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85 证券简称:苏利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0
转债代码:113640 转债简称:苏利转债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除限
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71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38,000 股,约
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38%。
? 本次解除限售事宜需在有关机构办理相关手续结束后方可解除限售,届
时公司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4 年 7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
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4 年 7 月 3 日至 2024 年 7 月 12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
接到任何异议的反馈。2024 年 7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4 年 7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
司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4 年 7 月 3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
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5 年 6 月 12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
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6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已满足,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
二、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限售期已届满
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
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20%。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登记日为 2024 年 9 月 9 日,至 2025 年 9 月 10 日,第一
个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第六章、第四条“额外限售期”的相关规定,所有限制性
股票的持有人在每批次限售期届满之日起的 6 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向任意第三
人转让当批次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公司将在上述各批次限售期届满之日起的 6 个月后统一办理各批次满足解
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具体以实际办理的解除限售时间为准。
(二)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已达成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条件。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任
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首次授予部分)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
考核年度公司营业收入(A)
解除限售期 合伙)审计:2024 年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度,公司营业收入
以 2023 年营业收
以 2023 年营业收入 元,相比公司 2023
入为基数,2024 年
为基数,2024 年营 年营业收入增长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营业收入较 2023 17.91%。公司已达
业收入较 2023 年增
年增长比例不低于 到本次业绩考核目
长比例不低于 9%
注:上述“营业收入”口径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
(下同)。 限售比例为 100%。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比例(X)
A≥Am X=1
考核年度公司营业
An≤A<Am X=A/Am
收入(A)
A<An X=0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首次授予中 71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规定组 名激励对象考评结
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解除限售的股份数 果为“优秀” ,达到
量,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划分为 A、B、C、D 四个等级, 100%的解除限售要
对应的解除限售情况如下: 求。
考评结果 A B C D 2 名激励对象因个
人原因已离职,不
个人层面解除
限售比例
件。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的限制
本次未能解除限售
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解除限
的限制性股票将由
售比例×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公司进行回购注
若达到解除限售条件,激励对象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本激励计划
销。
的相关规定对该期内可解除限售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除限售;
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进行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限售期已届满,业绩指标等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
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及股份上市手续。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情况
公司总股本的 0.38%;
已获授予限 本次可解锁限 本次解锁数量
序
姓名 职务 制性股票数 制性股票数量 占已获授予限
号
量(万股) (万股) 制性股票比例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 67 人) 332.00 66.40 20.00%
合计 369.00 73.80 20.00%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况,其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
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及
股份上市手续。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
和授权,本次解除限售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本次解除
限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激励计划》《公
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