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明月
镜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月镜片”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东方证券对明月镜片2025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明月镜
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73 号)
同意注册,明月镜片获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358.54 万股,
每 股 面 值 1 元 ,每股发 行 价格为人 民币 26.91 元,募 集资金总 额为人 民币
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935 号”
《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
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2025 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 792,923,877.64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421,844,607.11
加: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
续费等的净额
注:其中尚未到期的理财金额为 80,000,000 元,银行存款 355,906,361.12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
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
户存储管理,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
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上述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丹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丹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前
述银行及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上述签订的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并且得到了切实履行,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
募集资金账户
序号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存储方式
余额(元)
活期协定
存款
活期协定
存款
活期协定
存款
活期协定
存款
合计 435,906,361.12 -
注:鉴于上表中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所存放的募集资金均已按照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完毕,对应
的专户将不再使用。为了规范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公司已于 2025 年 5 月办理完成该部分
账户的注销手续。本次注销后,该部分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项目”)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 42,610,059.49 元,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1: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六、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1 月 9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6,700
万元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2.25 亿元)的 29.78%,
主要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支出。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9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6,700
万元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2.25 亿元)的 29.78%,
主要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支出。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召开了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人民币 3,321.38 万元(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剩余超募资金金额,含利息
和现金管理收益,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经累计将 23,439.22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了流动
资金。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主要实现的职能是为新技术与
新产品的开发提供研发平台;营销网络及产品展示中心建设项目是为达到提高公
司品牌曝光率和知名度,提升品牌势能的效果。上述两个项目均不直接产生效益,
无法单独核算。
八、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
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
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形。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在 2025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
等多种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
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
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及支持文件、项目进展情况等资料。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明月镜片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
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
情形;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明月镜片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
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5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签名:
毛林永 姜 涛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
募集资金总额 79,292.39 4,261.00
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18,745.23
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是否已变更 募 集 资 金 承 诺 调 整 后 投 资 本年度投入 截 至 期 末 累 计 截 至 期 末 投 资 项 目 达 到 预 本年度实现 是 否 达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项目(含部 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进 度 ( % ) (3) 定 可 使 用 状 的效益 到 预 计 是否发生重
分变更) =(2)/(1) 态日期 效益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56,796.04 56,796.04 4,261.00 18,745.23 33.00 - 10,235.60 - -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22,496.35 22,496.35 4,139.22 23,439.22 - - - - -
合计 - 79,292.39 79,292.39 8,400.22 42,184.45 - - 10,235.60 - -
因 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公司所处行业受到宏观环境因素影响短期内有所波动,鉴于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较大,为保障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益,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在保证募集项目不变的情况下,公司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经审慎研究,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同意对“高端树脂镜片扩产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号:2024-008)。
原因(分具体项目)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同意将“营销网络及产品展示中心建
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同意将“常规树脂镜片扩产及技术升
级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292.39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投资需要的金额部分为 22,496.35 万元。公司于
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6,700 万元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2.25 亿元)的 29.78%,主要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支出。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1 月 9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6,700 万元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2.25 亿元)的 29.78%,主要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支出。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9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6,700 万元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2.25 亿元)的 29.78%。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召开了 2024 年年
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3,321.38 万元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剩余超募资金金额,含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经将 23,439.22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了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不适用
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不适用
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5 年 12 月 16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含本数)
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尚未到期的理财金额为 80,000,000 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不适用
原因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将继续用于投入公司承诺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活期存款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余额人民币 43,590.64 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不适用
其他情况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