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科通信: 盛科通信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爱义)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3 01:36:2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
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
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
专业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
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现将 2025 年度述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杨爱义,1964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毕业于天津大学技术经济专业,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注册税务师、
高级税务咨询师。1984 年 7 月至 1985 年 2 月,任鲁中矿山公司小官庄矿实习技
术员;1985 年 3 月至 2025 年 10 月,历任青岛理工大学商学院讲师、教授;2021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
职务,本人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
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
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会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情况
独立董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应出席次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
事姓名                 方式出                 次未亲自出   出席次数
       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席次数                 席会议
杨爱义      5     5     2        0    0      否       2
  作为独立董事,我出席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积极参与
各议案的讨论,最大限度发挥各自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优势,提出合理的意见
和建议,同时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
投了同意票,不存在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
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
会。报告期内,我担任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
担任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2025年度,本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审计委
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会议共计8次,其中审计委员会4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提名委员会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均未有无故
缺席的情况发生。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
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我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
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计过程中,本人作为会计专业人员切实履行
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2025年度,本人和会计师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
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
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审计报告初审意见进行沟通,并关注
审计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保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在公司现场工作
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
议,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
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与本人进行积极的沟通,能对本人关
注的问题予以落实和改进,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参加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
会,向现场参会股东汇报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报告,并与参会股东进行交流沟
通;同时,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与中小股东沟通,
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积极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
建言献策,并就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增强董事会运作
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并于
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在交易的必要性和定价的公允性方面均符合关联
交易的相关原则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显
失公允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查阅了公司提供的募集资金使用台账等相关材料,就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管理层、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的责任主体部门人员进行了
沟通。本人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
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的各
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五)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六)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披露定
期报告,分别于2025年4月28日、2025年8月25日、2025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官网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披露的定期
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均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除此以外,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
规定,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
度,确保了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
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七)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
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坚持独
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
职责,经其审计的财务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业务
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
  (八)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
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九)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2025年11月13日,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
员,对相关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认为相关候选人均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关于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要求,均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管
管理委员会及有关部门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
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
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
水平与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
会。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能够遵守对公司忠实和勤勉的原
则,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经验,推动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不
断提高,切实发挥了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履
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本人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与
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促进了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
进一步提高。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
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爱义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盛科通信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优秀,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