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康口腔: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靳景玉)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3 01:3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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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靳景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相关条款
要求,本人作为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
第八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
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和公司整体
利益。现将本人在 2025 年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简历
  靳景玉先生,196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科学与工程
专业管理学博士。2000 年 3 月至 2017 年 7 月历任重庆商学院金融投资系副主任,
重庆工商大学金融学副教授、教授,重庆金融产品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
兼任西南合成制药股份公司(股票代码:000788.SZ)董事及董事会秘书、重庆
天地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万里蓄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现称:重庆万里新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847.SH)董事及董事会秘书、重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代码:601963.SH、1963.HK)独立非执行董事;2009 年 3 月至今,任
重庆工商大学金融学院金融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2009 年 3 月至 2024 年 12
月,历任重庆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1 年 5 月至今,任北大医药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788.SZ)独立董事,2012 年 6 月至 2024 年 6 月,
重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2722.HK)独立非执行董事;2022 年 3 月至
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勤勉
尽责、忠实履职,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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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的专业判断,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议情况
席了全部董事会,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   应出席董事会   本人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未
 会召开次数     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报告期内股东   应列席股东会   本人列席股     缺席股东会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
会召开次数      次数     东会次数        次数          议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议了历次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各项议案,深入了解公司
的经营管理和业务运作情况,保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的充分沟通,本着独立、客
观、公正的原则,对董事会做出的重大决策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
决权。本人认为公司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
批程序,合法有效。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事项作
出客观决策,除与自身利益相关的薪酬议案回避表决外,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
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报告
期内,公司对本人的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
况发生。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审计委员会委员和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能够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
相关规定,积极履行作为主任委员和委员的相应职责,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
就公司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根据自身专业经验提出相应建议,为董事会科学、
审慎决策提供支持。
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共 4 次。除与自身利益相关的薪酬议案回避表决外,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阅并投出赞成
票,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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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则,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切实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的重大事项,均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
在此基础上运用专业知识,能够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和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高度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关联
交易、利润分配、募投项目进展等重大事项,认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
实地考察,及时了解公司动态,切实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
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此外,还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信息披露和内部制度建
设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
职能力,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更加规范
运作。
资者提出的问题,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时持续关注和参与中小投资者权益保
护工作,积极参与并推动落实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措施,确保投资者全面了解公
司情况的渠道畅通,促进公司信息透明度显著提升。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等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履职期间,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的机会及其他
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并通过会谈、微信、视频、电话、邮件等多种方
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
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的日常
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风险,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关
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
况,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本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职。2025 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
通及其他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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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
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
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八)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定期报告的关键时点均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
所进行积极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定期报告审计中
作用的发挥;认真审阅了公司审计部提交的《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等专
项报告,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 2024 年度审计计划等进行充分沟通,关注审计
过程,并就相关情况进行沟通了解后提出专业意见,确保审计工作及时、准确、
客观、公正。
  (九)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保障本人
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等专门人员
和部门协助履职,确保本人履行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支持和必要的信息保
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正常生产经营管理所需,属于正
常的商业行为,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定价公允合理,有利于公司持续稳
定的发展,未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
利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议关联
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遵守了公平、公正、
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要
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
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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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对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全体股东公开、
透明地披露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全
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
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
情况。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服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选聘结果符合相关规定,审
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利润分配事项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以及长远的发展,也符合
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提名、选举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料,换届过程中提名委员会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
规对换届流程的规范化要求,审慎制定董事及高管选任标准,组织对候选人的考
察评估工作,重点关注其任职资格及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协助董事会制定换届方
案,包括选举安排、信息披露等内容。
  四、总体评价
使了独立董事的应有职权,对每次提交股东会、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
认真审核,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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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勤勉尽职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同时,充分利用
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建议,推动公司
规范运作和治理效能提升,切实保障公司及股东权益。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靳景玉
                        联系方式:107656653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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