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审核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目 录
一、审核意见
二、审核意见附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 O N G X I N G H U A CE RT I F I E D PU B L I C AC C O U N TA NT S LL P
地址(location):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 座 20 层
电话(tel):010-51423818 传真(fax):010-51423816
关于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
中兴华报字(2026)第 00000473 号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朴
检测”)2025 年度财务报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实朴检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的《2025 年
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进行了专项审核。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
是实朴检测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
情况表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
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
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
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实朴检测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相关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实朴检测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本审核意见是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出具,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
第 1 页 共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