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法律法规与制度要求,恪守独立、诚信、勤勉、审慎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
分发挥专业监督与决策支持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
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胡华夏,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武汉理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
武汉汽车工业大学技术经济专业硕士,本科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现任武汉光
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财务与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曾任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对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经自查,2025 年度不存在
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 11 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16 次、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 4 次;无缺席、无委托出席情况,严格履行审议程序,对各项议案均审慎表决。
的召开及议案的表决。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程序,合法有效。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履职情况
如下:
(1)审计委员会
议了 2024 年年报审计工作总结、2025 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2025 年 1、2、3 季度的内部
审计工作汇报和财务报表的内部审计报告、2025 年 1、2、3 季度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审核
报告、《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提名委员会
事、高级管理人员事项进行了审阅,对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任职条件等进行了审核。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绩效 2023 年度绩效考核情况、高级管
理人员 2023 年度年薪兑现方案、向股权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程及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
的职责。此外,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报道及舆论情况,
及时掌握公司动态并向公司提出规范性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及
董事会下设委员会会议等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及董事会决
议的执行情况,并与管理层进行座谈,听取管理层汇报公司经营情况。
(1)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制度》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2)对公司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的监督:保持与管理层的及时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
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
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和治理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
事的职责。
本人积极参加交易所和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湖北证监局等部
门组织的培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
会决议执行情况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表了意见。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对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对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了监督。
常关联交易预计、关于 2024 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与实际发生额存在差异、关于
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意见;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本人对补充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的事项发表了意见。
报告》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进行了审查,公司上述定期报告的内容均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A 股股票方案、预案、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等发表了意见;2025 年 10 月 10 日
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本人对于公司修订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等
发表了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发展建言献策,现场工作 15 天。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审议公司各
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
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确保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胡华夏