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吴勇)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
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现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
本人吴勇,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教授,现任长
沙理工大学法学院学术院长、湘潭大学法学学部教授。2025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
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就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满足相关监管规定中对出任独立董事应具备的独
立性要求,公司董事会已就本人独立性自查情况出具专项意见。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会情况
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1次,没有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形,也没有
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审核了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就续聘审计机
构、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等事项进行问询和了解,对相关议案及相关事项不存在异议,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
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已出席会议。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控股股东为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无偿担保的议案》。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年度召集、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共
计1次,对提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
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积
极关注和监督公司经营情况,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促使
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董事会、股东会等方式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
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等,积极
运用专业知识提出意见或建议,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 公司管理层积极予以配合,在召开董事会及
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准备会议所需资料,就相关事项进行充分沟通,配合独立董事
工作。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积极协助独立董事行使职权,及时报送相关资料,为独
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务所等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聘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等多项议案。本人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任免程序严格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
和行业经验,能够胜任相关岗位工作,其任职有利于完善公司管理团队结构,提升公
司经营管理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公
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本人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
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需求,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原则,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认真审阅公司提交
的各项会议议案,客观地作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之
签字页)
独立董事(吴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