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保荐机构”)
作为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科技”、“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力合科技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以及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30 号)核准,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00 万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0.6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金净额为人民币 928,007,933.96 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9
年 10 月 30 日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9]
第 4-00025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第一创业
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合计 92,800.79 92,800.79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终止议案》
,公司将募投项目之“环境监测系统扩产项目”
、“长江流
域及渤海湾水质巡测项目”终止,并将上述两个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因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的周期性,部分募集资金将会出现暂时
闲置的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使用情况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全部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
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金
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
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定期存款等。
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
品,以及稳健型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布的中、低
风险非保本理财产品,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所明确的股票及其衍生品、基金投资、期货
投资等风险投资行为。
(三)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9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可以由公司使用,亦可以由公司全资或控股
子公司使用,但应予以合并计算。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原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授权有效期
该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在授权的范围内,董事会的权限包括:选择合格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
额、投资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在此期间董事会可指派
相关人员办理具体业务。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三、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经济的影响较大;
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
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
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及子公
司正常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前提下进行的,不会
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转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适度、适时地进行现金管
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
的投资回报。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和相关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闲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9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损害公
司股东利益。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力合科技(湖南)
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
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付 林 李兴刚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