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6]0011002837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SpecialGeneralPartnership)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5 年度)
一、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1-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100039]
电话:86(10)58350011 传真:86(10)58350006
www.dahua-cpa.com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 管 理 与 使 用 情 况
鉴 证 报 告
大华核字[2026]0011002837 号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恩捷股份)《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恩捷股份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
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恩捷股份募集资金专
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
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恩捷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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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
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恩捷股份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
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恩捷股份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恩捷股份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恩捷股份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
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康文军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段立伟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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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86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主承销商招
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于 2016 年 9 月 6 日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3,348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23.41
元。截至 2016 年 9 月 6 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 783,766,800.00 元,扣除与发行
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35,999,8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 747,767,000.00 元。上述资金
到账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6]000897 号”
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变更前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641,880,236.05
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募集资金人民币 318,136,589.05 元;2017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26,067,736.89 元;
元。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19 年 5 月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 IPO
原募投项目“新增年产 1.3 万吨高档环保特种纸改扩建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变更为“恩捷技术研究院项目”。“恩捷技术研究院项目”总投资预算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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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实力,该项目实施地点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南芦公路 155 号,拟通过成立全资子
公司并向上海恩捷租赁其厂区内的实验楼、办公楼及宿舍的方式实施。2023 年
度,全资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研究有限公司投入使用。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
同意将“恩捷技术研究院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6 年 12 月
万元用于研发设备购置,约 2,136.00 万元用于新增实施地点的装修,约 2,610.00
万元用于研发人员工资薪酬,约 1,708.73 万元用于其他研发相关设备、设施等的
购置与支出,公司将根据实际实施进展进行适度调整及分阶段投入。
截 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对 变 更 部 分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累 计 投 入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2,117,999.66 元,2025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7,879,274.34
元。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96,980,139.09 元(含
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14,562,944.70 元)。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701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11 日公开发行 1,6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
值 100 元。截至 2020 年 2 月 17 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 1,600,000,000.00 元,扣
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3,877,358.49 元,募集资金净额 1,586,122,641.51 元。
截止 2020 年 2 月 17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047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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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 2020 年 3 月 16 日,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
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1,697,984,425.54 元,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
殊普通合伙)以“大华核字[2020]001799 号”鉴证报告确认。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
毕,专户余额为 0.00 元,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销户手续。
(三)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76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净额 4,982,504,554.49 元。
截止 2020 年 8 月 17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460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5,036,635,799.81 元,
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募 集 资 金 人 民 币 4,637,050,782.36 元 ; 2022 年 度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人 民 币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0 元,公司对募集资
金专户办理了销户手续。
(四)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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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43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4 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人民币 7,499,999,973.6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46,453,872.58 元,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453,546,101.02 元。
截至 2023 年 6 月 1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250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当前市场环境及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为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审慎研究,公司拟终止“江苏睿捷动力汽车锂电池铝塑膜产
业化项目”的建设,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
生产经营,并经 202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人民币
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3,998,086,272.07 元,于 2023 年 6 月 14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以及现金管理投资收益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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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并分别于
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
资金的规范使用。
(一)首次公开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玉溪市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牡丹支行、云南红塔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珠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玉溪分行开设四个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分别用于各募投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并与招商证券、各
银行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
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
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93 号),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
承接公司原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责任。
为保证募集资金督导工作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管
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珠支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市分行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德新纸业有限公司
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内
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1,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 5%的,募集资金使用
方及开户银行应在付款后 5 个工作日内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中信证券,同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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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户的支出清单。
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
实施原募投项目“新增年产 1.3 万吨高档环保特种纸改扩建项目”和“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净额 10,588.68 万元及相关利息用于新募投项目“恩
捷技术研究院项目”,由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研究有限公司实施。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已变更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研究有限公司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行开设了一个募集资金专户,并与本公司、中信
证券、银行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
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
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
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内
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
的 20%(以较低者为准)的,公司及开户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中信证券,
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存 储 方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式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牡丹支行 2517032219200060993 284,147,000.00
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珠支行 1015021000155312 49,931,700.00
中国银行玉溪市分行营业部 134047350278 106,845,700.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玉溪分行 47010155300000161 318,079,005.88
中国银行玉溪市分行营业部 137248123508
上海农商银行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行 50131000924484091 96,980,139.09 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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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 储 方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式
合计 759,003,405.88 96,980,139.09
注 1:上表中初时存放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系应付未付发行费用金
额,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系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
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注 2: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增资云南德新纸业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对子公司云南德新纸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新增年产 1.3 万吨高档环保特种
纸改扩建项目,于 2016 年 10 月 12 日在中国银行玉溪市分行营业部新增募集资
金账户 137248123508。
注 3: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字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
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已变更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并在上海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行新增募集资金账户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及本次实施募投项目
的控股孙公司无锡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西省通瑞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在招商银行昆明分行前兴路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高安支行、上
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工商银行无锡分行锡山支行开设了五个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分别用于各募投项目,并与中信证券、各银行机构签署了募集资
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
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
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
过 1,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5%的,募集资金使用方及专户银行应当在付款
后 2 个工作日内及时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中信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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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
毕,专户余额为 0.00 元,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销户手续。
(三)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及本次实施募投项目
的控股孙公司无锡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西省通瑞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在中信银行上海浦东分行营业部、招商银行昆明分行前兴路支行、上海农商
银行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行和工行无锡锡山支行营业室开设了五个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用于各募投项目,并与中信证券、各银行机构签署了募集
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
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
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根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
过 1,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5%的,募集资金使用方及专户银行应当在付款
后 2 个工作日内及时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中信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0 元,公司对募集资
金专户办理了销户手续。
(四)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及本次实施募投项目
的重庆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睿捷新材
料科技有限公司和苏州捷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长寿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
坛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金坛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
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临
港新片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金坛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分行开设了十二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用于各募投项目,并与中信证券、
各银行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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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
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
现场检查。
根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
过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以较低者为准)的,专户银行应当在付款
后 3 个工作日内及时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中信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金坛开发区支行 10625701040018127 1,500,000,000.00 762.76 活期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华城支行 32050162644209000873 1,312,500,000.00 2,266.92 活期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 406050100100079251 761,700,000.0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871903082910868 1,719,639,973.73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 8110201012801501336 351,600,000.0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长寿支行 3100085729100221815 410,100,000.00 —
招商银行昆明滇池路支行 871903082910533 1,406,300,000.0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 871909743810905 —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
临港新片区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金坛支行 871909935810502 507.00 活期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8110201012901501397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8110201013101501398 —
合计 7,461,839,973.73 3,536.68
注 1:上表中初时存放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系应付未付发行费用金额。
(1)2024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
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
售的理财类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现金管理期限自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专项报告第 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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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
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
《恒
益 24026 号收益凭证产品认购协议》,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25,000.00 万
元购买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存款起息日为 2024 年 7 月 1 日,存款到期日为 2025
年 6 月 12 日,年化固定收益率为 2.20%。
元及收益人民币 521.37 万元,并于同日将上述本金及收益人民币 25,521.37 万元
全额转回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
年化固
金额(万 产品起息 是否收 投资收益
交易方 产品类型 产品名称 产品到期日 定收益
元) 日 回 (万元)
率(%)
本金保障 华泰证券恒
华泰证券股份
型收益凭 益 24026 号收 25,000.00 2024/7/1 2025/6/12 2.2 是 521.37
有限公司
证 益凭证
(2)2025 年 6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的
高、流动性好、保本型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类产品或存款类
产品。现金管理期限自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
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行使该项投
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646.00 万元在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金坛开发区支行购买了七天通知存款产品,产品起息日为
司金坛华城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并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
募集资金 1,499.00 万元购买了七天通知存款产品,产品起息日为 2025 年 7 月 3
日,年化固定收益率为 0.65%,2025 年 7 月 31 日,公司如期收回本金 1,499.00
万元及收益 0.76 万元,并于同日将上述本金 1,499.00 万元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专项报告第 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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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有限公司金坛华城支行再次购买了七天通知存款产品,产品起息日为 2025 年 7
月 31 日,年化固定收益率为 0.65%。
元及收益人民币 0.44 万元,本金人民币 1,499.00 万元及收益人民币 0.19 万元,
并于同日将上述本金及收益合计人民币 2,145.63 万元全额转回公司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存储。
产品名 金额 产品 产品 年化固定 是否 投资收益
交易方 产品类型
称 (万元) 起息日 到期日 收益率(%) 收回 (万元)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七天通
限公司常州金坛开发 保本型 646.00 2025/6/30 2025/8/7 0.65% 是 0.44
知存款
区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七天通
保本型 1,499.00 2025/7/3 2025/7/31 0.65% 是 0.76
限公司金坛华城支行 知存款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七天通
保本型 1,499.00 2025/7/31 2025/8/7 0.65% 是 0.19
限公司金坛华城支行 知存款
三、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
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
情形。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出
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
施的决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出具的《关于对云南恩捷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和监管函主要涉及以前年度募集资
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公司对此高度重视,已开展整改工作,并于 2025 年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
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整改报告》(公告编号:2025-075 号)。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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