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孙浩)
本人孙浩,作为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独立、
谨慎、客观地行使职权,诚信、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关注并及时了
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
审慎行使表决权;关注公司发展战略,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在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做出了积
极努力。本人现就 2025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孙浩,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教授级高
级工程师。曾任冶金工业部自动化研究院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冶金工业规划研
究院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务,已退休。现任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
公司股东单位担任职务,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
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组织或者个人影响,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本人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会会议,认真审阅董事会各项议案,与公司
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2025 年度,对于公
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情形。具体参会
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会
事会次数 (次) (次) (次) 未出席会议 (次)
本人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
与 ESG 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审计委
员会召开 4 次会议、战略与 ESG 委员会召开 5 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以上会议。
对于以上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情形。
会议审议的议案,本人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情形。
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报告及财务情况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
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司生产基地,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与执业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
范运作建言献策。在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本人认
真履行董事职责,对各议案内容细致研读,并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严格
的监督和核查,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积极与参会股东进
行交流沟通。
事专门会议等会议时间积极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对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规建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部门
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定期汇报公司生
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传递政策新规,为本人工作提供了便利条
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认为公司预计 2025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
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遵循公平
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定价;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人拥
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和优势互补,获取更好
的效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的内容、
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
形。
不适用。
本人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相
关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人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适合当前公司经营管
理实际情况需要。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
控制的实际情况,对公司主要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评价客观、真实。
本人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
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4 年度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客观、真实
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其为公司 2025 年度外部审计机
构,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为更好地履行公司董事、总裁职责,郎静女士 2025 年 3 月 10 日辞去公司财
务总监职务,辞任后,郎静女士继续担任公司董事、总裁职务,同时公司董事会
同意聘任章夏威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错更正
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司董事、总裁的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郎静女士为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公司原独立董事张金昌先生因其任职单位兼职管理需要辞去公司独立董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通过,选举张红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人认为公司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
司安排持股计划。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是依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
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基础上确定的,体现了经营管理的绩效导向,
有利于激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团队,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稳步提高,推动公司持
续健康发展,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的利益。
公司无正在进行中的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公司章程》等规定,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推动科学、理性、高效董事会的建设,助力公司高
质量发展。
经营动态,深度参与公司决策,结合最新监管政策要求为公司提供更多富有建设
性的建议;同时,将依法依规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认真审核公司各项重大决策,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孙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