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
称“登康口腔”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要求,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相关条款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发
挥专业优势,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作用。现将本人在 2025 年 7 月 28 日以来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简历
黎明先生,196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会计
学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历任重庆理工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
书记、院长;现任重庆长安民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
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担任任何职务,未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
其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
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以上历次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
按法律法规履行了相关程序。针对董事会提交的议案,本人坚持“会前充分沟通、
会上独立判断”的原则。特别是在审议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及对外投资等重大事
项时,本人不仅关注程序的合规性,更侧重分析交易背后的商业逻辑及对中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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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利益的潜在影响。任职期内,本人对所有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反对或弃
权情况,亦未提出异议。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对本人的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没
有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的日
常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各次会议,不存在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的情况。
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并就年报审计工作
安排、重要审计事项等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与交流,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专
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本人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姓名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提名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黎明 1 1
薪酬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任职期内,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姓名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黎明 1 1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审阅了《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并阅读了 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等专项报告,并与前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
员和审计机构进行了充分沟通,了解了前期登康口腔的全部审计工作情况,以便
能更好地服务与登康口腔的审计工作。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都认真查阅相关文件,特
别针对公司关联交易、募投项目等事项,本着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原则,进行客观、公正的判断,审慎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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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监督和核查公司信
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人于 2025 年
绩、发展战略、行业竞争格局等业务进行了互动与沟通,听取并回应投资者关切,
建立了良好的投资者沟通机制。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等工作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的机会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
沟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实地考察,现场调研了公司的生产场地,也与公司审计
部与财务部就相关工作进行了充分沟通,任职期间通过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
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门、负责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
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公司治理情况、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媒体报道及机构调研等公司动态。及时掌
握公司经营与发展情况,关注行业形势以及外部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
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经营提供合理化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合计现场工作时间约为 10 天。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
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通过审阅公司内审工作总结和计划,督促公
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事前审核会计师提交的年度审计计划,通过召开沟通会
议等方式,听取会计师关于公司主要经营、投资、重点关注事项等方面的汇报,
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点关注事项与其进行充分深入交流,持续跟进公司审计进
度,督促会计师按时保质完成年审工作。
(七)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在 2025 年任职期内,本人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撑服务工作,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
作条件和人员支持,通过规范董事会会议、定期汇报、重大事项提前充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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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调研等多种形式保障本人履职知情权;组织参加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培训、
投资者关系管理及时传递监管及行业动态,期间本人也积极参与了上市公司独立
培训后续培训,以便本人更好地履职尽责。任职期内未有任何干预本人独立行使
职权的情况发生。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及时审议并披露了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均已回避表决,
所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人对应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均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
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未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作为履职监督的核心。经审慎核查,公司上述报告内容真实反
映了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信息完整、数据准确,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在审议程序上,相关报告已按规定提交董事会(及审计
委员会)专项审议并通过;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
书面确认意见,整体而言,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内部审核及披露流程规范严谨,
符合现行监管规定。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等资料并审查提名程序,认为高管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审议程序依法合
规,高管候选人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条件,不存在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不得
担任情形。
四、总体评价
法律法规的规定,始终秉持谨慎、勤勉、忠实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在董事会运作层面,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独立、客观
且深入的研判。在充分掌握公司信息的基础上,本人仔细审视议案的合法合规性、
可行性及对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审慎行使表决权,未受任何不当干扰,确保每
一项表决均基于专业判断。同时,本人积极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与经验,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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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规划、内部控制及规范运作提供建设性意见,致力于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
升,坚决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专题研讨,精准把握行业动态与经营实情,在确保程序合规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
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前瞻性;同时,本人将重点强化对关联交易及信息披露等
关键领域的监督制衡,协助公司筑牢内控防线以防范经营风险,并持续畅通与中
小股东的沟通渠道,积极回应市场关切,切实将投资者合法权益融入公司治理的
各个环节,以专业履职推动公司与资本市场的和谐共生及高质量发展。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黎明
联系方式:195989272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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