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950 证券简称:迅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9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任命为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具体情况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个人基本情况
陆刚,男,1964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位。1985
年 7 月毕业于新疆大学法律专业,获本科学士学位。1985 年 9 月-1987 年 12 月任
常州市司法局科员,从事教育培训工作;1988 年 1 月-1988 年 6 月任常州市第一律
师事务所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工作;1988 年 7 月至今任江苏常联律师事务所合伙
人及主任,从事法律服务工作。曾任江苏省第十二届政协委员。2007 年 4 月-2010
年 5 月任常柴股份有限公司(000570)独立董事;2007 年 12 月-2014 年 5 月任江苏
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516)独立董事;2017 年 4 月-2023 年 4 月任常
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603158)独立董事;2021 年 4 月-2024 年 11 月
任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603188)独立董事;2025 年 12 月至今任迅安科技
(920950)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
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他
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主要
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任
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 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并列席股东会的具体情况:
陈文化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公告的《独立董事辞职公告》
(公告编号:2025-101)。
名陆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在征得候选人本人同意并经公
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并审议后,公司董事会提名陆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
息披露平台(www.bse.cn)公告的《独立董事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25-104)。
提名陆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任期自 2025 年 12 月 25 日至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东会等。
(二)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因任职时间较短,本人在报告期后,单独现场查阅公司相关资料,
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当
时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正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定价合理、公允,
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等情形。
(三) 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交所的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上述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所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 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聘任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立信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具备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
与能力,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
工作的要求。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事项。
(七) 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 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陆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
本人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任职条件、履职能力和职业素养,不存在《公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
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九)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
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24 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未发生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十)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继续勤勉尽责,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出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
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助
力公司长久可持续发展。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陆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