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 3—14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8500 号
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强股份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正强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正强股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正强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
(深证上〔2025〕481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正强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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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正强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
〔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 号)的规定,如实反
映了正强股份公司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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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证上
〔2025〕481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45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
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
股人民币 17.88 元,共计募集资金 35,76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4,928 万元后的募集
资金为 30,832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汇入本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
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833.74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为 28,998.2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
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644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28,998.26
项目投入 B1 7,741.78
利息收入净额 B2 880.33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
B3 89.00
金[注 1]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B4 18,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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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序号 金 额
金管理净额[注 2]
项目投入 C1 7,943.46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519.79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C3 -13,400.00
金管理净额[注 2]
项目投入 D1=B1+C1 15,685.24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400.11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
D3=B3 89.00
金[注 1]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D4=B4+C3 5,000.00
金管理净额[注 2]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D4 10,624.13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F1+F2 10,624.13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F1 3,274.13
购买的定期存款账户余额 F2 7,350.00
差异 G=E-F
[注 1] 经公司第一届第九次董事会审议,并经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
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超募资金 89 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 2022 年
[注 2] 有关情况详见本报告三(一)2 之说明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
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1月25日分别与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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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及浙江正强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正强零部件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8日与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
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5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户 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杭州萧山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95070078801900002534 3,224,453.50 募集资金专户
分行萧山支行
正强股份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95070078801000002539 491,219.37 募集资金专户
分行萧山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95070078801400002540 2,194,483.71 募集资金专户
分行萧山支行
正强零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件公司 有限公司安吉支行
合 计 32,741,316.71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106,241,316.71 元,与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余额差异 73,500,000.00 元,系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定期存款。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经公司第一届第九次董事会审议并经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公司在确
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募集
资金最高额人民币不超过 27,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经公司第二届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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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次董事会审议并经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募集资金最高额人民币不
超过 27,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有
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并经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正常
经营的情况下,使用募集资金最高额不超过 25,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有效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
用;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经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公
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募集资金最高额不超过
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2025 年 6 月 26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金额为 5,000.00
万元,2025 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预计年化 截至本报表
序 受托人
产品名称 投资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收益率 日是否已赎
号 名称
(%) 回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提前支取
支行 单位大额存单 [注 1]
招商银行单位大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杭州萧山支行
招商银行单位大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杭州萧山支行
小 计
[注 1]
[注 1] 2025 年度,公司已赎回理财产品合计 13,400.00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尚未赎回理财产品合计 5,000.00 万元;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7 日以自有资金赎回大额存
单 5,100.00 万元,并于 2025 年 4 月 8 日以募集资金重新购入该大额存单 5,100.00 万元,
同日,提前支取 100 万元,以活期利率计息
[注 2]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5 日以自有资金赎回大额存单 9,600.00 万元,并于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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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2 月 26 日以募集资金重新购入该大额存单 9,600.00 万元,该大额存单于 2025 年 3 月 7
日到期
[注 3]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5 日以自有资金赎回大额存单 3,700.00 万元,并于 2025
年 2 月 26 日以募集资金重新购入该大额存单 3,700.00 万元,该大额存单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到期
(1)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披露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拟对该募投项目进行结项,该募投项目结项无节余募集资金。根据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
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亦无需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2) 经 2025 年 12 月 1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经 2025 年 12 月 29 日公司
投项目、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汽车转
向及传动系统用零部件扩产建设项目”结项,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前述募投
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调整至“新能源汽车用零部件智能工厂项目”使用。截至 2026 年 2
月 2 日,该等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调整至“新能源汽车用零部件智能工厂项目”的专用账户,
实际转出金额 1,794.89 万元,其中包含“汽车转向及传动系统用零部件扩产建设项目”节
余募集资金 836.39 万元,以及前期公司拨付资金 3,000.00 万元与“汽车转向及传动系统用
零部件扩产建设项目”调整后预算 2,041.50 万元形成的差额资金 958.50 万元。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为研发类项目,该项目的实施为完善公司技术中心硬件设施,不
断加强企业产品自主研发及创新实力,促进公司销售收入和营业利润的持续增长,增强公司
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信息化建设项目为建立信息化体系平台,该项目的实
施为提高公司整体运营管理效率,降低公司管理成本,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这两个项目影
响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企业整体盈利能力的变动往往由多个因素导致,故无法单独核算收
益。“年产 4600 万套万向节与 2600 万套节叉机器换人技改扩能项目”项目性质为生产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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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主要用于公司生产基地的技改和扩建工作,技改升级后产品实现的效益是公司对
该产品历史累计投入的结果,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而产生的效益。“汽车转
向及传动系统用零部件扩产建设项目”是公司在现有技术和现有工艺基础上扩大生产场地,
增加生产设备,提高自动化程度等,实现的效益是公司对产品历史累计投入的结果,因此无
法单独核算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而产生的效益。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因原募投项目“汽车转向及传动系统用零部件扩产建设项目”地处湖州市安吉县,为减
少生产及用工的不确定性,尽快实现公司扩产增效,公司决定保留对“汽车转向及传动系统
用零部件扩产建设项目”中的锻加工、部分热处理等前道工序的投资,在供应商配套、用工、
交通等方面更具优势的杭州基地建设“年产 4600 万套万向节与 2600 万套节叉机器换人技改
扩能项目”进行机加工等后道工序,调整后“汽车转向及传动系统用零部件扩产建设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为 3,641.50 万元,实施主体为正强零部件公司;调整后“年产 4600 万套万
向节与 2600 万套节叉机器换人技改扩能项目” 拟投入的募集资金为 19,358.50 万元,实施
主体为正强股份公司。新增募投项目旨在通过技术改进扩大设计产能,有效降低生产成本,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资源合理配置,进一步扩大公司市场占有率。
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独立董事在审议相关材
料后出具独立意见,同意本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保荐机构国
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出具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
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对本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
拟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2022 年 4 月 11 日,本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事项。
公司结合新生产基地和新产线的规划,为了更快的实现扩产,更好的进行生产布局,将
位于旧厂区的“年产 4600 万套万向节与 2600 万套节叉机器换人技改扩能项目”和子公司正
强零部件公司的“汽车转向及传动系统用零部件扩产建设项目”的部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
生产基地上的“新能源汽车用零部件智能工厂项目”。本次新增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用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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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件智能工厂项目”,是对原募投项目“年产 4600 万套万向节与 2600 万套节叉机器换人技
改扩能项目”的调整升级,建设内容涵盖了对公司主要产品万向节和节叉的产能提升。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独立董事在审议相
关材料后出具独立意见,同意本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保荐机
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出具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
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对本公司调整部分募投
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2023 年 7 月 13 日,本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事项。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因实际投入过程中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公
司实际经营情况变化等影响,项目的整体进度放缓,预计无法在计划的时间内完成建设,公
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将“汽车转向及传动系统用零部件扩产建设项目”
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来的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调整为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经 2025 年 12 月 1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经 2025 年 12 月 29 日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
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
况和投资进度,基于谨慎性原则,将募投项目“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的日期由原来的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调整为截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止,将募投项目“信
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原来的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调整为截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止。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汽车转向及传动系统
用零部件扩产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用零部件智能工
厂项目”,调减募投项目“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和“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投资金额用于
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用零部件智能工厂项目”。调整后,“新能源汽车用零部件智能工厂
项目”、“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和“信息化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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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详
是 3,100.00 1,000.00 27.13 106.26 10.63 不适用 不适用 见本报告四
级改造项目 日
之说明
具体情况详
是 2,600.00 600.00 63.57 450.00 75.00 不适用 不适用 见本报告四
项目 日
之说明
承诺投资项目
小计
超募资金投向
补充流动资金 298.26 298.26 89.00 29.84
超募资金投向小
计
合 计 - 28,998.26 28,998.26 7,943.46 15,774.24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具体情况见本报告四(一)之说明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8,998.26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 298.26
万元。经 2021 年 12 月 3 日公司第一届第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经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公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超募资金 89 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将
上述超募资金划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本期无超额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四(一)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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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付的发行费用金额 1,721,698.05 元,本所出具了《关于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10066 号)。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
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三(一)2 之说明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三(一)3 之说明
公司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并将继续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如有变更,将按规定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履行必要的审批和披露手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注]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年产 4600 万套万向节与 2600 万套节叉机器换人技改扩能项目”累计投入 4,802.24 万元,超出调整后的投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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