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万洪亮先生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万洪亮,担任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
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维护了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
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万洪亮,男,1975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
共产党党员,法律硕士学位,二级律师,司法部第三批援藏律师,中共镇江市京
口区第八次党代会代表、镇江市第八届政协委员、镇江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监察
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委员,江苏省金融证券保险专业律师人才库成员,江苏省法学
会案例法学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江苏省司法厅“法润江苏”先进个人,
镇江市十佳青年法学名家。1996 年至 2021 年 9 月,就职于江苏南昆仑律师事务
所;2021 年 10 月至今,任江苏三法(镇江)律师事务所主任;2020 年 12 月至
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式出席 2 次,以通讯方式出席 6 次;本人认真审阅了董事会相关议案,并基于自
身专业知识提供适当意见,尽到了勤勉尽责义务。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
股东会,本人现场出席 3 次。
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内容真实合法有效,
故本人对 2025 年度出席的董事会所审议事项均表示赞同,未提出异议、反对和
弃权的意见。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
情况
(1)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以现场方式出席 1
次,以通讯方式出席 2 次。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参加会议,根据公
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财务报表、内部控制、聘请审计机构、募集资金使用、审
计部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等事项进行认真讨论,重点分析并提出相应建议,切实
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职责,并对所有议案投了赞成票。
(2)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以现场出席
方式参加。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召集并主持了本次会议。根据
公司 2024 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对照公司相关绩效考核规定和公司审议批准
的薪酬发放标准,综合考虑各董事、高管的职责分工予以绩效考核,本人认为:
对照公司规定的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个人考核标准,本人认为:2024 年度,
参与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达到业绩考核标准。
(3)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以现场方式出席。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审核了拟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履历和提名程序,本人认
为:公司独立董事提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情况,符合公司
的利益。
以通讯方式出席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
项、未来三年(2025-2027)股东回报规划事项、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
项进行了审议,本人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对所有议案投了赞成票。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的情况发生;
(4)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事务所积极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
划;审议了 2024 年度、2025 年半年度内部审计报告;审议了 2024 年度、2025
年一季度、半年度及前三季度的募集资金使用专项报告。本人通过上述工作,及
时了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安排、内部审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公司进
一步深化内部控制建设、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加快募投项目建设,提高风险
管理水平。
注册会计师及审计工作人员介绍审计工作计划、审计进展情况及审计工作总结报
告等,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关注审计过程
中发现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案,并就相关问题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必
要的沟通,了解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状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忠
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想法;利用参加股东会的机会,积极与投资者沟通交流,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
议,积极履行职责。
(五)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多次到公司深入了解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在上市公司现场工
作时间超过 15 天,重点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现金管理、对外担保、募集资金
管理及使用、关联交易、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工作人员多
次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了解可能产生
的经营风险;实地调研募投项目“年产 6,000 万支铲片式 PTC 电加热器项目”进
展;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
理化的意见;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关注董事会决议的
执行情况,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
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查看了相关协议或合同,并对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财务报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报表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公司第六届审计
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公司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公司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审阅了相关资料,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真
实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的经营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本人对上述议案都投了赞成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公
司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上半年内部控制
小结的议案》。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审阅了相关资料,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具有
较强的针对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并且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和执行,能够对编制真
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和经营风
险的控制提供保证。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关
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本人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
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本人同意此事项。
(四)独立董事变更
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岳修峰先生为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担任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六
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本人对上述事项投了赞成票。
(五)其他工作
(1)未有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发生;
(2)未发生上市公司被收购情况;
(3)未发生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情况;
(4)未有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四、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积极参加江苏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江苏省
上市公司协会等组织的有关培训,不断提升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
和风险控制提供更好的建议。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
事的规定和要求,本着认真、勤勉、尽职的态度,与公司加强沟通与合作,利用
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履行独立董事的义
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万洪亮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