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正大: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进行评估的专项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3 01:33:41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经核查在任独立董事王学斌、王伟、葛夫连及原独立董事陈国福(以下统
称“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兼职情况、主要社会关系等信息以及相关自查情
况,就上述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属于在公司或者其附属
企业任职的人员;
  (2)公司独立董事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
分之一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公司独立董事及其直系亲属不是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
  (4)公司独立董事及其直系亲属不是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
企业任职的人员;
  (5)公司独立董事不是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
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6)公司独立董事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
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
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7)公司独立董事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不曾具有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举情
形;
  (8)公司独立董事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公司上述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金正大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