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李聪波作为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
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李聪波,男,中国国籍,1981 年 11 月出生,毕业于重庆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
重庆大学管理学博士。曾任重庆大学机械工程学院讲师、副教授。现任重庆大学机械
与运载工程学院教授,重庆大学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绿色智能制造研究所所长及本公
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
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是否连续两次
本报告期应参 缺席董事 出席股东会
董事姓名 席董事 参加董事会 席董事 未亲自参加董
加董事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会次数 次数 会次数 事会会议
李聪波 6 3 3 0 0 否 4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及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严格遵照公司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出席了全部相关会议,仔细研讨会议文件,
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支持。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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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门委员会 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 本人应出席会议次数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2 2 2
提名委员会 1 1 1
积极履行作为召集人的相应职责,就公司增补第七届董事会成员的资格、工作经验、
学历等进行认真审核,并进行持续关注,保证其报告期内任职资格合法、有效,以规
范公司运作。
和缺席情况。在本人 2025 年度报告期间,审议了《关于 2025 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等,切实履行了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
员的职责与义务。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秉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
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予以认真审核,有关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事项
规划的议案》
第七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
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第七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次独立 2.《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兵器装备集团财务公司存款、
董事专门会议 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的议案》
估报告的议案》
第七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三次独立 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议案》
董事专门会议 2.《关于对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5 年
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第七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四次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
本人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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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就重要会计事项、重要审计事项、独立性遵守等方面进行
沟通。
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结果、审计工作开展情况、主要财务数据变动情况、关
键审计事项情况等方面进行沟通。
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
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方面进行沟通。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督促公司加强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确保公司与投资者的
沟通渠道畅通,督促公司合法合规地回复投资者问题,维护投资者的知情权。
(六)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与股东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及其他现场工作,
定期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与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并与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以确保能
够及时掌握公司各项重大事务的最新动态。本人现场工作时长为 20 天,在积极参与董
事会、股东会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过程中,深入研究了公司的内部控制与财
务状况,特别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管理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等相
关事项,并及时了解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供
专业判断与建设性建议。同时,密切关注政策变化、市场环境、媒体报道等对公司经
营运作产生的影响,切实督促公司提升规范运作水平。针对《关于<2024 年度环境、社
会和公司治理报告(ESG)>的议案》,提出可尝试增加一些碳排放相关内容的建议。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召开前及时向各位董事报送会议资料,管
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勤勉尽责地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
进展,及时回应相关问询,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充分保障与支持。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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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
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价格和定价方式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相
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的要求。
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关于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器装备集团财务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的议案》《关于对兵器装备集团财务
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关于对兵器装备集团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5 年上半年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收购。
(四)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
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
事项。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
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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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 年 11 月 14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在召开会议之前,本人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业务资质、专业胜任
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资质和能力,具有投资者保
护的能力,在进行审计的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
行审计职责,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事项。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
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相关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了《关于增补第七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提名顾道坤为公司非独立董事;2025 年 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七届董事会成
员的议案》;2025 年 2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顾道坤为
公司非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
排持股计划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经理
层成员 2024 年度绩效考评结果及聘任(解聘)建议的议案》
《关于经理层成员 2022-2024
任期绩效考评结果的议案》;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 2025 年度绩效合约的议案》《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
年任期绩效合约的议案》等;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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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公
司<经理层成员绩效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董事会对上述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执行《经理层成员绩效管理办
法》,结合 2024 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确定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报酬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
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法规及相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同时,运用专业
知识与实践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意见,提升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与领导
水平,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李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