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莱: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金春卿)已离任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3 01:3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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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金春卿自 2022 年 9 月 9 日起担任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于 2025 年 3 月 14 日离任。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通过出席相关会议及多渠道了解公司经营
情况,积极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经 2022 年 9 月 9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被选举
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年 7 月至 1999 年 2 月历任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现任中国
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南京大
学法学院校外导师、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导师、苏州西交利物浦大学校外
导师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涉外民商法和知识产权外部专家。1999 年 7 月至今任
方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本人已于 2025 年 3 月 14 日辞任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
情况。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
工作经验。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述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情况
实义务和勤勉义务。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3 月 14 日,本人应出席公司董
事会会议 1 次、股东会会议 1 次。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会议,无缺席和委托其他
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必要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预沟通,就拟审议事
项进行询问、要求补充材料、提出意见建议等,并得到及时反馈。在深入了解情
况的基础上,本人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事项作出客观决策,经审慎
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
见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本人任
职期间,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本人亲自出席会议,没有授权委托其
他独立董事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三)专门委员会参会及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建设,在董事会下设
专门委员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细则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认真审阅专门委员会的材料。本人积极参与
专业委员会的运作,在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本人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审计委员会 1 次。认真履行职
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
其披露;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
见进行认真审阅,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本人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 年度本人未有应
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情形。
  本人担任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提名委员会 1 次。积极参与提
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根据公司基本情况,积极推动公司持续发展和核心团队建
设,发挥提名委员会的作用,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
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的探讨
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资料均
进行了认真审核,并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积极有效地履行自己的职
责,切实保护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利用自己的专
业知识为公司战略发展、规范经营、信息披露等事项提出合理建议。
  (七)培训及学习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注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尤其是涉及
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积极参加监管部门及公
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培训,全面地了解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专
业水平及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
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及时向本人传递相关会议文件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
项进展情况,充分保证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使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内部管理、
生产经营及其他重大事项的进展动态,为本人的独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在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3 月 14 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认真
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多项重要议案的审议工作,其中包括募集资金使用、关
联交易额度预计等。本人始终秉持着勤勉、审慎的态度,从公司战略发展、资金
运用合理性、风险管控以及股东权益维护等多个角度出发,对每一项议案进行深
入思考与权衡,力求为公司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贡献自己的力量。
  四、其他说明
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对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本人已于 2025 年 3 月 14 日
离任,在此向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团队表示诚挚的感谢,并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
的带领下,恪守规范治理的原则,实现更加稳健的发展势头!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金春卿
日期:2026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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