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5069 公司简称:正和生态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张熠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郎翠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彦敏
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5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负,公司2025年度不具备实施利润分配的条件。公
司2025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53,959.95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
暂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新产品/业务规划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
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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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本年度无重大风险,并已在本年度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其他相关风险,敬请查阅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之“(四)可能面
对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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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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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公司、本公司、正和生态 指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汇恒投资 指 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司
汇泽恒通 指 北京汇泽恒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金河水务 指 北京金河水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智谱 AI 指 北京智谱华章科技有限公司
海洋三所 指 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
环科院 指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环规院 指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水科院 指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保护、可持续管理和恢复自然生态系统和改良生态系
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NbS) 指 统的行动,以有效和适应性地应对社会挑战,同时提
供人类福祉和生物多样性利益。
生态型水利基础设施是以水利安全和防灾减灾为核
心,遵循生态学原理和自然特征基础上,应用现代水
生态型水利基础设施 指 利工程技术,实现水安全、水生态、水经济、水文化
有机融合,从而达到水安全保障、抵御洪涝灾害,实
现安全、生态、人文等多方面可持续发展的水利工程。
正和生态依托实验室多年沉淀的深厚科研成果,携手
智谱 AI 与海洋三所,全力投入河湖海洋生态修复大
模型的研发。这一模型深度融合生态学、GIS、遥感等
河湖海洋大模型 多学科前沿知识,广泛汇集水文、气候、生物多样性
指
等海量生态数据,借助先进的深度学习与计算机视觉
技术,可精准诊断河湖海洋生态系统的退化症结,动
态预测修复成效。将大幅提升河湖海洋生态修复工程
的科学性与实施效率。
水务机器人是专为引调水工程泵站、水库、河道等场
景深度定制的场景化智能体系统,并非通用工业机器
人的简单适配,而是从水务运维核心痛点(如高危环
水务机器人 境巡检、复杂地形作业、数据孤岛、响应滞后)出发,
指
反向定义的“AI+硬件+场景”一体化产品。本质是以
具身智能为载体、以多模态感知为感知神经、以自主
决策引擎为中枢,构建覆盖无人化巡检、实时监测、
应急响应与运维闭环的全链条智能作业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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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正和生态
Beijing ZEHO Waterfront Ecological Environment
公司的外文名称
Treatment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ZEHO ECO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张熠君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雷霄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一号清华科
联系地址
技园科技大厦B座21层
电话 86-10-62705857
传真 86-10-82601974
电子信箱 IR@zeho.com.cn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北京市密云区中关村密云园康宝路5号院11号1层等【10】套1
公司注册地址
号楼-16
公司设立于1997年,注册地为河北省秦皇岛市;2011年,公司
迁址北京,注册地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永丰产业基地;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密云区中关村密云园
公司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一号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B座21层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100084
公司网址 www.zeho.com.cn
电子信箱 IR@zeho.com.cn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https://www.sse.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交所 正和生态 605069 无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 名称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内)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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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会计师姓名 胡彬、冯雪
名称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街道月坛南街 1 号院 3 号
办公地址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 楼招行大厦 16 层
保荐机构 签字的保荐代表
岳东、孙涛
人姓名
持续督导的期间 2021 年 8 月 16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比上年
主要会计数据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360,026,133.53 356,318,971.24 1.04 163,452,018.88
扣 除与 主营 业 务无 关
的 业务 收 入和 不 具备
商 业实 质 的收 入 后的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165,825,171.68 -169,775,563.40 2.33 -433,159,315.59
归 属于 上 市公 司 股东
-157,274,011.13 -167,906,841.24 6.33 -432,268,521.80
的净利润
归 属于 上 市公 司 股东
的 扣除 非 经常 性 损益 -157,048,001.13 -167,877,695.41 6.45 -432,484,770.70
的净利润
经 营活 动 产生 的 现金
流量净额
本期末比上
减(%)
归 属于 上 市公 司 股东
的净资产
总资产 3,186,291,597.40 3,383,354,746.14 -5.82 3,577,836,705.91
(二) 主要财务指标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主要财务指标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4 -0.79 不适用 -2.0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4 -0.79 不适用 -2.0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74 -0.79 不适用 -2.04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81 -17.46 减少2.35个百分点 -34.2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19.78 -17.46 减少2.32个百分点 -34.28
均净资产收益率(%)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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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5 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70,863,568.25 100,281,298.25 43,111,178.18 145,770,088.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42,032,412.78 -17,689,047.80 -45,360,127.06 -136,031,239.05
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附注(如适 2024 年金 2023 年金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2025 年金额
用) 额 额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
-28,815.66 258,549.90 338,872.60
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
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
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
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
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
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
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
生的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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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占用费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
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
备转回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
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
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
生的收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
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
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
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
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
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
动产生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
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
产生的损益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
-201,111.57 -291,013.06 -123,253.05
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
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 497.50 -0.43 26,360.3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672.00 941.42 -16,458.85
合计 -226,010.00 -29,145.83 216,248.90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
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
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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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上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 36,002.61 / 35,631.90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18.98 房屋租赁费收入 37.97 房屋租赁费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
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 18.98 房屋租赁费收入 37.97 房屋租赁费收入
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
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
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
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
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生的收入。
生的收入。
入。
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18.98 / 37.97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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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
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35,983.63 35,59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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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水利行业是国家安全重要组成,国家基础设施网络关键领域,是生态文明建设核心载体,是
我国高质量发展与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保障。2025 年公司确定了积极向水利行业转型升级的战略
方向,以生态水利、AI 科技创新、文旅康养的多方面资源积累和禀赋,赋能水利行业拓展,积极
构建“生态水利、AI 科技、文旅康养”三大业务。近中期集中资源聚焦北京—生态型水利基础设
施业务以密云为根据地深耕北京生态涵养带建设;智能科技板块依托全国科创高地海淀区布局;
文旅康养藉贵州六枝特区乡村旅居和无界云度假区积累经验,拟与通州深度合作,并积极筹划密
云生态农业和乡村旅居开发,形成以滨水空间为载体水文化为主题的“公益-基础-消费”闭环。
凭借差异化市场优势与“科技+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全链条服务能力,致力打造国内生态水利
与智能科技深度融合的标杆企业。
(一)生态型水利基础设施
公司生态型水利基础设施业务分为三类业务组合:以水安全为核心的基础保障类业务,以水
生态、水景观为重点的品质提升类业务,以水利科技、水经济为引领的创新驱动类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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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深耕水利防灾减灾领域,提供防洪排涝工程、水毁修复工程等一体化解决方案,业务覆
盖规划设计、施工建设、运维管护全链条。围绕“雨带北抬”影响下水利工程韧性提升等核心场
景,构建满足防洪安全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水利工程体系,并合理提升水利工程的生态化措施,
为客户提供安全可靠、经济高效的专业服务。产品包括:防洪排涝规划设计、水毁修复、防洪工
程、疏导工程、河湖生态工法与韧性提升及海绵城市。
公司承接的典型案例包括:永定河综合提升工程、南口及沙沟河蓄滞洪区项目、浙江金华梅
溪流域治理、迁西滦水湾公园、山西孝河国家湿地公园。
浙江金华梅溪流域治理
永定河综合提升工程
(1)河湖湿地业务
公司的河湖湿地业务以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NbS)为指导,以数值溯源模型与多模态水环境
智能化模型为抓手,数据化、动态化精准剖析环境污染的来源与环境受损肌理,解决江河湖海口
湿地水环境污染、生态系统退化、生物群落生存危机等问题,实现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系
统的可持续发展。产品包括: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湿地生态修复、水源涵养林抚育、农业面源
污染防治、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与损害赔偿、特色生态资源产品价值实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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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承接的河湖湿地业务典型案例包括:大理市洱海流域湖滨缓冲带生态修复与湿地建设项
目、海淀区西玉河蓄滞洪区建设项目、徐州南四湖丰沛运河生态水利提升项目、雄安白洋淀唐河
入淀口湿地生态保护项目、三垟湿地建设项目。
大理市洱海流域湖滨缓冲带生态修复与湿地建设项目
雄安白洋淀唐河入淀口湿地生态保护项目
(2)海洋生态业务
海洋生态业务在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NbS)理念下,以海岸带系统性整体性的保护为出发点,
整合海洋学、生态学、水文学、城市规划、生态景观等多专业学科,解决海岸带陆海空间生境破
碎、系统割裂等生态问题,构建安全韧性、健康活力的海岸带生态系统。产品包括:滨海活力景
观长廊、岸滩整治与生态修复、海堤生态化、海洋生态修复大模型与智能体集群、海洋监测与智
慧数据平台。
公司承接的海洋生态业务典型案例包括:莆田·蓝色海湾综合整治项目、广州南沙灵山岛尖
外江生态提升 EPC 项目、东莞滨海湾新区硬质海堤生态提升项目、雷州市红树林营造修复工程、
海南东方墩头湾珊瑚礁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厦门杏林湾建设。
莆田·蓝色海湾综合整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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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灵山岛尖外江生态提升 EPC 项目
(3)矿山修复业务
矿山修复业务以可持续规划与生态环境技术,对棕地及矿山实行生态修复,让工业伤疤重现
绿水青山,不断增加生态产品的社会与经济价值。公司承接的矿山修复业务典型案例包括:2016
唐山世界园艺博览会、唐山东湖生态修复项目、河北省第五届(唐山)世界园艺博览会。
唐山东湖生态修复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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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业务以可持续运营为导向,释放非核心水利设施,水利资源资产化,并专注于地方政府盘
活存量资产的需求,凭借专业创意规划设计及产品设计团队,通过界面打开、多维链接、城水融
合,激活水岸空间,商业价值最大化。
滨水客厅运营效果图
(二)智能科技业务
作为公司未来核心增长极与技术创新引擎,2025 年公司聚焦水利河湖、海洋生态修复垂直大
模型、水务机器人巡检运维、智慧运维管理平台为核心的“2+1”产品矩阵,致力于打造国内领先
的水务智能科技运营服务商。
迭代海洋生态修复大模型 V2.0、合作研发水利河湖垂直大模型核心产品,覆盖水质监测、生
态预警、污染溯源、智能调度、运维决策等场景。采用“模型授权+场景定制+运营服务”模式,
面向政府、水务集团、水利工程企业提供标准 MaaS 服务与定制化解决方案;按硬件捆绑式销售、
年费、项目分成、运营分成多元化收费,提升盈利持续性。目前,联合智谱 AI 与海洋三所共同研
发的海洋生态修复大模型已在厦门观音山海岸线完成试点验证;中试阶段突破多模态融合技术,
构建垂直大模型训练体系,可覆盖防灾减灾、生态修复、海洋牧场、湖库大坝等场景。
海洋生态修复基础大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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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机器人本体硬件基础上构建自身核心竞争力,攻关智能感知、算法控制等核心关键技术,
研发引调水工程巡检机器人、河道水库岸基巡检机器人等系列产品。依托端侧智能大脑,实现多
传感器融合、本地 AI 推理、断网离线运行及数据实时上报。目前,具身智能水务巡检“机器狗”
已在南水北调大宁管理处中堤泵站投入试运行,承担日常巡检、数据采集、异常识别等重要运维
工作,为水利设施智慧化运维落地提供了实践支撑和数据基础。
水务机器人落地南水北调大宁管理处中堤泵站
(三)文旅康养业务
文旅康养业务以“传播快乐、生态、健康、简约的生活方式”为初心,精准回应中产群体对
精神满足、情绪疗愈、科技赋能生活的深层需求,致力于成为用户身边最温暖的人文美学共创者,
以甄选地道风物做客户信赖的质感生活护航人,稳步向“线上+线下”全链条的文旅康养产业集团
发展。
线下业务以公司自有的贵州六枝特区无界云度假区为首个试点,利用山地、森林、温泉等特
色资源,深度融合在地历史文化、民族风俗、非遗体验等元素,以区域文旅资源协同发展为契机,
通过精细化、专业化的运营,打造康养旅居项目新品牌。同时,基于郎岱原乡文化,运用文化活
态保护、IP 塑造、存量盘活及产业融合等方式,构建区域“农文旅”乡村旅居示范地。
贵州省六枝特区无界云度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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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业务通过直播、短视频等新媒体形式,深度挖掘地域生态与历史文化内涵,创作优质文
旅内容,深化“文化叙事+特色带货”的商业模式,不断增强品牌影响力与用户黏性。未来,公司
将逐步完善以农产品、康养产品及特色旅游线路为主要内容的产品矩阵,通过优质的产品与服务,
与用户建立深层次情感链接,打造文旅+线上平台。
在人工智能快速发展的浪潮下,公司顺应行业趋势,主动布局相关领域;文旅康养业务目前
尚处于培育孵化阶段,且属于 ToC 的业务类型。尽管公司近年持续加大对上述业务及产品的研发
投入,这并不意味着公司会在短期内实现相关业务收入,上述产品的落地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所
进行的相关投入及研发并不构成业绩承诺,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时,请谨慎判断,自主决策。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重要非主营业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从国家战略层面来看,“十五五”时期是我国水利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五年,水安全已上
升为国家安全的核心支柱。“十五五”年均水利投资超 1.4 万亿元,总投资突破 7 万亿元,较“十
四五”增长 30%以上。其中投资分配明确:现代化国家水网占 40%、水旱灾害防御占 25%、河湖生
态复苏占 20%、智慧水利占 15%,为水利行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持
续深化,公司决策层认为生态水利与水利工程结合成为保障水安全、修复水生态、推动高质量发
展的重要技术支撑,进而为公司进军水利工程主战场提供了良好的战略和市场机遇。
正和生态顺势而为,将核心主业升级为生态型水利基础设施业务,以生态、科技、文化三大
维度赋能水利行业高质量发展。2026 年,公司将合作支点锚定密云区,聚焦北京生态涵养带建设;
未来 2-3 年立足京津冀区域进行长远布局,同时面向全国积极参与国家水网建设工程。
(一)生态型水利基础设施行业趋势
当前,水利行业正围绕“安全稳固、集约高效、生态健康、智慧协同”的核心方向转型,六
大战略任务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水旱灾害防御现代化推动防洪工程提质升级;现代化水网建设
持续完善“南北调配、东西互济”的水资源配置格局;河湖生态保护治理启动“母亲河复苏行动”,
强化生态修复力度;数字孪生水利构建“天空地水”一体化监测体系,提升治理智能化水平;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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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节约集约发展严格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原则;体制机制法治建设不断完
善投融资与合规管理体系。同时,依托 AI、物联网等前沿技术,水利治理理念正从“工程治理”
向“科技系统治理”转变。
聚焦京津冀区域,雨带北抬引发的极端暴雨频发,成为推动区域生态水利建设的重要导向,
适应极端天气、提升防洪韧性已成为区域政策核心。在此背景下,京津冀区域将重点推进两方面
工作:一方面,加快完善流域防洪工程体系,提速中小河流治理与蓄滞洪区建设,构建全方位、
多层次的防洪屏障;另一方面,强化监测预警协同能力,建立“天空地水”一体化监测网络,提
升短临预报精度,全面提升应急处置效能。与此同时,区域协同治理不断深化,构建互联互通的
水资源配置网络,实现全流域协同发展、协同增效。
北京市将生态涵养区建设作为筑牢首都生态安全屏障、保障水源供给的核心举措,明确生态
涵养区(涵盖密云、怀柔、延庆等 5 区及房山、昌平山区)“只搞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发展
定位,力争到 2027 年实现生态保护红线占比不低于 27.5%、生态控制区占比达 75%,着力打造首
都“大氧吧”和核心水源保护地。
“十五五”期间北京市将进一步筑牢密云水库等核心水源地保护屏障,以“保水护水”为首
要任务,依托 2025 年 12 月 1 日正式施行的《密云水库水源保护条例》,构建“5+2”水源保护体
系,全力确保密云水库水质稳定保持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为首都水安全提供坚实保障。结合《密
云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 年-2035 年)》《北京市密云区 2026 年政府工作报告》等系
列政策部署,2026 年密云区将重点推进 12 个防洪能力提升及生态修复项目,强化跨界协同治理,
全力打造首都生态文明建设金名片,区域内生态水利、水源涵养、防洪安全与智慧化水利基础设
施建设将持续迎来政策与市场双重利好。
(二)水利智能科技行业趋势
当前,全球水利行业正迎来以人工智能、数字孪生、智能硬件为核心的数智化变革浪潮,叠
加水利部智慧水利顶层设计与地方水务数字化治理的刚性要求,水利智能科技产业正从单点应用
向体系化、产业化、商业化的高速发展阶段转型。
水利部以“需求牵引、应用至上、数字赋能、提升能力”为总方针,密集出台智慧水利顶层
设计与行动方案,全面推进智慧水利建设,核心聚焦三大体系建设:
“天空地水工”一体化感知体系:印发《河湖库一体化监测感知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2025-2027 年)》,明确要求构建卫星遥感、视频监控、无人机、北斗导航、智能传感器全覆盖
的全域感知网络,实现河湖库“全覆盖、多地物、高频次、高精度、长时序”动态监测;重点突
破水下机器人、岸基巡检装备、水质智能监测设备等硬件技术瓶颈,为水利设施智能运维提供坚
实的数据底座。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数字孪生水利与智能模型核心建设:以数字孪生流域、数字孪生水网、数字孪生水利工程为
三大核心,推进水利专业模型与 AI 大模型深度融合研发,覆盖防洪“四预”(预报、预警、预演、
预案)、水网智能调度、河湖生态监管、工程智能运管等核心业务场景;明确要求将 AI 算法、多
模态融合、污染溯源、智能决策等技术深度嵌入水利业务全流程,打造全国统一的智慧水利技术
标准与应用体系。
智能装备与产业化应用强制推广:大力支持水利机器人、智能监测终端、无人化运维装备的
研发与应用,在南水北调、大中型水库、引调水工程、河道堤防等重点场景强制推进智能化改造;
明确将机器人巡检、AI 异常识别、无人化运维纳入水利工程验收与运维考核标准,直接打开水务
智能硬件与运维服务的千亿级市场空间。
(三)文旅康养行业趋势
国家政策持续引导文旅康养行业高质量发展,为行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十五五”规划
纲要明确为行业发展指明方向,提出聚焦文化旅游等重点领域培育生活性服务业新增长点,因地
制宜发展康养旅游,打造沉浸式、互动式消费新场景,推动行业转型升级。
市场规模方面,文旅康养产业呈现稳步扩容态势,发展潜力持续释放。据《中国康养产业消
费趋势报告(2025)》数据显示,2025 年我国康养产业市场规模保守预计达 9.5 万亿元,预计至
线上种草与线下体验深度融合已成为行业核心增长路径。根据抖音《2025 文旅数据报告》,2025
年平台酒旅团购订单量同比增长 42%,“线上内容种草-兴趣激发-消费决策-实地体验”的营销闭
环不断强化,推动行业消费活力持续提升。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万元,较上年亏损收窄比例为 6.33%;2025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 318,629.16 万元,同比减少 5.82%;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71,430.69 万元,同比减少 18.14%。
公司 2025 年度业绩出现亏损,核心原因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一)聚焦北京生态水利业务,收入规模暂未充分释放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生态型水利基础设施核心业务布局,将市场重心聚焦于北京区域。北京
区域水利项目具备计划性强、资金落实到位且付款周期规范的优势,但水利项目遵循“市场调研
-咨询-设计-工程建设-运维”推进流程,整体周期相对较长。公司重点跟踪海淀、密云、平谷、
怀柔、丰台、通州等核心区域,前期已完成大量项目前置基础工作,目前处于业务优化与市场攻
坚关键期,当期收入未充分释放。同时,因公司转型生态水利领域,市场重心回归聚焦北京,为
满足资质建设和业绩积累,2025 年部分项目采用分包模式实施,一定程度拉低了综合毛利率。后
续随着“十五五”规划正式落地,公司资质和项目团队优化提升,专业体系健全,前期跟踪储备
的水利项目将逐步进入招标实施阶段,营收规模与盈利水平有望实现稳步回升。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二)项目结算审减对营收及利润形成短期承压
公司近年持续加快存量项目结算进度,以加速资金回笼、优化现金流管理。受地方财政审计
影响,部分项目发生收入结算审减,影响当期收入规模及净利润。
(三)2025 年下半年回款不及预期
了司法程序,其中唐山、太原、莆田三大重点项目已依法进入诉讼流程。受司法程序周期较长影
响,相关款项回收出现阶段性滞后,回款进度未达预期。目前公司在通过诉讼途径坚决维护合法
权益的同时,正多维度推进款项回收工作。国家化债政策明确 2025 年优先化解 50 万元以下欠款,
政策逐步落地、地方政府支付能力持续改善,公司回款环境预计将实现实质性优化。
面对 2025 年的业绩亏损局面,公司坚持聚焦生态型水利基础设施主业,优化业务结构升级,
布局智能科技新增长曲线,同步强化内部管理降本增效,多措并举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
展。这些举措包括:
(一)稳健发展生态型水利基础设施业务,升级战略初见成效
公司聚焦北京等资金状况良好的重点区域,目前该业务升级战略已取得初步成效:北京重点
区域市场项目占比大幅提升,同时北京市水利项目资金保障充足,公司当前在执行项目可实现 30%
预付款及 80%进度款结算,资金回笼质量优良,为业务持续推进提供了资金保障。
(二)加速推进智能科技业务布局,打造第二增长曲线
公司智能科技业务以河湖海洋大模型、水务机器人巡检运维为核心方向,目前已实现阶段性
突破。2025 年上半年,公司联合智谱 AI 与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成功发布“AI 知识库”
及“国内首个海洋生态修复垂直大模型 ShorelineGLM”,海洋生态修复大模型已在厦门观音山海
岸线完成试点验证。同时,公司具身智能水务巡检“机器狗”已正式在南水北调大宁管理处中堤
泵站试运行,承担日常巡检、数据采集、异常识别等关键运维任务。公司将全力保障该项创新技
术系统年内完成试运行正式落地,在北京水利行业场景进一步推广,为抢占全国水利设施智能化
运维市场领先地位奠定基础。
(三)文旅康养业务构建“线上+线下”运营体系,稳步推进项目落地
文旅康养业务构建“线上+线下”协同发力的运营体系。线上业务方面,筹备打造“正行天下”
官方矩阵,计划通过直播、短视频等多元形式,打造优质文旅内容,推广地方特色产品;线下业
务方面,围绕贵州省六枝特区示范小城镇生态环境扶贫 PPP 项目,重点推进子项目 B 出表、子项
目 A 完工运营工作。2025 年,在建项目 A 成功引入知名文旅产业运营商顶度集团,为子项目 A 量
身打造运营提升方案,目前该方案已顺利通过 SPV 公司各股东方及地方政府审核,计划于 2026 年
按照最新提升方案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营;针对子项目 B,2025 年公司已与政府积极协商,稳步推
进该项目股权回购工作。
(四)强化应收账款精细化管理,保障资金流动性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针对应收账款回收难题,公司高度重视、专题部署,成立专项催收小组统筹全公司回款工作。
结合项目类型、客户资质及欠款规模,联合工程、经营、法务等多部门组建专项清收专班,细化
各阶段回款目标与落地举措,严格落实周调度、月跟进的闭环管理机制,全力以赴推进应收账款
清收处置。
提升。2026 年公司由计划运营中心、财务中心、审计法务中心协同联动,进一步加大应收款项清
收力度,聚焦唐山、太原、莆田等重点项目攻坚突破,切实保障公司资金链安全与流动性稳定。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和竞争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全生命周期服务能力
公司坚持以国际领先的 7+1 共生城市可持续发展理念和 NbS(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工作方
法为核心,围绕生态型水利基础设施、智能科技、文旅康养业务,为客户提供“科技+规划+设计
+建设+运营”全生命周期服务。
水利治理与运维提供精准高效的数据支撑,实现数据积累与业务发展双向反哺、持续增效;依托
引调水工程、泵站、河道、水库等一线项目实测经验,公司精准把握实际场景需求,并通过与清
华大学土木水利学院、智谱 AI 等机构长期合作,通过 ODM 模式与“研发-生产-销售-运维”全产
业链整合,高效实现技术产品化与商业化落地闭环。
等多专业团队策划项目,聚焦“水”文章,提炼切中区域痛点的投资发展需求,向政府和客户输
出高端智库咨询服务;围绕城市空间、交通体系、水、生态景观、科技、文化、建筑、能源、垃
圾与市政九大核心设计要素,融合国际化设计理念与本土丰富实践经验,激活蓝绿空间资源,在
规划、设计实现水安全的基础上,将生态水利空间向生态服务、休闲游憩、文化展示等多功能复
合升级。
建自适应、多功能、复合化的生态水利空间。公司具备二十余年工程管理经验,建立了完善的项
目管理体系,坚持自主施工为主、专业分包为辅的实施模式,由技术团队驻场提供全过程现场指
导与品质管控,保障项目高效推进、高品质交付。
购转化”运营体系,深度融合地域风貌及历史文化,通过原创 IP 内容打造与全矩阵媒体传播,直
播带货并引流线下场景。线下运营方面,围绕文旅康养项目开展精准定位,系统规划目标客群、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功能业态、文化脉络、产品体系与商业模式,持续提升项目运营效率与综合收益,实现生态价值、
文旅价值与商业价值的高效转化。
(二)创新技术体系
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北京市“专精特新”企业,公司始终以技术
创新驱动市场发展,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构建起行业领先的技术创新体系。
公司深度布局产学研协同创新,与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共建“城市与区域生态国家
重点实验室”,与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共建“湖泊水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
与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共建“自然资源部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重点实验室”,实施海堤生
态化改造、沙滩修复、红树林修复技术成果转化项目,项目入选《国家“十四五”生态环境创新
工程百佳案例汇编》。
依托国家级实验室平台,公司主导并参与编制了十多项行业标准。在海洋生态领域,编制《海
岛生态修复技术指南》《海洋生态修复工程验收指南》《活力海岸构建技术指南》,成为海洋生
态治理领域的权威规范。此外,公司牵头开展“活力海岸模式构建与示范应用”等多项国家重点
研发课题,助力行业技术升级与标准制定。
境综合治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两大课题。项目紧扣《现代化首都都市圈空间协同规划(2023-2035
年)》及水利部“工程带科研、科研为工程”要求,推动科研与生态工程深度融合,补齐技术短
板,实现行业发展与公司业务升级双向赋能。
在知识产权领域,公司累计获得专利 150 余项,包括 20 项发明专利、88 项实用新型专利及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万元,较上年亏损收窄比例为 6.33%;2025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 318,629.16 万元,同比减少 5.82%;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71,430.69 万元,同比减少 18.14%。
(一) 主营业务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360,026,133.53 356,318,971.24 1.04
营业成本 430,376,503.11 313,901,314.12 37.11
销售费用 9,168,801.15 17,771,737.61 -48.41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管理费用 65,869,935.93 86,643,729.45 -23.98
财务费用 44,523,042.16 21,469,361.98 107.38
研发费用 24,092,088.99 18,602,120.63 29.5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7,119,553.22 154,448,106.54 -17.6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1,055.21 -164,031.67 -59.1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1,137,483.24 -162,643,830.22 7.07
信用减值损失 71,129,382.11 -58,816,968.27 220.93
资产减值损失 -21,067,571.81 -6,972,975.31 -202.13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以分包形式承接项目,毛利率降低,成本增加,另外完工
项目新增移交成本;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对市场进行优化,重点聚焦北京,导致报告期内的销售
费用减少;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相对于同期,报告期内受公司子公司六盘水市正和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
设期利息收入未确认影响,导致财务费用同比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所
致;
信用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应收款项回收增加,导致信用减值损失计提同比大
幅减少;
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合同资产与其他非流动资产计提坏账增加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以下说明。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比
毛利率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比上年增 上年增减
(%)
减(%) 减(%) (%)
生态水利 -19.56 1.09 37.17 -31.44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比
毛利率
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比上年增 上年增减
(%)
减(%) 减(%) (%)
水利工程 4.90 164.13 173.53 -3.27
水生态保 47,662,445.1 115,681,633.6
-142.71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护与修复 7 8
规划设计 13,143,866.5 5,155,108.29 -139.22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毛利率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比
分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 比上年增 比上年增 上年增减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减(%) 减(%) (%)
华北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华中 12,828,885.66 23.57 23,945.04 829.37 1,900.88
华东 1,084,795.72 6,979,924.4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西南 - 6,066,244.2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西北 -6,358,078.31 100,316.95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华南 7,830,168.16 21,679,898.78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东北 197,845.28 2,986.29 98.49 -648.93 -98.70 -639.64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生态水利业务,具体包括:水利工程、水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设
计,公司核心市场区域包括华北、华中、华南区域,公司在其他区域承接的设计和施工项目,在
结算和审计过程中存在少量金额的收入和成本变化,符合行业的主要特点。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行业情况
本期金额
本期占总 上年同期
成本构 上年同期 较上年同 情况
分行业 本期金额 成本比例 占总成本
成项目 金额 期变动比 说明
(%) 比例(%)
例(%)
工程施工 材料费 23.33 10.09 217.28
工程施工 人工费 18.59 12.85 98.39
工程施工 机械费 46.31 42.52 49.42
工程施工 分包费 9.20 31.91 -60.46
工程施工 其他 5,880,289.17 1.37 0.86 118.07
规划设计 外协等 5,157,481.91 1.20 1.77 -7.16
分产品情况
本期金额
本期占总 上年同期
成本构 上年同期 较上年同 情况
分产品 本期金额 成本比例 占总成本
成项目 金额 期变动比 说明
(%) 比例(%)
例(%)
水利工程 71.91 36.06 173.53
.19 56.82
水生态保护 115,681,633 26.89 191,394,8 61.03 -39.56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与修复 .68 23.23
规划设计 1.20 2.91 -43.53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以分包模式承接北京区域水利项目,导致整体专业分包占比下降,材料
费与人工费占比相对提升。该变动主要系行业特性、项目结构布局、行业标准提升及原材料、人
工价格波动等客观因素共同作用所致,符合水利项目的运营规律及项目实际实施情况。此外,针
对成本结构变动,公司已通过方案优化、精细化管理等多项措施,持续强化成本管控,有效应对
各类成本影响因素。
报告期内,成本结构中机械费占比高,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北京地区项目,项目施工内容主要
为蓄滞洪区土方开挖及外弃工程,主要通过挖掘机、自卸汽车等机械进行土方作业施工,因此机
械占比较高。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属于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客户或供应商视为同一客户或供应商合并列示,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
实际控制的除外。
下列客户及供应商信息按照同一控制口径合并计算列示的情况说明
客户名称 同一控制人
北京金河水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密云第九分公司 北京金河水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金河水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六安分公司 北京金河水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金河水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延庆分公司 北京金河水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金河水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海淀分公司 北京金河水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41,899.87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16.44%;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
售额35,101.47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97.55%。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8,238.71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9.91%;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
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B.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 50%、前 5 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
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北京金河水务建设集团有限
公司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 50%、前 5 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
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C. 报告期内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
前五名销售客户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 √不适用
D.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贸易业务收入
□适用 √不适用
贸易业务占营业收入比例超过 10%前五名销售客户
□适用 √不适用
贸易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超过 10%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一)主营业务分析——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
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24,092,088.99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0
研发投入合计 24,092,088.99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6.69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0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46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17.60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学历结构类别 学历结构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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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 1
硕士研究生 19
本科 23
专科 3
高中及以下 0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年龄结构类别 年龄结构人数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一)主营业务分析——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
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上期期 本期期末
本期期末
末数占 金额较上
数占总资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上期期末数 总资产 期期末变 情况说明
产的比例
的比例 动比例
(%)
(%) (%)
主要系本
货币资金 60,324,016.24 1.89 89,066,996.45 2.63 -32.27 期付款增
加所致
应收账款 585,609,608.68 18.38 625,198,501.80 18.48 -6.33
主要系本
其他应收款 26,207,855.79 0.82 19,022,151.46 0.56 37.78 期往来款
增加所致
合同资产 464,763,918.79 14.59 558,269,062.80 16.50 -16.75
一年内到期的
非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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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流动资产 22,502,028.47 0.71 24,234,253.08 0.72 -7.15
长期应收款 54.30 51.72 -1.12
递延所得税资
产
其他非流动资
产
短期借款 116,350,000.00 3.65 108,000,000.00 3.19 7.73
应付账款 966,106,054.70 30.32 888,962,531.27 26.27 8.68
其他应付款 115,829,949.74 3.64 152,733,850.49 4.51 -24.16
其他流动负债 175,861,613.78 5.52 179,784,413.03 5.31 -2.18
长期借款 843,998,000.00 26.49 845,314,435.19 24.98 -0.16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余额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43,882,637.08 诉讼冻结
货币资金 647,213.48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
应收账款 52,483,062.34 借款质押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88,654,820.89 借款质押
长期应收款 1,730,047,939.57 借款质押
投资性房地产 1,965,243.16 抵押担保
其他非流动资产 78,630,719.72 借款质押
合计 1,996,311,636.24 /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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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 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主要业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北京润邦
生态型水
生态水利
子公司 利基础设 5,000 8,649.62 -288.59 7,559.58 -186.30 -190.84
工程有限
施业务
公司
北京泽邦
生态型水
生态水利
子公司 利基础设 5,000 21,943.26 -676.89 20,827.54 -774.51 -774.64
工程有限
施业务
公司
北京正和
恒基国际
城市规划 子公司 规划设计 2,500 11,693.60 -112.24 1,152.05 363.76 363.76
设计有限
公司
北京正和
大模型、
恒基智能
子公司 机器人研 3,000 8,634.68 1,818.95 694.75 157.82 157.82
科技有限
发及制造
公司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正和恒基
(北京) 文旅康养
产业运营 子公司 线上+线 10,000 8,842.10 -476.26 1,290.37 201.37 131.31
管理有限 下业务
公司
六盘水市
正和投资 196,144.8
子公司 PPP业务 44,180.45 43,290.49 - -3,296.89 -3,296.89
建设有限 5
公司
正和恒基
(嘉兴)
设计施工
滨水生态 子公司 2,000 5,352.46 682.72 5,544.14 279.14 266.30
业务
环境治理
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北京正和利为智能科技有限公
注销 无重大影响
司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6 年 3 月,北京正和恒基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更名为北京正和恒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2026 年 3 月,北京大道源和建材销售有限公司更名为北京润邦生态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3)2026 年 1 月,北京诚源和合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更名为北京泽邦生态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4)2026 年 1 月,公司完成对北京嘉达百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北京泽川生态水利
工程有限公司)的收购。该公司作为公司水利业务资质的核心承载主体,有力支撑公司具备独立
承接生态水利类项目的能力。
(5)2026 年 2 月,为进一步聚焦生态型水利基础设施主业及智能科技主业,严控上市公司投资
风险,赋予陪伴机器人创业团队充分经营自主权,公司以自有资金对陪伴机器人新注册公司北京
嘭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对外关联投资,持有其 10%股权,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的内容为准。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生态水利行业已从传统水利补充升级为国家战略核心组成部分,“十五五”期间总投资突破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势显著。当前行业正呈现功能定位从工程治理向系统治理转型、防洪理念从被动抗御向生态、韧
性适应转变的趋势,生态保护刚性持续强化,核心水源地立法保护成为常态,同时与数字技术和
智能科技深度融合,智能化监测、调度、运维逐步成为行业标配。
智能水务科技行业正处于数智化变革的关键阶段,形成“政策顶层设计+技术核心支撑+场景
落地应用”的产业格局,水利部统筹全国智慧水利建设,北京市以“水务一张图”打造地方标杆,
强制智能化改造与验收考核,打开千亿级市场空间,产业链涵盖 AI 算法、数字孪生平台、智能硬
件等多个环节,一体化解决方案服务商更具竞争力。行业趋势呈现为 AI 与具身智能成为核心引
擎,人工智能实现规模化落地,水利机器人进入产业化量产阶段,垂直大模型与 MaaS 服务商业化
成熟,“天空地水工”一体化监测与数字孪生体系逐步实现全域覆盖,地方水务智能化治理刚性
要求持续趋严。
文旅康养行业在国家政策引导下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形成规范化、融合化的发展格局,市
场规模持续扩容,2025 年康养产业规模达 9.5 万亿元,2030 年有望逼近 15 万亿元,业态上从单
一观光向文旅、康养、生态多业态融合转变,线上种草与线下体验深度融合的营销闭环成为行业
主流。当前行业正加速转型升级,趋势体现为发展模式从传统观光型向深度体验、沉浸式互动型
转变,产业融合持续深化,数字化营销成为标配,同时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康养旅游,场景创新与
差异化供给成为行业增长的关键。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水利行业是国家安全重要组成,国家基础设施网络关键领域,是生态文明建设核心载体,是
我国高质量发展与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保障。公司确定了向水利行业转型升级的核心战略定位,
以生态水利、AI 科技创新、文旅康养的多方面资源积累和禀赋,赋能水利行业拓展,积极构建“生
态水利稳固基本盘、AI 科技打造增长极、文旅康养培育新引擎”的业务格局。凭借差异化市场优
势与“科技+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全链条服务能力,致力于成长为具备国际视野、扎根中国本
土的生态型水利建设领域科技型领军企业。持续为客户、股东与社会创造长期可持续价值,助力
国家生态安全保障及高质量发展战略落地实施。
(1)生态型水利基础设施业务:作为营收压舱石与利润稳定器,聚焦生态水利核心赛道,以
“区域深耕+科技赋能”为路径,巩固市场地位、提升盈利水平、拓展 AI 应用场景。
(2)智能科技业务:作为公司未来核心增长极与技术创新引擎,将聚焦“AI 算法+平台+智
能硬件+场景运维”体系,构建以水务机器人产业化、水利河湖、海洋生态修复垂直大模型商业化、
智慧运维管理平台为核心的“2+1”产品矩阵,致力于打造国内领先的水务智能科技运营服务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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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文旅康养业务:作为生态价值变现载体与高附加值业务入口,构建“线上内容+线下场
景”一体化体系,打造特色文旅康养产业运营品牌,实现生态、科技与文旅的价值闭环。
在国家高质量发展的新形势下,公司围绕市场与客户的需求,通过技术创新、人才迭代与提
升、组织与内控管理、资本与财务五大维度构建支撑体系,通过升级研发体系、优化客户结构、
完善人才机制、强化资金保障、优化组织架构,为核心战略落地提供全方位保障,确保战略转型
与目标达成。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合作,建立“研发中心+联合实验室”两级研发体系,推进课题承接与政策研究;强化北京设计院
及水利专业资源配置,引进优秀专业人才补齐技术短板,完善施工图专业团队,实现项目全流程
服务。
拓展市场,聚焦水安全、水生态、水科技项目,重投入、深扎根、建标杆。
严格落实“事前精准谋划、事中严格检查、事后系统复盘”的全周期闭环管控机制,保障项目整
体履约质量,提升客户满意度。
产品矩阵完善:近期重点发力引调水工程巡检机器人、河道水库岸基巡检机器人,积极匹配
水利行业“天空地水工”智能化需求。通过自主研发、跨界提质、并购扩容“三步走”的策略,
实现水务智能科技的市场化、规模化,适时切入工业场景(水力、电力、核电、引水隧洞等)水
下机器人等应用场景。
场景落地加速:与生态水利业务深度协同,在公司承接项目中优先应用;面向全国水务、水
利企业推广,打造密云区、北京生态涵养区、五大流域等智能科技应用标杆示范区。
产业链整合:遵循市场特点,硬件本体“开门开放”择优合作,强化自主研发能力建设,充
分利用智能科技子公司在海淀的技术高地优势,创新与高校及科研院所的合作范式,提高合作效
率、效益,突破智能感知、算法控制等核心关键技术;依托端侧智能大脑,实现多传感器融合、
本地 AI 推理、断网离线运行及数据实时上报,构建“研发-生产-销售-运维”统合体系,通过自
主知识产权建立有效技术壁垒,持续保障产品的领先优势。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产品体系构建:合作研发水利河湖垂直大模型核心产品,覆盖水质监测、生态预警、污染溯
源、智能调度、运维决策等场景。
商业模式创新:采用“模型授权+场景定制+运营服务”模式,面向政府、水务集团、水利工
程企业提供标准 MaaS 服务与定制化解决方案;按硬件捆绑销售、年费、项目分成、运营分成多元
化收费,提升盈利持续性。
深化与清华大学土木水利学院、智谱 AI 的战略合作,通过共建智慧水生态联合实验室、设立
合资公司等多种形式,保持年度持续研发投入,全力构建“大模型+硬件+应用+服务”一体化产业
生态。
聚焦贵州省六枝特区示范小城镇生态环境扶贫 PPP 项目,完成子项目 B 资产出表工作,优化
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同时推动子项目 A 顺利完工并投入运营,项目价值实现有效释放与闭环管理。
以“文旅内容打造+地域文化传播+特色产品推广”为核心,通过直播、短视频等多元渠道构
建内容矩阵;同步搭建标准化运营体系,形成“线上种草+线下体验+私域留存+复购转化”的全链
路增长闭环。
矩阵搭建:在抖音、快手、小红书、视频号打造“正行天下”官方矩阵,聚焦“地理、历史、
哲学”、“建筑、艺术、民族、服饰”、“城市文化风貌、规划和经济”、“东西文化、不同城
市的差异”、“有趣的人和事”五大内容方向。
内容创新:推出《究天人之际 寻多彩贵州》等系列 IP 内容;通过直播带货、短视频种草、
达人合作、UGC 共创,扩大品牌影响力,引流线下场景。
生态+文旅:将生态水利工程转化为文旅场景,如美丽河湖打造滨水旅游带、湿地修复建设生
态公园、水毁修复融入水利文化,实现“工程完工即场景开放”。
(1)筑牢资金安全底线,统筹应收、融资与现金流全链条管理
公司以强化应收账款清收、优化多元化融资布局、现金流全流程管控为抓手,严守资金安全
底线。
实施应收账款精细化管理与专项清收:2026 年公司由计划运营中心、财务中心、审计法务中
心协同联动,进一步加大应收款项清收力度,聚焦唐山、太原、莆田等重点项目攻坚突破,切实
保障公司资金链安全与流动性稳定。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推进多元化融资统筹与资金储备:公司已在多家政策性银行取得重要融资突破。为夯实资金
储备、保障经营稳健运行,将持续拓宽融资渠道,增厚资金安全垫;审慎管控杠杆水平,降低资
产负债率;优化融资结构,优先使用低成本信贷,压降高成本融资,切实降低财务费用。
严控支出与现金流全流程管控、风险监测:坚持审慎投资原则,暂停非核心、高风险项目投
资,集中资源深耕生态水利等优质主业;推行精细化管理,刚性压缩管理及销售费用,提升项目
盈利水平与运营效率。健全现金流全流程管理与预警机制,实时监控货币资金、应收应付等关键
指标,提前研判流动性风险,全力保障资金链安全稳定。
(2)优化组织管控体系,提升战略落地效能
组织架构优化:构建“公司总部+业务板块子公司”扁平化组织体系,设立生态水利、智能科
技、文旅康养三个专业化子公司,实行“充分授权、独立运营、独立考核”。
管控模式升级:公司总部聚焦战略决策、资源统筹、风险管控与职能赋能,以计划运营中心
为抓手,联合财务、董办、人力、审计法务部门将年度经营目标分解至三大业务板块,明确阶段
任务、关键节点与交付标准;各业务板块专注市场开拓、项目运营与效益实现,确保战略转型方
向清晰、执行高效。
数字化管理赋能:搭建融合 ERP、项目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于一体的数字化管控
平台,实现数据互联互通、流程高效运转、决策科学精准,全面提升运营管理与风险管控能力。
(3)实施人才强企战略,激发组织发展活力
优化人才结构:开展人才结构诊断与优化,重点引进水利工程、AI 大模型、机器人研发、文
旅运营及资本运作等领域专业人才,为年度目标达成提供人才保障。
创新激励机制:构建股权激励、项目分红、绩效奖金、专项奖励相结合的多元化激励体系;
建立专业人才与管理人才双通道晋升机制,充分激发人才积极性与创造力。
完善人才培养:搭建内部培训、外部深造、实战锻炼三位一体人才培养体系,深化校企合作,
着力培育复合型高素质人才。
(4)深化投资者沟通,彰显公司投资价值
立足当前公司经营实际情况,以“透明化沟通+价值再发现”为核心,坚持合规底线,严格按
照法律法规做好信息披露,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持续丰富沟通形式、拓展交流渠
道,通过定期业绩说明会、券商策略会、投资者现场调研等方式加强互动;专人负责上证 E 互动
运维,及时、专业回应投资者关切,持续提升公司透明度与市场认可度。
(5)坚持规范合规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效能
规范董事会、股东会等会议管理,提升公司决策与运作效率。依据新《公司法》及监管新规,
全面梳理、修订完善各项制度,健全法人治理与内控管理体系。常态化开展新规新政培训,强化
全员合规意识。构建以战略与经营为核心的风险防控体系,重点防范运营、财务等各类风险,保
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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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近年来,公司持续优化业务布局,将市场重心聚焦于资金环境相对稳健的北京区域。该区域
水利项目具有规划性强、资金保障充足、支付流程规范等特点,但随着行业参与主体持续增加,
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一方面,传统大型建筑央企、地方国资平台依托资金与资源优势,加速布局
水务环保、流域治理等领域;另一方面,专业技术型企业在细分赛道持续深耕,进一步压缩市场
空间,公司可能面临项目获取难度加大、投标价格竞争激烈等情形。同时,公司业务集中于单一
区域,客户集中度存在偏高的潜在风险。
公司生态环境治理存量项目主要客户为政府及地方政府平台公司,该类项目普遍存在结算周
期长、回款流程复杂的特点,叠加当前地方财政支付压力较大。尽管根据地方政府工作安排,2027
年 6 月底前将完成“6?30”台账内拖欠账款全面清零工作,但公司后续应收账款回款时间仍存在
不确定性。
公司生态水利项目以河道治理、堤防建设、护坡施工等临水工程为主,汛期期间受防汛管控
政策约束,临水作业安全条件受限,主管部门巡查及停工检查频次增加,工程建设需优先保障防
汛安全,无法开展大面积施工,直接影响当期施工进度与经营成效,公司经营存在季节性波动风
险。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的规范运
作水平,确保公司持续稳健的发展,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相关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
(一)股东与股东会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共组织
召开了 1 次年度股东会,4 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人员及会议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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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主体资格、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德恒律师
事务所委派律师代表均现场出席见证公司各次股东会并发表见证意见,确保股东的知情权、参与
权及决策权。
(二)董事与董事会
截至目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
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共组织召开了 9 次董
事会会议、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主要针对公
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续聘审计机构、提名独立董事、聘任董事会秘书、规定董事
薪酬等重要事项进行了审议,依法履行了股东会赋予的职责,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良好的
支持。
公司董事积极出席各次会议、认真履职,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的《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履职,勤勉尽责,认真审
阅相关议案资料,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为提升董事会的决策效率和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监事与监事会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
排》的最新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公司监事会取消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其中 2 名为非职工代表监事。报告
期内,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共组织召开了两次监事会会议,
主要针对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财务决算、财务预算及取消
监事会等重要事项进行了审议。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监事认真履职,对公司财务、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信息披露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准确、完整地在指定报刊、网站披
露相关文件,确保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投资者管理工作
公司重视开展投资者管理工作,积极接听投资人的电话并回答投资者提问,报告期内公司召
开了 2024 年度暨 2025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公司的财务情况、经营情况、发展战略及公司
治理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
(六)内控建设工作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严格、规范、全面、有效的内控体系,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内部控制管理要求规范经营管理、控制风险、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组织层面,形成了由董事
会领导,一把手负责,审计部门监督评价的内控组织体系,为内控体系建设、内控体系执行和内
控监督提供了组织保障;内控建设方面,根据业务需要和外部监管要求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在报
告期内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
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工作规则》《总经理(总裁)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独立
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
追究制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内控执行方面,聚焦重点风险领域及环节,将控制措
施嵌入日常管理及工作流程中,通过宣贯培训、日常监督确保内控措施有效执行;内控监督方面,
公司开展了日常内控检查与年度内控自我评价,识别出内控在设计或执行中的问题,并推动各部
门及时完成整改,完善了公司内部控制程序,强化了内控的执行力度。
公司通过建立健全内控体系,确保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能够公平、公开、公
正地对待所有投资者,切实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
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
方面的重大缺陷。公司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的《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
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逐步
建立健全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相互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独立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的资产产权关系清晰,资产独立于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不存在以资产或权益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违规占用而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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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员独立
公司已经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建立了独立的劳动、人事和分配管理制度,设立了独立的人
力资源管理部门,独立进行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股东会、董事会选举和聘任合法产生。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本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
其他企业领薪。
(三)财务独立
公司已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
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配备了专门的财务人员,且财务负责人和其他财务人员均未
在股东单位或其他单位兼职。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
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公司依法独立纳税,独立做出财务决策,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形。
(四)机构独立
公司依法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下属各专门委员会、经营管理层等权力、决策、监督及
经营管理机构,明确了各自的职权范围,建立了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组织机构健全完整,
运作正常有序,能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公司的生产经营、办公机构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分开,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状况。
(五)业务独立
公司在《公司章程》《营业执照》所记载的经营范围内独立开展业务,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
场所,独立对外签订合同、开展业务。公司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
的关联交易。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
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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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薪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年度
报告期内从 是否在
内股
增减变动 公司获得的 公司关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年初持股数 年末持股数 份增
原因 税前薪酬总 联方获
减变
额(万元) 取薪酬
动量
张熠君 董事长 女 62 2012.01.13 2028.06.30 38,457,900 38,457,900 0 不适用 92.4 否
董事 2017.12.24 2028.06.30
张慧鹏 男 44 1,147,100 1,147,100 0 不适用 85.49 否
总裁 2021.12.17 /
杨波 非独立董事 男 61 2021.12.17 2028.06.30 34,600 34,600 0 不适用 1.25 是
周付春 非独立董事 男 52 2025.07.01 2028.06.30 0 0 0 不适用 7.56 是
张帆 非独立董事 男 44 2025.07.01 2028.06.30 0 0 0 不适用 7.56 是
王福山 非独立董事 男 34 2025.07.01 2028.06.30 0 0 0 不适用 28.6 否
梁文昭 独立董事 男 55 2025.02.15 2028.06.30 0 0 0 不适用 13.22 否
章友 独立董事 男 43 2021.12.17 2028.06.30 23,600 23,600 0 不适用 15 是
王爽 独立董事 女 47 2025.07.01 2028.06.30 12,900 12,900 0 不适用 7.56 否
非独立董事
任玉芬 女 48 2021.12.17 2025.06.30 17,500 17,500 0 不适用 7.5 否
(离任)
独立董事(离
吴爱清 男 46 2024.07.16 2025.02.14 0 0 0 不适用 1.84 否
任)
黄君 副总裁 男 47 2017.12.24 / 951,200 951,200 0 不适用 85.49 否
邢磊 副总裁 男 45 2017.12.24 / 800,000 800,000 0 不适用 86.35 否
设计总工程
李宝军 男 56 2021.12.17 / 25,900 25,900 0 不适用 84.47 否
师、副总裁
闵颖 副总裁 女 41 2021.12.17 / 17,600 17,600 0 不适用 62.13 否
许珊 副总裁 女 41 2021.12.17 / 17,100 17,100 0 不适用 59.84 否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副总裁(离
赵胜军 男 44 2017.12.24 2025.11.17 721,900 721,900 0 不适用 62.29 否
任)
郎翠霞 财务负责人 女 43 2024.04.30 / 16,800 16,800 0 不适用 84.33 否
董事会秘书
王凯 男 41 2021.12.17 2025.01.26 0 0 0 不适用 0 否
(离任)
雷霄 董事会秘书 男 46 2025.01.27 / 49,800 49,800 0 不适用 67.5 否
合计 / / / / / 42,293,900 42,293,900 / / 860.38 /
注:以上在公司关联方获取薪酬的董事均为公司外部董事,其在关联方获取的薪酬系在外部企业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所产生。
姓名 主要工作经历
女,1963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4 年 8 月毕业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硕士学历。2014 年至 2016 年在清
华五道口金融学院 EMBA 班学习。1992 年 4 月至 1997 年 12 月任河北省秦皇岛电视台新闻中心记者;1997 年 12 月创立公司,历任执行董
事兼总经理、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9 年 6 月至今历任汇恒投资执行董事;2011 年 11 月至今任汇泽恒通执行董事;2011 年 5 月至今
张熠君
任河北省风景园林学会副理事长;2014 年 5 月至今任河北省风景园林行业协会副会长;2022 年 12 月至今任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理事;2024
年 1 月至今任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园林工程分会副会长;2024 年 4 月至今任湖泊水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理事;现任
公司董事长。
男,1982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7 年 11 月毕业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2007 年
张慧鹏
理;2018 年 6 月至 2024 年 8 月任正和产业运营总经理、执行董事;2020 年 10 月至 2023 年 7 月任厦门正和总经理、执行董事;现任公
司董事、总裁,智能科技公司董事、经理,北京泽川生态水利工程有限公司董事。
男,1965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正高级工程师。天津大学工学博士(2006.7),哈尔滨工程大学工学硕士(1995.5),天津大学工学
学士(1986.7)。1986 年 7 月至 1989 年 3 月任职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青岛北海船厂,助理工程师;1989 年 3 月至 2003 年 3 月任职天津
市 海 岸 带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 工 程 师 、 高 级 工 程 师 , 常 务 副 总 经 理 ; 2003 年 3 月 至 2026 年 2 月 任 职 国 际 工 程 顾 问 集 团 AECOM ( 含
Scottwilson,URS),先后任技术董事、中国区副总裁,艾奕康(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任天津理工大学特聘教授,天
杨波
津城市规划学会副理事长、城市规划协会副会长等社会学术职务,并担任多家政府机构智库专家。杨波先生在海岸与水利工程、滨水生态
修复和景观、城市规划领域具有丰富学术积累和实践,拥有多年成功的工程和科技型企业决策管理运营经验。他主持完成的项目包括“北
京亮马河国际风情水岸”、“天津海河两岸景观”、“中新天津生态城海岸生态修复景观”等,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曾获得几十项国
家和省部级设计和建设奖,以及 IFLA 和英国景观学会国际设计大奖。现任公司副董事长。
男,1974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高级经济师。中国人民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1996 年 8 月至 2002 年 5 月就职于北京市第一
周付春 水利工程处,历任劳动人事科副科长、项目副经理、企管部部长。2002 年 5 月至今就职于北京金河水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历任总经理
助理、副总经理,现任金河水务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2020 年 3 月任中国水利企业协会水环境治理分会会长至今;2021 年 7 月任北京水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利工程协会秘书长至今。2011 年至 2021 年连续十年获“全国优秀水利企业家”称号。2012 年 12 月、2016 年 12 月分别当选为北京市昌
平区第四届、第五届政治协商会议委员。现任公司非独立董事。
男,智能技术领域的连续创业者,在汽车、旅游、企服等多个领域有超过十年智能技术的产业落地经验,曾任智谱 COO,大搜车集团 CTO,
张帆 元因智能、妙计旅行创始人和 CEO。曾在字节,腾讯,搜狗从事技术管理工作。巴黎十一大硕士,法国梅斯大学硕士。现任公司非独立董
事。
男,1992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2010 年进入清华大学学习,先后获得清华大学工学学士学位(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经济学学士学位
(经济学专业)、工学博士学位(水利工程学科)。在校期间曾担任清华大学水利系第五十一届学生会副主席、清华大学学生职业发展指
王福山 导中心辅导员、清华大学团委宣传部副部长、清华大学时事大讲堂主任、清华大学全球治理与国际组织发展协会创始人及首任理事长。
男,1970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93 年至 2002 年,任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2002 年 11 月
至 2016 年 4 月,任深圳市友联时骏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 年 5 月至今,任深圳市友联时骏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2018 年 7 月至 2020 年 7 月,任深圳和骏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 年 7 月至今,任深圳和骏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
梁文昭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9 年 6 月至 2025 年 7 月,任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8 月至 2025 年 9 月,任芯思杰
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 年 4 月至今,任华南生物医用材料(深圳)有限公司监事;2022 年 8 月至 2025 年 8 月,任深圳市
赛元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男,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清华大学经管学院金融学学士、清华五道口金融 EMBA。2005 年至 2015 年任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执
行董事职务;2015 年至 2018 年任深圳市衍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投资总监;2018 年至 2020 年任深圳市衍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
章友
事长;2020 年至今任深圳市衍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任清华大学金融硕士行业导师、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香港校友
会副秘书长。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女,1979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2 年 6 月毕业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硕士学历,会计高级职称,中国注
册会计师,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2001 年 8 月至 2010 年 8 月就职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任高级审计经理;2012 年 5 月至 2017 年 5
王爽 月任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7 年 6 月至 2018 年 8 月
任内蒙古科尔沁牛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 年 9 月至 2024 年 5 月,历任正和生态财务总监、公司副总裁、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
公司独立董事。
男,1979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1 年 7 月毕业于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园林专业;清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EMBA 工
商管理专业,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2002 年 6 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设计师、设计总工程师,正和设计院副院长、常务副总裁、董事,
黄君
公司京津冀晋区域总经理,福建正和执行董事及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裁,唐山花海绿色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经理,北京正和恒基国际
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董事,正和衡宽(武汉)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男,1981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2 年 1 月毕业于北京林业大学风景园林专业,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2002 年 12
邢磊
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设计师、设计二室主任、设计二所所长、研究院副院长、院长,技术副总裁、研发设计中心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裁,北京正和恒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北京正和恒基国际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董事,正和衡宽(武汉)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男,1970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3 年毕业于天津大学,土木工程系环境工程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环境
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1993 年 9 月至 2002 年 11 月,任天津石化设计院环境工程设计师、项目经理;2002 年 12 月
至 2004 年 9 月,任英国 Scott Wilson 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公司环境工程设计部经理兼市场开发经理;2004 年 10 月至 2006 年 9 月,任
美国 Earth Tech 水务工程公司中国区投标经理兼重大项目负责人;2006 年 10 月至 2011 年 5 月,任英国 Scott Wilson 工程咨询有限公
李宝军
司天津公司环境工程设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执行总经理兼集团环境总监;2011 年 6 月至 2014 年 7 月,任美国 URS 中国区副总裁(策
划、规划、建筑、景观、环境)、天津&青岛公司执行总经理;2014 年 8 月至 2018 年 5 月,任美国 AECOM 集团环境总监、天津公司执行
总经理兼景观与建筑设计部经理;2018 年 5 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副总裁及设计总工程师,北京正和恒基国际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董
事长。
女,1985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0 年毕业于中国农业大学,园林与观赏园艺专业,硕士学历,工程师。2010 年
闵颖 9 月加入公司,历任正和设计院设计师、主任、所长、监事,北京院副院长、院长,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现任公司副总裁,北京正和恒基
国际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监事。
女,1985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2 年 7 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历。2012 年 9 月加入公
许珊
司,历任公司投资开发中心总监、投资开发中心总经理、深圳分公司总经理、华南区总经理、正和产业运营总裁。现任公司副总裁。
女,1982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本科学历,会计学专业毕
业。2008 年至 2012 年任北京科力建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12 年至 2014 年任北京弗莱士艾斯亚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财务经
郎翠霞
理、2014 年至 2020 年任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20 年 6 月加入正和生态,任公司财务副总监、总账会计。现任公司财
务总监,北京正和恒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男,198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工业大学会计学学士,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金融学硕士。2003 年 3 月至 2022 年
雷霄 3 月,历任普华永道审计经理、万达集团资本运营总监、吉利控股铭泰集团投资总监兼战略投资部总经理;2022 年 4 月加入正和生态任战
略投资副总裁。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六盘水市正和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
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张熠君女士、张慧鹏先生、王福山先生、杨波先生、周付春先生、张帆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梁
文昭先生、章友先生、王爽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上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独立
董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委员会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召开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
议事规则》不再施行,该议案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取消
监事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在股东单位担任
任职人员姓名 股东单位名称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的职务
张熠君 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09 年 6 月 /
北京汇泽恒通投资有限
张熠君 执行董事 2011 年 11 月 /
责任公司
北京汇泽恒通投资有限
张慧鹏 监事 2014 年 12 月 /
责任公司
在股 东单位 任职
无
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 在其他单位担任
其他单位名称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名 的职务
北京正和恒基国际城市规划
经理 2010 年 1 月 /
设计有限公司
北京正和恒基智能科技有限
张熠君 董事长 2021 年 7 月 2025 年 8 月
公司
正和恒基(北京)产业运营
董事、经理 2025 年 6 月 /
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正和恒基智能科技有限
董事、经理 2021 年 7 月 /
公司
张慧鹏
北京泽川生态水利工程有限
董事 2026 年 1 月 /
公司
艾奕康(天津)工程咨询有
杨波 董事、总经理 2015 年 7 月 2026 年 2 月
限公司
北京金河水务建设集团有限
董事长、总经理 2002 年 5 月 /
公司
周付春
北京金河科技发展集团有限
董事长 2019 年 9 月 /
公司
董事长、经理、
张帆 北京元理无限科技有限公司 2025 年 7 月 /
财务负责人
董事、经理、财
王福山 北京嘭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 /
务负责人
深圳市友联时骏企业管理顾
执行董事 2016 年 5 月 /
问有限公司
深圳和骏私募股权基金管理
董事长、总经理 2020 年 7 月 /
有限公司
华南生物医用材料(深圳)
监事 2020 年 4 月 /
梁文昭 有限公司
芯思杰技术(深圳)股份有
董事 2019 年 8 月 2025 年 9 月
限公司
深圳市赛元微电子股份有限
董事 2022 年 8 月 2025 年 8 月
公司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 独立董事 2019 年 6 月 2025 年 7 月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公司
深圳市衍盛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6 年 12 月 /
章友
深圳市深弈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 2015 年 3 月 /
山东欣阳诗安母婴健康管理
董事长、总经理 2020 年 4 月 /
有限公司
龙口市欣阳云禄家庭服务有 执行董事、总经
限公司 理
王爽
龙口市欣阳诗安母婴护理服 执行董事、总经
务有限公司 理
龙口欣阳赫拉健康管理服务 执行董事、总经
有限公司 理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
副站长 2019 年 2 月 /
任玉芬(已 心北京城市生态系统研究站
离任) 中国生态学学会、第十届科
委员 2019 年 1 月 /
普工作委员会
唐山花海绿色低碳科技发展
经理 2022 年 4 月 /
有限公司
北京正和恒基国际城市规划
黄君 董事 2016 年 3 月 /
设计有限公司
正和衡宽(武汉)生态环境
董事长 2023 年 6 月 /
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正和恒基智能科技有限
监事 2025 年 8 月 /
公司
北京正和恒基国际城市规划
邢磊 董事 2018 年 1 月 /
设计有限公司
正和衡宽(武汉)生态环境
董事 2023 年 6 月 /
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正和恒基国际城市规划
李宝军 董事长 2025 年 8 月 /
设计有限公司
北京映博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8 年 7 月 /
闵颖 北京正和恒基国际城市规划
监事 2018 年 1 月 /
设计有限公司
唐山花海绿色低碳科技发展
监事 2022 年 4 月 /
有限公司
正和恒基(北京)产业运营
许珊 董事、经理 2024 年 8 月 2025 年 6 月
管理有限公司
正和衡宽(武汉)生态环境
董事 2023 年 6 月 /
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正和恒基智能科技有限
财务负责人 2025 年 8 月 /
公司
郎翠霞
智之汇科技(上海)有限公
财务负责人 2025 年 11 月 /
司
六盘水市正和投资建设有限
雷霄 董事长、董事 2024 年 12 月 /
公司
在其他单位
任职情况的 无
说明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须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
确认后,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决策程序
董事的薪酬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
是
事项时是否回避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高级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与
管理人员薪酬事项发表建议
会委员同意该薪酬方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的具体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年 15 万元(税
前);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综合考虑其履职情况,经公司
与其充分沟通协商,确定杨波先生的薪酬为 5 万元/年(税前),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 周付春先生的薪酬为 15 万元/年(税前),张帆先生的薪酬为 15 万
定依据 元/年(税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其所担任的职务,参
照同行业类似岗位薪酬水平,按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
达成情况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高管薪酬按照公司相
关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应从公司领取的薪酬均按照要求支
实际支付情况 付。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合计 860.38 万元。
理人员实际获得的薪酬合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绩效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
管理制度》执行,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岗位职责及个人绩效考核
理人员实际获得薪酬的考核
结果确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均依据既
依据和完成情况
定考核机制执行,相关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符合公司薪酬发放条件。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实际获得薪酬的递延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未设置递延支付安排。
支付安排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止付或追索的情
理人员实际获得薪酬的止付
况。
追索情况
(四)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担任的职务 变动情形 变动原因
张熠君 非独立董事 选举 换届
张慧鹏 非独立董事 选举 换届
杨波 非独立董事 选举 换届
周付春 非独立董事 选举 换届
张帆 非独立董事 选举 换届
王福山 非独立董事 选举 换届
梁文昭 独立董事 选举 换届
章友 独立董事 选举 换届
王爽 独立董事 选举 换届
任玉芬 非独立董事 离任 换届
吴爱清 独立董事 离任 个人原因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王凯 董事会秘书 离任 个人原因
雷霄 董事会秘书 聘任 /
赵胜军 副总裁 离任 个人原因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张熠君、张慧鹏、韩丽萍、王凯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
施的决定》([2023]255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对此高度重视,积极落实整改,针对决定书中所涉及问题,严
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现场检查情况认真落实
自查和梳理,明确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计划与方案,存在问题的具体情况及整改措施可见公
司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披露的《关于北京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02)。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是否 会情况
董事
独立 本年应参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姓名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出席股东
董事 加董事会 方式参 次未亲自参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会的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张熠君 否 9 9 3 0 0 否 5
张慧鹏 否 9 9 4 0 0 否 5
杨波 否 9 9 7 0 0 否 5
周付春 否 5 4 4 0 1 否 2
张帆 否 5 5 4 0 0 否 2
王福山 否 5 5 1 0 0 否 2
梁文昭 是 8 8 7 0 0 否 4
章友 是 9 9 7 0 0 否 5
王爽 是 5 5 4 0 0 否 2
任玉芬(已
否 4 4 4 0 0 否 3
离任)
吴爱清(已
是 1 0 0 0 1 否 0
离任)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9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0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0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9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成员姓名
战略委员会 张熠君(主任委员)、杨波、张慧鹏、周付春、王爽、张帆、王福山
审计委员会 王爽(主任委员)、梁文昭、章友、杨波
提名委员会 章友(主任委员)、梁文昭、王爽、张熠君、杨波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梁文昭(主任委员)、王爽、章友、张慧鹏、周付春
注:周付春先生因个人原因,于 2025 年 11 月辞去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其在公司其他各专
门委员会的职务保持不变。
(二)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
重要意见 其他履行职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和建议 责情况
月 18 日 1、《2024 年年度审计事中沟通》
月 28 日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大事项的讨
月 27 日 2、《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效的专业建
项报告》 议,并协助董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日 策。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日
(三)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重要意见 其他履行职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和建议 责情况
审议通过
月 26 日 1、《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充分发挥独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业特长,对重
大事项的讨
论提供了有
事候选人的议案》
月 12 日 议,并协助董
事会作出科
候选人的议案》
学、高效的决
策。
(四)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独
审议通过
月 12 日 1、《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 有效的专业建议,并协
案》 助董事会作出科学、高
效的决策。
(五) 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审计委员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193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69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262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
/
人数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 专业构成人数
生产人员 98
销售人员 7
技术人员 93
财务人员 19
行政人员 29
核心管理人员 16
合计 262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 数量(人)
博士研究生 3
硕士研究生 60
大学本科 158
大学专科 24
大专以下 17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合计 262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为激发员工创造力,助力长远发展和储备高素质人才,力推薪酬绩效体系改
革落地,按照多劳多得、按绩取酬、高效公平的原则,制定一套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兼顾激励
保障的《薪酬管理制度》和《岗位职级管理制度》,实行薪酬与岗位、业绩直接挂钩浮动,以便
更好地吸引、维系和激励优秀人才。根据公司薪酬管理方案,按不同岗位、职务、工作能力、学
历、专业等分别体现在不同的职等、职级方面,实行岗位工资制,并进行季度及年度考核,以此
作为评优的依据。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建立了针对不同类别员工的培训体系。针对新员工,公司组织开展企业文化培训,帮助
新员工了解企业的发展历程,快速融入新的工作环境;针对管理层员工,组织开展公司 BLM 战略
规划培训,自上至下进行战略宣贯,有利于企业战略落地施行,同时有利于管理层员工明确公司
的发展目标及方向;针对关键管理团队,公司结合证监局及上交所等监管机构要求,定期组织法
律法规培训及违法违规案例的解读,帮助董事和高管及时了解监管新规,规范自身行为,防范合
规风险;针对业务人员,结合行业发展现状,进行赋能培训,充分交流业务内容等,有利于专业
知识的提升、积累实践经验、提高团队协作能力。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五)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考核机制,明确了考核标准、程序和方法,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和
透明。在 2025 年的考核周期中,公司年度业绩完成情况不达标,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考核规
定,不予发放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
十、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
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能够合理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
展,能够确保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能够公平、公开、公正地对待所有投资者,切
实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建设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详
见公司于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十一、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以风险防范为导向,以提升管理实效为目的,明确子公司的定位和主要
业务范围,并根据公司战略方向,系统梳理子公司情况,形成《正和生态全量投资企业层级梳理
表》,通过事前审批、事中监控、事后评价的管理闭环,对子公司进行管理控制。公司一直坚持
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范子公司生产经
营,通过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强内部管理。
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存在异常的风险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独立审
计。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报告期或上年度是否被出具内部控制非标准审计意见
□是 √否
十三、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无。
十四、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境信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 ESG 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十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七、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是否 如未能及时履 如未能及
是否及
承诺 承诺 承诺 承诺 有履 承诺 行应说明未完 时履行应
承诺方 时严格
背景 类型 内容 时间 行期 期限 成履行的具体 说明下一
履行
限 原因 步计划
控股股
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
东(汇
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
恒投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资)、
实际控
份,本人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在锁
制人、 2021
股份限 定期内不予减持。如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公司股票,将认真
董事长 年8 是 长期 是
售 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
与首 张熠 月
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次公 君、一
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减持公司股票的价格在满足
开发 致行动
本人已作出的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根据当时的市场价格而
行相 人(汇
定,但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减持方
关的 泽恒
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系统或协议转让的方式。提前 3
承诺 通)
个交易日通知公司予以公告。
持有发
行人股
份的董 2021
股份限 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
事、监 年8 是 长期 是
售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
事、高 月
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级管理
人员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合作),在中国境内/境外从事与正和生态及其子公司相
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不向其他业务与
正和生态及其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
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专有技术或提供
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等;不以任何形式支持除
正和生态及其子公司以外的他人从事与正和生态及其子公
控股股
司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
东(汇
业务;
恒投
解决同 资)、
商业机会与正和生态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 年6 是 长期 是
业竞争 实际控
竞争,将立即通知正和生态,在征得第三方允诺后,尽力 月
制人、
将该商业机会给予正和生态及其子公司;
董事长
张熠君
益而作出;
及其子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赔偿正和生态及其子公司
的实际损失;
东期间及转让全部股份之日起一年内均持续有效且不可变
更或撤销。
公司实 易,将尽量避免本人/本公司以及本人/本公司实际控制或
际控制 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与正和生态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
人张熠 (自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的情况除外),对于不可避免发 2019
解决关
君及控 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 年6 是 长期 是
联交易
股股东 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 月
汇恒投 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资 2、本人/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正和生态公司章程中关于关联
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按照正和生态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并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
披露。
润,不会通过影响正和生态的经营决策来损害正和生态及
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若本公司未能履行对正和生态做出的承诺,本公司将自愿
公司实
接受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
际控制
定给予的监管措施或处罚。本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
人张熠 2021
其他 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及向公司
其他 君及控 年8 是 长期 是
承诺 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之日
股股东 月
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从公司获得股东分红,同时本公司
汇恒投
将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按约定履行完毕该等承
资
诺时为止。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
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业绩承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700,00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3年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胡彬、冯雪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
胡彬 17 年、冯雪 21 年
计年限
名称 报酬
北京德 皓国际会 计师事务所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200,000
(特殊普通合伙)
保荐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原审计机构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
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考虑到公司审计需求的连续性,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 20%以上(含 20%)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 查询索引
因太原市公园服务中心长期拖欠我公司工程款,我公司作为上诉人,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以太原市公园服务中心、太原市园林局、太原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主
站:
体为被上诉人,向山西高院提起上诉,请求法院判令各被上诉人向我司支
www.sse.com.cn
付工程款及诉讼费、财产保全担保费、律师费等共计 4.22 亿元。
公告编号:2023-009
目前,该案正处于山西高院二审程序当中,并于 2025 年 3 月和 2025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
年 8 月多次组织开庭,案件事实已查明,正在推进审理中。截至目前,太
进展情况的公告)
原市公园服务中心已向正和生态支付工程款 11,090.7 万元。
因唐山市花儿海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政府、唐
山市财政局、唐山市人民政府长期拖欠公司工程款项,公司以建设工程施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工合同纠纷为由,向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判令被告 站:
支付工程款 270,241,125.63 元及利息 46,921,096.35 元,并承担本案诉 www.sse.com.cn
讼费用。公司已收到法院出具的案件受理通知书,案号为(2025)冀 02 民 公告编号:2025-047
初 84 号。 (关于提起诉讼的公
目前该案件正在一审审理过程中。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 2026 年 告)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诉讼
(仲 诉讼
起 诉讼
承担 裁)是 (仲
诉 应诉 诉讼 诉讼(仲 (仲
连带 否形 裁)审 诉讼(仲裁)判决
(申 (被申 仲裁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裁)涉及 裁)进
责任 成预 理结 执行情况
请) 请)方 类型 金额 展情
方 计负 果及
方 况
债及 影响
金额
太原龙 因太原龙城绿地植物园有限 案件正在山西高
城绿地 公司、上海绿地建设(集团) 院二审审理过程
植物园 有限公司、太原植物园长期拖 中。
有限公 欠公司工程款项,2025 年 2 对 公 项目所涉结算金
建 设
司、上 月,公司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司 生 额正在太原市财
工 程 二 审
正和 海绿地 纠纷为由,向山西省太原市中 12,440. 产 经 评中心征求意见
/ 施 工 否 审 理
生态 建 设 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应案 84 营 无 及评审会过程
合 同 中
( 集 号为(2025)晋 01 民初 106 号。 重 大 中,结算金额与
纠纷
团)有 一审判决情况:公司于 2025 年 影响 太原评审中心达
限 公 8 月收到太原中院送达的《山 成共识,后续推
司、太 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动法院判决并收
原植物 事判决书》。判决结果:上海 回工程款。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园 绿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需
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
向公司支付工程进度款
山西高院立案情况:为维护公
司自身合法权益及全体股东
利益,公司就上述一审判决向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
诉。诉求依法改判为除一审判
决的 4,057.45 万元工程进度
款外,还须向公司支付拖欠工
程款 8,383.39 万元及利息合
计 12,440.84 万元及利息。公
司已收到山西高院送达的《受
理案件通知书》 【案号:(2025)
晋民终 252 号】及传票等法律
文件。
福建大
爱之旅
项目目前处于撤
旅游开
因福建大爱之旅旅游开发有 诉状态,结合政
发有限
限公司、福建省褡裢投资集团 府春节前已将部
公司、
有限公司、莆田市湄洲湾北岸 分工程款支付至
福建省
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莆田 中电建十六局的
褡裢投
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财 情况,公司研讨
资集团
政局长期拖欠北京正和恒基 分两步推进工程
有限公 对 公
建 设 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 款的回收工作。
司、莆 司 生
工 程 公司工程款项,公司以建设工 一方面和甲方、
正和 田市湄 12,858. 已 撤 产 经
/ 施 工 程施工合同纠纷为由,向莆田 否 十六局已经化债
生态 洲湾北 50 诉 营 无
合 同 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 监管部门沟通,
岸经济 重 大
纠纷 应案号为: 【(2025)闽 03 民初 协调将已下发的
开发区 影响
管理委
撤诉情况:公司于 2025 年 12 回;另一方面,通
员会、
月 25 日向福建省莆田市中级 过诉讼对结算争
莆田市
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并于 议部分进行鉴
湄洲湾
近日收到法院出具的《民事裁 定,确定最终结
北岸经
定书》,法院准许公司撤诉。 算金额后收回剩
济开发
余工程款。
区财政
局
荆楚文 本案审理期间,
化产业 荆楚公司多次支
投资集 因荆楚公司长期拖欠公司建 付工程进度款共
团有限 设项目工程款,为依法维护公 计 8,299.18 万
对 公
公司、 司权益,公司以建设工程施工 元。2023 年 12 月
建 设 司 日
荆州纪 合同纠纷为由,向法院提起诉 29 日,双方达成
工 程 常 经
正和 南生态 讼,诉请判令荆楚公司向公司 27,175. 调 解 和解,并收到湖
/ 施 工 否 营 产
生态 文化旅 支付工程、勘察、设计费 42 结案 北省荆州市中级
合 同 生 积
游区管 27,175.42 万元及相应利息, 人民法院《民事
纠纷 极 影
理委员 并承担公司为本案支出的诉 调解书》 ((2023)
响
会、荆 讼费、财产保全担保费、律师 鄂 10 民初 1 号) 。
州纪南 费及差旅费等费用。 依照和解协议,
生态文 荆楚公司已于
化旅游 2024 年 1 月支付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区财政 第 一 笔 款 项
局 5,000 万元,5 月
支付第二笔款项
付 2,832.22 万
元,2025 年 1 月
支 付 800.56 万
元,2025 年 5-8
月 支 付 3,392.5
万元。2025 年 9
月 至 今 支 付
原告诉请:一、判令北京正和
荆州分公司、北京正和公司支
付纵横照明公司亮化工程款
湖北
纵横 建 设
(以 1,370 万元为基数,按照 司 生 双方已达成调
光域 工 程
正和生 正和生 1.5 倍一年期 LPR 自 2024 年 4 1,370.0 调 解 产 经 解,目前已依据
照明 施 工 否
态 态 月 30 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 0 结案 营 无 调解方案执行完
科技 合 同
日止);二、判令荆楚文投公 重 大 毕。
有限 纠纷
司在未付北京正和荆州分公 影响
公司
司工程款范围内对以上债务
承担连带付款责任。一审法院
认定事实。
原告诉请:一、要求被告一(正
和生态)支付工程款 1,718.95
万元及支付自 2022 年 1 月 1
浙江 金华市 对 公
建 设 日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利息,
众森 多湖中 司 生
工 程 暂算至 2025 年 3 月 19 日的利 一 审
环境 正和生 央商务 1,952.6 产 经
施 工 息 193.65 万元。 否 审 理 一审审理中。
建设 态 区建设 0 营 无
合 同 二、要求被告一支付原告为实 中
有限 投资有 重 大
纠纷 现债权的费用(律师代理费)
公司 限公司 影响
要求被告二在未付工程款范
围内承担责任。
原告诉请:依法判令被告支付
河北 原告工程款 1,045.96 万元及 对 公
建 设
和承 利息(具体金额待司法鉴定后 司 生
工 程 一 审
建筑 正和生 予以确认,利息以鉴定金额为 1,045.9 产 经
/ 施 工 否 审 理 一审审理中。
工程 态 准,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至 6 营 无
合 同 中
有限 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 重 大
纠纷
公司 本案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 影响
由被告承担。
注:报告期内,公司单笔金额超过 1,000 万元的诉讼、仲裁情况见上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
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2025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该议案于 2025 年 9 月 18 日召开的
站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后续实施进
展详见第八节财务报告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关联方 关联关系 提供资金
期初余额 发生额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发生额 期末余额
北京汇恒投 77,100,5 70,336,9
控股股东 6,763,55
资有限公司 34.49 81.67
北京汇泽恒 -
通投资有限 其他关联人 28,461,4 28,295,4
责任公司 28.12 34.19
张熠君 其他关联人 4,926,95
合计 / / / 39,985,9
因资金周转需要,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向公司提供流动资金支
关联债权债务形成原因
持。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市场报价利率 LPR 确认利息支出:
报告期末,公司应付控股股东汇恒投资本金 6640.93 万元,利息
关联债权债务对公司的影响 报告期末,公司应付其他关联方汇泽恒通本金 0.00 万元,利息
报告期末,公司应付实际控制人张熠君本金 200 万元,利息 29.73
万元;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发生
担保方与 担保是否
日期(协 担保 担保 担保物 担保是否 担保逾期 反担保情 是否为关 关联
担保方 上市公司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已经履行
议签署 起始日 到期日 (如有) 逾期 金额 况 联方担保 关系
的关系 完毕
日)
无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0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0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0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537,998,000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 537,998,000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63.88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
金额(D)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116,872,137.51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654,870,137.51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无
担保情况说明 无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截至报告 截至报告 本年度
招股书或 其中:截
超募资金 截至报告 期末募集 期末超募 投入金
募集说明 至报告期 变更用
募集资金 总额 期末累计 资金累计 资金累计 本年度投 额占比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书中募集 末超募资 途的募
净额 (3)= 投入募集 投入进度 投入进度 入金额 (%)
来源 到位时间 总额 资金承诺 金累计投 集资金
(1) (1)- 资金总额 (%)(6) (%)(7) (8) (9)
投资总额 入总额 总额
(2) (4) = = =(8)/(1
(2) (5)
(4)/(1) (5)/(3) )
首次公开 2021 年 8 61,595.9 52,881.3 52,881.3 51,065.1
/ 0 96.57 0 468.36 0.89 0
发行股票 月 11 日 1 0 0 2
合计 / / 0 / / 468.36 / 0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
可行
截至
性是
报告
是否为 投入 否发
募集 期末 截至报告
招股书 项目达 进度 本项目 生重
是否 资金 累计 期末累计 投入进度 本年
募集 或者募 本年 到预定 是否 是否 已实现 大变
项目 项目 涉及 计划 投入 投入进度 未达计划 实现 节余
资金 集说明 投入 可使用 已结 符合 的效益 化,
名称 性质 变更 投资 募集 (%) 的具体原 的效 金额
来源 书中的 金额 状态日 项 计划 或者研 如
投向 总额 资金 (3)= 因 益
承诺投 期 的进 发成果 是,
(1) 总额 (2)/(1)
资项目 度 请说
(2
明具
)
体情
况
公司
首次 战略
公开 及管 1,092. 1,09 不适
是 否 - 100.00 不适用 是 是 不适用
发行 理提 28 2.28 用
股票 升项
目
生态
首次 5,890. 374.4 4,81 不适
保护 是 否 81.68 不适用 是 是 不适用
公开 79 6 1.35 用
与环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发行 境治
股票 理研
发能
力提
升项
目
首次 信息
公开 化建 1,843. 949. 不适
是 否 93.90 51.49 不适用 是 是 不适用
发行 设项 07 07 用
股票 目
补充
首次
工程 44,2
公开 44,055 不适
项目 是 否 - 12.4 100.36 不适用 是 是 不适用
发行 .16 用
运营 2
股票
资金
合计 / / / / 65.1 / / / / / / /
.30 6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
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5 年 8 月 13 日,公司已将暂时补流的资金全部归还于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归还募集资
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
资金,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5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已将暂时补流的资金全部归还于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归还临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召开 2025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将募投项目“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研发能力提升项目”及“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 2,009.72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
户余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募投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五) 中介机构关于募集资金存储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鉴证的结论性意见
√适用 □不适用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进行了审核,并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出具了《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德皓核字[2026]00001103 号),认为,正和生态公司募集资
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
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正和生态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
查,并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出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
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经核查,保荐机构招商证
券认为:除前述披露的募集资金账户被冻结事项外,正和生态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在所
有重大方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
进行了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重大违规情形。
核查异常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后续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贯彻落实《现代化首都都市圈空间协同规划(2023-2035 年)》及《密云水库水源保护条例》相关
部署,重点围绕水安全保障、生态修复、智慧水务等核心领域展开深度合作。公司立足京津冀协
同发展长远布局,紧扣北京生态涵养区建设核心任务,以密云区为重要合作支点,全面助力区域
生态环境保护与水利水务事业高质量发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与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4)
。
为契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将注册地址由
“北京市海淀区永丰产业基地永捷北路 3 号 A 座 3 层 314 室,邮政编码:100094”变更为“北京
市密云区中关村密云园康宝路 5 号院 11 号 1 层等【10】套 1 号楼-16,邮政编码:101500”;同
时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对经营范围规范化表述的要求,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6 年 2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地址、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
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7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目前,公司已经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
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14,793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10,063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质押、标记或冻结
持有有限售
股东名称 报告期 期末持股数 比例 情况
条件股份数 股东性质
(全称) 内增减 量 (%) 股份
量 数量
状态
北京汇恒投 境内非国
资有限公司 有法人
境内自然
张熠君 0 38,457,900 18.17 38,457,900 质押 32,900,000
人
华泰金融控
股(香港)有 8,427, 境内非国
限公司-客 417 有法人
户资金
北京汇泽恒
境内非国
通投资有限 0 6,903,000 3.26 6,903,000 无 0
有法人
责任公司
国信弘盛私
募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
国信弘盛(珠 0 4,333,333 2.05 0 无 0
有法人
海)能源产业
基金(有限合
伙)
高盛国际- 2,578, 境内非国
自有资金 339 有法人
广发资产管
理(香港)有
限公司-绝 1,830,100 0.86 0 无 0
对收益组合
-04-R
J. P. Morgan
Securities 930,35
PLC - 自 有 1
资金
MORGAN
STANLEY &
CO. 1,381,031 0.65 0 无 0 境外法人
INTERNATI
ONAL PLC.
中信证券资
产管理(香 1,233, 境内非国
港)有限公司 336 有法人
-客户资金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数量
华泰金融控股(香
港)有限公司-客户 8,427,417 人民币普通股 8,427,417
资金
国信弘盛私募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国信弘
盛(珠海)能源产业
基金(有限合伙)
高盛国际-自有资金 2,578,339 人民币普通股 2,578,339
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
司
广发资产管理(香
港)有限公司-绝对 1,830,100 人民币普通股 1,830,100
收益组合-04-R
J. P. Morgan
Securities PLC-自 1,476,858 人民币普通股 1,476,858
有资金
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1,381,031 人民币普通股 1,381,031
PLC.
中信证券资产管理
(香港)有限公司- 1,376,236 人民币普通股 1,376,236
客户资金
张慧鹏 1,147,100 人民币普通股 1,147,100
黄君 951,200 人民币普通股 951,200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
不适用
户情况说明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
权、受托表决权、放 不适用
弃表决权的说明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张熠君女士,为公司股东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司及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
北京汇泽恒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
一致行动的说明
间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人情况。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
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 不适用
明
持股 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
持有的有限
有限售条件股东 况
序号 售条件股份 限售条件
名称 可上市交易 新增可上市交易
数量
时间 股份数量
北京汇恒投资有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限公司 三十六个月内限售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限售
北京汇泽恒通投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资有限责任公司 三十六个月内限售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张熠君女士,为公司股东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司及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
北京汇泽恒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
一致行动的说明
间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人情况。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 10 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司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张熠君
成立日期 2009 年 6 月 30 日
项目投资;提供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投资顾问、投资策划、
主要经营业务
投资咨询、市场调研等服务。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
无
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其他情况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张熠君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否
主要职业及职务 正和生态董事长、汇恒投资执行董事、汇泽恒通执行董事
过去 10 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
无
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
比例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请参见本报告“第五节 重要事项”中“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中“股份限售”相关内
容。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回购股份方案名称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回购股份方案披露时间 2024 年 2 月 24 日
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拟回购股份数量:1,250,000 股-2,500,000 股;占总股本的
(%) 比例:0.59%-1.18%
拟回购金额 2,000 万元-4,000 万元
拟回购期间 2024 年 2 月 23 日-2026 年 2 月 22 日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已回购数量(股) 1,669,400.00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
/
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
/
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九、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报告
德皓审字[2026]00001705 号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和生
态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
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
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正和生态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
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
对独立性的要求》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正和生态公
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在审计中遵循了对公众利益实体
审计的独立性要求。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
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
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
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收入确认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注释 34)所述,收入确认涉及管理层运用重大会计估
计和判断,可能存在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逾期的固有
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我们针对收入确认所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1)我们了解评估管理层对收入确认与成本入账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并
测试了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包括与实际发生工程成本及合同预计总成本相关
的内部控制;
(2)我们获取报告期建造合同样本,检查管理层预计总收入和预计总成本
所依据的建造合同和成本预算资料,评价管理层对预计总收入和预计总成本的估
计是否充分;
(3)取得主要项目的预计总成本,核对预计总成本的构成,及预计总成本
的审批、变更情况,结合项目实际成本构成情况,分析预计总成本变更的合理性;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我们对本期已完工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与预计总成本进行比较,分析预计总成本
编制是否准确。
(4)选取样本对本年度发生的合同履约成本进行测试,检查本期工程成本
相关的合同、发票、材料入库单、材料出库单、工程量验收单、工程进度计量确
认单 等支持性文件是否与账面记录的成本相匹配;
(5)我们对重要项目对应的客户执行独立函证程序确认本期已完成的工程
量;我们选取重要的建造合同项目,对工程形象进度进行现场查看,并对客户进
行访谈,以检验项目进度与公司确认的进度是否相匹配。
(6)我们在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等官方网站查询项目中标信息,与公司签
订合同信息进行核对以核实项目真实性;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公司管理层对收入的确认及披露是合理
的。
(二)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减值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三、(十)金融工具“金融工具减值”所示,公司对应收账
款、合同资产与长期应收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
失准备。管理层考虑所有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进行
预期信用损失的评估,应收账款、合同资产与长期应收款信用损失准备的确定涉
及管理层运用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且应收账款、合同资产与长期应收款的减值
对于财务报表整体具有重要性。基于上述原因,我们将应收账款、合同资产与长
期应收款的减值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我们针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与长期应收款的减值所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
括:
(1)了解、评估并测试与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日常管理及减
值测试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了解管理层评估应收账款、合同资产与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时的判断
及考虑因素,评估管理层在应收款项的减值测试中使用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的恰
当性;获取管理层赖以判断客户付款能力、对客户的资信状况、项目进展、历史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付款情况以及对未来经济情况的预测等,评估管理层计提减值准备的充分性。
(3)对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发生额、账龄、逾期金额、逾期账龄、减值
准备计提金额进行分析复核,并对逾期金额较大、账龄较长的应收账款、长期应
收款,了解形成原因,检查期后回款是否存在异常收款或者回冲的情形,评价应
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4)对合同资产账龄、完工时点、验收时点、移交时点进行复核,检查合
同资产减值计提是否准确。检查合同资产的期后结算是否存在异常调整的情形。
(5)选取应收或合同资产余额较大的项目对甲方或监理进行访谈,访谈内
容包括不限于项目合同金额、洽商变更金额、项目状态、项目进度、项目回款是
否逾期、项目资金来源、未来还款计划等。
(6)针对涉诉应收款项,访谈公司法务负责人、并结合对公司管理层的询
问,了解相关工程项目的诉讼背景、涉诉金额、案件后续可能的结果以及被诉方
的还款意愿或计划情况等。
(7)我们将正和公司的减值政策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进行对比,判断减值政
策是否与同行业不存在重大差异。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公司管理层对应收款项的确认及其可收
回性的相关判断及估计是合理的。
四、 其他信息
正和生态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 2025 年年度报告中涵
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
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
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
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
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正和生态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
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正和生态公司管理层负责评估正和生态公司的持续经营
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
层计划清算正和生态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正和生态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
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
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
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
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
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
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
错报的风险。
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正和生态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
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
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
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正和生态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相关交易和事项。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
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
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
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
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
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
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
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
沟通该事项。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胡彬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冯雪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0,324,016.24 89,066,996.45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459,000.00
应收账款 585,609,608.68 625,198,501.80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3,108,825.59 2,843,653.99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26,207,855.79 19,022,151.46
其中:应收利息 -
应收股利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76,057.25 3,820.49
其中:数据资源
合同资产 464,763,918.79 558,269,062.80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88,654,820.89 88,031,056.85
其他流动资产 22,502,028.47 24,234,253.08
流动资产合计 1,251,247,131.70 1,407,128,496.92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1,730,047,939.57 1,749,710,111.27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978,400.00 1,978,4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1,965,243.16 2,234,308.00
固定资产 1,849,347.27 2,170,077.67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50,862.11 2,420,867.35
无形资产 3,853,052.35 4,609,918.55
其中:数据资源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54,185,138.15 55,710,202.93
其他非流动资产 141,114,483.09 157,392,363.45
非流动资产合计 1,935,044,465.70 1,976,226,249.22
资产总计 3,186,291,597.40 3,383,354,746.1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16,350,000.00 108,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966,106,054.70 888,962,531.27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5,518,309.34 3,062,147.6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应付职工薪酬 39,465,452.41 54,002,041.96
应交税费 2,502,552.07 2,993,317.21
其他应付款 115,829,949.74 152,733,850.49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应付分保账款 -
持有待售负债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9,090,505.15 68,262,367.66
其他流动负债 175,861,613.78 179,784,413.03
流动负债合计 1,430,724,437.19 1,457,800,669.23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843,998,000.00 845,314,435.19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43,321.78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8,489.75 368,989.99
其他非流动负债 69,308,945.47 69,308,945.47
非流动负债合计 913,315,435.22 915,135,692.43
负债合计 2,344,039,872.41 2,372,936,361.66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211,697,778.00 211,697,778.00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855,325,629.49 855,325,629.49
减:库存股 5,897,496.00 4,899,138.00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77,748,650.87 77,748,650.87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424,567,621.14 -267,293,610.0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或股东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127,944,783.77 137,839,074.1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益)合计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或股东权益)总计
公司负责人:张熠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郎翠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彦敏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2,227,356.17 78,255,139.69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459,000.00
应收账款 476,840,860.39 723,508,311.18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8,284,961.59 8,628,977.59
其他应收款 326,699,852.74 286,625,197.87
其中:应收利息 -
应收股利 -
存货 - 3,820.49
其中:数据资源
合同资产 434,203,334.51 522,384,186.60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19,973,056.54 21,967,262.22
流动资产合计 1,318,229,421.94 1,641,831,895.64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364,029,478.16 363,904,478.1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978,400.00 1,978,4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1,965,243.16 2,234,308.00
固定资产 1,813,075.28 2,073,421.62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42,257.84 2,362,268.43
无形资产 2,951,531.43 3,568,950.25
其中:数据资源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50,200,311.47 51,023,976.32
其他非流动资产 62,483,763.37 78,761,643.73
非流动资产合计 485,464,060.71 505,907,446.51
资产总计 1,803,693,482.65 2,147,739,342.1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60,000,000.00 84,5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671,921,322.65 769,405,548.68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3,766,963.07 2,135,241.83
应付职工薪酬 32,803,203.12 44,886,860.24
应交税费 1,920,451.48 1,936,711.82
其他应付款 276,922,966.46 256,332,247.63
其中:应付利息 -
应付股利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4,359.52 20,500,253.29
其他流动负债 156,984,602.99 185,402,188.82
流动负债合计 1,204,383,869.29 1,365,099,052.3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16,314,435.19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26,192.09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递延所得税负债 6,338.68 354,340.26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6,338.68 16,794,967.54
负债合计 1,204,390,207.97 1,381,894,019.8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211,697,778.00 211,697,778.00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855,356,957.65 855,356,957.65
减:库存股 5,897,496.00 4,899,138.00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77,745,518.05 77,745,518.05
未分配利润 -539,599,483.02 -374,055,793.4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益)合计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或股东权益)总计
公司负责人:张熠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郎翠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彦敏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360,026,133.53 356,318,971.24
其中:营业收入 360,026,133.53 356,318,971.24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575,782,215.33 460,413,534.68
其中:营业成本 430,376,503.11 313,901,314.12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1,751,843.99 2,025,270.89
销售费用 9,168,801.15 17,771,737.61
管理费用 65,869,935.93 86,643,729.45
研发费用 24,092,088.99 18,602,120.63
财务费用 44,523,042.16 21,469,361.98
其中:利息费用 61,591,729.82 68,106,031.36
利息收入 28,515,488.68 54,142,493.00
加:其他收益 99,027.05 141,406.78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 -
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 -
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 -
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
- -
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 -
“-”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 -
“-”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21,067,571.81 -6,972,975.31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28,815.66 258,549.90
“-”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165,624,060.11 -169,484,550.34
列)
加:营业外收入 - 300.00
减:营业外支出 201,111.57 291,313.06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
-165,825,171.68 -169,775,563.40
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1,343,129.81 -122,529.90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167,168,301.49 -169,653,033.50
列)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67,168,301.49 -169,653,033.50
“-”号填列)
- -
“-”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57,274,011.13 -167,906,841.24
(净亏损以“-”号填列)
-9,894,290.36 -1,746,192.26
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
- -
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
- -
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
- -
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
- -
变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
- -
变动
- -
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
- -
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
- -
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
- -
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67,168,301.49 -169,653,033.50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
-157,274,011.13 -167,906,841.24
合收益总额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
-9,894,290.36 -1,746,192.26
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4 -0.79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4 -0.79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
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张熠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郎翠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彦敏
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一、营业收入 21,176,630.98 240,210,306.74
减:营业成本 123,569,039.62 221,561,487.64
税金及附加 970,211.93 1,944,069.39
销售费用 7,962,113.87 14,629,530.08
管理费用 57,437,391.33 75,720,839.26
研发费用 18,618,291.59 16,930,066.45
财务费用 16,386,566.34 15,355,211.51
其中:利息费用 13,165,243.04 12,601,452.30
利息收入 44,916.18 4,162,919.70
加:其他收益 81,769.85 112,399.22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 -7,967.46
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 -
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 -
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 -
“-”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 -
“-”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14,010,870.22 -6,551,905.07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12,441.66 267,566.73
“-”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164,868,603.47 -237,362,169.27
列)
加:营业外收入 - -
减:营业外支出 199,422.88 291,075.13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165,068,026.35 -237,653,244.40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475,663.27 -157,584.75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165,543,689.62 -237,495,659.65
列)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
-165,543,689.62 -237,495,659.65
以“-”号填列)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
- -
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 -
综合收益
- -
额
- -
综合收益
- -
变动
- -
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 -
合收益
- -
合收益
- -
合收益的金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165,543,689.62 -237,495,659.65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公司负责人:张熠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郎翠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彦敏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5年度 2024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现金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
- -
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
- -
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
- -
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
- -
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
- -
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88,500.44 608,975.1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31,501,646.43 544,074,880.1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
现金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
- -
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
- -
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
- -
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6,050,169.33 18,607,017.5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04,382,093.21 389,626,773.6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 -
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 -
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6,130.00 25,317.6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 -
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 -
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87,185.21 189,349.3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261,055.21 -164,031.67
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
- -
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29,000,000.00 255,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13,068,724.18 485,187,941.5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72,762,282.12 347,634,728.04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
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
- -
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64,206,207.42 647,831,771.7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51,137,483.24 -162,643,830.22
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
- -
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24,278,985.23 -8,359,755.35
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额
公司负责人:张熠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郎翠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彦敏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5年度 2024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80,072.34 595,815.4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66,917,040.43 483,792,123.5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
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7,849,974.17 18,017,819.6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96,172,807.60 426,328,705.1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 -
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 -
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5,580.00 23,505.6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25,000.00 1,66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 -
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 -
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12,185.21 1,845,724.9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386,605.21 -1,822,219.34
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32,000,000.00 249,5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2,238,724.18 391,546,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67,885,422.07 258,759,728.00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
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64,331,927.79 463,095,220.4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92,093,203.61 -71,549,220.41
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
- -
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21,735,575.99 -15,908,021.38
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额
公司负责人:张熠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郎翠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彦敏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目 少数股东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 减:库 其他综 专项储 盈余公 一般风 未分配 权益 合计
本(或 其他 小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积 存股 合收益 备 积 险准备 利润
股本)
一、上年年末余额 97,77 - - - 25,62 138.0 - - 8,650. - - 9,310.3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97,77 - - - 25,62 138.0 - - 8,650. - - 9,310.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 - -
金额(减少以“-” - - - - - - - - - - 9,894,29 168,166,65
号填列) 0.36 9.49
- -
- -
(一)综合收益总 157,2 157,27
额 74,01 4,011.1
(二)所有者投入 998,3 -
- - - - - 998,35
和减少资本 58.00 998,358.00
通股 58.00 998,358.00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 -
有者投入资本
- -
有者权益的金额
(三)利润分配 - -
- -
备
- -
东)的分配
(四)所有者权益
- -
内部结转
- -
本(或股本)
- -
本(或股本)
- -
损
- -
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转留存收益
(五)专项储备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97,77 - - - 25,62 496.0 - - 8,650. - - 6,941.2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目 少数股东 所有者权
实收资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 减:库 其他综 专项储 盈余公 一般风 未分配 权益 益合计
本 (或 其他 小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积 存股 合收益 备 积 险准备 利润
股本)
一、上年年末余额 97,77 25,62 8,650. 99,386, 385,28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97,77 - - - 25,62 - - - 8,650. - 99,386, 385,2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 4,899, - -
额(减少以“-”号填 - - - - - 138.0 - - - - - 1,746,19 174,552,1
列) 0 2.26 71.50
-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1,746,19 169,653,0
(二)所有者投入和
- - - - - 138.0 4,899, 4,899,138
减少资本
通股
有者投入资本
有者权益的金额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三)利润分配 -
备
东)的分配
(四)所有者权益内
部结转
本(或股本)
本(或股本)
损
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转留存收益
(五)专项储备 -
(六)其他 -
四、本期期末余额 97,77 - - - 25,62 138.0 - - 8,650. - - 9,310.
公司负责人:张熠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郎翠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彦敏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项目 实收资本 其他权益工具 减:库存 其他综合 未分配利 所有者权
资本公积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或股本)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股 收益 润 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 - - - - 374,055,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 - - - - 374,05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 998,358.0
- - - - - - - - 165,543, 166,542,
少以“-”号填列) 0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 998,358.0
- - - - - - - - 165,543, 166,542,
本 0
- -
入资本
益的金额
(三)利润分配 -
分配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股本)
股本)
转留存收益
收益
(五)专项储备 -
(六)其他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 - - - 539,599,
项目 实收资本 其他权益工具 减:库存 其他综合 未分配利 所有者权
资本公积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或股本)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股 收益 润 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136,56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 - - - - - 136,56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 4,899,138
- - - - - - - - 237,495, 242,394,
少以“-”号填列) .00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237,495, 237,495,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 4,899,138
- - - - - - - - - 4,899,13
本 .00
.00
入资本
益的金额
(三)利润分配 -
分配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股本)
股本)
转留存收益
收益
(五)专项储备 -
(六)其他 -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四、本期期末余额 - - - - - 374,055,
公司负责人:张熠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郎翠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彦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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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秦皇
岛市通达万盛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皇岛市通达公司),秦皇岛市通达公司系由张熠君、张世
杰共同出资组建,于 1997 年 12 月在秦皇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2011 年 8 月迁址至北
京,并更名为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业。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 21,169.78 万股,注册资本为 21,169.7778
万元,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区中关村密云园康宝路 5 号院 11 号 1 层等【10】套 1 号楼-16,总
部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1 号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 B 座 21 层。
(二)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一般项目:环境应急治理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防洪除涝设施
管理;智能水务系统开发;规划设计管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环保咨询服务;
海洋环境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大数据服务;智能机器人的研发;特殊作业机
器人制造;水下系统和作业装备制造;智能机器人销售;水下系统和作业装备销售;生态资源监
测;环境保护监测;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海洋环境
监测与探测装备制造;海洋环境监测与探测装备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碳减排、碳
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园艺产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生态
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
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河道疏浚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
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
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
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
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存货的计价方法(附注
五-16)、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的方法(附注五-13)、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附注五-21、
本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和其他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
关键假设进行持续的评价。下列重要会计估计及关键假设如果发生重大变动,则可能会导致以后
会计年度的资产和负债账面价值的重大影响:
(1)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则计提。
(2)长期资产减值的估计。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适用 □不适用
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 12 个
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金额≥5,000,000.00 元
本期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金额≥5,000,000.00 元
重要账龄超过一年的应付账款 金额≥4,000,000.00 元
重要账龄超过一年的其他应付账款 金额≥4,000,0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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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出资额≥10,000,000.00 元
√适用 □不适用
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
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
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
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
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
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
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
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
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
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
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购买日是指本公司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即被购买方的净资产或生产经营决策
的控制权转移给本公司的日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一般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
①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本公司内部权力机构通过。
②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批准。
③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
④本公司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⑤本公司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
险。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
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
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
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
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
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
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合
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
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
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
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
扣减。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
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
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
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
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
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
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如果站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
表角度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企业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
以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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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
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
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
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
报表进行调整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
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
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
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
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
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
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
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
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
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
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
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
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
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
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
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
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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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
外。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
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
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
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
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
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
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
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
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
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
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合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营安排中约定的条款、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等
因素,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
分为合营企业;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营安排划分
为共同经营: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1)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
务。
(2)合营安排的合同条款约定,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
务。
(3)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
务,如合营方享有与合营安排相关的几乎所有产出,并且该安排中负债的清偿持续依赖于合
营方的支持。
本公司确认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中与本公司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
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
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全额确认
该损失。
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
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本公司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如果本公司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
相关负债的,仍按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
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
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
、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
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适用 □不适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资产负债
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
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
计入当期损益。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
分 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
易 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
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
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
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
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
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
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
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本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
以下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
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
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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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
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
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
部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发生减
值时或终止确认、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下列情况外,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
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
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
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
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
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
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其他
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3)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
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公司持
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本公司,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
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下列报。
权益工具投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资产工具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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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属于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
定义的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4)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
亦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
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5)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
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混合合同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且其主合同不属于以上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可以将
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但下列情况除外:
具不应分拆。如嵌入贷款的提前还款权,允许持有人以接近摊余成本的金额提前偿还贷款,该提
前还款权不需要分拆。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
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
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
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
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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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
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
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
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
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不可撤
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
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
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公司将所有公
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
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贷款的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
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
除担保期内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1)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
销: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
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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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
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或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
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
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
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
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
下列情形处理:
(1)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
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3)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1)、(2)
之外的其他情形),则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本公司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
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
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
资产)之和。
(2)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
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
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
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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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
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
负债。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除非该项金融资
产存在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期。对于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的金融资产,按照活跃市场的报价扣除
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金融资产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
确定。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
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
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
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
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
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及因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
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
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
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
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
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本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全部合同资产和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以及由租赁准则
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应收经营租赁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
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
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
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
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
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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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
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
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1)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
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
算利息收入。
(2)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
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
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
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
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
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
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
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
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
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
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
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
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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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
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
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会做出的让步;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
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
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逾期账龄组合、合同结算周期、债务人所
处行业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的现值。
差额的现值。
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
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
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4)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
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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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
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 11-6.金融工具减
值。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
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
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出票人具有相对高的信用评级,历史
上未发生票据违约,信用损失风险极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不计提坏账
无风险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 准备
量义务的能力很强
根据承兑人的信用风险划分,与“应
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
商业承兑汇票 收账款”组合划分相同,按应收款项
计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连续账龄的原则计提坏账准备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 11-6.金融工具减
值。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
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租赁应收款、公司通过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长期应收款,
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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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应收款项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将划分为风险组合的应收账款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进行组合,客户的性质、参考历史信
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计提方法如下:
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应收款项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将划分为风险组合的应收账款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进行组合,客户的性质、参考历史信
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具体风险组合及预期
信用损失率如下:
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计信用损失
组合 1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率,该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为 0%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
组合 2 账龄组合
算预期信用损失
具体风险组合及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
账龄组合 预期信用损失率(%)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自初始确认日起
到期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以上的,
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其相关会计政策参见本附注 11、金融工具。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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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 11-6.金融工具
减值。
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
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
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
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组合 1 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
组合 2 账龄组合,即除组合 1 的其他应收款 账龄计提
具体风险组合及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
预期信用损失率(%)
组合名称账龄
组合 1 组合 2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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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分类为:合同履约成本。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
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按
移动加权平均法计价。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3)其他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
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
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
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
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
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
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
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
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
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
的,确认为合同资产。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
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 11-6.金融工具减
值。
具体减值计提标准:
计提范围 计提方法
在建项目 不计提
停工项目 参考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完工项目验收、移交和完工时间孰早 参考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注:计提方法按达到计提时点,合同资产账龄按 1 年以内为原则,后面结算后账龄不再转回,
顺延至应收账款。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如下: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确认为持有待售组成部分: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并已获得监管部门批准,且
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本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
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本公司对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计提折旧或摊销,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
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
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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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
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
上述原则适用于所有非流动资产,但不包括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
由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资产、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权
利。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六)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
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
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
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1)成本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
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
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
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
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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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
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
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
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
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
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
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
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
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
确认投资损益。
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
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
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
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
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
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
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
(1)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
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
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
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
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
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
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
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
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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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
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
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3)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
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
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
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成本法转权益法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
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
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5)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
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
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
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
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
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
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
损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
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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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
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
股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
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
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
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
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
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
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
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
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
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响
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
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
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
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
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
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
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
派有代表;
(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
(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
(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1).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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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此外,对于本公司持有以备经
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若董事会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示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
再发生变化的,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列报。
本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按其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
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对建筑物
和土地使用权计提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本公司将该
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
改变之日起,本公司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以转换前的账面
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
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
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
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平均年限法 20.00 5.00 4.75
经营设备 平均年限法 5.00 5.00 19.00
施工设备 平均年限法 5.00 5.00 19.00
运输工具 平均年限法 4.00 5.00 23.75
其他设备 平均年限法 3.00 5.00 31.67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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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
账价值。所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
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
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
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
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
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
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
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
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
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
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
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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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
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
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
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
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
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
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
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
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
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
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
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
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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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
形资产。
(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有
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项目 预计使用寿命 摊销方法 残值率(%) 依据
办公软件 10 平均年限法 0 合同性权利
商标权 10 平均年限法 0 合同性权利
专利权 10 平均年限法 0 合同性权利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
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经复核,本期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截至资产
负债表日,本公司没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
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
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
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
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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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
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
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
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
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
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
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
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
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
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
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
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
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
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
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 1 年以上的各
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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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
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
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
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本公司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
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
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定期缴付上述款项后,不再有其他的支付义务。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
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
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
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
年龄、经本公司管理层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本
公司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对
于内退福利,本公司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
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负债,一
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内退福利的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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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
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
,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
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
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
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
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
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
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
(1)期权的行权价格;
(2)期权的有效期;
(3)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
(4)
股价预计波动率;(5)股份的预计股利;(6)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在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考虑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可行权条件中的市场条件和
非可行权条件的影响。股份支付存在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职工或其他方满足了所有可行权条件
中的非市场条件(如服务期限等)
,即确认已得到服务相对应的成本费用。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
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实际可行权数
量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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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
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
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
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
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
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
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
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
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
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若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
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
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根据所发行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
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
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2)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3)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
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4)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
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1)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
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2)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不
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企业只能通过以固定数
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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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都应当作为发行企业的利润分配,
其回购、注销等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除;
对于归类为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原则上按照借款费用进行处理,其回
购或赎回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计入当期损益,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计入所发行工具的初始计
量金额。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如下: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于水利工程 、水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设计。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
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
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
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
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
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
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
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根据商品和劳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投入法确定
恰当的履约进度。产出法是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投入法是根
据公司为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
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1)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工程承包合同通常包括水利工程 、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等履约义务,
由于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公司将其作为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
根据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确定提
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
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合同成本不能收回的,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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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如果合同总成本很可能超过合同总收入,则形成
合同预计损失,计入预计负债,并确认为当期成本。
(2)公司与客户之间的规划设计合同,将其作为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根据履约进度
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产出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
进度。公司将设计合同细分为现场勘查及设计方案确定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
施工配合阶段等,公司向客户交付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并取得客户确认的文件确认收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
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
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该资产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列
报。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增
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对于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
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在履约
义务履行的时点或按照履约义务的履约进度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
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
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
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
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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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
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补助对象的政府补助,公司根据实际补助对象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
补助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相关判断依据说明详见附注五、注释 47.营业外收入。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
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
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
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 1 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
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根据经济业务的实质,确定某一类政府补助业务应当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进行会计
处理。通常情况下,本公司对于同类或类似政府补助业务只选用一种方法,且对该业务一贯地运
用该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
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所建造或购买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
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
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
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收到与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取得贷款银行提供的政策性
优惠利率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
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
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适用 □不适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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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
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
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
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1)该交易不是企业
合并;
(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
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的应纳税所得额。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2)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
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3)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
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1)企业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
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
资产、清偿债务。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租赁是指不包含购买选择权且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
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本公司对以下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相关租赁付款额在
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项目 采用简化处理的租赁资产类别
短期租赁 租赁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房屋租赁
低价值资产租赁 单位价值较低的办公及机器设备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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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租赁的分类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
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经营租赁
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形的,本公司通常分类为融资租赁:
价值相比足够低,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项或多项迹象的,本公司也可能分类为融资租赁:
(2)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
应收融资租赁款初始计量时,以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
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收款额包括:
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的担保余值。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所取得的未纳入
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
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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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
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重要事项”的“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
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
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
增值税 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 3%、5%、6%、9%
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
增值税
消费税
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实缴流转税税额 7%、5%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15%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
减除 30%后余值的 1.2%计缴;
房产税 1.2%、12%
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
教育费附加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2%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 15
北京正和恒基国际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设计院公司)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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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相关税收优惠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2023 年第 6 号)规定,
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
分,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
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税〔2023〕12 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 25%计算应纳税
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 2023 年 11 月 30 日取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
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 GR202311005551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2023 年至 2025 年所得税减按 15%
计缴。
子公司北京正和恒基国际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2023 年 11 月 30 日取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委
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 GR202311005033 的高新技术
企业证书,2023 年至 2025 年所得税减按 15%计缴。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2,653.21 22,089.71
银行存款 59,674,149.55 86,259,610.64
其他货币资金 647,213.48 2,785,296.10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合计 60,324,016.24 89,066,996.45
其中:存放在境
外的款项总额
其他说明: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银行存款中 43,882,637.08 元因诉讼被司法冻结,其他货币资金中
包括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及票据保证金 647,213.48 元,共计 44,529,850.56 元使用
权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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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
商业承兑票据 510,000.00
减:坏账准备 51,000.00
合计 459,000.00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 账面 计提 账面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价值 金额 金额 比例 价值
(%) (%)
(%) (%)
按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
其中:
按组合计提 510,0 51,00 459,0
坏账准备 00.00 0.00 00.00
其中:
商业承兑汇 510,0 51,00 459,0
票 00.00 0.00 00.00
合计 /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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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其他变动
按组合计提
坏账准备
合计 51,000.00 51,000.00 0.00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其中:1 年以内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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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184,626,712.01 1,297,756,023.53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 账面 计提 账面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价值 金额 金额 比例 价值
(%) (%)
(%) (%)
按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
其中:
按组合计提 100.0 100.0
坏账准备 0 0
其中:
组合 1
组合 2(账龄 1,184, 599,0 585,6 1,297, 672,5 625,1
组合) 0 0
合计 626,7 / 17,10 / 09,60 756,0 / 57,52 / 98,50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 2(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合计 1,184,626,712.01 599,017,103.33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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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期初余额 收回或转 转销或核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变动
回 销
按组合计提
坏账准备的
应收账款
合计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占应收账款和
应收账款和合
应收账款期 合同资产期末 合同资产期末 坏账准备期末
单位名称 同资产期末余
末余额 余额 余额合计数的 余额
额
比例(%)
期末余额前
五名应收账 657,516,706.5 258,846,260.7 916,362,967.2 341,094,282.7
款和合同资 2 0 2 7
产汇总
合计 51.35
其他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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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已完工未结算 527,630,83 84,187,117. 443,443,719 585,094,80 65,140,404. 519,954,40
资产 7.26 93 .33 8.05 63 3.42
质保金
.16 70 46 39 01 38
合计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 账面 计提 账面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价值 金额 金额 比例 价值
(%) (%)
(%) (%)
按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
其中:
按组合计提 599,8 135,1 464,7 678,7 120,5 558,2
坏账准备
其中:
账龄组合 93,16 100 29,24 22.53 63,91 89,64 100 20,57 17.76 69,06
合计 93,16 / 29,24 / 63,91 89,64 / 20,57 / 69,06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龄组合 599,893,163.42 135,129,244.63 22.53
合计 599,893,163.42 135,129,244.63 22.53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变动金额
本期收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转销 期末余额 原因
本期计提 回或转 其他变动
/核销
回
已完工未结 65,140,40 19,046,71 84,187,11
算资产 4.63 3.30 7.93
质保金
合计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合计 3,108,825.59 100 2,843,653.99 100
账龄超过 1 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比例(%)
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
总
合计 1,615,091.32 51.95
其他说明:
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26,207,855.79 19,022,151.46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合计 26,207,855.79 19,022,151.4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7).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8).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9).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10).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2).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3).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其中:1 年以内分项
合计 32,311,882.79 22,568,471.78
(14).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押金保证金 3,138,226.88 6,953,115.99
备用金 1,281,646.46 2,480,175.69
往来款 26,679,029.83 11,025,500.61
其他 1,212,979.62 2,109,679.49
合计 32,311,882.79 22,568,471.78
(15).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坏账准备 未来12个月预 合计
用损失(未发生信 用损失(已发生信
期信用损失
用减值) 用减值)
额
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 2,557,706.68 2,557,706.68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余额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6).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期初余额 收回或转 期末余额
计提 转销或核销 其他变动
回
组合 2 3,546,320.32 2,557,706.68 6,104,027.00
合计 3,546,320.32 2,557,706.68 6,104,027.00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7).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8).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占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期末余额合计 款项的性质 账龄
期末余额
数的比例(%)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六枝特区国
源(集团)
有限责任公
司
河南省商丘
市中级人民 4,820,946.41 14.92 往来款 1,438,843.92
年
法院
山西省高级 1 年以内、1-
人民法院 2年
吉林省超睿
建设集团有 2,262,014.20 7 往来款 4-5 年 1,131,007.10
限公司
太平人寿保 2-3 年、3-4
险有限公司 年、4-5 年
合计 24,933,704.72 77.17 / / 4,044,723.84
(19).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存货跌价准 存货跌价准
项目 备/合同履约 备/合同履约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成本减值准 成本减值准
备 备
原材料
在产品
库存商品
周转材料
消耗性生物
资产
合同履约成
本
合计 76,057.25 76,057.25 3,820.49 3,820.49
(2).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4).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5).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88,654,820.89 88,031,056.85
合计 88,654,820.89 88,031,056.85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合同取得成本
应收退货成本
预缴所得税 19,165,404.55 18,342,050.40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2,823,668.49 5,442,076.19
待摊融资担保服务费 110,000.00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40,126.49
预缴增值税 512,955.43
合计 22,502,028.47 24,234,253.08
其他说明:
无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折现率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区间
融资租赁款
其中:未实现融
资收益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分期收款提供劳务
贵州省六枝特区示范
小城镇生态环境扶贫
,265.87 1.33 5,364.54 2,249.72 1.25 ,438.47
PPP 项目-A 项目
贵州省六枝特区示范
小城镇生态环境扶贫 6.79%
PPP 项目-B 项目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未实现融资收益
合计 /
,647.81 8.24 7,939.57 2,624.39 3.12 ,111.27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坏账准备 未来 12 个月 合计
用损失(未发生信用 用损失(已发生信用
预期信用损失
减值) 减值)
额
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
本期转回 98,804.88 98,804.88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余额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期初余额 转销或 其他变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核销 动
长期应收款 8,792,513.12 98,804.88 8,693,708.24
合计 8,792,513.12 98,804.88 8,693,708.24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增减变动 指定
为以
公允
累计 累计 价值
本期
本期 计入 计入 计量
本期计 计入
追 确认 其他 其他 且其
期初 入其他 其他 期末
项目 加 减少 的股 综合 综合 变动
余额 综合收 综合 其他 余额
投 投资 利收 收益 收益 计入
益的利 收益
资 入 的利 的损 其他
得 的损
得 失 综合
失
收益
的原
因
北京葛洲
坝正和于 1,978 1,97
永水环境 ,400. 8,40
治理有限 00 0.00
公司
合计 ,400. 8,40 /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房屋、建筑物 土地使用权 在建工程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外购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2)存货\固定资产\在
建工程转入
(3)企业合并增加
(1)处置
(2)其他转出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1)计提或摊销 269,064.84 269,064.84
(1)处置
(2)其他转出
三、减值准备
(1)计提
(1)处置
(2)其他转出
四、账面价值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 1,849,347.27 2,170,077.67
固定资产清理
合计 1,849,347.27 2,170,077.67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房屋及 机器设 运输工 施工设 经营设 其他设
项目 合计
建筑物 备 具 备 备 备
一、账面原值:
(1)购置 187,071.50
(2)在建工程转
入
(3)企业合并增
加
(1)处置或报废 682,232.87
二、累计折旧
(1)计提 439,097.45
(1)处置或报废 613,528.42
三、减值准备
(1)计提
(1)处置或报废
四、账面价值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5).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合计
一、账面原值
租赁到期 53,272,658.31 53,272,658.31
二、累计折旧
(1)计提 2,370,005.24 2,370,005.24
(1)处置
(2)租赁到期 53,272,658.31 53,272,658.31
三、减值准备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1)计提
(1)处置
四、账面价值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土地使 非专利
项目 专利权 办公软件 商标权 合计
用权 技术
一、账面原值
额
(1)购置
(2)内部研
发
(3)企业合
并增加
额
(1)处置 117,841.05 117,841.05
二、累计摊销
额
(1)计提 635,473.20 3,551.95 639,025.15
额
(1)处置
三、减值准备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额
(1)计提
额
(1)处置
四、账面价值
值
值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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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可抵扣暂时性 递延所得税 可抵扣暂时性 递延所得税
差异 资产 差异 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329,348,366.98 50,069,280.29 329,243,983.08 50,064,061.09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可抵扣亏损 24,819,809.27 4,099,667.52 27,622,354.00 4,800,303.70
租赁负债 90,505.15 16,190.34 5,605,535.94 845,838.14
合计 354,258,681.40 54,185,138.15 362,471,873.02 55,710,202.93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应纳税暂时性 递延所得税 应纳税暂时性 递延所得税
差异 负债 差异 负债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
产评估增值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
变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
价值变动
使用权资产 50,862.11 8,489.75 2,420,867.35 368,989.99
合计 50,862.11 8,489.75 2,420,867.35 368,989.99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433,330,015.36 483,496,209.57
可抵扣亏损 858,960,251.76 698,431,433.13
合计 1,292,290,267.12 1,181,927,642.70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合同取得成本
合同履约成本
应收退货成本
合同资产
.63 54 83.09 .17 72 3.45
合计
.63 54 83.09 .17 72 3.45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 期初
项目 账面余 账面价 受限类 受限情 账面余 账面价 受限类 受限情
额 值 型 况 额 值 型 况
因诉讼 因诉讼
货币资 43,882,6 43,882,6 46,208,5 46,208,5
冻结 被司法 冻结 被司法
金 37.08 37.08 49.44 49.44
冻结 冻结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农民工 农民工
货币资 647,213. 647,213. 2,785,29 2,785,29
其他 工资保 其他 工资保
金 48 48 6.10 6.10
证金等 证金等
应收票
据
存货
其中:数
据资源
固定资
产
无形资
产
其中:数
据资源
应收账 141,899, 52,483,0 借款质 349,528, 203,616, 借款质
质押 质押
款 906.13 62.34 押 720.55 454.68 押
一年内 质押
到期的 89,100,3 88,654,8 借款质 88,473,4 88,031,0 借款质
质押
非流动 22.50 20.89 押 23.97 56.85 押
资产
长期应 1,738,74 1,730,04 借款质 1,758,50 1,749,71 质押 借款质
质押
收款 1,647.81 7,939.57 押 2,624.39 0,111.27 押
投资性 5,665,00 1,965,24 抵押担 5,665,00 2,234,30 抵押 抵押担
抵押
房地产 0.00 3.16 保 0.00 8.00 保
其他非 质押
流动资 质押
产
合计 / / / /
其他说明:
无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 10,000,000.00
抵押借款
保证借款
信用借款 1,350,000.00 5,500,000.00
抵押质押加保证 60,000,000.00 65,000,000.00
保证、质押借款 40,000,000.00 9,500,000.00
具有融资性质的票据 15,000,000.00 18,000,000.00
合计 116,350,000.00 108,000,000.00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1).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付材料款 280,528,194.05 245,255,365.16
应付外包工程 289,507,865.07 328,776,630.69
应付人工费 95,234,962.29 104,886,575.76
应付机械费 240,454,484.75 153,020,124.03
应付养护费 29,177,812.08 28,497,122.76
应付外协设计费 17,117,949.67 17,825,695.18
应付其他 14,084,786.79 10,701,017.69
合计 966,106,054.70 888,962,531.27
(2).账龄超过 1 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江苏某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22,085,277.37 协商付款
苏州某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12,286,131.11 协商付款
六枝特区某有限责任公司 12,186,211.32 协商付款
福建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0,940,062.50 协商付款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河北某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10,816,427.29 协商付款
浙江某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9,513,529.87 协商付款
唐山某建设有限公司 9,374,629.70 协商付款
厦门某工程有限公司 9,235,793.93 协商付款
常熟某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8,254,427.61 协商付款
杭州某工程有限公司 8,217,506.72 协商付款
秦皇岛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7,627,974.70 协商付款
泗水县某石材有限公司 7,016,287.16 协商付款
安平县某有限公司 6,992,749.36 协商付款
江苏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6,871,353.17 协商付款
贵州某装饰有限公司 6,850,649.88 协商付款
湖北某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6,850,000.00 协商付款
遵化市某苗圃场 6,770,208.21 协商付款
唐山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6,707,451.45 协商付款
北京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6,316,477.59 协商付款
北京某园艺工程有限公司 6,064,268.22 协商付款
定州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6,031,416.64 协商付款
北京某机械设备租赁服务部 5,179,625.16 协商付款
浙江某科技有限公司 5,147,123.02 协商付款
唐山某建筑垃圾清运有限公司 5,059,442.10 协商付款
内蒙古某工程有限公司 4,879,135.94 协商付款
湖北某园林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4,745,817.92 协商付款
成都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4,705,600.23 协商付款
北京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684,994.89 协商付款
北京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649,382.46 协商付款
沈阳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332,810.06 协商付款
某集团有限公司 4,303,988.27 协商付款
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4,269,127.85 协商付款
北京某技术有限公司 4,036,697.24 协商付款
合计 243,002,578.9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预收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预收工程款 5,518,309.34 3,062,147.61
合计 5,518,309.34 3,062,147.61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 45,701,117.30 73,380,611.11 86,866,963.80 32,214,764.61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
计划
三、辞退福利 8,300,924.66 7,037,923.74 8,088,160.60 7,250,687.80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
利
合计 54,002,041.96 89,574,605.15 104,111,194.70 39,465,452.41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
补贴
二、职工福利费 1,066,650.46 1,066,650.46
三、社会保险费 5,618,226.39 5,618,226.39
其中:医疗保险费 5,371,240.83 5,371,240.83
工伤保险费 245,303.41 245,303.41
生育保险费 1,682.15 1,682.15
四、住房公积金 3,293,528.65 3,530,528.30 3,591,254.30 3,232,802.65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
经费
六、短期带薪缺勤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合计 45,701,117.30 73,380,611.11 86,866,963.80 32,214,764.61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合计 9,156,070.30 9,156,070.3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值税 748,290.60 1,150,159.59
消费税
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 45,418.90 145,449.06
个人所得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870,982.46 879,851.74
教育费附加 810,465.76 817,856.82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7,394.35
合计 2,502,552.07 2,993,317.21
其他说明:
无
(1).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15,829,949.74 152,733,850.49
合计 115,829,949.74 152,733,850.49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往来款 18,220,661.24 25,680,864.12
关联方往来 72,800,307.39 112,786,253.30
应付费用类款项 24,674,608.02 14,132,359.98
押金保证金 134,373.09 134,373.09
合计 115,829,949.74 152,733,850.49
账龄超过 1 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合计 9,090,505.15 68,262,367.66
其他说明:
无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短期应付债券
应付退货款
待转销项税 165,390,477.90 164,645,459.03
供应链票据未终止确认 10,471,135.88 15,138,954.00
合计 175,861,613.78 179,784,413.03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 353,000,000.00 356,314,435.19
抵押借款
保证借款
信用借款
质押和保证 490,998,000.00 489,000,000.00
合计 843,998,000.00 845,314,435.19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
(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租赁付款额 90,759.75 5,646,141.34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254.60 40,605.40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90,505.15 5,462,214.16
合计 0.00 143,321.78
其他说明:
无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2).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合同负债
待转销项税 69,308,945.47 69,308,945.47
合计 69,308,945.47 69,308,945.47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次变动增减(+、-)
期初余额 发行 公积金 期末余额
送股 其他 小计
新股 转股
股份总数
.00 00
其他说明:
无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
溢价)
其他资本公积 17,332,000.00 17,332,000.00
合计 855,325,629.49 855,325,629.49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实行股权激励回
购
合计 4,899,138.00 998,358.00 5,897,496.00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及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权益。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699,900 股,本年回购公司股份 95,100
股,支付的成交总金额为 998,358 元(含交易费用)计入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77,748,650.87 77,748,650.87
任意盈余公积
储备基金
企业发展基金
其他
合计 77,748,650.87 77,748,650.87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 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267,293,610.01 -99,386,768.77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
+,调减-)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267,293,610.01 -99,386,768.77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157,274,011.13 -167,906,841.24
利润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 -424,567,621.14 -267,293,610.01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359,836,312.43 430,216,420.16 355,939,287.76 313,632,249.28
其他业务 189,821.10 160,082.95 379,683.48 269,064.84
合计 360,026,133.53 430,376,503.11 356,318,971.24 313,901,314.12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部 合计
合同分类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商品类型
水利工程 325,317,733.80 309,379,678.19 325,317,733.80 309,379,678.19
水生态保护与修
复
规划设计服务 -13,143,866.54 5,155,108.29 -13,143,866.54 5,155,108.29
按经营地区分类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华北 340,295,425.93 382,558,163.88 340,295,425.93 382,558,163.88
华中 16,786,155.65 12,828,885.66 16,786,155.65 12,828,885.66
华东 1,084,795.72 6,979,924.40 1,084,795.72 6,979,924.40
西南 - 6,066,244.20 - 6,066,244.20
西北 -6,358,078.31 100,316.95 -6,358,078.31 100,316.95
华南 7,830,168.16 21,679,898.78 7,830,168.16 21,679,898.78
东北 197,845.28 2,986.29 197,845.28 2,986.29
市场或客户类型
合同类型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
类
在某一时段内转让 359,836,312.43 430,216,420.16 359,836,312.43 430,216,420.16
按合同期限分类
按销售渠道分类
合计 359,836,312.43 430,216,420.16 359,836,312.43 430,216,420.1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消费税
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810,624.05 1,041,952.31
教育费附加 589,311.30 798,657.80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资源税
房产税 47,586.00 47,586.00
土地使用税
车船使用税 12,687.30 24,288.50
印花税 113,141.96 54,815.84
其他 178,493.38 57,970.44
合计 1,751,843.99 2,025,270.89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7,180,353.30 12,919,580.60
差旅费 387,595.20 689,972.38
业务招待费 576,955.35 1,179,801.12
办公费 237,705.79 547,582.20
广告宣传费 324,000.00 69,940.59
其他 462,191.51 2,364,860.72
合计 9,168,801.15 17,771,737.61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41,130,633.97 48,458,338.01
租赁费 5,843,657.61 10,306,035.10
专业服务费 9,487,084.22 10,832,756.47
办公费 2,710,991.25 6,686,149.67
业务招待费 4,079,136.18 6,376,474.93
差旅费 1,542,063.32 1,987,515.21
招聘费 65,419.17 855,728.30
折旧费与摊销 950,531.56 1,017,969.58
其他 60,418.65 122,762.18
合计 65,869,935.93 86,643,729.45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18,094,416.35 13,908,880.82
材料费 3,172,063.25 4,007,707.92
其他 2,825,609.39 685,531.89
合计 24,092,088.99 18,602,120.63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 61,591,729.82 68,106,031.36
减:利息收入 28,515,488.68 54,142,493.00
融资担保服务费 11,343,909.50 6,900,542.72
租赁摊销利息 40,350.80 455,050.49
手续费及其他 62,540.72 150,230.41
合计 44,523,042.16 21,469,361.98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政府补助 5,086.73 4,258.32
个税手续费返还 93,940.32 137,148.46
合计 99,027.05 141,406.78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51,000.00 -51,000.00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73,540,418.40 -57,978,165.88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2,557,706.68 -350,081.77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98,804.88 -465,063.30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3,134.49 27,342.68
合计 71,129,382.11 -58,816,968.27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14,608,665.99 -32,328,153.66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
减值损失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十二、其他
十三、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 -6,458,905.82 25,355,178.35
合计 -21,067,571.81 -6,972,975.31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28,815.66 258,549.90
合计 -28,815.66 258,549.90
其他说明:
无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合计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
利得
无形资产处置
利得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
得
接受捐赠
政府补助
其他 300.00
合计 300.0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
失合计
其中:固定资产处
置损失
无形资产处
置损失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损失
对外捐赠
滞纳金 186,115.57 246,213.06 186,115.57
其他 14,996.00 45,100.00 14,996.00
合计 201,111.57 291,313.06 201,111.57
其他说明:
无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 178,565.27 227,876.57
递延所得税费用 1,164,564.54 -350,406.47
合计 1,343,129.81 -122,529.90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 -165,825,171.68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24,873,775.75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4,201,340.92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11,646.84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729,022.93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
-312,076.22
损的影响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
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其他 -3,875,468.51
所得税费用 1,343,129.81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PPP项目缺口补助 37,007,604.12 38,380,287.45
收回受限银行存款 2,325,912.36
收到各项往来款 122,088.42
收到的政府补助 5,086.73 4,258.32
存款利息收入 52,684.42 144,868.29
收到房租收入 199,312.20 398,667.60
其他 1,308,830.20 6,552,922.39
合计 41,021,518.45 45,481,004.05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支付水电办公等付现费用 25,601,697.36 29,962,606.90
存出受限银行存款 0.38 38,633,529.19
支付手续费等财务费用 62,616.17 121,997.60
支付往来款 13,797,507.83 1,575,492.48
支付罚款、滞纳金 187,765.57 242,874.08
其他 23,318.99 530,000.00
合计 39,672,906.30 71,066,500.25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到筹资性票据款 15,000,000.00 19,800,000.00
取得关联方拆借款 63,930,000.00 209,747,941.53
非金融机构借款 2,000,000.00 640,000.00
收回受限银行存款(筹资性) 3,138,724.18
合计 84,068,724.18 230,187,941.53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偿还筹资性票据及贴现利息支出 18,613,522.21 17,927,374.89
偿还关联方拆借款及利息 107,497,461.02 194,228,721.08
租金支出 4,370,038.88 7,533,577.64
支付融资担保服务费 5,261,528.93 6,930,428.33
存出受限银行存款(筹资性) 1,000,641.18
偿还非金融机构借款 5,443,600.00
股票回购 998,358.00 4,899,138.00
合计 137,741,550.22 236,962,839.94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项目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现金变动 非现金变动 现金变动 非现金变动
短期借款 - 4,306.57
长期借款(含一年
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 - -
债)
租赁负债(含一年
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90,505.15
债)
合计 -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
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净利润 -167,168,301.49 -169,653,033.50
加:资产减值准备 21,067,571.81 6,972,975.31
信用减值损失 -71,129,382.11 58,816,968.27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
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使用权资产摊销 2,370,005.24 8,330,453.00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无形资产摊销 639,025.15 771,500.04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 28,815.66 -258,549.90
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
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
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70,590,438.24 74,000,872.69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
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
-360,500.24 -2,213,936.81
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72,236.76 5,310,283.47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
“-”号填列)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
“-”号填列)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7,119,553.22 154,448,106.54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现金的期末余额 15,794,165.68 40,073,150.91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40,073,150.91 48,432,906.26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4,278,985.23 -8,359,755.35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现金 15,794,165.68 40,073,150.91
其中:库存现金 2,653.21 22,089.71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15,791,512.47 40,051,061.20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
金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
项
存放同业款项
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5,794,165.68 40,073,150.91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
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本期发生额
短期租赁费用 3,633,110.25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4,370,038.88(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18,094,416.35 13,908,880.82
材料费 3,172,063.25 4,007,707.92
其他 2,825,609.39 685,531.89
合计 24,092,088.99 18,602,120.63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24,092,088.99 18,602,120.63
资本化研发支出
其他说明:
无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适用 √不适用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交易
□适用 √不适用
(2).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 √不适用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
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新增 1 家子公司,截止报告日未实际出资,具体情况如下:
子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智之汇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注:智之汇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设立。
本期注销 1 家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子公司名称 注销日期
北京正和利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025 年 9 月 16 日
□适用 √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主要经 持股比例(%) 取得
注册资本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名称 营地 直接 间接 方式
北京正和恒基 30,000,000
北京市 北京市 智能科技 100.00 设立
智能科技有限 .00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公司(2026 年
六盘水市正和 贵州省
投资建设有限 六盘水 PPP 业务 70.00 设立
公司 市
北京正和恒基
国际城市规划 北京市 北京市 设计服务 100.00 购买
.00
设计有限公司
正和恒基(北
京)产业运营 北京市 北京市 产业运营 100.00 设立
管理有限公司
正和恒基(嘉
兴)滨水生态 浙江省 20,000,000 浙江省嘉
劳务服务 100.00 设立
环境治理有限 嘉兴市 .00 兴市
公司
唐山花海绿色
河北省 50,000,000 河北省唐
低碳科技发展 运营养护 60.00 40.00 设立
唐山市 .00 山市
有限公司
正和衡宽(武
汉)生态环境 武汉市 武汉市 51.00 设立
.00 施工
科技有限公司
正和恒基(六
贵州省 生态保
盘水)产业运 5,000,000. 贵州省六
六盘水 护、环境 100.00 设立
营管理有限责 00 盘水市
市 治理
任公司
北京润邦生态
水利工程有限 50,000,000
北京市 北京市 生态水利 100.00 设立
公司(2026 年 .00
北京泽邦生态
水利工程有限 50,000,000
北京市 北京市 生态水利 100.00 设立
公司(2026 年 .00
北京正和新山
水生态建设有 5,000,000.
北京市 北京市 生态水利 60.00 设立
限公司(2026 00
年 3 月注销)
智之汇科技 科学研究
(上海)有限 上海市 上海市 和技术服 100.00 设立
公司 务业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
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少数股东持股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 期末少数股东权
子公司名称
比例 东的损益 告分派的股利 益余额
六盘水市正和
投资建设有限 30.00% -9,890,682.46 128,418,340.94
公司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子公
非流 非流 非流 非流
司名 流动 资产 流动 负债 流动 资产 流动 负债
动资 动负 动资 动负
称 资产 合计 负债 合计 资产 合计 负债 合计
产 债 产 债
六盘
水市
正和 253,6 615,2 913,3 279,2 642,5 898,3
,813, ,448, ,543, ,477, ,709, ,835,
投资 34,54 36,72 06,94 31,96 26,65 08,94
建设 0.27 3.69 5.47 4.25 2.72 5.47
有限
公司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子公司名称 营业收 综合收 经营活动 营业收 综合收 经营活动
净利润 净利润
入 益总额 现金流量 入 益总额 现金流量
六盘水市正和 - - - -
投资建设有限 32,968, 32,968,9 4,917,1 4,917,13
公司 941.53 41.53 31.19 1.19
其他说明:
无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与收益相关 5,086.73 4,258.32
合计 5,086.73 4,258.32
其他说明:
无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股权投资、借款、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在日常活
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与这些金融工具相
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
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
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
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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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
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
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
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
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一)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管理层已制定
适当的信用政策,并且不断监察信用风险的敞口。
本公司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其
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及未纳入减值评估范围的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衍生金融资产等。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金融资
产的账面价值已代表其最大信用风险敞口。
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存放于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国有银行和其他大中型上市银
行的银行存款,本公司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几乎不会产生因银行违约而导致的重大损
失。
此外,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和其他应收款等,本公司设定相
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
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
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
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二)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
的风险。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的货币资金余额为 60,324,016.24 元,短期借
款余额为 116,350,000.00 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余额为 9,000,000.00 元,可能存在因资金
短缺而引发的流动性风险。为此,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
来 12 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加
强应收款项催收的同时持续监控公司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
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合同
剩余期限列示如下:
期末余额
项目
短期借款 116,350,000.00 116,350,000.00
长期借款 79,500,000.00 267,000,000.00 497,498,000.00 843,998,000.00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966,106,054.70 966,106,054.70
其他应付款 115,829,949.74 115,829,949.74
一年内到期的
长期借款
租赁负债(含一
年内到期)
合计 1,207,376,509.59 79,500,000.00 267,000,000.00 497,498,000.00 2,051,374,509.59
续
上年年末余额
项目
短期借款 108,000,000.00 108,000,000.00
长期借款 65,314,435.19 228,000,000.00 552,000,000.00 845,314,435.19
应付票据 -
应付账款 888,962,531.27 888,962,531.27
其他应付款 152,733,850.49 152,733,850.49
一年内到期的
长期借款
租赁负债(含一
年内到期)
合计 1,217,958,749.42 65,457,756.97 228,000,000.00 552,000,000.00 2,063,416,506.39
(三) 市场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但本公司无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
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等。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
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
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本公司财务部门持续监控公司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
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
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这些调整可能是进行利率互换的安排来降低利率风
险。
(1)本年度公司无利率互换安排。
(2)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长期带息债务主要为人民币计价的浮动利率合同,金
额为 843,998,000.00 元。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价格风险指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主要源于商品价格、
股票市场指数、权益工具价格以及其他风险变量的变化。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公允价值
项目 第一层次公允价 第二层次公允 第三层次公允价
合计
值计量 价值计量 值计量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
量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3)衍生金融资产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二)其他债权投资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
资
(四)投资性房地产
让的土地使用权
(五)生物资产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
资产总额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负债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
券
衍生金融负债
其他
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负债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
负债总额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
计量
(一)持有待售资产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
的资产总额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
的负债总额
□适用 √不适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策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对本企
母公司对本企业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业的持股比例
的表决权比例(%)
(%)
北京汇恒投
北京 投资 13,716.45 39.96 39.96
资有限公司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9 年,公司注册资本 13,716.45 万元,主营业务为:项目投
资;提供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投资顾问、投资策划、投资咨询、市场调研等服务。其主要股东
为张熠君,持股比例为 87.31%。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张熠君
其他说明:
无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七(一)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
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北京汇泽恒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参股股东
北京金河水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周付春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
其他说明:
无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北京金河水务建设集团
提供劳务 351,014,681.25
有限公司
合计 351,014,681.25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事,金河水务建设集团成为公司的关联方。2025 年 7 月 1 日前与金河水务签订合同本期实现收入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北京汇恒投资有
房屋 138,720.84 317,112.00
限公司
北京汇泽恒通投
房屋 51,100.26 62,571.48
资有限责任公司
合计 189,821.10 379,683.48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毕
中关村担保、张
熠君、北京汇恒 1,200.00 2025-12-11 2026-12-10 否
投资有限公司
中关村担保、张
熠君、北京汇恒 800.00 2025-12-8 2026-12-7 否
投资有限公司
中关村担保、张
熠君、北京汇恒 2,000.00 2025-11-4 2026-11-4 否
投资有限公司
中关村担保、张
熠君、北京汇恒 500.00 2025-06-05 2026-06-04 否
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中关村担保、张
熠君、北京汇恒 2,000.00 2025-11-28 2026-11-28 否
投资有限公司
中关村担保、张
熠君、北京汇恒 90.00 2025-7-4 2026-6-22 否
投资有限公司
中关村担保、张
熠君、北京汇恒 910.00 2025-6-23 2026-6-22 否
投资有限公司
张熠君、北京正
和恒基滨水生态
环境治理股份有
限公司
张熠君、北京正
和恒基滨水生态
环境治理股份有
限公司
合计 61,299.80 — — 否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张熠君、本公司与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反担保(不动产抵押)合同》,本
公司以 X 京房权证海字第 320027 号的房产、张熠君以 X 京房权证海字第 985141 号的房产向北京
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张熠君、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司与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反担保(保证)合
同》,向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拆入
本期利息
北京汇恒投资有
限公司
还款
本期利息
北京汇恒投资有
限公司
还款
本期利息
北京汇恒投资有
限公司
还款
本期利息
北京汇恒投资有
限公司
还款
本期利息
北京汇恒投资有
限公司
还款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本期利息
北京汇恒投资有
限公司
还款
本期利息
北京汇恒投资有
限公司
还款
北京汇恒投资有 本期利息 5451.78
限公司 元,已还款
本期利息
北京汇恒投资有
限公司
还款
本期利息
北京汇恒投资有
限公司
还款
本期利息
北京汇恒投资有
限公司
还款
北京汇恒投资有 本期利息 6663.29
限公司 元,已还款
北京汇恒投资有 本期利息 1332.66
限公司 元,已还款
本期利息
北京汇恒投资有 368295.11 元,已
限公司 还款 1186217.77
元
北京汇恒投资有 本期利息 167500
限公司 元
北京汇恒投资有 本期利息
限公司 13818.75 元
北京汇恒投资有 本期利息 111890
限公司 元
北京汇恒投资有 本期利息 81405
限公司 元
北京汇恒投资有 本期利息 71857.5
限公司 元
北京汇恒投资有 本期利息 27135
限公司 元
北京汇恒投资有 本期利息 40200
限公司 元
北京汇恒投资有 本期利息 51590
限公司 元
北京汇恒投资有
限公司
北京汇恒投资有 本期利息 233562
限公司 元
北京汇恒投资有 本期利息 16951
限公司 元
北京汇恒投资有 本期利息 90115
限公司 元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北京汇恒投资有 本期利息 25460
限公司 元
北京汇恒投资有 本期利息 11390
限公司 元
北京汇恒投资有
限公司
北京汇恒投资有 本期利息
限公司 343661.18 元
北京汇恒投资有 本期利息
限公司 218961.32 元
本期利息
北京汇泽恒通投
资有限责任公司
还款
北京汇泽恒通投 本期利息 8536.31
资有限责任公司 元,已还款
本期利息
北京汇泽恒通投
资有限责任公司
还款
本期利息
北京汇泽恒通投
资有限责任公司
还款
北京汇泽恒通投 本期利息 6622.74
资有限责任公司 元,已还款
北京汇泽恒通投 本期利息 1409.76
资有限责任公司 元,已还款
北京汇泽恒通投 本期利息 5826.69
资有限责任公司 元,已还款
北京汇泽恒通投 本期利息 1551.56
资有限责任公司 元,已还款
北京汇泽恒通投 本期利息 89891.5
资有限责任公司 元,已还款
本期利息
北京汇泽恒通投
资有限责任公司
还款
本期利息
北京汇泽恒通投
资有限责任公司
还款
北京汇泽恒通投 本期利息 2367.89
资有限责任公司 元,已还款
本期利息
北京汇泽恒通投
资有限责任公司
还款
本期利息
北京汇泽恒通投
资有限责任公司
还款
本期利息
北京汇泽恒通投
资有限责任公司
还款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本期利息
北京汇泽恒通投
资有限责任公司
还款
北京汇泽恒通投 本期利息 5401.64
资有限责任公司 元,已还款
本期利息 73041.1
张熠君 10,000,000.00 2024/11/8 2025/11/7 元,已还款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拆出
无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860.38 989.67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北京金河水
务建设集团
有限公司
合同资产
北京金河水
务建设集团 388,648.06
有限公司
(2).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其他应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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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河水务建设
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汇恒投资有限
公司
北京汇泽恒通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
张熠君 2,297,331.79 7,224,290.69
(3).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股份支付
(1).明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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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未决诉讼或仲裁形成的或有事项及其财务影响
申请判令:(1)请求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项目尾款共计 9,584,438.66 元及逾期支付利息,以本
金为基数,按照 LPR 标准利率自 2022 年 1 月 18 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
费、保全费、鉴定费等全部诉讼费用。
诉讼进展:二审审理中。
院提起诉讼。申请判令:(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一、被告二立即支付工程款 4,790,000.00 元及
利息,以本金为基数,2022 年 12 月 24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
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报价利率计算,暂计算至 2024 年 9 月 13 日,为 290,011.54 元;(2)
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三在欠付工程款的范围内向原告承担付款责任;(3)本案诉讼费及其他费用由
三被告共同负担。
诉讼进展:一审审理中。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判令:(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 10,459,639.75 元及利息(具
体金额待司法鉴定后予以确定,利息以鉴定金额为准,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完毕
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由被告予以承担。
诉讼进展:一审审理中。
院提起诉讼。申请判令:(1)要求被告一支付工程款 17,189,472.12 元及支付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实际付款之日止的利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暂算至 2025 年 3 月 19 日的利息 1,936,523.54 元;(2)要求被告一支付原告为实现债权的费用
(律师代理费)40 万元。上述两项请求暂算共计金额 19,525,995.66 元。
诉讼进展:一审审理中。
起诉讼。申请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尚欠工程款 1,929,025.20 元及逾期利息(利息以 1,929,025.20
元为基数,按一年期 LPR 自 2025 年 1 月 7 日起计算至还清之日止)。
诉讼进展:一审审理中。
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判令支付设计费 4,985,567.00 元,利息暂计 778,556.70 元。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诉讼进展:管辖权异议中。
法院提起诉讼,被诉主体为北京正和产业运营六盘水公司,诉讼金额为 4,264,999.41 元,判决被
告向原告支付上述欠款的利息,按一年期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
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
诉讼进展:一审审理中。
院提起诉讼,诉讼金额为 1,118,130.49 元,从 2025 年 6 月 11 日起按照 1.5 倍市场报价利率支付
利息。
诉讼进展:一审审理中。
民 法 院 提 起 诉 讼 。 申 请 判 令 : ( 1 ) 被 告 支 付 原 告 劳 务 工 程 款 2,534,901.00 元 及 利 息 ( 以
实际履行之日止);(2)由被告负担本案诉讼费用及律师费。
诉讼进展:一审审理中。
纷为由,向六枝特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金额为 3,220,659.62 元,利息暂计 32,206.60 元。
诉讼进展:二审审理中
讼,诉讼金额为 2,333,603.97 元,利息 3,913,397.69 元。
诉讼进展:二审审理中。
除上述或有事项外,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详见“重要事项”的“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
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主要业务为水利工程、水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设计。公司将此业务视作为一个整体
实施管理、评估经营成果。因此,本公司无需披露分部信息。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4).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其中:1 年以内分项
合计 1,219,173,320.19 1,520,500,188.78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 账面 计提 账面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价值 金额 金额 比例 价值
(%) (%)
(%) (%)
按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
其中:
按组合计提 100.0 100.0
坏账准备 0 0
其中:
组合 1 8,159. 3.98 8,159. 6,771. 2.34 6,771.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组合 2(账 1,170, 742,3 428,3 1,484, 796,9 687,9
龄组合)
合计 173,3 / 32,45 / 40,86 500,1 / 91,87 / 08,31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 2(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账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合计 1,170,705,160.24 742,332,459.8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期初余额 收回或转 转销或核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变动
回 销
按组合 2
计提的坏
账准备
合计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其他说明:
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占应收账款和
应收账款和合
应收账款期 合同资产期末 合同资产期末 坏账准备期末
单位名称 同资产期末余
末余额 余额 余额合计数的 余额
额
比例(%)
期末余
额前五
名应收 53.42
账款汇
总
合计 53.42
其他说明:
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326,699,852.74 286,625,197.87
合计 326,699,852.74 286,625,197.87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7).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8).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9).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10).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2).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3).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其中:1 年以内分项
合计 331,656,050.45 289,710,900.04
(14).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合并范围内往来 314,241,498.77 269,098,966.97
押金保证金 2,836,038.20 6,712,786.31
备用金 986,291.58 2,415,585.13
应收暂付款 13,358,339.68 11,020,584.39
其他 233,882.22 462,977.24
合计 331,656,050.45 289,710,900.04
(15).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坏账准备 未来12个月预 合计
用损失(未发生信 用损失(已发生信
期信用损失
用减值) 用减值)
额
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 1,870,495.54 1,870,495.54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余额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6).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期初余额 收回或转 期末余额
计提 转销或核销 其他变动
回
按组合 2 计
提坏账准备 3,085,702. 1,870,495.5 4,956,197.7
的其他应收 17 4 1
款
合计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7).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8).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占其他应收款
款项的性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期末余额合计 账龄
质 期末余额
数的比例(%)
六盘水市正和投资 224,252,067.7 合并范围
建设有限公司 8 内往来
年、3-4 年
北京正和恒基国际
合并范围
城市规划设计有限 57,769,060.79 17.42 1 年以内
内往来
公司
北京正和恒基国际 1 年以内、
合并范围
城市规划设计有限 17,816,046.63 5.37 1-2 年、2-3
内往来
公司上海分公司 年、3-4 年
唐山花海绿色低碳 合并范围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内往来
年、3-4 年
北京正和恒基国际 1 年以内、
合并范围
城市规划设计有限 6,366,516.78 1.92 1-2 年、2-3
内往来
公司深圳分公司 年、3-4 年
合计 94.69 / /
(19).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
资
合计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 本期增减变动 期末余
减值准 减值准
被投资单 额(账 额(账
备期初 追加投 减少投 计提减 备期末
位 面价 其他 面价
余额 资 资 值准备 余额
值) 值)
北京正和
恒基国际
城市规划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设计有限
公司
北京正和
恒基智能 20,000,0 20,000,0
科技有限 00.00 00.00
公司
六盘水市
正和投资 309,263, 309,263,
建设有限 150.00 150.00
公司
唐山花海
绿色低碳 8,605,00 125,000. 8,730,00
科技发展 0.00 00 0.00
有限公司
正和衡宽
(武汉)
生态环境
科技有限
公司
合计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20,857,582.73 123,299,974.78
其他业务 319,048.25 269,064.84 379,683.48 269,064.84
合计 21,176,630.98 123,569,039.62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部 合计
合同分类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商品类型
水利工程 13,325,886.59 13,038,600.90 13,325,886.59 13,038,600.90
水生态保护与修
复
规划设计服务 -15,077,526.56 22,445,622.09 -15,077,526.56 22,445,622.09
按经营地区分类
华北 14,243,501.91 87,634,248.61 14,243,501.91 87,634,248.61
华中 16,107,383.37 12,534,037.99 16,107,383.37 12,534,037.99
华东 1,084,795.72 6,719,452.38 1,084,795.72 6,719,452.38
西南 5,629,097.53 5,629,097.53
西北 -7,344,366.05 95,173.59 -7,344,366.05 95,173.59
华南 -3,233,732.22 10,684,978.39 -3,233,732.22 10,684,978.39
东北 2,986.29 2,986.29
市场或客户类型
合同类型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
类
在某一时段内转
让
按合同期限分类
按销售渠道分类
合计 20,857,582.73 123,299,974.78 20,857,582.73 123,299,974.78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7,967.46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
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
股利收入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
收入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
益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债务重组收益
合计 -7,967.46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二十、 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
-28,815.66
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
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
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
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
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
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
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
费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
项资产损失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
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
日的当期净损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
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
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
支付费用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
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
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
益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01,111.5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 497.5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672.00
合计 -226,010.00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
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
——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19.81 -0.74 -0.74
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19.78 -0.74 -0.74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张熠君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6 年 4 月 21 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