大,且管理层在确定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时作出了重大判断,
我们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我们针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主要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
(1)评价并测试管理层评估和确定应收账款减值的内部控制,包括识别减值客观证据和计算减值准备的控制 ;
(2)基于历史损失经验并结合当前状况,复核公司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合理性 ;分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
性,查看主要客户本年度往来情况,通过对主要客户经营情况、市场环境、历史还款情况的核查,评价管理层对坏账准备
计提的合理性 ;
(3)检查管理层编制的应收款项账龄分析表的准确性,重新计算坏账计提金额是否准确 ;
(4)对比同行业公司的坏账准备政策和计提比例,分析公司的坏账准备政策和计提比例是否适当 ;
(5)检查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做出恰当的列报和披露。
ANNUAL REPORT
(二)收入确认
务指标之一,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
事项。
我们针对收入确认主要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
(2)检查各场站每月的上网电量,并与各电力公司交易结算单的结算电量进行核对,核查结算电量的准确性 ;
(3)对于已取得各地发改委出具的发电项目上网电价批复文件的场站,根据补贴单价与结算电量测算补贴金额 ;对于
尚未取得发电项目上网电价批复文件的场站,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风力、光伏发电上网电价的指导价,根据其指导价进
行测算,与企业实际确认的补贴金额进行核对 ;
(4)查看各电厂电量计量数据,检查各电力公司开具的交易结算单,核对各电厂本期结算电费,并结合应收账款对各
电力公司结算电费进行函证 ;
(5)对新能源发电收入执行分析程序,包括 :本期各月度收入、本期收入与上期收入比较分析等分析程序 ;
(6)获取审计截止日前后重要的营业收入会计记录,核对上网结算单等,以评估销售收入是否确认在恰当的会计期间。
四、其他信息
立新能源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立新能源公司 2025 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
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
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
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
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立新能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并运用持续经营假
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立新能源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立新能源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
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舞
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
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的过程中,我们运用了职业判断,保持了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
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立新能源公司持续经营
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
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 ;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
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立新能源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立新能源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
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我们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
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
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
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
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 汪明卉
(项目合伙人)
中国 ·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 刘红平
ANNUAL REPORT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 :元
编制单位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
货币资金 367,067,362.98 253,903,570.12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8,667,937.07 13,385,360.04
应收账款 2,218,220,881.84 2,002,424,460.94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18,302,885.82 10,005,201.75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 44,682,183.87 30,574,467.78
其中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397,756.54
其中 :数据资源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826,694,059.22 536,852,189.83
流动资产合计 3,483,635,310.80 2,847,543,007.00
非流动资产 :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816,414,935.10 796,818,12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8,077,373,874.53 5,852,896,994.10
在建工程 5,839,367,906.36 5,399,456,013.36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109,581,029.44 35,511,376.98
无形资产 300,373,778.72 247,363,252.19
其中 :数据资源
开发支出
其中 :数据资源
商誉 7,326.02 7,326.02
长期待摊费用 4,851,859.08 617,600.8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1,824,958.29 101,670,056.92
其他非流动资产 1,041,300.00 8,208,376.78
非流动资产合计 15,270,836,967.54 12,442,549,117.15
资产总计 18,754,472,278.34 15,290,092,124.15
法定代表人 :陈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叶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 :黄鹏
编制单位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负债 :
短期借款 732,310,026.92 1,262,740,926.66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11,463,992.88
应付账款 2,252,267,724.69 1,270,173,389.36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13,407.88 12,386.87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 17,087,741.46 16,103,628.83
应交税费 41,242,562.22 30,686,963.44
其他应付款 18,189,310.50 2,404,216.53
其中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123,630,563.38 973,032,496.48
其他流动负债 100,001,545.15 1,360.02
流动负债合计 4,284,742,882.20 3,666,619,361.07
非流动负债 :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7,810,086,692.40 6,813,228,071.55
应付债券
其中 :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68,145,847.75 6,664,557.66
长期应付款 1,973,531,922.56 1,840,652,549.6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1,054,815.53 1,442,925.27
其他非流动负债 99,568,230.19 44,634,412.72
非流动负债合计 9,952,387,508.43 8,706,622,516.80
负债合计 14,237,130,390.63 12,373,241,877.87
所有者权益 :
股本 933,333,334.00 933,333,334.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 :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296,934,944.28 1,237,182,485.08
减 :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5,457,281.28 2,154,051.99
盈余公积 42,582,756.07 37,703,284.21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764,836,844.30 700,504,455.7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043,145,159.93 2,910,877,611.01
少数股东权益 1,474,196,727.78 5,972,635.27
所有者权益合计 4,517,341,887.71 2,916,850,246.2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8,754,472,278.34 15,290,092,124.15
法定代表人 :陈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叶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 :黄鹏
ANNUAL REPORT
编制单位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
货币资金 158,909,601.95 104,314,670.53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7,722,437.07 12,305,360.04
应收账款 15,025,812.36 3,507,004.16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7,538,396.44 5,593,824.15
其他应收款 799,168,937.60 661,484,016.05
其中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82,799,786.86 22,799,786.86
存货
其中 :数据资源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490,566.03 660,457.32
流动资产合计 989,855,751.45 787,865,332.25
非流动资产 :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5,048,415,967.12 4,450,614,718.7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826,761.53 1,162,684.07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987,124.09
无形资产 1,837,281.08 2,093,679.77
其中 :数据资源
开发支出
其中 :数据资源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1,750,864.79 3,174.03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5,052,830,874.52 4,454,861,380.68
资产总计 6,042,686,625.97 5,242,726,712.93
法定代表人 :陈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叶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 :黄鹏
编制单位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负债 :
短期借款 50,036,361.11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4,217,510.15 4,321,935.11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应付职工薪酬 8,623,112.06 7,562,504.00
应交税费 318,428.38 64,566.70
其他应付款 1,627,270,614.80 984,641,812.63
其中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24,100,377.87 177,848,280.98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914,566,404.37 1,174,439,099.42
非流动负债 :
长期借款 984,182,688.31 890,800,363.38
应付债券
其中 :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457,798,900.35 528,717,777.9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246,781.0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441,981,588.66 1,419,764,922.30
负债合计 3,356,547,993.03 2,594,204,021.72
所有者权益 :
股本 933,333,334.00 933,333,334.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 :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482,360,381.17 1,477,672,492.30
减 :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42,582,756.07 37,703,284.21
未分配利润 227,862,161.70 199,813,580.70
所有者权益合计 2,686,138,632.94 2,648,522,691.2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042,686,625.97 5,242,726,712.93
法定代表人 :陈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叶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 :黄鹏
ANNUAL REPORT
编制单位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059,926,010.26 970,678,509.71
其中 :营业收入 1,059,926,010.26 970,678,509.71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814,261,583.52 744,240,821.66
其中 :营业成本 542,208,130.41 495,771,172.76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22,309,122.70 18,543,164.21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41,939,300.29 32,534,993.07
研发费用 6,964,726.93 6,478,754.53
财务费用 200,840,303.19 190,912,737.09
其中 :利息费用 201,660,350.83 194,709,623.37
利息收入 1,192,413.70 4,086,372.73
加 :其他收益 20,825,397.50 18,859,430.05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4,889,077.02
其中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14,908,926.23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67,201,179.05 -168,306,657.49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82,600.78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14,177,722.21 77,273,061.39
加 :营业外收入 8,963,785.23 1,416,912.37
减 :营业外支出 3,279,908.35 1,604,248.43
法定代表人 :陈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叶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 :黄鹏
编制单位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19,861,599.09 77,085,725.33
减 :所得税费用 25,704,932.16 27,774,104.45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94,156,666.93 49,311,620.88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94,156,666.93 49,311,620.8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85,078,526.21 50,182,051.80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9,078,140.72 -870,430.92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9 0.05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9 0.05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 :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元。
法定代表人 :陈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叶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 :黄鹏
ANNUAL REPORT
编制单位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一、营业收入 29,255,024.42 17,671,659.12
减 :营业成本 0.00 0.00
税金及附加 224,173.79 64,002.49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45,010,848.69 35,707,360.99
研发费用 1,000,288.30 1,160,515.54
财务费用 62,457,075.41 24,542,759.47
其中 :利息费用 63,170,340.27 27,897,913.76
利息收入 984,054.07 3,444,279.38
加 :其他收益 406,871.45 146,849.65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29,778,315.41 71,706,133.29
其中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14,908,926.23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878,639.18 -228,453.16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400,000.00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49,869,185.91 26,421,550.41
加 :营业外收入 78,370.21 0.62
减 :营业外支出 1,399,618.50 1,230,332.21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8,547,937.62 25,191,218.82
减 :所得税费用 -246,781.02 56,290.57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8,794,718.64 25,134,928.25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8,794,718.64 25,134,928.25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六、综合收益总额 48,794,718.64 25,134,928.25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法定代表人 :陈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叶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 :黄鹏
编制单位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830,170,610.89 619,776,749.36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39,514,138.97 44,001,552.6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69,684,749.86 663,778,302.0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75,128,301.46 66,472,555.32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72,834,097.27 57,301,132.73
支付的各项税费 154,351,537.18 160,151,231.5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0,895,350.01 23,937,665.7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73,209,285.92 307,862,585.2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96,475,463.94 355,915,716.7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199,953.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5,130,736.1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99,953.00 5,130,736.1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220,865,836.57 3,790,310,842.54
投资支付的现金 805,169,7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3,285,880.00 22,129,566.33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44,151,716.57 4,617,610,108.8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41,951,763.57 -4,612,479,372.7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511,980,680.33
其中 :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1,511,980,680.33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214,658,794.24 3,605,875,081.22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67,675,511.65 1,415,540,180.4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194,314,986.22 5,021,415,261.7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789,723,516.44 721,066,200.1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51,862,793.32 295,141,202.84
其中 :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97,058,406.82 12,600,149.2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338,644,716.58 1,028,807,552.1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55,670,269.64 3,992,607,709.5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10,193,970.01 -263,955,946.51
加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2,961,227.87 396,917,174.3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43,155,197.88 132,961,227.87
法定代表人 :陈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叶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 :黄鹏
ANNUAL REPORT
编制单位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7,220,175.33 18,730,200.00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5,827,422.98 8,665,377.0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3,047,598.31 27,395,577.0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9,051,942.46 27,356,469.95
支付的各项税费 768,312.78 56,152.1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1,363,101.14 19,687,774.0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1,183,356.38 47,100,396.1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135,758.07 -19,704,819.0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51,741,253.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14,180,736.1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51,741,253.00 314,180,736.1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89,940.00 199,489.94
投资支付的现金 880,294,218.30 1,268,419,7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80,384,158.30 1,268,619,189.9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28,642,905.30 -954,438,453.8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58,538,123.11 288,583,564.93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889,592,063.75 2,953,084,399.4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348,130,186.86 3,241,667,964.41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69,008,999.73 74,521,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46,631,478.64 101,253,001.29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413,116,113.70 2,246,001,340.2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28,756,592.07 2,421,775,341.5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19,373,594.79 819,892,622.9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2,594,931.42 -154,250,649.98
加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02,314,670.53 256,565,320.5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54,909,601.95 102,314,670.53
法定代表人 :陈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叶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 :黄鹏
编制单位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金额 单位 :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减 :库 其他综 一般风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 资本公积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其他 小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存股 合收益 险准备
一、上年期末余额 933,333,334.00 1,237,182,485.08 2,154,051.99 37,703,284.21 700,504,455.73 2,910,877,611.01 5,972,635.27 2,916,850,246.28
加 :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933,333,334.00 1,237,182,485.08 2,154,051.99 37,703,284.21 700,504,455.73 2,910,877,611.01 5,972,635.27 2,916,850,246.28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减少以“-”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85,078,526.21 85,078,526.21 9,078,140.72 94,156,666.93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59,752,459.20 59,752,459.20 1,459,142,561.79 1,518,895,020.99
(三)利润分配 4,879,471.86 -20,746,137.64 -15,866,665.78 -15,866,665.78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五)专项储备 3,303,229.29 3,303,229.29 3,390.00 3,306,619.29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933,333,334.00 1,296,934,944.28 5,457,281.28 42,582,756.07 764,836,844.30 3,043,145,159.93 1,474,196,727.78 4,517,341,887.71
法定代表人 :陈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叶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 :黄鹏
编制单位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上期金额 单位 :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减 :库 其他综 一般风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 资本公积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其他 小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存股 合收益 险准备
一、上年期末余额 933,333,334.00 1,245,534,065.08 35,189,791.38 727,502,563.48 2,941,559,753.94 6,842,219.41 2,948,401,973.35
加 :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933,333,334.00 1,245,534,065.08 35,189,791.38 727,502,563.48 2,941,559,753.94 6,842,219.41 2,948,401,973.35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8,351,580.00 2,154,051.99 2,513,492.83 -26,998,107.75 -30,682,142.93 -869,584.14 -31,551,727.07
(减少以“-”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50,182,051.80 50,182,051.80 -870,430.92 49,311,620.88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8,351,580.00 -8,351,580.00 -8,351,580.00
(三)利润分配 2,513,492.83 -77,180,159.55 -74,666,666.72 -74,666,666.72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五)专项储备 2,154,051.99 2,154,051.99 846.78 2,154,898.77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933,333,334.00 1,237,182,485.08 2,154,051.99 37,703,284.21 700,504,455.73 2,910,877,611.01 5,972,635.27 2,916,850,246.28
法定代表人 :陈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叶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 :黄鹏
编制单位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金额 单位 :元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减 :库 其他综 专项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其他 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存股 合收益 储备
一、上年期末余额 933,333,334.00 1,477,672,492.30 37,703,284.21 199,813,580.70 2,648,522,691.21
加 :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933,333,334.00 1,477,672,492.30 37,703,284.21 199,813,580.70 2,648,522,691.21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减少以“-”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48,794,718.64 48,794,718.64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4,687,888.87 4,687,888.87
(三)利润分配 4,879,471.86 -20,746,137.64 -15,866,665.78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五)专项储备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933,333,334.00 1,482,360,381.17 42,582,756.07 227,862,161.70 2,686,138,632.94
法定代表人 :陈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叶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 :黄鹏
编制单位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上期金额 单位 :元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减 :库 其他综 专项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其他 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存股 合收益 储备
一、上年期末余额 933,333,334.00 1,486,024,072.30 35,189,791.38 251,858,812.00 2,706,406,009.68
加 :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933,333,334.00 1,486,024,072.30 35,189,791.38 251,858,812.00 2,706,406,009.68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8,351,580.00 2,513,492.83 -52,045,231.30 -57,883,318.47
(减少以“-”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25,134,928.25 25,134,928.25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8,351,580.00 -8,351,580.00
(三)利润分配 2,513,492.83 -77,180,159.55 -74,666,666.72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五)专项储备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933,333,334.00 1,477,672,492.30 37,703,284.21 199,813,580.70 2,648,522,691.21
法定代表人 :陈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叶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 :黄鹏
三、公司基本情况
(1)有限公司阶段
新疆新能源新风投资开发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新风投资)创建于 2013 年,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经济技
术开发区 ( 头屯河区 ) 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批准领取了注册号为
元,将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加至 10,000.00 万元,同意修改公司章程。2014 年 1 月 28 日,本公司取得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工商局核发的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650000038004606),注册资本为 10,000.00 万元。
出资方式为债权转股权 ;股东同意就前述事项修改公司章程。2015 年 12 月 23 日,本公司取得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局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核发的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650100076066559G),注册资本为
疆新风含鸿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风含鸿)49% 股权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哈密国有资产投资)将持有哈密国投新风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新风)24.66% 股权、哈密新风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新风能源)15% 股权、哈密国投新光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新光)15% 股权按照每股净资产 1:1.3235 元
出资至本公司,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80,000.00 万元变更为 107,715.69 万元。2019 年 8 月 27 日,公司完成注册资本变更
备案并申领新的营业执照。
根据新风投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公司章程的规定,原股东同意新疆国有资本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
伙企业(以下简称国有产业投资基金)、珠海嘉赋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嘉赋投资基金)、新
疆申宏新能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疆申宏投资)、井冈山筑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筑力管理企业)、井冈山和风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和风管理企业)对公司增资,以人民币
至 126,639.10 万元,其中 18,923.41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金,7,194.68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股份制改制情况
限公司的决议。根据发起人协议及公司章程,新风投资整体变更为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新股份公
司、本公司或公司),注册资本为 70,000.00 万元,各发起人以其拥有的截至 2020 年 5 月 31 日止的净资产折股投入。截至
万元作为变更后股份公司的股本,共折股 70,000.00 万股( 每股面值 1 元,均为人民币普通股),其余净资产作为变更后
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公积,变更前后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本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0 日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并领取了
验字(2020)第 000533 号验资报告验证。
总额为人民币 933,333,334.00 元。其中发起人股本为人民币 700,000,000.00 元,占变更后股本总额的 75.00% ;社会公众股
股本为人民币 233,333,334.00 元,占变更后股本总额的 25.00%。上述事项已于 2022 年 7 月 19 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 [2022]000470 号验资报告验证。
(3)注册地和总部地址
本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650100076066559G 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 933,333,334.00 元,注册地址 :新
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玄武湖路 477 号新疆能源大厦 10 层,母公司为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最终控制方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公司属于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主要产品和服务为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电力的投资与技术开发以及技术咨询
服务。
ANNUAL REPORT
本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 33 户,详见本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
较上期相比,增加 6 户,减少 4 户,合并范围变更主体的具体信息详见本附注七、4“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决议批准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的
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
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至少 12 个月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从事电力出售业务。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
各项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如下各项描述。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
状况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
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
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2,000.00 万元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持股比例超过 10.00%,且投资额超过 200.00 万元的子公司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
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
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形成的商誉)
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 ;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
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
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购买方
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
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
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
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
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
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
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
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
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 ;除上述
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三、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
初始投资成本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
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
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
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
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
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
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通常包括母公司拥有其半数以上的表决权的
被投资单位和公司虽拥有其半数以下的表决权但通过与被投资单位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表决
权 ;根据公司章程或协议,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 ;有权任免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的多数成员 ;在被投资
单位董事会占多数表决权。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 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表决权)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
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
ANNUAL REPORT
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结构化主
体是指在确定其控制方时没有将表决权或类似权利作为决定性因素而设计的主体(注 :有时也称为特殊目的主体)。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
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
表中 ;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
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
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
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
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
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
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
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
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
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
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
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
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
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②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
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
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适用
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
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
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
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三、16(2)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
政策处理。
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
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 ;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
所产生的收入 ;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
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
确认该损失 ;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
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
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
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
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
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
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
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
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本公司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
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进行
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
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
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
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
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
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
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
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
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
ANNUAL REPORT
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
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
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
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
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保留
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
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4)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
方)与借出方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的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
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
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
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公司计划
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
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
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
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在估值时,公司采用在当
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
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
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7)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财务担保合
同,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
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
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
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
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
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
①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
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②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
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③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
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
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
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①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
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
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成为作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
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
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
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
较低的信用风险。
②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③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
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 :金融工具类型、
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逾期账龄组合、合同结算周期、债务人所处行业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
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
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 :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
额 ;货币时间价值 ;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
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④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
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ANNUAL REPORT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三、9、(7)“金融工具减值”。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
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
依据如下 :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应收票据组合 1 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 2 商业承兑汇票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三、9、(7)“金融工具减值”。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
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
依据如下 :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除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及信用风险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按账龄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较低客户组合以外的应收账款 对照表计提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
信用风险较低的客户组合的应收款项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应收款项 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预
期信用损失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内(含一
年)的,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 ;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其相关会计政策参见本附
注三、9、(7)“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三、9、(7)“金融工具减值”。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
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
的依据如下 :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除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及信用风险 按照账龄与未来 12 个月或整个存续期
按账龄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较低客户组合以外的应收账款 预期损失率计提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
信用风险较低的客户组合的其他应收款项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应收款项 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未
来 12 个月或整个存续期计提信用损失
(1)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其他等。
(2)发出的计价方法
领用和发出时按先进先出法计 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5)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
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
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
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
本公司若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
其账面价值的,则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具体标准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
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本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 ;预计
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其中,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
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处置组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分摊
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的,该处置组应当包含分摊至处置组的商誉。
本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
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
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处置组,所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比例抵
减该处置组内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以下简称“持有待售准则”)
的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
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
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
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
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
予以确认。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公司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将非流动资产
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 :①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
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②可收回金额。
(2)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①该组
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独立的主营经营地区 ;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独立的主要
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计划的一部分 ;③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公司在利润表中列报相关终止经营损益并在附注披露终止经营的影响。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
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
其中如果属于非交易性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三、9“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
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
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
ANNUAL REPORT
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
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
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
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
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
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
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
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
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
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
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
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
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
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
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
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
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
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
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
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
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
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
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
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
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
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
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
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
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
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
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
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
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
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
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
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
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
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
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
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
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 ;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
按本附注三、6、(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
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
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
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
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
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处置
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
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
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
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
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 ;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
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
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
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
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
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
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
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
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折旧方法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30 年 5% 3.17%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10-20 年 5% 4.75%-9.50%
运输工具 年限平均法 5年 5% 19%
其他 年限平均法 3-10 年 5% 9.50%-31.67%
ANNUAL REPORT
本公司在建工程分为自营方式建造和出包方式建造两种。在建工程在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固定资产。
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标准,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
部完成 ;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其
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 ;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 ;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
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
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三、21“长期资产减值”。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
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
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
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
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 ;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
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 ;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
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
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
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
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
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
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
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有限使用寿命的无形资产项目的使用寿命、确定依据及摊销方法如下 :
项目 使用寿命 使用寿命的确定依据 摊销方法
软件 10 年 合理估计年限 直线法
土地使用权 20-50 年 产权证书 直线法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
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研发支出归集范围包括研发领用的材料、人工及劳务成本、研发设备摊销、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无形资产
及固定资产的摊销、水电等费用。
本公司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具体标准 :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为在进行商
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
等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
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三、21“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使用权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
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
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
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
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
售协议价格确定 ;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 ;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
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
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
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
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
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
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
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
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主
要包括房屋装修费。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合同负债,是指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果在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
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本公司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和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
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
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
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ANNUAL REPORT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年金等。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本公
司仅涉及设定提存计划。采用设定提存计划的,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
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
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
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
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
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
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本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本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
价值进行复核。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
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1)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方法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
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
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
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 ;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时,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
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
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
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②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
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
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
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
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
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
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
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
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的会计处理
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结算企业与接受服务企业中其一在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另一
在本公司合并范围外的,在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
①结算企业以其本身权益工具结算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除此之外,作为现金结算的
股份支付处理。
结算企业是接受服务企业的投资者的,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或应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接受服务企
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负债。
②接受服务企业没有结算义务或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处理 ;接受服务企业具有结算义务且授予本企业职工的并非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
付处理。
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各企业之间发生的股份支付交易,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不是同一企业的,在接受服务企业和结
算企业各自的个别财务报表中对该股份支付交易的确认和计量,比照上述原则处理。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
诺将履行各自义务 ;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
支付条款 ;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本公司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 ;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
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
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
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公司在相关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
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客户能够控制本
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
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
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
付款义务 ;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
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
主要风险和报酬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公司具体的收入政策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销售电力的履约义务。风力 / 光伏发电收入由
电力供应至各电场所在地的省电网公司或其他相关公司确认,双方执行抄表、核对、结算单填制,经双方确认的结算电量
作为当月销售电量,以经发改委核定的上网电价作为销售单价。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收入准则》( 财会【2017】22 号 ),
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销售电力的履约义务。在电力供应至各风 / 光电场所在地电网公司时,客户已
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公司已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
有权已转移、商品实物资产已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同时根据规定取得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按应补助
金额确认收入。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的情况
无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
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ANNUAL REPORT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但是,该资产摊销不超过一
年的可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
值损失 :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
价值。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
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其余政府补助界定
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
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
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 ; (2)政府文
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
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
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
条件 :
(1)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
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 (2)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
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
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 ;(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
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 ; (4)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
条件(如有)。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
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
间计入当期损益 ;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
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
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属
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
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
递延所得税负债。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
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本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 :企业合并 ;
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
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1)作为承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租赁资产的类别主要为房屋建筑物及运输工具。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分别
确认折旧费用和利息费用。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计入当期费用。
①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该成本包括 :①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②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
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③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④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
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使用权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对于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
资产预计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 ;对于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
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进行会计处理。
②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 :①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
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③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
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④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⑤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
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
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 ;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财务费用。该周期性利率是指公司所采
用的折现率或修订后的折现率。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本公司对续租选择权、终止租赁选择权或者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的,则按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
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当实质租赁付款额、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
额或者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的,则按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
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③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短期租赁(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价值低于 2000 元)租赁,本公司采取简
化处理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
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作为出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 经营租赁
本公司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赁期内各期间的租金收入。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
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 融资租赁
于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以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
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
计算确认租赁期内的利息收入。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经营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被本公司处置或被本公司划归为持
有待售类别 :
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
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
③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2)维简费、生产安全费用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
本公司按照中国政府相关机构的规定计提维简费、生产安全费用及其他类似性质费用,用于维持安全生产、设备改造
等相关支出。本公司按规定在当期损益中计提上述费用并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专项储备单独反映。按规定范围使用专项储备
用于费用性支出时,按实际支出冲减专项储备 ;按规定范围使用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
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相关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2025 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商品销售收入 13%、9%、6%、3%
城市维护建设税 实缴流转税税额 7%、5%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15%
教育费附加 实缴流转税税额 3%、2%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哈密新风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15%
哈密国投新风发电有限公司 15%
乌鲁木齐托里新风发电有限公司 15%
吉木萨尔县新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15%
阜康市新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15%
胡杨河市立新电力有限公司 15%
哈密国投新光发电有限公司 15%
哈密新风光发电有限公司 15%
吉木萨尔县立新光电有限公司 15%
胡杨河市锦华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15%
哈密伊吾县立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5%
奇台县新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15%
伊吾淖毛湖风之力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5%
哈密新风恒远发电有限公司 15%
新疆逐日农垦新能源有限公司 15%
若羌县立新发电有限公司 15%
乌鲁木齐立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5%
乌鲁木齐新风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5%
巴里坤追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15%
木垒新风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5%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新疆锐风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15%
和田市立新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15%
民丰县立新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15%
奎屯市立新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15%
和田县立新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15%
其他公司 25%
(1)本公司子公司吉木萨尔县新风新能源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3
号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企业符合“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相
关政策,二期项目从 2020 年 12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享受优惠期间免征企业所得税,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本公司子公司吉木萨尔县立新光电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3 号
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企业符合“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相关
政策,一期、二期项目从 2020 年 7 月 25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享受优惠期间免征企业所得税,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征企业所得税,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享受优惠期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本公司子公司胡杨河市锦华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3
号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企业符合“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相
关政策,2020 年 6 月 13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享受优惠期间免征企业所得税,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享受优
惠期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4)本公司子公司哈密伊吾县立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相关政策,2021 年 7 月 15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享受优惠期间免征企业所得税,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享受
优惠期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5)本公司子公司奇台县新风新能源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3 号第
二十七条第二款,企业符合“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相关政
策,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享受优惠期间免征企业所得税,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享受优惠期
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6)本公司子公司伊吾淖毛湖风之力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63 号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企业符合“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的相关政策,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享受优惠期间免征企业所得税,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享
受优惠期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7)本公司子公司哈密新风恒远发电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3 号第
二十七条第二款,企业符合“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相关政
策,2022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享受优惠期间免征企业所得税,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享受优惠
期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8)本公司子公司新疆逐日农垦新能源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3 号
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企业符合“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相关
政策,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享受优惠期间免征企业所得税,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享受优惠
期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9)本公司子公司若羌县立新发电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3 号第
二十七条第二款,企业符合“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相关政
策,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享受优惠期间免征企业所得税,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享受优惠期
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0)本公司子公司乌鲁木齐立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ANNUAL REPORT
相关政策,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享受优惠期间免征企业所得税,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享受
优惠期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1)本公司子公司木垒新风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3 号
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企业符合“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相关
政策,2024 年 5 月 2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享受优惠期间免征企业所得税,2027 年 1 月 1 日至 2029 年 12 月 31 日享受优惠
期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2)本公司子公司乌鲁木齐新风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令第 63 号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企业符合“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
税”的相关政策,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享受优惠期间免征企业所得税,2028 年 1 月 1 日至 2030 年 12 月 31
日享受优惠期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3)本公司子公司巴里坤追风新能源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3 号
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企业符合“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相关
政策,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享受优惠期间免征企业所得税,2028 年 1 月 1 日至 2030 年 12 月 31 日享受优惠
期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减按 15% 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本公司子公司新疆锐风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2 日取得高新技
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2265000093,有效期 3 年),2025 年 10 月 28 日再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
GR202565000849,有效期 3 年),企业所得税率为 15%,本次报告期间享受此优惠税率。
(15)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1]58 号
第二条,企业符合“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 15% 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 2020 年第 23 号)第一条“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30 年 12 月 31 日,对设在西部地
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 15% 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16)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5]74 号文件,为鼓励利用风力发电,促
进相关产业健康发展,现将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通知如下 :自 2015 年 7 月 1 日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
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 50% 的政策。由于风电项目投建期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较大,2021 年 6 月,哈密国投新风
发电有限公司,2023 年 3 月,乌鲁木齐托里新风发电有限公司,2024 年 12 月,哈密新风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开始实际享受
上述增值税优惠政策,公司其他风力发电子公司尚未实际享受上述增值税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
于调整风力发电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5 年第 10 号文件,上述增值税优惠政策自 2025 年 11 月 1 日起废止。
无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存款 343,155,197.88 132,961,227.87
其他货币资金 23,912,165.10 120,942,342.25
合计 367,067,362.98 253,903,570.12
其他说明 :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除下述款项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质押、冻结或有潜在收回风险的款项。
其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
项目 期末余额(元) 上年年末余额(元)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111,463,992.88
保函保证金 6,000,000.00 6,180,000.00
土地复垦保证金 3,185,565.10 3,295,749.37
ETC 押金 2,600.00 2,600.00
其他 14,724,000.00
合计 23,912,165.10 120,942,342.25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 8,667,937.07 13,385,360.04
合计 8,667,937.07 13,385,360.04
(2)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 48,654,161.83
合计 48,654,161.83
(1)按账龄披露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合计 3,103,307,021.64 2,723,865,399.33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其中 :
按组合计提坏账
准备的应收账款
其中 :
账龄组合 3,103,307,021.64 100.00% 885,086,139.80 28.52% 2,218,220,881.84 2,723,865,399.33 100.00% 721,440,938.39 26.49% 2,002,424,460.94
合计 3,103,307,021.64 100.00% 885,086,139.80 28.52% 2,218,220,881.84 2,723,865,399.33 100.00% 721,440,938.39 26.49% 2,002,424,460.94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885,086,139.80 元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龄组合 3,103,307,021.64 885,086,139.80 28.52%
合计 3,103,307,021.64 885,086,139.80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
无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适用 √不适用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
单位 :元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核销 其他
按组合计提坏账
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721,440,938.39 163,645,201.41 885,086,139.80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收回或转回金额 转回原因 收回方式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无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 :元
占应收账款和合 应收账款坏账准
应收账款 合同资产 应收账款和合同
单位名称 同资产期末余额 备和合同资产减
期末余额 期末余额 资产期末余额
合计数的比例 值准备期末余额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 2,956,470,187.90 2,956,470,187.90 95.26% 862,066,810.66
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126,072,434.60 126,072,434.60 4.06% 21,817,380.04
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
中能建投乌鲁木齐新能源有限公司 3,128,428.58 3,128,428.58 0.10% 156,421.43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吉木萨尔有限公司 756,803.34 756,803.34 0.02% 37,840.17
合计 3,102,704,886.81 3,102,704,886.81 99.96% 885,056,033.08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应收款 44,682,183.87 30,574,467.78
合计 44,682,183.87 30,574,467.78
(1)其他应收款
单位 :元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押金、保证金 4,674,978.00 866,038.00
社保统筹款 623,059.07 575,841.62
代收代付款 284,620.51 885,477.07
经营性往来款 7,837,441.93 8,623,535.19
即征即退增值税 4,648,733.20 1,517,922.40
其他 32,517,522.15 20,453,846.85
合计 50,586,354.86 32,922,661.13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合计 50,586,354.86 32,922,661.13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其中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50,586,354.86 100.00% 5,904,170.99 11.67% 44,682,183.87 32,922,661.13 100.00% 2,348,193.35 7.13% 30,574,467.78
其中 :
账龄组合 50,586,354.86 100.00% 5,904,170.99 11.67% 44,682,183.87 32,922,661.13 100.00% 2,348,193.35 7.13% 30,574,467.78
合计 50,586,354.86 100.00% 5,904,170.99 11.67% 44,682,183.87 32,922,661.13 100.00% 2,348,193.35 7.13% 30,574,467.78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5,904,170.99 元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龄组合 50,586,354.86 5,904,170.99 11.67%
合计 50,586,354.86 5,904,170.99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
无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
单位 :元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坏账准备 未来 12 个月预期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合计
信用损失 (未发生信用减值) (已发生信用减值)
本期计提 3,555,977.64 3,555,977.64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
单位 :元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其他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2,348,193.35 3,555,977.64 5,904,170.99
合计 2,348,193.35 3,555,977.64 5,904,170.99
无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收回或转回金额 转回原因 收回方式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无
单位 :元
占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期末余额合计
期末余额
数的比例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税务局 临时耕地占用税 13,206,688.00 1 年以内、1-3 年 26.11% 993,562.00
国家税务总局吉木萨尔县税务局 临时耕地占用税 12,555,476.25 1-2 年 24.82% 1,255,547.63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红星二场 经营性往来款 6,991,408.00 2-3 年 13.82% 2,097,422.40
即征即退增值税 即征即退增值税 4,648,733.20 1 年以内 9.19% 232,436.66
新疆广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保证金 3,447,000.00 1 年以内 6.81% 172,350.00
合计 40,849,305.45 80.75% 4,751,318.69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合计 18,302,885.82 10,005,201.75
账龄超过 1 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元) 账龄 未及时结算原因
电力规划总院有限公司 1,453,500.00 1-2 年 未到结算时点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 1,317,710.58 1-3 年 未到结算时点
哈密恒益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236,233.81 3-4 年 未到结算时点
合计 3,007,444.39 —— ——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元) 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 4,789,265.49 26.17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4,167,491.07 22.77
电力规划总院有限公司 3,876,000.00 21.18
新疆能源(集团)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3,488,342.11 19.06
国华(哈密)新能源有限公司 723,041.79 3.95
合计 17,044,140.46 93.13
其他说明 :
无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1)存货分类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备品备件 397,756.54 397,756.54
合计 397,756.54 397,756.54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值税留抵扣额 824,576,845.70 536,505,819.07
预缴企业所得税 626,647.49 72,785.86
再融资费用 1,490,566.03 273,584.90
合计 826,694,059.22 536,852,189.83
其他说明 :
无
单位 :元
本期增减变动
期初余额 减值准备 期末余额 减值准备
被投资单位 追加 减少 权益法下确认 其他综合 宣告发放现金 计提减
(账面价值) 期初余额 其他权益变动 其他 (账面价值) 期末余额
投资 投资 的投资损益 收益调整 股利或利润 值准备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新疆华电天山
发电有限公司
小计 796,818,120.00 14,908,926.23 4,687,888.87 816,414,935.10
合计 796,818,120.00 14,908,926.23 4,687,888.87 816,414,935.10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无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无
其他说明 :
无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 8,077,373,874.53 5,852,896,994.10
固定资产清理
合计 8,077,373,874.53 5,852,896,994.10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其他 合计
一、账面原值 :
(1)购置 1,143,838.22 1,591,521.13 2,735,359.35
(2)在建工程转入 58,299,504.47 2,575,742,471.30 2,634,041,975.77
(3)企业合并增加
(1)处置或报废
二、累计折旧
(1)计提 25,430,187.63 384,467,629.41 556,483.71 1,846,153.94 412,300,454.69
(1)处置或报废
三、减值准备
(1)计提
(1)处置或报废
四、账面价值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房屋及建筑物 11,936,043.26 尚在办理中
其他说明 :
无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 5,838,063,087.76 5,399,456,013.36
工程物资 1,304,818.60
合计 5,839,367,906.36 5,399,456,013.36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奇台县 30 万千瓦风光同场项目 1,067,113,509.82 1,067,113,509.82 1,029,020,369.83 1,029,020,369.83
立新能源三塘湖 20 万千瓦 /80 万千瓦
时储能规模 +80 万千瓦风电项目
托里达坂城风电三期 49.5MW 工程 11,209,315.07 11,209,315.07 11,209,315.07 11,209,315.07
新疆能源立新木垒 50 万千瓦风电项目 62,165,419.57 62,165,419.57 1,412,116,082.24 1,412,116,082.24
立新能源达坂城 50 万千瓦风电项目 121,584,840.54 121,584,840.54 1,273,149,704.49 1,273,149,704.49
若羌县 16 万千瓦 /64 万千瓦时共享储
能项目
立新皮山县 20 万千瓦 /80 万千瓦时构
网型一期独立储能项目
立新皮山县 20 万千瓦 /80 万千瓦时构
网型二期独立储能项目
立新和田市 10 万千瓦 /40 万千瓦时独
立储能项目
立新民丰县 20 万千瓦 /80 万千瓦时独
立储能项目
立新能源和田县 30 万千瓦 /120 万千
瓦时构网型独立储能项目
零星工程 15,024,915.34 15,024,915.34 10,022,617.00 10,022,617.00
合计 5,849,272,402.83 11,209,315.07 5,838,063,087.76 5,410,665,328.43 11,209,315.07 5,399,456,013.36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 :元
本期其 工程累计 本期利
本期转入固定 利息资本化 其中 :本期利息
项目名称 预算数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他减少 期末余额 投入占预 工程进度 息资本 资金来源
资产金额 累计金额 资本化金额
金额 算比例 化率
奇台县30万千瓦风光同
场项目
立新能源三塘湖20万千
瓦/80万千瓦时储能规模 3,116,828,600.00 1,224,144,937.17 990,347,913.75 2,214,492,850.92 71.05% 100.00% 32,873,855.40 24,344,366.81 2.28% 自筹+金融机构贷款
+80万千瓦风电项目
新疆能源立新木垒50
万千瓦风电项目
立新能源达坂城50万千
瓦风电项目
若羌县16万千瓦/64
万千瓦时共享储能项目
立新皮山县20万千瓦/80
万千瓦时构网型一期独 716,000,000.00 427,557,702.59 427,557,702.59 59.71% 100.00% 2,144,905.28 2,144,905.28 2.03% 自筹+金融机构贷款
立储能项目
立新皮山县20万千瓦/80
万千瓦时构网型二期独 477,000,000.00 359,594,943.97 359,594,943.97 75.39% 98.00% 127,575.88 127,575.88 2.11% 自筹+金融机构贷款
立储能项目
立新和田市10万千瓦/40
万千瓦时独立储能项目
立新民丰县20万千瓦/80
万千瓦时独立储能项目
立新能源和田县30万千
瓦/120万千瓦时构网型 1,060,000,000.00 628,249,807.05 628,249,807.05 59.27% 100.00% 2,725,032.72 2,725,032.72 2.01% 自筹+金融机构贷款
独立储能项目
合计 12,727,289,500.00 5,389,433,396.36 3,067,646,751.83 2,634,041,975.77 0.00 5,823,038,172.42 142,456,597.24 106,258,129.32
(3)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工程物资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未安装设备 1,304,818.60 1,304,818.60
合计 1,304,818.60 1,304,818.60
其他说明 :
无
(1)使用权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土地租赁 运输工具 机器设备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租赁 6,180,930.08 439,700.00 75,613,083.61 82,233,713.69
(1)租赁变更 43,696.11 43,696.11
二、累计折旧
(1)计提 987,124.09 2,323,697.84 1,470,067.58 3,339,475.61 8,120,365.12
(1)处置
三、减值准备
(1)计提
(1)处置
四、账面价值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土地使用权 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 软件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购置 60,698,070.43 143,643.36 60,841,713.79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1)处置
二、累计摊销
(1)计提 7,021,852.65 809,334.61 7,831,187.26
(1)处置
三、减值准备
(1)计提
(1)处置
四、账面价值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0.00%。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奇台追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1,782,031.94 尚在办理中
皮山县立新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8,522,011.54 尚在办理中
木垒新风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412,483.85 尚在办理中
合计 11,716,527.33
其他说明 :
无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 :元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企业合并形成的 处置
并购乌鲁木齐富禾光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 7,326.02 7,326.02
合计 7,326.02 7,326.02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摊销金额 其他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集控中心装修费 196,039.29 78,415.80 117,623.49
邮箱使用费 3,174.03 31,132.08 9,227.49 25,078.62
园区基础设施费 418,387.48 219,626.28 198,761.20
类 REITs 承销及受托管理费用 2,126,415.09 400,628.92 1,725,786.17
耕地占用税 2,931,168.00 146,558.40 2,784,609.60
合计 617,600.80 5,088,715.17 854,456.89 4,851,859.08
其他说明 :
无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信用减值准备 836,511,319.24 121,817,027.14 691,937,793.54 101,594,003.80
租赁负债 52,874.32 7,931.15 489,161.48 76,053.12
合计 836,564,193.56 121,824,958.29 692,426,955.02 101,670,056.92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使用权资产 20,971,927.08 1,054,815.53 24,544,447.29 1,442,925.27
合计 20,971,927.08 1,054,815.53 24,544,447.29 1,442,925.27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 :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
项目
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或负债期末余额 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或负债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1,824,958.29 101,670,056.92
递延所得税负债 1,054,815.53 1,442,925.27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64,306,339.00 44,424,697.78
可抵扣亏损 146,467,775.07 133,705,670.96
合计 210,774,114.07 178,130,368.74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 :元
年份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备注
合计 146,467,775.07 133,705,670.96
其他说明 :
无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 1,041,300.00 1,041,300.00 8,208,376.78 8,208,376.78
合计 1,041,300.00 1,041,300.00 8,208,376.78 8,208,376.78
其他说明 :
无
单位 :元
期末 期初
项目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受限类型 受限情况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受限类型 受限情况
保证金、ETC 保证金、ETC
货币资金 23,912,165.10 23,912,165.10 保证 120,942,342.25 120,942,342.25 保证
押金 押金
固定资产 3,551,506,463.56 2,613,243,782.47 其他 融资租赁 1,761,878,394.94 1,089,076,495.35 其他 融资租赁
应收账款 2,379,693,245.29 1,714,966,909.70 电费收费权 质押 2,716,757,122.37 1,995,696,634.10 电费收费权 质押
在建工程 1,117,395,172.22 1,117,395,172.22 其他 融资租赁
合计 5,955,111,873.95 4,352,122,857.27 5,716,973,031.78 4,323,110,643.92
其他说明 :
无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信用借款 731,770,000.00 1,261,584,818.11
未到期应付利息 540,026.92 1,156,108.55
合计 732,310,026.92 1,262,740,926.66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
无
单位 :元
种类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 111,463,992.88
合计 111,463,992.88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 0.00 元,到期未付的原因为无。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服务费 69,288,520.09 48,098,784.27
工程设备款 2,181,755,901.97 1,220,672,938.95
资产购置款项 75,017.49 1,108,765.40
其他 1,148,285.14 292,900.74
合计 2,252,267,724.69 1,270,173,389.36
(2)账龄超过 1 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昌吉金风科技有限公司 190,296,605.95 未达到合同付款条件
四川省升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124,935,277.07 未达到合同付款条件
乌鲁木齐达坂城金风科技有限公司 121,836,228.94 未达到合同付款条件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114,136,531.64 未达到合同付款条件
远景能源有限公司 67,851,327.43 未达到合同付款条件
合计 619,055,971.03
其他说明 :
无
ANNUAL REPORT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应付款 18,189,310.50 2,404,216.53
合计 18,189,310.50 2,404,216.53
(1)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社保统筹款 1,161,138.93 1,048,251.94
保证金及押金 16,489,333.00
其他 538,838.57 1,355,964.59
合计 18,189,310.50 2,404,216.53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331,088.00 未达到付款条件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 未达到付款条件
南京千智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56,000.00 未达到付款条件
新疆鑫风麒能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13,333.00 未达到付款条件
合计 500,421.00
其他说明 :
无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预收售电款 13,407.88 12,386.87
合计 13,407.88 12,386.87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无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 :元
项目 变动金额 变动原因
无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 16,103,628.83 64,649,772.00 63,665,659.37 17,087,741.46
二、离职后福利 - 设定提存计划 10,341,717.95 10,341,717.95
合计 16,103,628.83 74,991,489.95 74,007,377.32 17,087,741.46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其中 :医疗保险费 4,066,331.32 4,066,331.32
工伤保险费 306,439.96 306,439.96
合计 16,103,628.83 64,649,772.00 63,665,659.37 17,087,741.46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合计 10,341,717.95 10,341,717.95
其他说明 :
无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值税 10,392,969.38 8,197,588.72
企业所得税 28,057,259.10 19,848,790.68
个人所得税 57,217.39 2,510.55
城市维护建设税 432,251.99 306,899.21
印花税 1,899,958.23 2,044,790.33
教育费附加 241,743.67 171,830.36
地方教育费附加 161,162.46 114,553.59
合计 41,242,562.22 30,686,963.44
其他说明 :
无
ANNUAL REPORT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798,095,919.47 839,275,639.38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323,181,985.76 132,728,167.96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2,352,658.15 1,028,689.14
合计 1,123,630,563.38 973,032,496.48
其他说明 :
无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待转销项税 1,545.15 1,360.02
供应链融资 100,000,000.00
合计 100,001,545.15 1,360.02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 6,973,098,380.70 5,922,417,408.17
保证借款 453,560,000.00 730,849,765.53
信用借款 1,174,832,688.31 992,475,363.38
未到期应付利息 6,691,542.86 6,761,173.85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附注五、25) -798,095,919.47 -839,275,639.38
合计 7,810,086,692.40 6,813,228,071.55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
无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
长期借款年利率区间为 :1.7%-3.25%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租赁付款额 72,300,854.77 9,829,327.19
未确认融资费用 -1,802,348.87 -2,136,080.39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2,352,658.15 -1,028,689.14
合计 68,145,847.75 6,664,557.66
其他说明 :
无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长期应付款 1,973,531,922.56 1,840,652,549.60
合计 1,973,531,922.56 1,840,652,549.60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付融资租赁款 2,736,080,655.69 2,460,155,586.19
未实现融资费用 -439,366,747.37 -486,774,868.63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323,181,985.76 -132,728,167.96
合计 1,973,531,922.56 1,840,652,549.60
其他说明 :
无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托里 220 汇集站预收租赁费 4,209,938.55 1,163,461.51
雅满苏 220 千伏升压站预收租赁费 535,576.42 561,387.34
立新止观 220 千伏储能升压汇集站预收租赁费 49,556,096.71
合计 99,568,230.19 44,634,412.72
其他说明 :
无
单位 :元
本次变动增减(+、-)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股份总数 933,333,334.00 0 0 0 0 0 933,333,334.00
其他说明 :
无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1,245,324,337.22 55,064,570.33 1,300,388,907.55
其他资本公积 -8,141,852.14 4,687,888.87 -3,453,963.27
合计 1,237,182,485.08 59,752,459.20 1,296,934,944.28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
注 1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产生的原因为本公司将全资子公司哈密新风能源有限公司开展类 REITs,处置价款与长期
股权投资按照持股比例享有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
注 2 :本期公司因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时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
其他变动中所享有的份额,调增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4,687,888.87 元。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安全生产费 2,154,051.99 17,309,258.97 14,006,029.68 5,457,281.28
合计 2,154,051.99 17,309,258.97 14,006,029.68 5,457,281.28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
本公司自 2022 年 11 月 21 日起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 号)的规定,以上
一年度营业收入为依据,按照规定标准计算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新建和投产不足一年的企业,按照本年营业收入为依据,
按 照规定标准计算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37,703,284.21 4,879,471.86 42,582,756.07
合计 37,703,284.21 4,879,471.86 42,582,756.07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净利润的 10%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 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700,504,455.73 727,502,563.48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700,504,455.73
加 :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5,078,526.21 50,182,051.80
减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4,879,471.86 2,513,492.83
应付普通股股利 15,866,665.78 74,666,666.72
期末未分配利润 764,836,844.30 700,504,455.73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
使用资本公积弥补亏损详细情况说明 :
无
单位 :元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1,043,314,355.90 539,639,989.19 964,405,561.84 494,236,812.52
其他业务 16,611,654.36 2,568,141.22 6,272,947.87 1,534,360.24
合计 1,059,926,010.26 542,208,130.41 970,678,509.71 495,771,172.76
公司报告期内经审计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
□是 √否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
单位 :元
分部 1 分部 2 合计
合同分类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业务类型
其中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961,020,431.65 513,001,457.97 961,020,431.65 513,001,457.97
购售电服务及其他 98,905,578.61 29,206,672.44 98,905,578.61 29,206,672.44
按经营地区分类
其中 :
西北地区(疆内) 1,059,926,010.26 542,208,130.41 1,059,926,010.26 542,208,130.41
市场或客户类型
其中 :
国有企业 1,058,476,665.33 541,022,562.97 1,058,476,665.33 541,022,562.97
其他 1,449,344.93 1,185,567.44 1,449,344.93 1,185,567.44
合同类型
其中 :
电力合同 961,020,431.65 513,001,457.97 961,020,431.65 513,001,457.97
其他 98,905,578.61 29,206,672.44 98,905,578.61 29,206,672.44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其中 :
按合同期限分类
其中 :
按销售渠道分类
其中 :
国家电网 + 地方电网 961,020,431.65 513,001,457.97 961,020,431.65 513,001,457.97
其他 98,905,578.61 29,206,672.44 98,905,578.61 29,206,672.44
合计 1,059,926,010.26 542,208,130.41 1,059,926,010.26 542,208,130.41
其他说明
无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 0.00 元。
合同中可变对价相关信息 :
无
其他说明 :
无
ANNUAL REPORT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 3,913,349.70 2,734,087.70
教育费附加 3,619,827.95 2,895,006.20
房产税 950,548.76 1,247,475.99
土地使用税 12,308,423.25 11,021,840.53
车船使用税 12,637.20 12,937.20
印花税 1,504,335.84 631,816.59
合计 22,309,122.70 18,543,164.21
其他说明 :
无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26,634,486.04 22,823,483.41
办公费 289,574.64 219,119.19
差旅费 1,606,085.20 905,343.77
业务招待费 57,055.90 195,045.88
车辆费 318,698.65 414,165.81
安全生产费 119,695.87 53,685.21
邮电费 108,947.59 100,403.76
咨询服务费 2,627,187.38 879,127.98
暖气费 125,449.61 135,961.04
物业费 627,920.83 182,807.68
折旧费 677,652.22 718,494.54
租赁费 4,570,907.54 2,060,828.94
残疾人保障金 295,627.00 302,235.50
聘请中介机构费 1,850,952.85 2,556,760.30
其他 2,029,058.97 987,530.06
合计 41,939,300.29 32,534,993.07
其他说明 :
无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5,788,087.40 4,177,168.69
材料费 328,938.05
技术服务费 1,169,811.32 1,810,031.13
租赁费 138,908.57
其他 6,828.21 23,708.09
合计 6,964,726.93 6,478,754.53
其他说明 :
无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 201,660,350.83 194,709,623.37
利息收入 -1,192,413.70 -4,086,372.73
其他 372,366.06 289,486.45
合计 200,840,303.19 190,912,737.09
其他说明 :
无
单位 :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20,778,243.45 18,859,430.05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47,154.05
合计 20,825,397.50 18,859,430.05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14,908,926.23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19,849.21
合计 14,889,077.02
其他说明 :
无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163,645,201.41 -167,419,187.96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3,555,977.64 -887,469.53
合计 -167,201,179.05 -168,306,657.49
ANNUAL REPORT
其他说明 :
无
单位 :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其他 282,600.78
合计 282,600.78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无法支付的款项 2,692.01 2,692.01
赔偿收入 8,778,947.74 1,416,911.75 8,778,947.74
其他 182,145.48 0.62 182,145.48
合计 8,963,785.23 1,416,912.37 8,963,785.23
其他说明 :
本公司已投运子公司伊吾淖毛湖风之力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立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托里新风发电
有限公司和若羌县立新综合能源有限公司所属发电场因第三方汇集站接入或工程施工等原因造成电厂停电,停电期间损失
发电量由对方补偿,并签订电量损失补偿协议或合同。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滞纳金及罚款支出 1,811,088.98 255,531.03 1,811,088.98
其他 1,468,819.37 1,348,717.40 1,468,819.37
合计 3,279,908.35 1,604,248.43 3,279,908.35
其他说明 :
无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 46,247,943.27 46,226,126.32
递延所得税费用 -20,543,011.11 -18,452,021.87
合计 25,704,932.16 27,774,104.45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 119,861,599.09
按法定 / 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29,965,399.77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2,028,812.04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1,292,140.73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18,727,868.38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6,604,637.77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467,770.29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4,762,716.91
税率调整导致上年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 / 负债余额的变化
视同销售及其他事项的影响 246,863.61
所得税费用 25,704,932.16
其他说明 :
无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 1,192,413.70 4,086,372.73
经营性往来款 40,885,690.41 13,273,616.05
保证金 68,366,000.00 2,237,088.00
备用金 448,791.00 610,782.59
增值税退返及其他政府补助 20,825,397.50 20,481,185.29
其他 7,795,846.36 3,312,507.99
合计 139,514,138.97 44,001,552.65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
无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银行手续费 197,300.11 296,576.76
付现费用 14,989,390.25 18,030,010.03
往来款 3,488,342.11 593,051.94
备用金 480,000.00 447,000.00
押金及保证金 48,646,000.00 1,320,000.00
其他 3,094,317.54 3,251,027.01
合计 70,895,350.01 23,937,665.74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
无
ANNUAL REPORT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到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
无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临时耕地占用税 8,561,880.00 18,833,816.96
土地复垦保证金 3,295,749.37
监督支付的项目贷款专项资金 14,724,000.00
合计 23,285,880.00 22,129,566.33
支付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
无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履约保函保证金 2,180,000.00 2,500,000.00
收到融资租赁款 465,495,511.65 1,413,040,180.48
合计 467,675,511.65 1,415,540,180.48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
无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定期存款及银票保证金 2,000,000.00 3,312,280.00
偿还租赁付款额 295,058,406.82 7,687,869.25
融资租赁咨询费 1,600,000.00
合计 297,058,406.82 12,600,149.25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
无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项目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现金变动 非现金变动 现金变动 非现金变动
短期借款 1,262,740,926.66 738,453,493.28 540,026.92 1,268,268,311.39 1,156,108.55 732,310,026.92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 7,652,503,710.93 2,476,205,300.96 251,082,224.33 1,521,455,205.05 250,153,419.30 8,608,182,611.87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 7,693,246.80 67,236,924.71 1,037,190.00 3,394,475.61 70,498,505.90
长期应付款(含一年内到期) 1,973,380,717.56 465,495,511.65 184,976,384.83 294,021,216.82 33,117,488.90 2,296,713,908.32
合计 10,896,318,601.95 3,680,154,305.89 503,835,560.79 3,084,781,923.26 287,821,492.36 11,707,705,053.01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 :元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净利润 94,156,666.93 49,311,620.88
加 :资产减值准备 167,201,179.05 168,306,657.49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412,300,272.61 389,969,527.60
使用权资产折旧 8,120,365.12 4,382,913.64
无形资产摊销 7,775,553.80 4,756,869.83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854,456.89 393,943.7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282,600.78
(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201,660,350.83 194,709,623.37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14,889,077.02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0,154,901.37 -18,529,192.97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388,109.74 77,171.10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397,756.54 -63,995.49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401,902,558.27 -474,177,556.64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138,040,279.28 34,905,836.18
其他 3,303,229.29 2,154,898.7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96,475,463.94 355,915,716.72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现金的期末余额 343,155,197.88 132,961,227.87
减 :现金的期初余额 132,961,227.87 396,917,174.38
加 :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 :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10,193,970.01 -263,955,946.51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现金 343,155,197.88 132,961,227.87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343,155,197.88 132,961,227.87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43,155,197.88 132,961,227.87
(3)使用范围受限但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货币资金 23,912,165.10 120,942,342.25 ETC 押金、保证金
合计 23,912,165.10 120,942,342.25
(1)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①计入本期损益情况
计入本期损益
项目
列报项目 金额(元)
短期租赁费用(适用简化处理) 营业成本 312,370.00
短期租赁费用(适用简化处理) 管理费用 3,550,089.97
上表中“短期租赁费用”不包含租赁期在 1 个月以内的租赁相关费用 ;
“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不包含在“短期租赁费
用”中的低价值资产短期租赁费用。
涉及售后租回交易的情况
无
(2)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项目 租赁收入 其中 :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租赁收入 254,903.80
合计 254,903.80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无
八、研发支出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5,788,087.40 4,177,168.69
材料费 328,938.05
技术服务费 1,169,811.32 1,810,031.13
租赁费 138,908.57
其他 6,828.21 23,708.09
合计 6,964,726.93 6,478,754.53
其中 :费用化研发支出 6,964,726.93 6,478,754.53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
(1)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新设 / 注销主体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设立时间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和田市立新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和田地区 和田地区 电力供应业 2025-4-25 51.00 新设
民丰县立新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和田地区 和田地区 电力供应业 2025-4-24 51.00 新设
奎屯市立新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电力供应业 2025-4-23 100.00 新设
和田县立新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和田地区 和田地区 电力供应业 2025-1-6 51.00 新设
皮山县立新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和田地区 和田地区 电力供应业 2025-1-20 51.00 新设
新疆立新泽源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 乌鲁木齐市 投资与资产管理 2025-8-13 100.00 新设
新疆新能源(集团)哈密新风有限公司 哈密市 哈密市 风力发电 2013-1-15 70.00 注销
哈巴河县新风发电有限公司 哈巴河县 哈巴河县 风力发电 2013-6-26 100.00 注销
富蕴新光发电有限公司 富蕴县 富蕴县 太阳能发电 2015-8-19 100.00 注销
阿勒泰新风发电有限公司 阿勒泰市 阿勒泰市 风力发电 2015-8-25 100.00 注销
(2)其他
报告期内,本公司以全资子公司哈密新风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持有并运营的哈密风电基地二期烟
墩第七风电场 A 区 200MW 风电项目作为底层资产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了“中信建投 - 立新能源 2025 清洁能源基础设施
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碳中和)”即类 REITs 项目。根据类 REITs 发行方案设计,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管理
人发起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简称“专项计划”),本公司新设成立子公司新疆立新泽源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SPV 公司”),立新能源将持有的 SPV 公司的 100.00% 股权以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予管理人(代表专项计划),在管
理人(代表专项计划)成为 SPV 股东后,立新能源以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将持有的项目公司 100.00% 股权转让给 SPV 公
司。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拥有对专项计划的控制权,将专项计划纳入合并范围,同时将专项计划外部投资人投资份额
确认为少数股东权益。
相关结构化主体本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
产品名称 期末所有者权益(元) 本期净利润(元)
中信建投 - 立新能源 2025 清洁能源基础设施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碳中和) 1,161,857,308.95 2,126,145.22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单位 :元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乌鲁木齐托里新风发电有限公司 202,500,000.00 新疆乌鲁木齐县 新疆乌鲁木齐县 风力发电 100.00% 设立
哈密新风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290,000,000.00 哈密市 哈密市 风力发电 100.00% 设立
哈密国投新风发电有限公司 290,000,000.00 哈密市 哈密市 风力发电 100.00% 设立
吉木萨尔县新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169,000,000.00 吉木萨尔县 吉木萨尔县 太阳能发电 100.00% 设立
新疆新能源新风售电有限公司 200,000,000.00 乌鲁木齐市 乌鲁木齐市 电力销售 100.00% 设立
奇台县新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00,000.00 奇台县 奇台县 风力发电 100.00% 设立
哈密新风恒远发电有限公司 50,000,000.00 哈密市 哈密市 风力发电 100.00% 设立
新疆新风含鸿能源有限公司 503,500,000.00 乌鲁木齐市 乌鲁木齐市 投资与资产管理 100.00% 设立
电力、热力生产
阜康市新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54,000,000.00 阜康市 阜康市 100.00% 设立
和供应业
电力、热力生产
胡杨河市立新电力有限公司 92,000,000.00 胡杨河市 胡杨河市 100.00% 购买
和供应业
电力、热力生产
哈密新风光发电有限公司 87,000,000.00 哈密市 哈密市 100.00% 设立
和供应业
电力、热力生产
哈密国投新光发电有限公司 86,000,000.00 哈密市 哈密市 100.00% 设立
和供应业
电气机械和器材
乌鲁木齐富禾光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50,000,000.00 乌鲁木齐市 乌鲁木齐市 97.62% 购买
制造业
电力、热力生产
胡杨河市锦华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50,000,000.00 胡杨河市 胡杨河市 97.62% 购买
和供应业
电力、热力生产
吉木萨尔县立新光电有限公司 466,000,000.00 吉木萨尔县 吉木萨尔县 40.83% 59.17% 设立
和供应业
新疆锐风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6,000,000.00 乌鲁木齐市 乌鲁木齐市 研究和试验发展 100.00% 设立
电力、热力生产
伊吾淖毛湖风之翼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50,000,000.00 哈密市 哈密市 98.95% 设立
和供应业
电力、热力生产
伊吾淖毛湖风之力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50,000,000.00 伊吾县 伊吾县 98.95% 设立
和供应业
电力、热力生产
哈密伊吾县立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5,000,000.00 哈密市 哈密市 100.00% 设立
和供应业
电力、热力生产
新疆逐日农垦新能源有限公司 69,000,000.00 额敏县 额敏县 100.00% 设立
和供应业
若羌县立新发电有限公司 50,000,000.00 若羌县 若羌县 电力供应业 90.00% 设立
电力、热力生产
乌鲁木齐立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50,000,000.00 乌鲁木齐市 乌鲁木齐市 100.00% 设立
和供应业
巴里坤哈萨克 巴里坤哈萨克 电力、热力生产
巴里坤追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961,000,000.00 100.00% 设立
自治县 自治县 和供应业
奇台追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380,000,000.00 奇台县 奇台县 风力发电 100.00% 设立
电力、热力生产
若羌县立新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100,000,000.00 若羌县 若羌县 100.00% 设立
和供应业
乌鲁木齐新风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000.00 乌鲁木齐达坂城区 乌鲁木齐市 风力发电 100.00% 设立
木垒新风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200,000,000.00 木垒县 木垒县 风力发电 100.00% 设立
和田市立新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158,802,721.08 和田地区 和田地区 电力供应业 51.00% 新设
民丰县立新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317,115,646.27 和田地区 和田地区 电力供应业 51.00% 新设
伊犁哈萨克自治
奎屯市立新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88,000,000.00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电力供应业 100.00% 新设
州
和田县立新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516,525,306.79 和田地区 和田地区 电力供应业 51.00% 新设
皮山县立新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640,219,687.08 和田地区 和田地区 电力供应业 51.00% 新设
新疆立新泽源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0.00 乌鲁木齐市 乌鲁木齐市 投资与资产管理 100.00% 新设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
无
其他说明 :
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 :元
本期归属于少数 本期向少数股东 期末少数股东
子公司名称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股东的损益 宣告分派的股利 权益余额
皮山县立新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49.00% 4,302,965.69 192,943,945.69
和田县立新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49.00% 1,211,687.87 167,125,754.87
民丰县立新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49.00% -32,648.89 101,784,651.11
和田市立新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49.00% -56,550.45 77,756,782.88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
无
其他说明 :
无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子公司名称
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皮山县立新综合
能源有限公司
和田县立新综合
能源有限公司
民丰县立新综合
能源有限公司
和田市立新综合
能源有限公司
单位 :元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子公司名称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总额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总额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皮山县立新综合
能源有限公司
和田县立新综合
能源有限公司
民丰县立新综合
-66,630.38 -66,630.38 -3,099.91
能源有限公司
和田市立新综合
能源有限公司
其他说明 :
无
ANNUAL REPORT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持股比例 对合营企业或联
合营企业或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营企业投资的会
联营企业名称 直接 间接
计处理方法
新疆哈密市伊吾县伊吾镇
新疆华电天山 发电业务、输电业务、
新疆哈密市 振兴东路 300 号行政综合 17.11% 权益法
发电有限公司 供(配)电业务
办公二号楼 410 室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
无
持有 20% 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 20% 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
无
(2)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 本期发生额 期初余额 / 上期发生额
流动资产 850,230,483.72 202,608,297.79
非流动资产 22,791,701,241.62 12,775,775,988.77
资产合计 23,641,931,725.34 12,978,384,286.56
流动负债 9,286,698,401.72 5,784,415,314.94
非流动负债 9,584,020,040.50 5,201,923,671.62
负债合计 18,870,718,442.22 10,986,338,986.56
净资产 4,771,213,283.12 1,992,045,300.00
少数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4,771,213,283.12 1,992,045,300.00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816,414,935.10 796,818,120.00
调整事项
-- 商誉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其他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816,414,935.10 796,818,120.00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营业收入 803,435,375.02
净利润 78,787,644.11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其他说明 :
无
十一、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会计科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即征即退增值税 20,085,288.93 18,548,943.12
自治区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 222,454.52 200,961.93
税收减免退税 9,525.00
小升规企业奖励资金 200,000.00
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70,500.00
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100,000.00
自治区重点技术创新专项资金 200,000.00
合计 20,778,243.45 18,859,430.05
其他说明 :
无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借款、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
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
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
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
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
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
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
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
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本公司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风险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
量很少孤立地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的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
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在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管理层已制定适当的信用政策,并且不
断监察信用风险的敞口。
本公司已采取政策只与信用良好的交易对手进行交易。另外,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
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余
ANNUAL REPORT
额及收回情况进行持续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
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信用损失。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金融资产的回收情况,以确保相关金融资产计提
了充分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本公司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于交
易对手违约,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除本附注九、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所载本公司作
出的财务担保外,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国有控股银行和其他大中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
高信誉和资产状况,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本公司的政策是根据各知
名金融机构的市场信誉、经营规模及财务背景来控制存放当中的存款金额,以限制对任何单个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金额。
作为本公司信用风险资产管理的一部分,本公司利用预期信用损失来评估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减值损失。本公司
的应收账款主要为电网公司,其他应收款金额较少,预期信用信息可以反映这些客户对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偿付能
力和坏账风险。本公司根据历史数据计算公司历史实际坏账率,并考虑了当前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如国家 GDP 增速、
基建投资总额、国家货币政策等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得出预期损失率。对于长期应收款,本公司综合考虑结算期、合同约
定付款期、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和债务人所处行业的经济形势,并考虑上述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后对于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合
理评估。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相关资产的账面余额与预期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
项目 账面余额(元) 减值准备(元)
应收票据 8,667,937.07
应收账款 3,103,307,021.64 885,086,139.80
其他应收款 50,586,354.86 5,904,170.99
合计 3,162,561,313.57 890,990,310.79
本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主要为存量项目电价补贴款,根据相关规定享受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发电项目需逐级申报纳入
源局、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自查工作的通知》,2023 年 1 月,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公布了《关
于公布第一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合规项目清单的公告》,2025 年 11 月,本公司子公司阜康市新风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的发电项目通过了补贴合规审查。截至目前,本公司有 6 个项目被纳入补贴合规项目清单,上述补贴核查工作尚未结束。
(2)流动性风险
本公司下属成员企业各自负责其现金流量预测。公司下属财务部门基于各成员企业的现金流量预测结果,在公司层面
持续监控公司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 ;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
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此外,本公司与主要业务往来银行订立融资额度授信
协议,为本公司履行与商业票据相关的义务提供支持。
(3)市场风险
①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
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本公司财务部门持续监控公司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
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来降低
利率风险。
②价格风险
价格风险指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主要源于商品价格、股票市场指数、权益工
具价格以及其他风险变量的变化。
十三、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注册资本 母公司对本企业 母公司对本企业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万元) 的持股比例 的表决权比例
新疆能源(集团)
新疆乌鲁木齐市 风能投资及资产管理 1,525,688.97 47.38% 47.38%
有限责任公司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无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其他说明 :
无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注释 1。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十注释 2。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与本企业关系
其他说明 :
无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高建军担任董事的企业
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高建军担任董事长的企业
北京天源科创风电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
北京天诚同创电气有限公司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
乌鲁木齐达坂城金风科技有限公司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
北京金风慧能技术有限公司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
宁波金风绿能能源有限公司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
昌吉金风科技有限公司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
乌鲁木齐金风天润风电有限公司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
乌鲁木齐金风天翼风电有限公司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
新疆能源(集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的企业
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的企业
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的企业
新疆环保集团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的企业
新疆环保集团工程有限公司 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的企业
新疆能源(集团)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的企业
新疆能源(集团)哈密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的企业
ANNUAL REPORT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新疆泓源碳资产碳资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的企业
新疆环保集团昌吉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的企业
新疆能源集团中蒙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的企业
昌吉州国投晟鑫能源有限公司 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的企业、立新能源托管的公司
昌吉州鑫生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的企业、立新能源托管的公司
昌吉州国投恒胜能源有限公司 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的企业、立新能源托管的公司
昌吉州国投恒欣能源有限公司 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的企业、立新能源托管的公司
昌吉州御风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的企业、立新能源托管的公司
木垒智慧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的企业、立新能源托管的公司
报告期内曾为持有本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截至 2026 年 1 月 22
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日,该公司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比例由 5.6813% 减少至 4.6813%
新疆金润绿原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业投资 ( 集团 ) 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雅克溪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集团)北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所持有的 51% 股权划转至玛纳
斯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其他说明 :
无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 / 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 :元
是否超过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获批的交易额度 上期发生额
交易额度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 设备采购、运行维护费及
其控股子公司 技术服务等
下网电费、运营服务费、
能源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 15,490,278.62 105,000,000.00 否 24,156,820.45
电力交易费、杂费等
出售商品 / 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 :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能源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 运营服务费等 13,067,081.49 3,482,625.79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无
(2)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
单位 :元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昌吉州鑫生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汇集站 254,903.80
乌鲁木齐金风天翼风电有限公司 汇集站 8,537.38
木垒智慧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车辆 44,247.78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
单位 :元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
承担的租赁负债
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 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支付的租金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租赁资 利息支出
出租方名称 (如适用) (如适用)
产种类
本期 上期 本期 上期 本期 上期 本期 上期 本期 上期
发生额 发生额 发生额 发生额 发生额 发生额 发生额 发生额 发生额 发生额
新疆能源(集
团)置业有限 房屋 3,550,089.97 582,005.45 4,186,010.53 3,806,315.63
责任公司
昌吉州鑫生新
能源发电有限 汇集站 5,894,212.40 66,789,512.18
公司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本公司租赁新疆能源(集团)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的房屋 ;本公司子公司
木垒新风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与昌吉州鑫生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共同租赁 220 千伏洪尔海汇集站。
(3)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3,299,622.56 2,882,162.81
(4)其他关联交易
①子公司乌鲁木齐立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所属金润绿原达坂城 49.5MW 分散式风电项目报告期内因叶片故障,绿
原达坂城分散式风电一场损失发电量 599.80 万千瓦时,乌鲁木齐达坂城金风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停电期间电量经济损失
②子公司木垒新风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在接入汇集站期间造成昌吉州鑫生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电站停运,根据与对方签
署的《220 千伏洪尔海汇集站共建分摊管理协议》补充协议,需承担对方停电期间电量经济损失 6,932,567.26 元。
③本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 月、4 月新设全资子公司和田县立新综合能源有限公司、皮山县立新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和
田市立新综合能源有限公司、民丰县立新综合能源有限公司。2025 年 6 月本公司将上述四家子公司 49.00% 股权转让给本
公司控股股东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能源集团” )的全资子公司新疆能源(集团)北疆投资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北疆公司”) ,以 2025 年 4 月 30 日为基准日,以评估值为作价依据,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转让价
格分别为 1,710,933.00 元、489,020.00 元、0.00 元、0.00 元。本公司与北疆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完成后,
由上述四家子公司股东同比例增资,注册资本分别由 5,000.00 万元、5,000.00 万元、4,400.00 万元、8,800.00 万元增加至
(1)应收项目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昌吉州国投晟鑫能源有限公司 1,444,225.00 94,867.50 453,125.01 22,656.25
应收账款 昌吉州国投恒胜能源有限公司 1,733,070.00 113,841.00 543,750.00 27,187.50
应收账款 昌吉州国投恒欣能源有限公司 5,776,900.01 379,470.00 1,812,500.00 90,625.00
应收账款 昌吉州鑫生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1,870,299.64 96,837.90 66,458.33 3,322.92
应收账款 昌吉州御风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864,110.00 45,018.00 36,249.99 1,812.50
应收账款 木垒智慧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1,878,222.26 112,036.11 362,500.00 18,125.00
应收账款 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00 50,000.00 417,000.00 20,850.00
应收账款 新疆能源(集团)哈密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1,365,000.00 68,250.00
应收账款 新疆能源(集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45,205.48 17,260.27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预付款项 新疆能源(集团)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3,488,342.11 3,215,579.98
预付款项 新疆泓源碳资产碳资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39,500.00
其他应收款 乌鲁木齐金风天润风电有限公司 91,699.93 13,662.25 60,927.19 4,554.08
其他应收款 新疆能源(集团)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00 30,000.00 300,000.00 15,000.00
其他应收款 昌吉州国投晟鑫能源有限公司 9,379.13 468.96
(2)应付项目
单位 :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 北京天诚同创电气有限公司 82,225,218.23 11,213,412.92
应付账款 北京金风慧能技术有限公司 7,367,931.89 6,623,801.05
应付账款 昌吉金风科技有限公司 190,296,605.96 190,296,605.95
应付账款 北京天源科创风电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1,933,305.93
应付账款 乌鲁木齐达坂城金风科技有限公司 121,836,228.94 124,706,368.94
应付账款 宁波金风绿能能源有限公司 809,716.04 416,650.00
应付账款 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750,000.00 750,000.00
应付账款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81,105.56 983,283.45
应付账款 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179,245.28 209,590.11
应付账款 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10,527,007.23 14,219,607.24
应付账款 新疆能源(集团)哈密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5,188.99
应付账款 昌吉州鑫生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13,492,522.67
应付账款 新疆泓源碳资产碳资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30,000.00
应付账款 新疆能源(集团)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10,637.75
应付账款 新疆环保集团昌吉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6,800.00
应付票据 乌鲁木齐达坂城金风科技有限公司 94,794,012.70
其他应付款 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800,000.00 13,334.00
其他应付款 北京金风慧能技术有限公司 550,000.00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1)资本承诺
项目 期末余额(元) 上年年末余额(元)
已签订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的工程、设备或其他合同 421,347,337.92 1,124,203,829.09
合计 421,347,337.92 1,124,203,829.09
(2)除存在上述承诺事项外,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大承诺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①母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事项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万元)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阜康市新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2,100.00 否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哈密国投新风发电有限公司 22,400.00 否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哈密国投新光发电有限公司 9,400.00 否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哈密新风光发电有限公司 8,550.00 否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胡杨河市立新电力有限公司 2,680.00 否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吉木萨尔县立新光电有限公司 49,159.21 否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吉木萨尔县新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756.00 否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奇台县新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2,937.99 否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若羌县立新发电有限公司 12,342.32 否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托里新风发电有限公司 16,140.00 否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伊吾淖毛湖风之力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5,272.98 否
合计 141,738.50
②除存在上述或有事项外,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或有事项。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拟分配每 10 股派息数(元) 0.3
拟分配每 10 股分红股(股) 0
拟分配每 10 股转增数(股) 0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每 10 股派息数(元) 0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每 10 股分红股(股) 0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每 10 股转增数(股) 0
公司以 2025 年末总股本 933,333,33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利润分配方案
积金转增股本。此项提议尚待股东会批准。于资产负债表日
后提议派发的现金股利并未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为负债。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除了基本养老保险之外,本公司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员
工可以自愿参加该年金计划。
职工参加本计划的条件 :①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并试用期满的员工 ;②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
务。
符合上述参加条件的职工,从符合条件的次月起自动加入本计划。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按账龄披露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合计 15,988,991.08 3,691,583.33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其中 :
按组合计提坏账
准备的应收账款
其中 :
账龄组合 15,988,991.08 100.00% 963,178.72 6.02% 15,025,812.36 3,691,583.33 100.00% 184,579.17 5.00% 3,507,004.16
合计 15,988,991.08 100.00% 963,178.72 6.02% 15,025,812.36 3,691,583.33 100.00% 184,579.17 5.00% 3,507,004.16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963,178.72 元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5,988,991.08 963,178.72 6.02%
合计 15,988,991.08 963,178.72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
无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适用 √不适用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 :元
占应收账款和合 应收账款坏账准
应收账款期末 合同资产 应收账款和合同
单位名称 同资产期末余额 备和合同资产减
余额 期末余额 资产期末余额
合计数的比例 值准备期末余额
昌吉州国投恒欣能源有限公司 5,776,900.01 5,776,900.01 36.13% 379,470.00
木垒智慧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1,878,222.26 1,878,222.26 11.75% 112,036.11
昌吉州国投恒胜能源有限公司 1,733,070.00 1,733,070.00 10.84% 113,841.00
昌吉州鑫生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1,582,258.33 1,582,258.33 9.90% 82,435.83
昌吉州国投晟鑫能源有限公司 1,444,225.00 1,444,225.00 9.03% 94,867.50
合计 12,414,675.60 12,414,675.60 77.65% 782,650.44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收股利 82,799,786.86 22,799,786.86
其他应收款 716,369,150.74 638,684,229.19
合计 799,168,937.60 661,484,016.05
(1)应收股利
单位 :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哈密新风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18,000,000.00 18,000,000.00
新疆新风含鸿能源有限公司 4,799,786.86 4,799,786.86
哈密国投新光发电有限公司 30,000,000.00
哈密新风光发电有限公司 30,000,000.00
合计 82,799,786.86 22,799,786.86
(2)其他应收款
单位 :元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资金拆借及往来款 714,925,100.28 637,327,259.63
保证金及押金 164,510.00 184,510.00
社保统筹款 136,004.15 173,894.89
经营性往来款 300,000.00 300,000.00
其他 1,068,649.07 823,637.80
合计 716,594,263.50 638,809,302.32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合计 716,594,263.50 638,809,302.32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其中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716,594,263.50 100.00% 225,112.76 0.03% 716,369,150.74 638,809,302.32 100.00% 125,073.13 0.02% 638,684,229.19
其中 :
账龄组合 1,669,163.22 0.23% 225,112.76 13.49% 1,444,050.46 1,482,042.69 0.23% 125,073.13 8.44% 1,356,969.56
信用风险较低的客户
组合其他应收款
合计 716,594,263.50 100.00% 225,112.76 0.03% 716,369,150.74 638,809,302.32 100.00% 125,073.13 0.02% 638,684,229.19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25,112.76 元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龄组合 1,669,163.22 225,112.76 13.49%
合计 1,669,163.22 225,112.76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
无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
单位 :元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坏账准备 未来 12 个月预期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合计
信用损失 (未发生信用减值) (已发生信用减值)
本期计提 100,039.63 100,039.63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
单位 :元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其他
按账龄组合计提预期
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合计 125,073.13 100,039.63 225,112.76
无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收回或转回金额 转回原因 收回方式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无
单位 :元
占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期末余额合计
期末余额
数的比例
哈密国投新风发电有限公司 资金拆借及往来款 198,446,465.70 1 年以内、1-2 年 27.69%
乌鲁木齐托里新风发电有限公司 资金拆借及往来款 168,918,116.73 1 年以内、1-2 年 23.57%
阜康市新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资金拆借及往来款 104,399,281.77 14.57%
巴里坤追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资金拆借及往来款 60,603,910.67 1 年以内、1-2 年 8.46%
奇台追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资金拆借及往来款 57,612,879.20 1 年以内、1-2 年 8.04%
合计 589,980,654.07 82.33%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 4,232,001,032.02 4,232,001,032.02 3,655,196,598.72 1,400,000.00 3,653,796,598.7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816,414,935.10 816,414,935.10 796,818,120.00 796,818,120.00
合计 5,048,415,967.12 5,048,415,967.12 4,452,014,718.72 1,400,000.00 4,450,614,718.72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 :元
本期增减变动
期初余额 减值准备 期末余额 减值准备
被投资单位 计提减
(账面价值) 期初余额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其他 (账面价值) 期末余额
值准备
新疆逐日农垦新能源有限公司 63,000,000.00 1,000,000.00 64,000,000.00
若羌县立新发电有限公司 45,000,000.00 45,000,000.00
乌鲁木齐立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40,000,000.00 40,000,000.00
奇台追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201,531,000.00 201,531,000.00
巴里坤追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478,000,000.00 8,500,000.00 486,500,000.00
若羌县立新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74,000,000.00 10,100,000.00 84,100,000.00
新疆新能源(集团)哈密新风有限公司 0.00 1,400,000.00 1,400,000.00 0.00
乌鲁木齐托里新风发电有限公司 202,500,000.00 202,500,000.00
奇台县新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00,000.00 10,000,000.00
哈密新风恒远发电有限公司 49,243,900.00 49,243,900.00
哈巴河县新风发电有限公司 4,000,000.00 4,000,000.00 0.00
哈密国投新风发电有限公司 329,158,711.08 329,158,711.08
哈密新风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292,884,785.00 292,884,785.00 0.00
吉木萨尔县新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151,000,000.00 151,000,000.00
新疆新风含鸿能源有限公司 573,221,686.53 573,221,686.53
阜康市新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62,735,292.23 62,735,292.23
哈密国投新光发电有限公司 155,460,037.95 155,460,037.95
哈密新风光发电有限公司 173,892,749.52 173,892,749.52
胡杨河市立新电力有限公司 134,306,532.58 134,306,532.58
本期增减变动
期初余额 减值准备 期末余额 减值准备
被投资单位 计提减
(账面价值) 期初余额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其他 (账面价值) 期末余额
值准备
富蕴新光发电有限公司 1,500,000.00 1,500,000.00 0.00
阿勒泰新风发电有限公司 1,500,000.00 1,500,000.00 0.00
新疆新能源新风售电有限公司 20,100,000.00 20,100,000.00
乌鲁木齐新风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40,000,000.00 37,000,000.00 177,000,000.00
木垒新风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70,250,000.00 14,000,000.00 184,250,000.00
新疆锐风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1,200,000.00 1,200,000.00
吉木萨尔县立新光电有限公司 178,710,000.00 4,500,000.00 183,210,000.00
伊吾淖毛湖风之翼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49,475,000.00 49,475,000.00
乌鲁木齐富禾光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36,126,903.83 36,126,903.83
哈密伊吾县立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5,000,000.00 15,000,000.00
皮山县立新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196,340,652.65 196,340,652.65
和田县立新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172,686,110.55 172,686,110.55
奎屯市立新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1,000,000.00 1,000,000.00
民丰县立新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105,973,067.35 105,973,067.35
和田市立新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80,989,387.75 80,989,387.75
中信建投 - 立新能源 2025 清洁能源基础
设施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碳中和)
合计 3,653,796,598.72 1,400,000.00 878,089,218.30 301,284,785.00 4,232,001,032.02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 :元
本期增减变动
期初余额 减值准备 其他综 宣告发放 计提 期末余额 减值准备
被投资单位 追加 减少 权益法下确认
(账面价值) 期初余额 合收益 其他权益变动 现金股利 减值 其他 (账面价值) 期末余额
投资 投资 的投资损益
调整 或利润 准备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新疆华电天山
发电有限公司
小计 796,818,120.00 14,908,926.23 4,687,888.87 816,414,935.10
合计 796,818,120.00 14,908,926.23 4,687,888.87 816,414,935.10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无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无
(3)其他说明
无
单位 :元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其他业务 29,255,024.42 17,671,659.12
合计 29,255,024.42 17,671,659.12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
履行履约义务 重要的 公司承诺转让 是否为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
项目
的时间 支付条款 商品的性质 主要责任人 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其他说明
无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 0.00 元。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单位 :元
项目 会计处理方法 对收入的影响金额
其他说明 :
无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58,217,921.18 73,000,000.00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14,908,926.23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56,651,468.00 -1,293,866.71
合计 129,778,315.41 71,706,133.29
十八、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19,849.21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
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
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
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1,269,061.78 对母公司控制的企业的托管费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683,876.88 赔偿收入及“访惠聚”支出等
减 :所得税影响额 322,031.3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4,323.71
合计 7,299,688.94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
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涉及金额(元) 原因
风力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 20,085,288.93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元 / 股) (元 / 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87% 0.09 0.0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63% 0.08 0.08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
的名称
无
法定代表人 :陈龙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