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6-034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并注销部分已授予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810.3084 万份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并注销部分已授予期权的
议案》。根据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 2025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行权条
件的激励对象进行股票行权;同时将注销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部分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于<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事前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韩钟伟先生已回避表决。
于<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名单>的议案》。
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 年 4 月 4 日,公司公告了《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
示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关于<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披露《上
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
止首次授予日)》《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止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上海璞泰来
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
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
票期权的议案》,同意确定以 2025 年 4 月 10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激励对象授予
股票期权,关联董事韩钟伟先生已回避表决。
理完成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韩钟伟先生已回避表决。
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5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 2026 年 4 月 9 日为预留授予日,
向 66 名激励对象授予 351.91 万份股票期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
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并注销部分已授予期权的议案》《关于
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二)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授予数量 人数 剩余未授予数量
类别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万份) (名) (万份)
首次授予 2025 年 4 月 10 日 15.43 元/股 2,848.09 262 351.91
预留授予 2026 年 4 月 9 日 15.26 元/股 351.91 66 0
(三)本次激励计划历次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实施完毕,根据《激励
计划》的有关规定,对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由 15.43 元/股
调整为 15.26 元/股,该行权价格调整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鉴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实施完毕,根据《激励
计划》的有关规定,对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由 15.26 元/股
调整为 15.03 元/股,该行权价格调整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
(四)历次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本次行权为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次行权。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等待期已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
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自
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股
票期权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比例为 34%。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日为 2025 年 4 月 10 日,第一个等
待期已于 2026 年 4 月 9 日届满。
(二)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条件成就的说明
序号 本次激励计划行权条件 是否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相关任一情形,满足
行权条件。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人选;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满足行权条件。
情形的;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3.59 亿
首次授予
第一个行 净利润不低于 23 亿元 分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
权期 核行权条件已成就。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根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
(1)各业务单元的业绩考核内容由公司组织制定。届时根据 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
下表确定各业务单元的行权比例: (1)121 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业
绩考核指标全额达标,本期可行权
考评结果 实际业绩完成率P 业务单元系数
P≥100% 1
达标 (2)130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
考核结果未全额达标,不符合全额
不达标 P<70% 0
(2)激励对象所在业务单元考核达标后,需对激励对象个人
份,并需注销其所持有的部分股票
绩效进行考核。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达标及不达标两档,
期权 122.1484 万份;
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行权比例:
(3)7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
考评结果 考核分数S 个人系数 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4 名
S=100 1 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不
达标
不达标 S<80 0 票期权 59.1060 万份。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5 年 4 月 10 日
(二)行权数量:810.3084 万份
(三)行权人数:251 人
(四)行权价格:15.03 元/股
(五)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六)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股票
(七)行权安排:本次股票期权行权起始日将根据自主行权业务办理情况确
定,行权截止日为 2027 年 4 月 9 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 日)后的第
二个交易日(T+2 日)上市交易。
(八)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本次可行权 本次可行权数量 本次可行权
获授股票期权
序号 姓名 职务 数量 占首次授予的股 数量占当前
数量(万份)
(万份) 票期权的比例 总股份比例
董事、常务
副总经理
核心骨干员工(共 256 人) 2,328.09 648.4684 27.85% 0.3035%
首次授予合计 2,848.09 810.3084 28.45% 0.3793%
注: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薪酬委员会认为:
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根据《激励计
划》中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要求,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本期可行权 628.4968 万份;130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考核结果未全额达标,
不符合全额行权条件,本期可行权 181.8116 万份,并需注销其所持有的部分股
票期权 122.1484 万份;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
划》的规定为上述 251 名激励对象办理 810.3084 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事宜。
激励对象资格、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不达标,注销上述激励对象获
授的股票期权 59.1060 万份。
综上所述,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成就,251 名激励对象可行权数量 810.3084 万份,同时注销已获授但未行
权的股票期权 181.2544 万份。
五、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在授予日,公司采用 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
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授予日后,公司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
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及资本公积;在行权日,
公司仅根据实际行权情况,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具体数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
响。
此外,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对公司股份总数不会
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
权期条件成就并注销部分已授予期权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
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调整、本次行权及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
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
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行权的行权条件已满足;本次注销的原
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行权及注销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