跃岭股份: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熊茜 已离任)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3 01: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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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熊茜 已离任)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
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
立性和职业操守,诚实、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参与
公司治理,依法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和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熊茜,1970 年 10 月出生,女,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浙江省会计领军人才。曾任商源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经理、集团财务副总监,杭州雄伟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秘,
现任浙江长典医药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2024 年 5 月至 2025 年 11 月
担任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
定,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不在跃岭股份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跃岭股份及其主要股东不存
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独立履
行职责,不受跃岭股份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中对于出任跃岭股份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
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独立性。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会 2 次,审议通过 15 项议案。本人应参加董事会 7 次,实际参加董事会 7 次,
其中现场出席 0 次,以通讯方式参加 7 次,没有委托出席或者缺席的情况。
  在会议期间,本人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
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对所有议案均投
赞成票,没有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议,履行相关职责:本人主持召开了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共审议通过了 16 项
议案;本人参与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2 项议案。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等可能影响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审慎客观发表专业
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会的情况;无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
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
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
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及时掌握审核信息,保证审核结果
的客观性和公正性,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审阅相关董事会议案,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
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股东。持续关注和
参与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对于需董事会或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
核相关资料,基于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对于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
督促公司合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促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情况的
渠道畅通,促进公司透明度持续提升。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投
资者保持畅通的沟通渠道,了解中小投资者诉求,积极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
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 17 个工作日。2025 年度,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生产
经营和财务管理等状况,日常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动态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也积极通过现场参加董事会、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等会议,重点关注和检查利润分配、对外担保、关联
交易、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实施等事项;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管
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制度执行情况,充分发挥独董的监督职责。
  在本人的履职过程中,公司高管及相关人员均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促使本人能够依据详实的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勤勉义务,
充分发挥独董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并披露了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
三季度报告》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
和重要事项。上述报告均已按照制度要求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二)利润分配事项
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及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2024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该事
项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明
确的同意意见,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
机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年度审计工作
中,认真负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
和股东的利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的同时,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
防范提供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维护
了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最后,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 2025 年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协助
和配合。
                                 独立董事:熊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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